收藏 分享(赏)

【保险行业--浅析中国旅行保险的发展】.docx

上传人:拉拉链 文档编号:13546613 上传时间:2022-09-10 格式:DOCX 页数:63 大小:117.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险行业--浅析中国旅行保险的发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3页
【保险行业--浅析中国旅行保险的发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3页
【保险行业--浅析中国旅行保险的发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3页
亲,该文档总共6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2009年6月8日星期一总第110期 共56页分析评论篇2浅析中国旅行保险的发展2政策监管篇6政策导读6扎实推进农业保险制度建设6监管信息10保监会酝酿推动保险营销员队伍多元转化10大连保监局为百佳明星规划职业生涯11向新保险法冲刺 陕西省保监局开展新法宣传11保监会建议:用活质保金建巨灾超赔保险制度12保监会:销售保险需提示主要风险点13保险监管部门:提升旅游业风险保障水平14宏观视野14个人有望代理保险营销14保险销售新规10月1日起实施 遇“烦人”推销可投诉15北京交强险减免新规仍在研究16车险经营亏损何时能走出囚徒困境16婚庆险出租险绑架险等个性险遍地开花 让人眼花缭乱18保险价格涨还

2、是不涨 涨价传言为营销?19代购机票 芒果网被指收了钱不买保险21保险透视篇22行业透视22外资保险在华恐水土不服2224家保险中介退市 一季度保险营销员流失9万人23分红险热销 5月至7月份步入分红下调区间24产品开发各显神通!个性险遍地开花25去年保险业区域结构更加协调26经济下滑压缩企业团险开支 险企改“铺面”为“打点”27费率下降 出口信保新政或惠及中小企业27甲型H1N1流感激发了保险需求 医疗和健康险热销28三大保险巨头出手小排量车险 打7折再降15%29企业透视29东北建立首家中资全国性寿险公司29招行与人保财险全面业务合作30太保赔付两名法航空难罹难者30银行进军保险业 中国人

3、寿面临较大威胁30审慎对待海外投资 中国平安:“目前还为时过早”31百年人寿大连开业 保监局长“下海”任董事长31天安保险“两个中心”策略:力争率先在保险业大有可为33中国平安入选金融时报全球500强 全球保险业排名第二35“单飞”加速 友邦保险品牌升级35瀛安和德佳2保险中介虚开发票受罚36纳斯达克上市近2年 泛华通关“萨班斯法案”大考37私募基金可能购买AIG旗下台湾人寿保险公司38数据透视38法航空难单笔最高赔960万 中国保险史上最高38国寿资产第三方资产管理规模超110亿39嘉禾人寿注册资本变更为9亿9千6百万39产品服务篇39产品创新39“太平金盾”为企业精英定制医疗保障计划39人

4、保健康推出“守护天使”少儿疾病保险计划40新华保险创新型寿险“金钱柜”上市40服务竞争41新上市儿童保险产品速览41银保新品华丽转身 从储蓄替代型走向人生规划型42理论观察篇44经营之道44第三方理财四大商业模式 关注客户粘性和议价能力44海外来风54泰国游赠一万美元保险“抢”客54AIG资产管理850亿美元业务待售 传李泽楷加入竞购54全球金融危机严重冲击日本人寿保险公司55分析评论篇浅析中国旅行保险的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目前,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节假日外出游玩,放松心情。不仅如此,各企、事业单位也相继推出

5、把旅游作为一种新的奖励机制以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旅游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基本的构成元素之一。然而,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风险事故的发生率也逐渐飙升,旅行风险的保障成为现代旅游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中之重。一、中国旅游业的现状据国家旅游局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我国旅游业的规模已经成为全球第五的旅游大国。2007年,我国入境旅游人数达13187.33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419.19亿美元;国内旅游人数达16.1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达7770.62亿元人民币;旅游业总收入达到10704.95亿元,比上年提高了24.39。不仅如此,我国每年的入境旅游人数仍在持续增长过程中。伴随着旅游行业的繁荣与快速

6、发展,与其相关的风险事故发生率也水涨船高,途中交通事故、雪崩、山体滑坡、溺水等风险事故屡屡发生,如图2所示。不仅如此,每年户外运动死伤总人数都有上升趋势,图3所示。可见,旅游风险的保障成为现代旅游业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二、影响中国旅行保险发展的因素从中国旅游业快速发展可以看出旅行保险的市场需求量逐渐扩大,并且其发展空间十分广阔,但目前旅行保险的发展速度却远不及旅游业的发展速度,甚至呈现低靡走势。中国旅行保险与旅游业的发展如此格格不入,其主要因素可以归总为以下几点:(一)销售旅行保险的困境目前,旅行保险的销售渠道为各家旅行社在旅游者报名旅游时代为销售的,但也正是由于此种特殊的销售方式,使得

7、购买旅行保险的三方当事人都存在着一定的信息不对称,以致旅行保险合同涉及到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无法确切落实。1.在游客方面(1)广大游客的保险知识十分匮乏,风险意识也比较淡薄。游客大多存有侥幸心理,总认为在平日正常生活时都不曾遇到过什么意外事件,更何况是短期旅游的几天,自己小心点,不可能发生什么意外,没必要将钱浪费在这不必要的事上。(2)广大游客的依赖心比较严重。旅行社每年都会为自己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而游客们也深知这一保险的存在,他们总认为如果真的不幸遇到意外,旅行社为了继续正常营业也一定会给予其索要的赔偿。(3)广大游客只有选择是否投保权利,而没有选择投保何种旅行保险的权利。在报名旅游是,游

8、客们常仅仅被旅行社销售人员询问是否需要购买保险,但具体险种、投保范围、免除责任等一概不知,这样盲目的购买行为犹如将钱打水漂,精打细算的游客一定不会将钱花在其中。错误的观点和错误的消费手段无疑游客对旅行保险望而却步,旅行保险的购买率不高直接导致了旅行保险市场不景气。2.在旅行社方面旅行社销售人员在有游客来咨询时,主要将精力放在如何让客户动心报名旅游上,因此,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以他们可以接受的优惠政策吸引游客报名,当然如果可以的话以价格低昂的旅行保险吸引客户是最理想的方法。旅行社的销售人员大多根本不懂何为旅行保险,更不用说投保的责任范围为何,他们要做的只是在游客报名时,例行公事地询问下是否购买即

9、可。有旅行社将旅行保险作为报名旅游的优惠手段,免费赠送旅行保险,但旅游者出险后是否真的可以获得保险赔偿金是一个未知的答案。这种代售旅行保险的行为无形中增加了游客与旅行社在出险后针锋相对、相互指责的概率。3.在保险行业方面保险公司一方面与旅行社签订了旅行社责任保险,一方面希望有更多的人投保其旅行保险,因此他们同意由旅行社代为销售。但由于保险公司与游客之间是通过间接方式订立保险合同的,因此保险公司无法让游客们选择更适合其此次旅游的保险,也无法让游客们知道保险具体的承保内容是什么,尤其是保险的免除责任。旅行社的不规范操作以及旅游业的流动性大,常常导致理赔时出现争议,这不仅给保险公司增加很多额外的费用

10、,而且还给整个保险行业的声誉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二)费率的厘定是难点在旅游业快速发展之前,中国的保险市场上从未有过相关旅行保险的产品,因此,要开发一个新的旅行保险产品,这对于保险精算人员费率的厘定存在一定的困难。在数据的处理上,精算人员只能通过借鉴国外的相关统计数据和各自以往的工作经验判断费率的大小和变动的情况,这种臆断缺乏精算技术,毫无科学性。除此以外,精算人员为了保证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势必在开发产品的同时抬高其费率,减少其风险成本,这也就在无形中抬高了旅行保险产品的保费,在某种程度上这一行为也是抑制旅行保险需求、影响旅行保险发展的因素之一。(三)保险公司缺乏重视保险公司大多热衷于现有保

11、险领域市场份额的争夺,而很少会涉足于新领域的开发。对于刚刚开始快速发展的旅游业,很多保险公司还尚未意识到这一商机的来临,因此,该市场尚未得到重视。除了小部分像中国人保这样较大的保险公司开始涉足旅游市场外,其他较小的保险公司无心更无力涉及这一市场。在仅有的几家拥有旅行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内也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1.产品险种少旅行保险主要可以分成四大类:旅客(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游客人身保险、旅游救助保险。但大多保险公司只经营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于游客在旅游途中财务损失的方面则无一承保。2.保险公司宣传小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旅行保险的保费低,承保一份旅行保险还不如承保一份

12、长期寿险保单利润来得高,因此,与其同样要花时间和精力做宣传,保险公司更愿意将宣传力度放在高利润的保险产品上。而且相对于长期寿险保单,旅行保险的购买积极性更低,所以保险公司愿意投资宣传旅行保险的积极性更加缺乏。(四)法制建设不完善2009年5月15日,由国家旅游局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起草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被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将在2009年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此办法。此办法草案规定旅行社需要强制投保旅行保险,这加强了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行社的经营稳定。然而,对于游客自己投保的旅行保险而言,目前为止,却没有任何的法律法规可以限制其保险责任。从唯一可遵循的保险法和合同法来说,并不能

13、将其作为旅行保险的一个良好的参考依据,因此,目前的法律法规并不能确实地保障游客自身的人身和财务安全,在法制建设上仍存在一个缺陷。三、中国旅行保险的发展前景旅行保险是游客和旅行社转嫁风险、得到保障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在旅行时,有很多未知的风险伴随着游客,然而,风险是无法消除的,我们只有选择将风险的损失限制到最小,这样才能保证旅游者正常安全的旅行。因此,旅行保险的发展势在必行。(一)游客需要旅行保险目前的市场上,游客较缺乏风险意识。当其思想上有了新的认识后,旅行保险的市场将会发生转变,游客将会需要旅行保险。并且随着旅行保险产品的多样化、个性化,游客可以根据旅游景点的不同,选择更

14、适合的旅行保险。这不仅保障着游客的自身安全,而且也保障了其携带着的财务的安全。当游客真正体会到了旅行保险的价值时,旅行保险的发展将会跟着旅游业的步伐快速发展,并不断拉动着经济的发展。(二)旅行社需要旅行保险旅行社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旅游这一产业其自身内含风险,在经营组织游客出游的过程中,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都由旅行社负责,其责任不能推卸,也不可推卸。因此对于旅行社而言,转嫁风险损失的最好方式就是购买旅行保险。除此以外,旅行社可以通过旅行保险给旅游者留下一个安全可靠的好印象。旅行保险成为各家旅行社市场竞争的一种手段。(三)保险行业需要旅行保险保险行业的主要险种仍为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为了开辟新

15、市场,拥有更大的市场份额,各大保险公司都开始将搜索的眼光停留在快速发展的旅游业上,在经营旅行保险时,其不仅可以增加保费收入,提升公司的知晓度,而且还能建立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不仅如此,旅游产业天生就带有风险,而保险行业是以经营风险而存在,两者关系十分密切。保险行业可以通过发展旅行保险这一新型产品,完善保险产品的覆盖面,真正做到保障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和物质安全。因此,无论是游客、旅行社,还是保险行业都需要旅行保险的发展,可见,旅行保险的市场前景广阔。四、发展旅行保险的对策旅行保险的发展刚刚开始起步,在很多方面上都存在着不完善,我们应看清旅行保险的发展前景,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成功的宝贵经验,结合我国

16、的实际情况,针对旅行保险的现状,从各方面着手,创新、改革,确实推动旅行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值得我们深思并采用的对策有:(一)着重完善法制建设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无法切实地考虑到游客自身的利益,因此,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并重视这一点,针对保险法和旅游业的特殊情况,创造出真正能够保障投保过旅行保险游客自身的旅行保险管理办法,并且依照这一法律,保障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控制各大保险公司旅行保险的发展动态,为今后该市场的监督、管理打下良好的参考依据。(二)加强旅行保险的宣传游客对旅行保险的了解甚少,导致旅行保险的购买率较低,若想要改变这一现状,各个部门首先要对旅行保险引起重视,

17、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其知晓度,从而推进旅行保险的快速发展。1.保监会加强对保险公司的宣传很多保险公司认为旅行保险的利润较低,若大力发展很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因此对旅行保险不予以重视。但这种“井底之蛙”的视野并没看到旅行保险长远的发展前景,间接导致旅行保险的发展不佳。因此,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该着手加强保险公司对旅行保险的认知,让保险公司以长远的眼光看待旅行保险,重视旅行保险产品的开发、宣传等,大力推动旅行保险的发展。2.保险公司加强对旅游者旅行保险意识的宣传目前,广大群众风险意识仍相当匮乏,对于旅行保险的认识也相知甚少,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加大对游客旅行保险意识的宣传,具体可以通过让与之对应投保过

18、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旅行社向游客发放旅行安全须知等宣传册,让旅游者意识到外出旅行的风险,不仅可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声誉,而且可以推动旅行保险的发展。3.旅行社销售人员应该重视旅行保险出自于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旅行社的销售人员在上岗前,应该对其进行旅行风险意识的培训,让他了解旅行保险对游客的重要性,并且熟悉其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有何旅行保险产品,在游客前来报名时,将险种、投保责任尤其是免除责任等旅行保险内容清晰地告知游客,以防出险后提供必要的救助与损失的补偿。(三)提供共享数据平台旅行保险的产品开发之所以比较困难,其主要原因是精算人员在费率的厘定上没有大量的数据,只能通过其依靠个人的经验臆断费

19、率的大小和变动情况。为了大力发展旅行保险,各家保险公司应该达成共识,将近两年的风险数据公开使用、共同分享,这样不仅可以制定出有利于各家保险公司自己的旅行保险产品,而且也有利于保障游客的利益,更利于旅行保险的快速发展。(四)重视旅行保险的产品开发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最传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无法满足外出旅游的需求了。有的游客为了寻求刺激去的旅游景点可能是高风险发生地带,保险公司应该针对不同的景点、不同的需要,自行开发些特色的旅行保险,让旅游者选择最适合其旅游景点的旅行保险,这不仅能够保证旅游者在旅行时受到全方位的安全保护,而且也是提高保险公司市场占有率及公司声誉的好方法。在中国旅游业快

20、速发展的今天,旅行保险不但可以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且还能帮助旅行社转嫁旅游风险,正常运营。旅行保险的重要性是其能跟上旅游业发展步伐的关键。保险公司应看清当前形势,抓住这一大好时机,针对市场需求的特点大力开发适宜的旅行保险、特色的旅行保险。(中国保险网)返回政策监管篇政策导读扎实推进农业保险制度建设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2004年至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业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财政部在深入研究国外经验和国内部分省区市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的基础上,从2007年开始选择部分省份开展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不仅有效地分散

21、了农户经营农业的风险,而且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支农效率,为农业保险在我国的稳步开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正确认识并逐步发挥农业保险对防范农业风险、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积极作用,对于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杠杆效应,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一)开展农业保险是建立健全我国农业风险管理体制的需要。我国是农业自然灾害较多的国家,主要特点是发生灾害的频率高、范围广、损失大。据统计,2004年至2008年,全国农作物平均播种面积15436万公倾,平均受灾面积4129万公倾,其中成灾面积2165万公倾,占受灾面积的53%,占播种面积的14%。农业自然灾害严

22、重威胁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着农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我国对农业生产和农民遭受的自然灾害等相关灾害的救助历来都比较重视。多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尽可能地减少农业损失,包括实施紧急恢复计划,对遭受损失的农业用地给予紧急贷款或一定补助,安排专项资金直接支持抗旱设施建设等,这种由国家直接拨款进行预防或救助的方式对于抵御农业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除了必要的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外,单纯由国家直接提供灾害救助的方式,只能解决受灾农户的基本生活需要,实际上表现出的是对农户援助力度的不足,而且直接救助普遍呈现临时性特点,缺乏科学的预警机制。此外,由于这种事后救助方式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共

23、享机制,无法调动农民防范风险的积极性,从而导致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目前,西方发达国家主要采取保险方式应对农业风险。实践证明,采用农业保险的事前风险控制和提供灾害救助一样,是分散农业风险、减轻农户和国家负担不可或缺的手段,两者在功能上相互补充。农业保险作为一种有偿的风险管理手段,一方面,农户缴纳保费与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保障这种双重主体参与的行为,能够大大提高农户以及保险经办机构防范风险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发展农业保险有利于弥补财政救灾资金的不足,既可减轻政府筹措救灾资金的负担,又可避免农业灾后救助和直接补贴的短期化行为。因此,采用市场和宏观调控两种手段互相搭配的方式,将农业保险与国家预防和直接

24、救助有机结合,是完善农业风险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二)农业保险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农业保险作为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工具,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农业是弱势产业,世界各国都给予了不同程度的保护和补贴。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必须逐步开放农产品(10.39,0.01,0.10%)市场并减少对农业的直接补贴,但与农业生产相关的自然灾害保险作为“绿箱”政策则不受限制。因此,许多世贸组织成员都充分利用这一规则,通过政府支持积极开办农业保险,加强对农业的保护,农业保险因而成为政府支持农业生产的普遍做法,目前世界上已有40多个国家建立了有政策支持的农业保险体系。因此,我们也应该注重

25、运用世贸组织的规定,结合我国农业风险现状及现实的经济和社会环境,抓住有利时机发展农业保险,以抵消将来逐步减少农业直接补贴可能给农业生产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三)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发展迫切需要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随着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传统农业正面临着技术、产量和结构等各方面的调整,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组织形式也在不断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发展势头强劲。但伴随着农业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和投入的不断增加,农业经营者承担的风险也随之加大。由于缺乏农业保险等手段来规避风险,许多农业经营者害怕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和相关灾害,不敢甚至不愿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

26、业,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进而阻碍了农民收入的提高,同时也削弱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在我国农业发展步入新阶段的关键时期,发展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加以保护和支持,势在必行。二、我国开展农业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国尚没有制定对农业保险的专门法律,虽然保险法规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至今也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确定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目标,指导并规范农业保险的运作,加上一些地方对农业保险的性质和作用在认识上还有分歧,农业保险的有序开展受到了影响。人们对农业保险认识上存在偏差。一是将农业保险视为普惠制政策。个别地方认为保费

27、补贴政策应惠及每个农户,搞均等化,但又因财力所限难以为农户提供足够的保费补贴,因此就要求将符合投保条件的耕地按比例投保,从而造成了投保地块不清晰,违背了农业保险的基本原则。二是将农业保险等同于对农业的投入。一些地方的农业部门认为搞农业保险就是增加农业投入,多多益善,并没有从建立机制和提高效率的角度来看待农业保险。农户购买力低下是导致农业保险参保率较低的原因之一。提高农户的参保率是保证农业保险成功的一个必要因素,我国开展农业保险面临的是收入较低的农民或个体农户,其经济力量大多比较薄弱,无力承担因农业保险的高风险、高成本而决定的高额保费。虽然这两年中央财政逐步提高了对农户的保费补贴比例,但农户购买

28、力依然低下,这是我国开办农业保险几十年来,农户一直缺乏积极性,农业保险参保率不高的主要原因。缺乏相关经验数据使农业保险保障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保险的数学原理是大数法则,而大数法则的运用需要充足的经验统计数据和大量的风险单位投保。我国农业保险业务一直是间断性地在小范围内进行试验,因此,很难得到系统、全面的数据来科学地计算费率并确定风险保障水平。此外,农户生产规模小而散的状况同农业保险规模化经营的要求存在一定矛盾。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仍以小农经济为主,生产分散且单个农户的生产规模较小,农村各类专业合作和互助组织相对缺乏。这一方面增加了农业保险的展业难度,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满足大数法则对投保面要求的难度。

29、三、开展农业保险的基本原则和思路(一)应充分重视农业保险对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农业保险作为扶持农业发展的一项有效政策工具,是保护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民收入不可或缺的手段,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外开展农业保险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农业保险在防范农业风险、提高农作物产量、稳定农民收入以及健全农村金融体制等方面都发挥了关键作用。与国外相比,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相对滞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尚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风险保障需要。为此,我们应该借鉴国际上开展农业保险的成功做法,重视农业保险在我国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政策、体制和法律等各方面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加大对

30、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运用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保护并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二)开办农业保险应有明确的政策目标。农业保险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反映和服务于宏观政策目标和要求。从国外的实践看,各国举办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大体有两类:一类是推进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高农民的社会福利待遇,同时,兼顾农业发展。另一类主要是稳定和促进农业生产。目前,发达国家开展的农业保险一般属于前一类,其特点是保险范围广,保障程度高。发展中国家的农业保险则属于后一类,特点是承保主要农作物,保障程度低。考虑到我国各级政府的财力和农村发展情况,近期开展农业保险的目标应确定为防范农业风险和稳定农业生产

31、。今后,随着城乡的协调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可以逐步提升农业保险的功能向为农村提供社会保障的角色转变。(三)循序渐进地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由于农业的特殊性,农业保险存在着高风险、高成本、费率厘定难、保险责任确定难、定损理赔难等问题,建立适合本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制度是件非常复杂的事情。美国、日本等国家农业保险的发展经历了几十年的漫长时期,期间对农业保险的法律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才发展到目前的水平,而且直到现在还存在着各种矛盾和问题。我国地域分布较广,地理环境复杂,自然灾害频繁,许多不适合种植的土地也被开垦出来,加上缺乏农业保险业务的历史数据等信息,目前建立全国性农业保险体系的条件并不成熟。为了积

32、累经验,发现问题,开展农业保险应走先试点后推广的道路,在粮食主产区或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的组织制度进行试点,在保障方式、保障水平、保障范围等方面量力而行,待条件成熟后再推广;在组织模式方面,可允许各地建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或农业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开展农险业务,以多种方式积累经验并收集数据,为今后制定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奠定基础。(四)开展农业保险要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相结合。农业保险作为农村金融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展将有助于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更容易获得信贷支持;而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也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良好

33、的宏观环境。目前,以印度、菲律宾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都采取了农业保险与农业生产贷款相联系的方式,效果较好,如菲律宾的农作物保险法规定,获得农业生产贷款的农民都必须参加保险,从而在减少农业贷款风险的同时,还促进了农业保险自身的发展。在我国,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都是支持农业生产的措施,两者有效结合,既可以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防范风险的作用,又可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积极推进农业贷款的发放。实践中,我们可对申请贷款的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如在给予保费补贴的同时,鼓励和支持银行降低贷款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以减轻农户的负担;也可采取银行保险的方式,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为目标,通过贷款银行作为农业

34、保险的代理人,贷款农户的赔款由贷款机构来支付等多种形式进行。四、完善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的配套措施(一)建立相对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表明,相对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是保证农业保险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美国、加拿大、日本以及菲律宾等发展农业保险较早的国家,都以专门的法律对农业保险的地位和运作规则进行了规定,如美国的联邦作物保险法、加拿大的农作物保险法、日本的农业灾害补偿法,以及菲律宾的农作物保险法等,这些法规在促进各自国家农业保险的发展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开展农业保险也要先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体系,对农业保险的性质作出明确规定,使农业保险的运作有法可

35、依。(二)给予必要的财政政策支持。农业保险的单位风险大、赔付率高以及不可预期等特点,决定了国家应该对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凡是农业保险开办比较成功的国家或地区,政府尤其是财政在农业保险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包括建立引导制度、给予保费补贴或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并加强监督管理等。如美国为鼓励农业保险的发展,从2001年开始,计划在未来耗巨资完善其农业保险制度,发展中国家如印度、菲律宾等国的财政部门也一样为本国的农业保险提供了一些支持政策。国外发展农业保险的经验表明,提高投保人的参保率是农业保险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提高参保率的通常做法就是国家给予保费补贴,国外的

36、补贴水平一般达到保费的50%左右。在我国,农业保险的投保人大多是收入较低的农户,无力承担因农业保险高风险特性而决定的高额保费,因此,国家的政策支持尤其是财政的支持是非常必要的,具体可采用对投保人给予保费补贴,或者对经营农业保险的机构给予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支持农业保险的开展。(三)整合现有财政支农资金。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粮食直补、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生产。农业保险的工作量很大,为了收取保费可能要跑上近百里路,花上几天时间,交通费用、人员工资、餐费等各项费用有时甚至都超过了保费收入。很多地方提出,在尊重农户意愿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允许从国家发

37、放的直补资金中代扣代缴保费,这样会大大降低保费收取成本,同时,通过整合现有支农政策形成合力,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政策效果。(四)构建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开展农业保险的目的就是通过大数法则将集中于局部的风险进行分摊和稀释。相对于其他保险业务,农业保险经营面临的风险更大。尤其是农作物保险承担的旱灾、病虫害责任,养殖业保险和农房保险承担的地震责任,风险都很高,为确保农业保险的持续稳健经营,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迫在眉睫。一是尽快建立由有关各方共同参与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实现“丰年积累、灾年结转”。去年汶川特大地震后,社会各界对巨灾保险问题高度关注。但由于设计巨灾风险分担

38、机制十分复杂,因此可以考虑先建立针对稳定农业生产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逐步摸索积累经验,以便为进一步开展巨灾保险工作打好基础。二是明确风险分层安排,由国家确定保险机构承担的最高赔偿比例,在最高赔偿比例之下的风险,由保险公司通过分保、共保、购买再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化解;超过最高赔偿比例部分,由中央和省两级财政共担解决。三是在国家统一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建立之前,鼓励各地先建立适合本省区市实际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中央财政对此可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四是学习国外的做法,通过政府的支持建立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分散农业风险,确保农业保险经营组织的业务能够持续运作。(经济日报)返回监管信息保监会酝酿推

39、动保险营销员队伍多元转化为推动保险业走出“人海战术”的粗放营销模式,保监会正在酝酿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保险营销体制机制改革。日前,一份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体制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发至相关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根据意见稿中所述内容来看,保监会将考虑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区域试点和逐步推进的方式,对保险营销员队伍进行多元转化,理顺保险公司对保险营销员的用工关系,实现保险营销体制的平稳转型。从本报记者拿到的上述征求意见稿来看,对保险营销员进行多元转化的试点方向、框架大致包括:保险营销员可以成为保险公司的销售员工、保险中介公司的销售员工、以保险公司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公司员工,以及符合保险法规

40、定的个人保险代理人。“个人保险代理人”这一改革方向尤为受到市场关注。根据新保险法,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根据征求意见稿来看,独立个人代理人可以代理多家公司产品;同时,可能允许一些营销员以个体工商户形式注册,准入条件相对较低,但只能代理一家保险公司产品,即为专属个人保险代理人。同时,所属保险公司对专属个人保险代理人有集中培训和管理的职责。值得一提的是,为确保试点不对保险公司的整体业务经营造成大的波动,确保改革的可操作性和可控性,根据征求意见稿中所提及的,先行试点宜选择在一个地域范围不大、市场化程度高、业务发展平稳、当地政府

41、支持的区域市场进行。在试点取得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扩大试点区域,逐步扩大改革成果。同时,也鼓励有积极性和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自主先行进行保险营销体制改革试点。此外,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监管部门可在试点区域率先引入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鼓励保险公司在试点区域通过设立、改制、合作等多种形式建立专属代理合作关系。据了解,保监会还将牵头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总公司成立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确保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目前仍处在征求意见阶段,不排除改革的具体细节会发生变化。马建堂:不断提高统计透明度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3日表示,

42、当前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统计,要尽可能消除中国统计的“神秘感”,不断提高中国统计透明度。“不能让大家觉得统计工作很神秘,不知道统计数据是怎么产生的。要公布一些重要数据的产生过程,不断提高统计透明度和公信力。”马建堂在国家统计局举办的一个研讨班上表示。马建堂表示,国家统计局正在抓紧做主要经济指标的环比统计,以便更好更快地反映经济变动情况。统计局出环比数据,要准确,要通过试算消除季节因素,一些主要环比数据将在明年公布。调查失业率工作也已经展开。马建堂表示,要夯实统计基础,在乡镇设置统计岗位,目前正处于调查摸底阶段;要坚决与一些地方领导干预统计数据、一些统计对象瞒报虚报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斗争;要加强数

43、据评估和质量过程控制,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公信力。(上海证券报)返回大连保监局为百佳明星规划职业生涯本报讯日前,大连保监局为连续当选四届的大连百佳寿险服务明星召开专门座谈会,中心议题是为明星们答疑解惑,为其职业生涯提供实际有效的帮助。大连各寿险公司总经理、行业协会负责人出席会议,大连保监局副局长朱进元到会讲话。据介绍,大连百佳寿险服务明星是由大连保监局发起,大连市金融办等六个单位共同评选出的代表当地行业最高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服务品质的寿险从业人员。朱进元在认真听取百佳明星、保险机构和行业协会负责人发言后兴致勃勃地从几方面进行了畅谈。他首先肯定了以百佳明星为代表的广大营销员日益突出的行业和社

44、会贡献;高度赞扬以百佳明星为代表的大连保险营销员是保险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承担着保险服务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近3年来,大连2万多营销员每年对大连寿险保费50%以上的贡献率就是佐证。保险营销员同时也是保险文化和保险理念的传播者,依托包括百佳明星在内的广大营销员,大连保险行业对群众的风险教育逐步走进千家万户。此外,朱进元要求从监管和行业角度为百佳明星提供以下几方面的支持和扶持:一是通过多种行业媒体推介精英,通过对他们专业与服务品质的广为宣传,为百佳明星赢得应有的社会尊重和认可;二是推动大连百佳明星讲师团工作,通过百佳明星的传帮带和示范效应,引领更多的从业者以百佳明星为学习目标,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5、加入这一先进行列;三是由百佳明星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通过明星效应和品质服务更好地向公众普及保险基础知识,提高整个社会的保障意识;四是将日臻成熟的大连社区服务站资源向百佳明星倾斜,为他们搭建通向社会、客户资源的支持平台;五是推动百佳明星和从业人员广泛参与慈善和社会公益活动,为大连保险业今后更长时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认识基础;六是建议建立大连百佳明星管理机构,为保险营销员提供一个维护自身权益、规范从业行为与防范执业风险并举的有效途径。(中国保险报)返回向新保险法冲刺 陕西省保监局开展新法宣传10月1日开始,修订后的新保险法将正式实施。5月22日,陕西省保监局组织开展由全局干部参加的

46、新保险法专题培训活动。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新保险法保险合同修订的主要内容、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以及新保险法的修订对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5月26日,陕西省保监局组织辖内保险公司在全省7个地市同步开展新保险法宣传日活动,35家省级保险公司、165个保险机构走上街头,以发放新保险法宣传手册、接受法律咨询、接待现场投诉的方式开展新保险法普法宣传。“宽进严出”向“严进宽出”的转变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历经三次审议通过的新版保险法与现行保险法相比,最大的特色就在于在规则完善和制度设计上更加注重对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的保护,而对保险人和监管机构设立了更多的“紧箍咒”。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

47、西分公司副总经理齐燕云:新保险法保护了被保险人利益的同时,对于保险公司经营带来了挑战,保险公司将面临从“宽进严出”向“严进宽出”的转变,不管是从管理模式还是销售行为,都将重点放在了“控制前端”环节上。这是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一个提升,转换公司经营模式,是适应新保险法的首要条件。同时,新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规则又向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诚信做出了挑战。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运营服务部、副经理白一波:新保险法增加了不可抗辩规则,规定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比如,如果一个客户已经知道自己患了癌症,想投保健康险,如果有保险公司明知客户患病情况而违规承保,按规定,保险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企业文档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