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0915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941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有关政策要求 (一)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中的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1
2、。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精神,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上一年度在外省市已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
3、成绩的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第二年确需在北京市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须于2009年10月28日、29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能办理相关报名手续。(三)每个年度只能办理一次报名手续,报名后不办理退报名或改报名手续。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为2010年5月15日、16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5日 9:00-11:30经济法基础9:00-11:30财务管理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14:00-17:00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三、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
4、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一)初级资格报名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提交信息、现场缴费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0月24日至30日期间登录北京会计网(),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初级信息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提交完
5、成后,使用A4纸打印初级信息表,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如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需本人签名,并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在初级信息表上审核盖章。 3、持初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和与自行上传照片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一张,于2009年11月2日至5日期间,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见附件2)办理确认、缴费手续。 4、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5月4日开始在北京会计网()打印准考证,持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中级资
6、格报名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 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为自2006年起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首次报考人员”为自2006年起在北京地区未成功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台湾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1、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10月18日至30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下同), 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2、首次报考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
7、须于2009年10月18日至26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中级信息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中级信息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中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从附件3所列的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中选择一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港澳台居民按有关文件要求还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4)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24小时后,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8、,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30日。 3、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5月11日至13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根据新编考试大纲内容重新编写,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附件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二: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 附件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9、二九年十月十四日附件一: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北京市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
10、)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上述条件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可报考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注: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9年年底。附件二: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2009年11月2日-11月5日) 组织报名单位报名点所在单位名
11、称地 点联系电话东城区财政局北京市财贸职业学院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6523124665231174北京市商业学校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隆福大厦西门) 6975705164069561西城区财政局西城经济科学大学 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南草厂63号(经科大) 66560173北京市西城区京诚会计培训学校 西城区西四北二条21号二号楼四层(计华商务楼4008室)6611686066169359西城区博瑞管理人才培训学校 西城区三里河三区39号 (木樨地桥北100米路东) 6858826668578288西城区启点培训学校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 (市委党校院内2号楼105室) 680030908167
12、7766北京市电子工业干部学校 西城区西什库大街74号 6615644766114980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立信会计学院 西城区西四北三条乙26号 6616803566168031崇文区财政局崇文区财政局 会计科崇文门珠市口东大街10-1号 (崇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内) 67072839宣武区财政局宣武区财会人员服务中心宣武区广内大街225-2号 (回民中学大门西侧) 63026580北京市宣武区 现代经贸培训学校宣武区枣林斜街55号 (广安中学内) 83537075北京物资贸易职工学院教育培训中心 宣武门外储库营胡同19号 63015204朝阳区财政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惠新东街10号
1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计算中心楼) 64492030北京市现代商务培训中心朝阳区团结湖南里17号 85964907海淀区财政局海淀区职业学校知春里校区海淀区知春东里15号楼东门 8211710182132884丰台区财政局丰台区财政局 会计科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1号 (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一层) 8381110663813950石景山区财政局石景山区业余大学石景山区八角北路51号院 6887535568825783门头沟区财政局门头沟区财政局财会管理教育中心(一层大厅) 新桥大街51号 (区政府对面) 6984419869851547房山区财政局房山区农业机械化学校房山城东大石河京周路北 893450
14、7489345058通州区财政局北京物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通州区新华南路190号 81523357昌平区财政局昌平区卫生学校昌平东环南路 6970623080105812平谷区财政局北京联合大学平谷分院岳各庄大桥北侧 69961606顺义区财政局顺义区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7号 69461955大兴区财政局大兴区诚信会计培训学校大兴区黄村西大街8号 6924676081296585(会计科) 怀柔区财政局怀柔区财会服务中心怀柔区青春路22号 6965002969643730延庆县财政局延庆县财政局会计科延庆县新城街108号 6910246969143147密云县财政局密云县财
15、政局 会计科(415房间)鼓楼东大街1号 69043782亦庄财政局 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一层二号服务大厅) 67886735燕山财政局 燕山财政局会计科房山区燕房路1号 燕山办事处办公楼109室 6934617969341948注: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咨询电话:68486020、88549962 附件三: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时 间地点名称地 址联系电话2009年10月22-24日(城区)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人才大厦(地坛公园西门对面)6440059964400225海淀区考试中心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
16、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南侧大厅(四季青桥西北角)68945518北京建工培训中心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6416514964177528西城经济科学大学2号院西直门内大街南草场街63号6656017366560087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北四环惠新东桥桥南)64918613 6494162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金台里2号6597778565976415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623226232009年10月25-26日(远郊区)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80101318怀柔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怀柔区开放路86号(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层大厅北侧)89686020北京东部人才市场(通州)通州区车站路24号69552120房山区人才市场房山区良乡西路14号6936574269372463顺义区人事考试中心顺义区府前东街6号顺义人才市场培训(一)教室69469584门头沟区人才服务中心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1号四层6982439469844345注:北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