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龙游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文件龙国税党组20091号中共龙游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龙游县国税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科室、直属单位:现将龙游县国税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向县局报告。二九年三月十六日龙游县国税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推进龙游国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衢州市国税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计划和龙游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2、体系20082012年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和龙游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全过程之中,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改进作风、深化改革、严厉惩处,不
3、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创业创新、富民强县”战略,推进龙游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二)基本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健全惩防体系要与税收制度、征管体制、内部管理机制和信息化建设等税收体制机制相适应,将其置于龙游国税发展大局之中来把握。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紧紧抓住“两权”运行中腐败现象易发和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利运行为中心,区分不同情况,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密切联系实际,注重总结经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
4、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功能。四是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布置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六个方面的工作任务,结合省局、市局和龙游县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建设具有龙游特色的惩防体系,做到指导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既体现中央、省局、市局和县委的精神,又结合龙游国税实际,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五是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理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证。(三)工作目标在目前初步形成的龙游国税系统
5、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的基础上,再经过5年的努力,逐步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到2012年构建成较为完善的具有龙游国税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全县国税系统没有干部职工受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分,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方面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在全县国税系统内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二、加强宣传教育,构建拒腐防变教育机制(一)继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范畴之中,纳入全县国税宣传教育总体部署之中。人教部门确定年度教育计划,人教、党办
6、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廉政教育的配合工作,形成宣传教育合力。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宣传纪律。(二)加强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教育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二是加强党风党纪教育。根据中央和省局、市委和县委的部署,在全县国税系统党员中经常性开
7、展党风党纪和法制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法制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增强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每年邀请检察院或纪委的专家进行党规党纪、党内监督和法律法规方面的教育辅导,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三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
8、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税收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工作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制订合理的学习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三)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政专项教育。对新提拔的股级领导干部,县局每两年举办一次廉洁从政教育。继续开展“读书思廉”系列
9、活动。定期向中层以上干部推荐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文章,倡导“读书修德,以德律己”,促进廉洁自律。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完善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各级国税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确保每年至少有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讲1次廉政党课,纪检组长每年作1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四)坚持面向全体国税干部的廉政教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以廉洁自律和党风党纪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增强广大干部依法治税、规范执法的意识。用身边的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继续加强与检察院、纪委等部门协作,深入剖析一批典型案件,及时发放和学习案例选
10、编,强化对全体国税干部的警示教育。(五)深入推进国税廉政文化建设一是积极开展以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为基础,以清正廉洁为基本内涵,以正确行使权力、远离违法犯罪为重点,以建设和谐国税为目标的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系列活动,鼓励党员干部崇勤廉、讲操守、重品行,撰写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心得、体会文章,同时开设交流学习平台,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营造具有龙游国税特色的廉政文化氛围,努力在全系统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取向和道德风尚。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完善局域网廉政教育专栏,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政策
11、宣传,适时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大力开展反腐倡廉网上热点问题引导,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网络建设和管理。适时推行省局开发成功的网络教育平台,尝试国税互联网站廉政栏目的建设。三、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一)健全明确的责任机制一是抓好责任分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每年年初明确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担负的责任。按照部门职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二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
12、小组会议制度,确保每年召开两次例会,结合“三书两报告”制度,年初研究布置全年工作任务;年中由局纪检组长牵头,会同有科(室)、直属单位分管领导,逐一听取各科(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汇报;年终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向党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全系统要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根据年度工作情况,针对重点工作,及时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和内容,合理调整考核分值。(二)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推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票决制,健全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
13、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县局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及重点专项资金审计。认真贯彻“三谈两述”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和全国税务系统廉政谈话制度(试行)规定,充分利用任职谈话、任期谈话、诫勉谈话以及述职述廉等手段加强对股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三)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有关税务人员廉洁从政和违纪行为惩处制度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税务监察暂行规定、税务监察案件调查处理办法、税务监察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税务执法监察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四)严格执行
14、各项税收管理制度深入贯彻依法治税基本方略,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政策。严格出口退税审核,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继续规范和整顿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犯罪,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国税干部执法责任,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形成征管查三者之间权利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管理链条。(五)规范行政管理权运行制度健全内部行政管理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完善股级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推荐、述职述廉、后备干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健全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
15、设管理等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报批报备制度。继续完善廉政档案制度。规范出国(境)审批管理制度。(六)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每年1次的国税部门与纪委、检察院定期走访制度,了解法律、政策、纪律等规定和国税干部廉洁情况,逐步实现走访联系制度化,增强预警、防范和沟通、协调能力。继续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联席会议制度和法庭审判旁听制度,国税机关与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做好国税部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四、规范权利运行,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一)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一是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政治纪律
16、,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各级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三是加强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落实领导干部
17、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对“吃、拿、卡、要、报”等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贯彻总局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切实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行为。(二)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继续加强对“两权”的有效监督。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在规范税收执法和加强内部管理中的作用,县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执法监察。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全面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法规、财务等部门做
18、好执法检查、财务审计、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切实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好对干部提拔任免、招投标、教育考试以及公务员招录等方面的监督工作。继续加强对国税干部赌博、生活作风等问题的监督检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充分发挥监督资源的整体效能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各项监督制度切实落到实处,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保证党内制度的权威性。积极稳妥地推行党务公开,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
19、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加强和完善社会监督。认真接受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民主党派等各方面的监督。继续聘请民主监督员、特约人员、特约监察员(简称“三员”),发挥“三员”的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监督检查作用,每年组织“三员”对全系统的行风建设开展明查暗访,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改进国税行风建设。继续完善外部监督,请纳税人代表、社会各界人士,对国税干部的作风、勤廉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促使税务干部规范执法,勤政廉洁。五、注重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20、(一)深化税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坚决执行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按照省局、市局要求,规范税务行政机构设置,着力转变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分工,整合管理资源,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优化国税机关组织结构,提高税收管理效能,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稳步实施内部行政管理事务公开,落实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专业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全面提高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开展征管业务重组,优化征管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征管效能,完善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
21、评价体系;完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健全税源管理机制、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完善税务稽查管理体制。(三)探索党风廉政建设新途径一是加强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的探索和研究。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违反上级有关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的行为,结合龙游国税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和试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进行责任制追究操作办法的研究试行工作。2010年前,初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试行办法,并不断总结经验,到2012年建立比较完善并切实可行的操作管理办法。二是继续深入贯彻总局的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22、腐倡廉工作,对办法规定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领导班子各个成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三是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制度化建设,加强效能监督,确保国税机关工作效能的提高。继续加强对省、市、县机关效能建设四项禁令、衢州市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和龙游县机关工作人员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过错和效能责任追究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政风)评议活动,做好“机关效能110”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的“三书两报告”制度,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加大执行力度。五是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以完善社会各界评议税收管理员制度为重点,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
23、在现有税收管理员述职述廉制度和税务干部监督卡制度的基础上,增加内部评议内容,并将操作办法、评议内容具体化、程序化,形成更加详细的制度。六是加强国税干部家属兼职会计、经商办企业等涉商管理。(四)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一是根据省局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加强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依托税收信息化建设成果,规范“两权”运行,强化“两权”监督,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技水平。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和载体。二是健全廉政预警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领导班子考察、巡视检查、述职述廉、来信来访、明察暗访、案件查处以及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交流情况等途径,
24、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信息。发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作用,逐步建立反腐倡廉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预警信息的评估分析,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防止出现腐败行为。2012年前在全系统推广运行省局的廉政预警体系,注重预警信息评估结果的运用,及时报告和反馈评估分析结果,通过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针对不同时期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六、坚持纠建并举,巩固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共龙游县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
25、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自身的良好作风带动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纠正任何形式的公款旅游行为。认真执行规范津补贴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继续严格控制国税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二)优化纳税服务一是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全面落实办
26、税公开的各项制度,围绕国税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提供服务的环节,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内容。继续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税收法律救济服务规范和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健全“全程服务”制度。二是优化服务理念。全力做好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专项纳税服务,对抗震救灾生产企业在发票领购、抵扣认证、税收减免、出口退税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持。继续利用“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评创活动,“十佳满意服务窗口(单位)”等评选活动这些平台,全面推进全县国税系统窗口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同时认真落实“群众满意基层国税站所(办事窗口)”挂、摘牌制度,扎实巩固活动成果。推行窗口部门规范化建设,加大国税系统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进一步统一窗
27、口单位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境、强化服务功能。积极推广“一窗统办”新型办税模式和智能排队叫号系统,提高办税服务厅的综合管理与服务水平。面向农村,推广应用和完善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系统,进一步提高“三农”涉税服务水平,让农民得实惠。三是落实总局“两个减负”要求。一是继续推广网上办税业务,推进财税库银联网,贯彻落实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简化办税程序,优化办税流程,归并表证单书,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二是落实税源一体化管理办法,解决机关内部多头布置重复布置问题,清理整顿各种不必要的文件、会议、考核、评比和检查,减轻基层额外工作负担。实施国地税联合办证、联合
28、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务检查,降低征纳成本。(三)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纠风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占”等问题。认真纠正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规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违规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以及乱摊派、乱收费的现象。深入治理税务机关强行指定税务代理机构、税务干部与税务代理机构串通谋利等问题。继续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活动,防止奢侈浪费和向纳税人拉赞助、搞摊派现象的发生。七、严肃案件查办,坚决惩治违法违纪的腐败行为(一)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是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有纪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
29、为,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要按照党章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坚决惩治腐败。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税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等法规制度,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深入治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
30、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以及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价招标以及违规转包分包等案件,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三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巩固和完善投诉网络建设,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主渠道,牢固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观念,认真对待和处理每件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做好信访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
31、处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执行定期分析、统计、通报、督查督办等信访举报工作制度。重点做好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信访信息上报制度,规范接待来访处理程序。(二)提高惩治工作水平一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肃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加办案科技
32、含量,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健全查处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和有关部门相互移送案件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形成办案合力。(三)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加强案件管理,严格执行重要案件线索报告制度,加强对督办案件和大案要案的管理和组织协调,严格督查,严格把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案件调查报告、案例剖析、案情定期通报制度,提高统计分析质量。继续推广应用案件管理系统网络版软件。注意总结办案工作经验,深入剖析典型案件,从中发现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做到举一反三。积极实施“一案双查”制度,剖析案件问题根源,查找
33、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八、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到位(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党组是反腐倡廉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把惩防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出总体部署,与税收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环节。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研究部署、组织、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严肃查办案件。党组书记要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纪检组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二)
3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研究,工作中要注重创新。对成功的做法,要注意总结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对易出问题的环节,要重点研究分析,做好防范工作;对已发生的案件必须要有深刻的剖析报告、整改意见和措施,以及整改情况反馈。纪检监察干部要贴近群众,深入基层,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工作,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形成书面成果。自2008年起,每年确保向市局选报1篇调研文章,参加省、市局及县纪委的优秀调研文章评选。(三)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局党组要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有关规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定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继续做好纪检
35、监察人才库人才的选拔工作,加强纪检监察人才的信息化建设。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监察室负责人和纪检监察人才库入库人员培训,做到“应知应会”。(四)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本实施方案及每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办法,把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促进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对每个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各牵头部门和协助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以致工作计划落空,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抄送:中共衢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龙游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日印发打字:丰 昕 校对:童伟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