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说明书.pdf

上传人:青果果 文档编号:13431742 上传时间:2022-08-23 格式:PDF 页数:214 大小:3.34MB
下载 相关 举报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说明书.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14页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说明书.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14页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说明书.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14页
亲,该文档总共21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苏苏 州州 市市 宏宏 宇宇 环环 境境 科科 技技 股股 份份 有有 限限 公公 司司 公公 开开 转转 让让 说说 明明 书书 主办券商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 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

2、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 重要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规模较大,公司 2015年末、 2016年末、 2017年 8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 为 7,652,401.00元、 10,592,390.41元、 9,374,861.19元,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6.05%、 34.25%、 54.

3、04%。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 1 年以内的金额占比 54%左右,公司客户分散且优质,经营稳定且商业信誉良好。虽然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并按照审慎的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但若该款项不能及时收回,可能给公司带来呆坏账损失的风险。 (二)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孙加山直接持有宏宇环境 65.97%股份,间接持有宏宇环境 9.12%股份,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宏宇环境 75.09%股份,为宏宇环境控股股东 ,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决策、人事安排、日常管理及 “三会 ”运行等进行不当控制,将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公司

4、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三) 公司治理的风险 有限公司期间,公司治理不够规范,公司存在诸如未按要求提前发出会议通知、股东会届次记录不清,相关决议书面记录及保存不完整、公司董事监事未及时换届选举等不规范现象。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及相应的议事规则,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员工数量增加,公司的组织结构也愈加复杂,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按设计有效执行,公司治理风险将可能影响公司的 持续成长。 针对这一风险,公司管理层承诺将

5、认真学习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严格实践,提高自身的内控意识。同时公司今后将加强管理,确保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 市场竞争风险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3 随着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逐步深化和落地,行业迎来了重新整合,行业内已上市公司占据先发优势,开始逐渐占领市场,行业外公司也纷纷通过并购手段进入环保市场,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持续提升技术水平、提高资金实力、系统深入地开展服务延伸和 市场拓展等增强竞争能力,将不能在未来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可能面临市场份额和盈利水

6、平波动的风险。 (五) 人才流失风险 注册环评工程师的数量是环评机构核心竞争力的体现。目前,我国环评行业从业人数较为分散,随着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甲乙两类资质的环评工程师数量要求 与 原来相比提升了近 50%,并且加大了对于挂靠环评师的相关企业的惩罚力度。随着对企业资质要求的提升以及打击挂靠的政策下,数量居多的乙级资质企业以及实力较弱的甲级资质企业将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 (六) 行业准入政策变化风险 我国环境 保护部门一直对企业环评资质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企业在进入环评行业之前需要对自身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环评资质到期后采用申请延

7、续制度。根据环评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评价机构,环保部将对其环评资质予以注销。如果公司环评资质证书到期未能按时续期,将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此外,从大环境来看,我国环境保护行业属于政策导向型行业,国家政策的变更,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政府行为等因素都不可避免地会给环保行业带 来 不同程度的影响。 (七) 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获得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为:GR201632004351;有效期:三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及国科发火( 2008) 17

8、2 号文件规定,本公司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4 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复审不合格或国家调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将可能恢复执行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届时无法获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将给公司的税负、盈利带来一定程度影响。 (八)社保和公积金补缴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员工缴纳了社保,未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同时存在部分险种缴纳基数低于苏州当地社保缴纳基数的情况,分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情况。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据此,公司及子公司存在

9、补缴社保和公积金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加山出具承诺函: “如因有关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需为员工补缴本次挂牌并股权转让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用、或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规范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孙加山愿在毋需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相关的赔偿责任;如因有关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需为员工补缴本次挂牌并股权转让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住房公积金费用、或苏

10、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或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不规范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孙加山愿在毋需苏州市宏 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相关的赔偿责任。 ”同时,社保主管部门出具了相应证明,宏宇环境、子公司至目前无社会保险欠缴情况。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5 目 录 重要声明 . 1 重要事项提示 . 2 目 录 . 5 释 义 . 7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9 一、公司情况 . 9 二、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票种类、每股面值、股票总量、挂牌日期 . 10 三、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11、承诺 . 10 四、股权结构情况 . 12 五、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 15 六、公司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28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36 八、公司最近两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9 九、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机构 . 41 第二节 公司业务 . 43 一、公司业务概述 . 43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业务流程 . 46 三、公司拥有的关键资源情况 . 51 四、公司业务相关情况简介 . 60 五、公司的商业模式 . 64 六、公司所处行业概况、市场规模及行业基本风险特征 . 66 第三节 公司治理 . 83 一、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健全

12、及运行情况 . 83 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 . 84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两年的合法合规情况 . 88 四、公司的独立性 . 89 五、同业竞争 . 90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6 六、近两年公司发生 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以及所采取的防止措施 . 97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他情况 . 98 八、近两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 101 九、公司规范经营情况 . 103 第四节 公司财务 . 106 一、公司的财务报表 . 106 二、审计意见 . 134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3、. 134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35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 158 六、税(费)项 . 158 七、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159 八、报告期内主 要会计数据 . 166 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往来、关联交易 . 198 十、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04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情况 . 204 十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情况以及公开转让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205 十三、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 206 十四、风险因素 . 207 第五节有关声明 . 2

14、08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08 二、主办券商声明 . 209 三、律师声明 . 210 四、审计机构声明 . 211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212 第六节 附件 . 213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7 释 义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挂牌公司、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宏宇环境 指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宏宇有限 指 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称:徐州宏宇评估认证有限公司;徐州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公司

15、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 指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最近两年一期、报告期 指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 1-8 月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近轩晨 指 苏州近轩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加妮佩山 指 苏州加妮佩山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宏宇检测 指 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方正环保 指 苏州方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曾用名称:苏州方

16、正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分公司 指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其他分公司类似,不再列举) 中投咨 指 中投咨(北京)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清泉化工 指 苏州清泉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徐州市工商局 指 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8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证券、主办券商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公司 指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本公开

17、转让说明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所列数字总和不符,均由四舍五入所致,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9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加山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 2003年 11月 3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7年 8月 22日 注册资本: 600万元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珠江南路 211号 1幢 6楼 邮编: 215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755099184A 董事会秘书: 蒋丽妍 电话: 0512-68361805 公司邮箱: hy_ 公司网

18、址: 主营业务:公司作为一家专注于企业环境保护的综合性环境咨询服务机构,秉承专业、高效、创新、务实的服务理念,为客户量身定制高成效、低成本、易实 施的环境解决方案,业务范围涵盖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技术咨询以及环保设备销售。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中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专业技术服务( M7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1)规定,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专业技术服务( M74)大类下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 M7499)。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专业

19、技术服务业( M7499)。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 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所属一级行业为 “工业 ”,二级行业为 “商业和专业服务 ”,三级行业为 “专业服务 ”,四级行业为 “调查和咨询服务 ”,行业代码为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0 12111111。 二、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票种类、每股面值、股票总量、挂牌日期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宏宇环境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元人民币 股票总量: 6,000,000股 挂牌日期: 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三、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一)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20、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业务规则第 2.8条规定: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

21、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 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 业务规则第 2.9条规定: “股票解除转让限制,应由挂牌公司向主办券商提 出,由主办券商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确认后,通知中国结算办理

22、解除限售登记。 ” 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 (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除上

23、述规定的股份锁定以外,公司股东对其所持股份未作出其他自愿锁定的承诺。 根据以上的规定,公司股票本次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 本次可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数量(股) 限售原因 1 孙加山 3,958,200 65.97 0 发起人 2 近轩晨 1,252,200 20.87 0 发起人 3 加妮佩山 789,600 13.16 0 发起人 合 计 6,000,000 100.00 0 -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2 四、股权结构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二)控股股东

24、、实际控制人和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孙加山直接持有宏宇环境 65.97%股份,间接持有宏宇环境 9.12%股份,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宏宇环境 75.09%股份,为宏宇环境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加山直接持有宏宇环境 65.97%股份,间接持有宏宇环境 9.12%股份,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宏宇环境75.09%股份。公司自 2010年第二次股权转让以来,一直由孙加山负责管理及运营,孙加山目前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75.09%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孙加山依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享有

25、的表决权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足以对宏宇环境董事会及管理层人员的选举与任命产生重大影响,足以决定公司经营方针、财务政策等重大事项,足以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因此孙加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前十大或者 持股 5%以上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股) 出资比例( %) 股东性质 是否存在质押或 其他争议事项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3 1 孙加山 3,958,200 65.97 境内自然人 否 2 近轩晨 1,252,200 20.87 境内合伙企业 否 3 加妮佩山 789,600 13.16 境内合伙企业 否 合计 6,000,000 100.00 - - (

26、 1)孙加山 孙加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8年 9月生,本科学历。 2000年 7月至 2004年 5月,任江苏省灌云县环境监测站工程师; 2004年 5月至 2006年 1月,任苏州格林苏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 2006年 1月至 2017年 2月,任方正环保总经理; 2010年 8月至 2015年 10月,任宏宇有限监事; 2015年 10月至 2017年 7月,任宏宇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宏宇环境董事长、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17年 8月 15日至 2020年 8月 14日 。 ( 2) 近轩晨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近轩晨持有本公司 1,252,2

27、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0.87%。近轩晨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苏州近轩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代码 91320500MA1MQRPW5N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孙加山 主要经营场所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 211 号 1 幢 1624 室 成立日期 2016 年 8 月 3 日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出资 1,201,754 元 出资人及出资比例 孙加山,出资比例 41.61%; 徐建新,出资比例 58.39% 近轩晨系公司持股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并合法存续。近轩晨全体合伙人出具承诺函:各合伙人出资至近轩晨的资金均系其合法自有资金,其在近轩晨中的财

28、产份额亦系本人直接持有,不存在委托持有、信托持有等代持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 3) 加妮佩山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加妮佩山持有本公司 789,6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3.16%。加妮佩山的基本情况如下: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4 公司名称 苏州加妮佩山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代码 91320500MA1MQPY646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孙加山 主要经营场所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 211 号 1 幢 1620 室 成立日期 2016 年 8 月 2 日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出资 1,511 万元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

29、署之日,加妮佩山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类型 1 孙加山 50.00 货币 普通合伙人 2 朱玉龙 25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3 李辉 142.5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4 徐小红 10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5 周金凤 10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6 毛怡平 10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7 徐萍 10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8 姚毅敏 10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9 宋仁华 8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10 陈华胜 8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11 陈瑜 5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12 曹健 5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30、 13 戚建祥 5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14 蔡小青 5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15 蒋鸣 4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16 马华荣 3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17 王燕 3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18 王凤兰 3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19 尹涛 21.4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20 姚益民 2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21 熊洁 20.0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22 徐佩妮 5.70 货币 有限合伙人 23 于利国 2.85 货币 有限合伙人 24 朱晓晨 2.85 货币 有限合伙人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5 25 江胜国 2.85 货币

31、有限合伙人 26 孙浩 2.85 货币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511 - - 其中朱晓晨、孙浩、江胜国、于利国、李辉等为公司员工,徐佩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加山的妻子,其余 朱玉龙 、徐小红、曹健、陈瑜等 19 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加山的朋友。因此, 加妮佩山为公司员工及外部人员持股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并合法存续。 加妮佩山及各合伙人签署承诺函,声明各合伙人出资至加妮佩山的资金均系其合法自有资金,其在加妮佩山中的财产份额系各合伙人直接持有,不存在委托 持有、信托持有等代持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4、私募基金备案 公司现有 2名机构股东, 分别为近轩晨、加妮佩山,系

32、公司员工或外部人员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情形。不需要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5、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无质押、冻结或其他争议情况。 6、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变化情况 公司最近两年内实际控制人无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加山。 (三)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宏宇环境的自然人股东孙加山持有 股东单位近轩晨41.61%出资份额,并担任近轩晨执行事务合伙人;孙加山持有股东单位加妮佩山 3.3

33、1%出资份额,并担任加妮佩山执行事务合伙人。 五、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宏宇有限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6 宏宇检测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 91320506MA1N5GUG2W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 211 号 1 幢 1627 室 法定代表人 李会乐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环境检测服务;生活饮用水检测服务;城市污泥检测服务;农业土壤检测服务;林业土壤检测服务;作业场所环境监测;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咨询

34、;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23 日 股东及持股比例 宏宇有限,持股 100% 2016年 12月 9日,宏宇有限召开股东会, 一致同意设立 “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投资额(注册资本)为 500万元。 2016年 12月 16日,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wz05060186)名称预先登记 2016第 12090358号),核准企业名称为 “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16 年 12 月 21 日,股东宏宇有限通过宏宇检测公司章程,宏宇检测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全部由

35、宏宇有限认缴出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时间为 2046年 12 月 20 日前。 2016 年 12 月 23 日,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宏宇检测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1N5GUG2W),宏宇检测成立。宏宇检测成立时,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 1 宏宇有限 500.00 货币 100.00 2017年 7月 21日,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万隆验字( 2017)第 1-019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年 7月 12日止,宏宇检测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

36、本)合计人民币 500万元整,均为货币出资。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7 宏宇检测设立后,合法合规经营, 已取得工商、税务等部门合法合规证明 ,不存在因违法违规受行政处罚情形。 (二)分支机构情况 截止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 15家分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分支机构名称 状态 备注 1 常州分公司 存续 2 泰州分公司 存续 3 盐城分公司 存续 正在办理注销 4 无锡分公司 存续 5 灌云分公司 存续 6 南通分公司 存续 7 徐州分公司 存续 8 张家港分公司 存续 9 东莞分公司 存续 10 佛山分公司 存续 11 东营分公司 存续 12 湖北

37、分公司 存续 13 合肥分公司 存续 14 蚌埠分公司 存续 15 福州分公司 存续 16 镇江分公司 注销 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注销 17 莆田分公司 注销 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注销 18 上海分公司 注销 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注销 19 连云港分公司 注销 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注销 20 漯河分公司 注销 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注销 1、常州分公司 公司名称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曾用名:江苏宏宇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338848674F 营业场所 常州新北

38、区高新科技园创新科技楼北区 B1 座 437 号 负责人 张锐 登记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环境技术服务、环境评价;环境监测、分析;水处理、大气处理、噪声处理;仪器仪表销售;清洁生产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04 月 16 日 经营状态 存续 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常州分公司工商经营状态为正常存续,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8 无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 2017年 10月 11日,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39、第一税务分局出具税收证明(编号:3204092016060094),常州分公司所执行税种、税 率以及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无欠缴任何税款,或因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或其他税务问题被处罚的情形。 2017年 10月 12日,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申请人涉税信息查询告知书,常州分公司自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0月 12日期间无行政处罚记录。 2017年 10月 9日,常 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常州分公司设立至今未发现有违反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行为的记录。 2、泰州分公司 公司名称 苏

40、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曾用名: 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02MA1MBPMT4W 营业场所 泰州市海陵区东风南路 497 号 -05 室 2 楼 负责人 吴红星 登记机关 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环境技术服务,环境评价,清洁生产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26 日 经营状态 存续 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泰州分公司工商经营状态为正常存续,无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 20

41、17年 10月 10日,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自公司设立之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该公司符合工商和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7年 10月 9日,泰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证明,自公司设立之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止无违法违章行为。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9 2017年 10月 9日,江苏省泰州地方税 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证明,该单位自设立至今暂未发现欠税、行政处罚等涉税事项。 3、盐城分公司 公司名称 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

42、320902066281570T 营业场所 盐城市人民中路 39 号(市委党校内教学楼 8510 室)( 1) 负责人 王述斌 登记机关 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为公司联系接洽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04 月 22 日 经营状态 存续 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盐城分公司工商经营状态为正常存续,无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 2017年 10月 18日,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状况意见,盐城分公司在系统数据库中无工商违法、违规

43、及不良行为投诉举报记录。 2017年 10月 16日,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税收证明,经盐城国税系统查询该企业设立至今无欠税,无违法违章信息。 2017年 10月 17日,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证明,盐城分公司自设立至今按期申报纳税, 无欠税记录,无行政处罚事项。 2017年 10月 20日,盐城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向盐城分公司出具了税务事项通知书,准予受理注销税务登记。 2017年 10月 19日,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向盐城分公司出具了税务事项通知书,准予核准注销登记事项。目前盐城分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待税务、工商等均完成注销后将不再存续。 4、无锡分公司

44、 公司名称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 分公司 (曾用名: 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309414504X4 营业场所 无锡市南长区五星家园 258-1 负责人 高明珍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0 登记机关 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环境技术服务、环境评价;环境监测、分析;水处理、大气处理、噪声处理;环保设备、仪器仪表销售;清洁生产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03 月 17 日 经营状态 存续 经查询全国企业

45、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锡分公司工商经营状态为正常存续,无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 2017年 11月 13日,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状况意见,无锡分公司无受行政处罚行为。 2017年 10月 30日,江苏省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税收证明 。2014年 3月 17日至 2017年 10月 30日期间经系统查询,企业正常经营,无违法违章行为。 2017年 10月 30日,江苏省无锡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纳税证明,无锡分公司自设立以来已按照国家税务管理法规的规定以及应纳税的税种及税率在我局申报并缴纳了税款,不存在违反相关税收管理

46、法规以及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5、灌云分公司 公司名称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灌云分公司(曾用名:江苏宏宇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灌云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23313861258Q 营业场所 灌云县伊山镇胜利中路 332 号 负责人 王玲玲 登记机关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环境技术服务、环境评价;环境监测、分析;水处理、大气处理、噪声处理;环保设备、仪器仪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08 月 11 日 经营状态 存续 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灌云分公司于 201

47、5年 7月 6日因未按时披露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分公司随后补报了年报,并于 2015年 11月 4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灌云分公司目前经营状态为正常存续。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1 2017年 10月 20日,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企业登记信息表,该信息表显示,灌云分公司无处罚记录、不良记录或者违规记录。 2017年 10月 20日,灌云县国家税务局出具了税收证明,企业在我局登记开业以来,暂未发现违法违章相关事项。 2017年 10月 20日,连云港市灌云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了纳税证明, 灌云分公司已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种和税率,在我局申报并缴纳了

48、税款,未发生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而受到我局处罚的情况。 6、南通分公司 公司名称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曾用名:江苏宏宇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208154317XT 营业场所 南通市桃坞路 8 号附 43 室 负责人 刘如生 登记机关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为公司承接环境技术服务、环境评价,环境监测、分析,水处理、大气处理、噪声处理,环保设备、仪器仪表销售,清洁生产咨询的业务。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30 日 经营状态 存续 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

49、示系统,南通分公司于 2017年 7月 4日因未按时披露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分公司随后补报了年报,并于 2017年 9月 1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南通分公司目前经营状态为正常存续。 2017年 11月 1日,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南通分公司自设立之日至今未发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7年 11月 1日,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证明,该单位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能够及时缴纳所申报的税款,暂未发现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行为。 2017年 11月 1日,江苏省南通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税收证明,自 2013年 11月 1日起至 2017年 9月 30日,该单位在金税三期统一业务接入平台中未发现违规记录、未发现欠税信息明细。 7、徐州分公司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2 公司名称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曾用名: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12575440103A 营业场所 徐州市铜山新区行政区黄山路 12 号铜山区大众创业服务业集聚区 负责人 王刚 登记机关 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环境技术服务,环境评价,环境监测、分析,水处理,大气处理,噪声处理,环保设备、仪器仪表销售,清洁生产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说明文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