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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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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 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二一 五 年 十 二 月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91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 )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2、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 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II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业务持续创新的风险 随着 软件技术 的迅速发展, 软件产品 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公司通过持续研发推出新产品和新版本 。 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 若出现不能及时响应市场需求变化 、研发成果出现可替代产品、研发无法实现产 业化 等 风险,公司经营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重视研

3、发投入,报告期内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8 月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2,742,444.89元、 4,324,901.45 元、 2,820,884.16 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9.08%、 44.33%、 41.83%,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长期发展规划的落实,公司的研发费用将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同时,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从多方面保证技术创新、产品的高质量和领先性。 二 、 模具制造行业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 应用于 模具制造行业 , 由于公司较早 介 入模具行业和技术研发团队对模具行业的专

4、注研究 , 公司规模逐渐扩大 , 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与模具制造行业内知名公司建立了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 。 目前 , 我国工业制造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 , 加上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 , 公司迎来了一个业务扩张的良好时机 。但是,如果未来制造业对模具制造业的需求 发生较大变化 ,或者公司的产品与服务不能适应市场的应用更新升级 需要,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经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并进一步深入了解对市场需求的变化。 三 、 对非经常性损益的依赖风险 2013年、 2014年和 2015年 1-8月公司扣除所得税费用和少 数股东损益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为 1,101,179.75 元、 1,071,301.41 元和 -10,679,755.56 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55.61%、 74.27%和 94.51%。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在未来落实业务发展规划,加强市场营销,提升公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III 司的经营活动盈利能力,降低对非经常性损益的依赖。 四 、 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为对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和管理人员实施激励,公司成立了 员工持股平台,即 武汉益聚同心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通过该持股平台和已经持有公司股份的职工合计对公司增资 750,00

6、0 元 。 2015 年 8 月 14 日 ,益聚同心以每股 1 元的价格对公司增资 405,000元 , 易平、胡建平、黄华、杨辉 和 杨成 合计增资 345,000元 。根据 本次增资情况,公司进行了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本次增资的公允价格参考 2015 年 11 月 25日 引 进的外部投资者价格,即 15.56元 /股, 750,000 元的增资应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为:750,000*( 15.56-1) =10,920,000 元 , 公司一次性确认管理费用 10,920,000 元 , 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10,920,000 元 。 上述股份支付当期确认使得公司当期净利润为-11,3

7、01,679.71 元 , 若不考虑股份支付的影响 , 公司 2015 年 1-8 月实现的净利润为-381,679.71 元 。 本次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一次性确认为当期费用 , 并增加公司资本公积 , 对未来业绩不构成影响 。 五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1100 号)文件的规定,对于同时具有认定证书的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形成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2

8、32,911.89 元、 1,442,468.54 元和604,712.57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 32.92%、 100.17%和 -5.35%。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 2012 年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公司可以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每 3年需重新认证,如果公司未来不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按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提高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

9、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IV 六 、 公司 经营 规模小、盈利能力较弱 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软件产品销售和软件技术服务收入。 2013 年、 2014 年、2015 年 1-8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01.76 万元、 975.71 万元和 674.3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39.36万 元、 36.88 万 元、 -62.19万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7.69万元、 194.93万元和 -5.19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规模较小,为 257.14万元,截止 2015 年 8月 31日,公司总资产为 819.40万元,净资产为 634.66

10、万元。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小盈利能力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 弱,如果公司业务规模未能快速扩张,将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V 目 录 声明 . I 重大事项提示 . II 一、业务持续创新的风险 . II 二、模具制造行业市场波动的风险 . II 三、对非经常性损益的依赖 风险 . II 四、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III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 险 . III 六、公司经营规模小、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 IV 释义 . VII 第一节 基本情况 . 10 一、公司简介 . 10 二、股票挂牌情况 . 11 三、公司股权基本情况 .

11、12 四、公司历史沿革 . 18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 26 六、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9 七、与本次挂牌相关的机构情况 . 30 第二节 公司业务 . 32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 32 二、公司组织结构 . 34 三、公司关键资源要素 . 37 四、公司业务相关情况 . 46 五、公司的商业模式 . 53 六、所处细分行业基本情况 . 53 第三节 公司治理 . 62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62 二、关于上述机构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说明 . 63 三、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及

12、运行情况的评估结果 . 63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一期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64 五、公司独立性情况 . 64 六、同业竞争情况 . 65 七、公司近两年一期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关联方的担保情况 . 66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7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VI 九、其他事项 . 70 第四节 公司财务 . 71 一、最近两年一期的审计意见、主要财务报表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 . 71 二、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 105 三、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 . 108 四、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 116 五、公司重大债

13、务情况 . 129 六、公司股东权益情况 . 131 七、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重大关联方交易情况 . 132 八、需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135 九、资产评估情况 . 135 十、股利分配政策和最近两年一期分配及 实施情况 . 136 十一、母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 . 137 十二、 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 140 十三、管理层对公司风险因素自我评估 . 141 第五节 有关声明 . 144 第六节 附件 . 145 一、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 145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145 三、法律意见书 . 145 四、公司章程 . 145 五、全国

14、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 . 145 六、其他与公开转让有关的重要文件 . 145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VII 释义 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术语 益模科技、股份公司、公司 指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益模有限 、有限公司 指 武汉益模 软件 科技有限公司,益模科技前身 益模信息、子公司 指 武汉益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益聚同心 指 武汉益聚同心股权投资 基金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圣亚友立 指 武汉圣亚友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平谷智能 指 南京平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高管、管理层 指 公司总经理、财务 负

15、责人 、董事会秘书 管理 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务规则 (试行) 试行) 基本标准指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 (试行) (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公司律师、律师 指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 会计师、大华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 大华审字2015006476号 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 指 银信资

16、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信评报字 2015沪第 1160号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期 指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1-8月 元 、万元 指 人民币元 、 万元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VIII 专业术语 CMM 指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for Software 的缩写,即 能力成熟度模型 , 它是对于软件组织在定义、实施、度量、控制和改善其 软件过程 的实践中各个发展阶段的描述。 CNC 指 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 的 缩写 ,即 计算机数字控制机床,是一种由程序控制的自动化机床 。 KF 指 Knowle

17、dge Fusion 的缩写,即知识融合,通过获得和操纵工程规则、设计意图,利用工程知识库和工程演算 规则建立强大的产品开发应用系统的技术。 RFID 指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的缩写,即 射频识别技术,又称无线射频识别,是一种通信技术,可通过无线电讯号识别特定目标并读写相关数据,而无需识别系统与特定目标之间建立机械或光学接触。 QA 审核 指 Quality Assurance的缩写,即 质量保证,其在 ISO8402: 1994中的定义是 “ 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

18、 ” 。有些推行 ISO9000 的组织会设置这样的部门或岗位,负责 ISO9000 标准 所要求的有关质 量保证的 审核 职能, 即 QA审核。 CMMI 指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的缩写, 即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 是一套融合多学科的、可扩充的产品集合, 其研制的初步动机是为了利用两个或多个单一学科的模型实现一个组织的集成化过程改进。 其 本质是软件管理工程的一个部分。 SAAS 指 Software-as-a-Service的 缩写 , 即 软件即服务 ,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软件的成熟, 在 21 世纪开始兴起的一种完全创新

19、的软件应用模式。 MES 指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 的缩写,即 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3551人才 指 原指未来 3 年内, 武汉市 东湖高新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为主题,以海外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以企业为载体,在光电子信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IX 息等 5大重点产业领域,引进和培养 50名左右掌握国际领先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 1000 名左右在新兴产业领域内从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2012年后,已成为 武汉市 东湖高新区常态性引才计划。 KPI体系 指 Key Performanc

20、e Indicator的缩写 ,即关键绩效指标 体系 ,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 体系。 ERP 指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的缩写 ,即 企业资源计划 ,指 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91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易平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6年 2月 14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5年 11月 20日 注

21、册资本: 2,571,429.00元 住所: 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创业街 10栋 A座 2304 室 邮编: 430074 电话: 027-87451620 传真: 027-87451620-8001 电子邮箱: 董事会秘书: 程涵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业务 所属行业可归类为: “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中的“ 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根据 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 T4754-2011)中的分类标 准,属于 “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中的 “ I6510软件开发 ” 行业 ; 根据 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 ,

22、公司属于 “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中的“ I6510 软件开发 ”行业 。 根据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 17101210 应用软件”行业。 主营业务: 管理、设计、制造信息化 及自动化 的软 硬 件产品 及其技术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81995775H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 二、股票挂牌情况 (一)挂牌股份的基本情况 1、股票代码: 2、股票简称: 3、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4、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5、股票总量: 2,571,429股 6、挂牌日期: 7、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二)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情

23、况 1、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 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业务规则第二节第八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

24、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 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2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

2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2、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无质押或冻结等转让受限情况。 股份公司于 2015 年11 月 20 日成立,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 2015 年 11 月股份公司进行增资,新增股份挂牌后可进入全国股转系统转让,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情况及本次可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转让的数量如下: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6、 %) 职务 本次可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转让的数量(股) 1 黄美霞 900,000 35.00 董事 2 易平 710,550 27.63 董事长、总经 理 3 益聚同心 405,000 15.75 4 圣亚友立 321,429 12.50 321,429 5 胡建平 118,350 4.60 董事 6 杨辉 47,475 1.85 董事 7 黄华 45,000 1.75 董事 8 杨成 23,625 0.92 监事 总计 2,571,429 100.00 321,429 三、公司股权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3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7、人、前十名股东及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股东性质 是否存在质押 或争议 1 黄美霞 900,000 35.00 境内自然人 否 2 易平 710,550 27.63 境内自然人 否 3 益聚同心 405,000 15.75 有限合伙企 业 否 4 圣亚友立 321,429 12.50 有限合伙企 业 否 5 胡建平 118,350 4.60 境内自然人 否 6 杨辉 47,475 1.85 境内自然人 否 7 黄华 45,000 1.75 境内自然人 否 8 杨成 23,625 0.92 境内自然人 否 合计 2,571,429 10

28、0.00 公司股东之间关联关系如下: 易平 担任 益聚同心 普通合伙人,持有 5.56%的合伙份额。 胡建平 担任 益聚同黄 美 霞 易 平 益聚同心 圣亚友立 胡 建 平 杨 辉 黄 华 杨 成 35% 27.63% 15.75% 12.50% 4.60% 1.85% 1.75% 0.92% 武汉 益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 益模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99.38% 100.00%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4 心 有限合伙人,持有 5.56%的合伙份额。 杨辉 担任 益聚同心 有限合伙人,持有16.67%的合伙份额。 黄华 担任 益聚同心 有限合伙人,持有 16.67%的合

29、伙份额。杨成 担任 益聚同心 有限合伙人,持有 11.11%的合伙份额。 除此之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 与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股东易平系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 。具体认定理由如下: ( 1)易平可控制公司 43.38%股权的表决权,能够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 公开转让说明书 出具之日,易平直接持有公司 71.0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3%,直接享有公司 27.63%股 份 的表决权;益聚同心持有公司 4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5%。虽易平仅持有益聚同心 5.556%的

30、出资,但是根据益聚同心合伙协议约定,易平系益聚同心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合伙人,其有完全的权限和权力代表和指示合伙企业从事相关事项,其它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不参加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故易平可控制益聚同心所持公 司 15.75%股 份的表决权。 综上,易平通过直接持股及投资协议安排可合计控制公司 43.38%股 份 的表决权,可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 2)易平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可对公司经营及决策产生 重大 影响。 在公司经营决策方面,易平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对公司经营及决策 具有重大 影响。 ( 3)公司核心管理层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遵循易平的决策意见。 2015 年 8 月 2

31、6 日,为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巩固易平在公司的控制地位,易平与黄美霞、胡建平、黄华、杨辉、杨成正式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约定 :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依乙方(指易平)所持意见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行使表决权;或由其他各方不作投票指示而委托乙方(指易平)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该一致行动协议合法、有效。关于一致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5 行动协议的期限,协议各方做如下约定:一致行动协议在公司存续期间长期有效,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

32、不可撤销条款。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或变更协议,但不得损害各方在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易平可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产生 决定性影响,该等影响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将持续存在,具有稳定性。 易平先生, 1981 年 1 月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 2010 年 12 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博士 研究生 学历; 2006 年 2月至 2007 年 11 月供职于武汉益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总监; 2007 年 11月至 2015年 10 月 任 武汉益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2015年 11月至今任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报告期

33、内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 的变动 ( 1) 2013年 1 月 1日至 2015年 8月 11 日期 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为李昌海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11 日期间,李昌海持有的公司出资占公司资本总额的 49.47%。根据此期间益模有限正在实施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依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李昌海持有出资比例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 1/3,可对公司股东会重要事项决议形成重大影响,公司其他任一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不

34、超过公司资本总额 的 33.33%,均无法单独否决或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时,在此期间,李昌海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可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故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11 日期间,李昌海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2) 2015 年 8 月 12 日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为易平 2015年 8月 12 日,李昌海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退出公司管理层,不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其持有益模有限出资占总出资的比例下降至 32.98%,无法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且,故自 2015 年 8月 12日始,李昌海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35、际控制人。 2015 年 8 月 20 日,李昌海出让其持有的益模有限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6 全部出资,不再为公司股东。 2015年 8月 12 日 至 11月 20日 ,易平担任 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股份公司成立后,易平担任公司董事长 。 2015 年 8月 12日至 11月 25 日 其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安排可实际控制公司 49.58%的 表决权 。 2015 年 11 月 25 日至今,易平直接 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安排可实际控制公司 43.38%的表决权 , 公司股东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 进一步巩固了易平的控制地位。综上, 易平 对公司的经营及决策事项可形

36、成有效控制。 (四)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 1、 黄美霞 黄美霞女士, 196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7 年 1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 1985年 7 月至 1989年2月供职于核工业部华东地质勘探局 267地质大队,任水文技术员并兼任会计职务; 1989年 3月至 1993年 2月供职于江西省九江县司法局,任律师助理并兼任出纳职务, 1993年 3月至今供职于华中科技大学财务处,从事会计工作。 2、武汉 益聚同心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益聚同心 成立于 2015年 7月 27日,住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37、东信路 SBI创业街 5幢 15 层 1504号。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合伙企业为公司股权激励平台,现持有公司 15.75%股 份 ,合伙 企业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1 杨辉 67,500.00 16.667 货币 2 黄华 67,500.00 16.667 货币 3 杨成 45,000.00 11.111 货币 4 廖永强 24,750.00 6.111 货币 5 郑灿健 23,040.00 5.689 货币 6 易平 22,500.00 5.556 货币 7 胡建平 22,500.00 5.556

38、 货币 8 刘东 19,665.00 4.856 货币 9 陈新法 16,965.00 4.189 货币 10 刘昌鹏 14,850.00 3.667 货币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7 11 刘子平 11,340.00 2.8 货币 12 朱凌穹 11,250.00 2.778 货币 13 曹天赐 9,315.00 2.3 货币 14 鲍华 9,000.00 2.222 货币 15 方芳 7,290.00 1.8 货币 16 韦鲲 7,290.00 1.8 货币 17 肖海一 6,750.00 1.667 货币 18 陈小平 6,165.00 1.522 货币 19 许明禄

39、 6,165.00 1.522 货币 20 李欢 6,165.00 1.522 货币 合计 405,000.00 100.00 益聚同心的合伙人均为公司的员工,其设立目的是作为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易平。益聚同心未指定专业的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不属于“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因此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按照私募基金备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3、 武汉圣亚友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武汉圣 亚友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于 2015年 8月 19日,住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万科魅力之城八区商铺 1

40、层 07号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投资咨询(不含证券及期货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 (http:/ ,股东武汉圣亚友立系私募基金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进行私募基金备案, 基金编号:S90543, 其基金管理人为武汉景熙圣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于 2015 年 9 月 2 日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 P1022416,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领域,主要投资于在全国范围内涉及工业机器人、生物制药、医疗器械、 TMT、无人

41、机等概念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8 四、公司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 ( 1)有限公司成立 及第一期出资 2006年 2月 14 日,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武汉益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模有限”)成立。益模有限由 李昌海、李建军、易平 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 30万元。其中, 李昌海 以货币出资 21万元, 占总出资额的 70%; 李建军 以货币出资 7.5 万元 ,占总出资额的 25%; 易平 以货币出资1.5万元, 占总出资额的 5%。 2006年 2月 10 日,武汉正

42、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武正会验字【 2006】 17 号),验证截至 2006年 2月 10日,益模有限公司( 筹) 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一期出资 6万元,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 李昌海缴纳出资 4.2万元,股东李建军缴纳出资 1.5万元,股东易平缴纳出资 0.3 万元。 益模有限设立时,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 1 李昌海 21.00 4.20 货币 70.00 2 李建军 7.50 1.5 货币 25.00 3 易平 1.50 0.3 货币 5.00 合计 30.00 6.00 10

43、0.00 ( 2)有限公司第二期出资 2008 年 1 月 4 日, 有限 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各股东将认缴但未实缴的 24万元出资实缴到位。 2008 年 1 月 24 日,湖北中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鄂中邦【 2008】 Z 验字 1-00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1 月 24 日止, 有限 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4 万元,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李昌海缴纳人民币 16.8 万元,李建军缴纳人民币 6 万元,易平缴纳人民币 1.2 万元,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9 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 2008年 1月 31 日,武

44、汉市工商 行政管理 局 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变更登记。 至此, 益模有限 的 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 1 李昌海 21.00 21.00 货币 70.00 2 李建军 7.50 7.50 货币 25.00 3 易平 1.50 1.50 货币 5.00 合计 30.00 6.00 100.00 ( 3)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年 8月 15 日, 有限 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做出决议,同意股东李昌海将所持有的 有限 公司 10%出资转让给易平。 2008 年 8 月 15 日,李昌海与易平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45、约定李昌海将其持有的公司 10%的股份转让给易平。 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每一元出资转让价格为 1元。 2008年 9月 6日, 武汉市工商 行政管理 局 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变更登记。 至此,益模有限的股东及 出资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 1 李昌海 18.00 货币 60.00 2 李建军 7.50 货币 25.00 3 易平 4.50 货币 15.00 合计 30.00 100.00 ( 4) 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1年 2月 17 日, 有限 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做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30万元增加至 150万元,新增

46、 120 万注册资本由股东李昌海、 李建 军 、易平、郑永可、胡建平、杨辉、杨成以货币方式认缴。 价格由新老股东协商确定,每一元出资增资价格为 1元。 2011年 2月 17 日,武汉一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武航验字【 2010】第 Z-128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0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2 月 16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20万元,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李昌海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 52.5万元,易平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 40.5万元,李建军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 7.5 万元, 胡建平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 7.5 万元,郑永可实际缴

47、纳新增出资额 7.5万元,杨辉实际缴纳新增出 资额 3万元, 杨成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 1.5万元。 2011年 2月 18 日, 武汉市工商 行政管理 局 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变更登记。 至此, 益模有限 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 1 李昌海 70.50 货币 47.00 2 易平 45.00 货币 30.00 3 李建军 15.00 货币 10.00 4 胡建平 7.50 货币 5.00 5 郑永可 7.50 货币 5.00 6 杨辉 3.00 货币 2.00 7 杨成 1.50 货币 1.00 合计 150.00 100.00

48、( 5)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年 5月 28 日, 有限 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郑永可将持有的公司出资 3.705 万转让给李昌海, 0.795 万元转让给李建军, 2.37 万元转让给易平, 0.39万元转让给胡建平, 0.165万元转让给杨辉, 0.075 万元转让给杨成,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1年 5月 31日,郑永可分别与杨成 、 胡建平 、 李昌海 、 李建军 、 杨辉 、 易平签订出资转让协议。 价格由转让各方协商确定,每一元出资转让价格为 1元。 2011年 6月 8日, 武汉市工商 行政管理 局 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变更登记。 至此, 益模有限

49、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 1 李昌海 74.205 货币 49.47 2 易平 47.37 货币 31.58 3 李建军 15.795 货币 10.53 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1 4 胡建平 7.89 货币 5.26 5 杨辉 3.165 货币 2.11 6 杨成 1.575 货币 1.05 合计 150.00 100.00 ( 6)有限公司第三次 股权转让 2011年 11月 2 日, 有限 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作出 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李建军将所持有的公司 10.53%股 权 转让给黄美霞 , 李建军与黄美霞系夫妻关系。 2011 年 11 月 2 日,李建军与黄美霞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李建军将其持有的公司 15.795 万元出资转让给黄美霞。李建军先生持有的公司15.795 万元的出资系夫妻共同财产; 2011 年,李建军担任华中科技大学行政领导干部职务,根据教育部、华中科技大学的相关政策不鼓励学校行政领导干部投资经商,李建军先生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 15.795 万元出资无偿转让给黄美霞女士,双方对该股权转让事项 不存在 争议。 2011年 11月 23 日, 武汉市工商 行政管理 局 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变更登记。 至此, 益模有限 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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