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报主管领导审批 报主管领导审批时间:根据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收到送审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此期限不含补充材料、专家论证等时间。时间:根据办法第十一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签发前或者集体讨论前送负责法制工作的科室。预留合理时间。决定:根据办法第十一条,法制审核同意后,应当提商务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由承办科室办理。执行:由承办科室负责执行并立卷归档,做好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备案工作。承办科室承办科室 政策法规科 范围:根据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六条规定,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的;材料及意见: 审核内容、意见和执法建议:补交:根据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责法制工作的科室认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承办科室在指定时间提交。审核方式:根据办法,以书面审核为主;可以组织专家论证并邀请承办科室参加;必要时征询上级部门意见或者提请执法解释。可再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