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市汉南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法定文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结合武汉城乡规划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园区的法定文件。第二条 本法定文件主要是对本园区的功能定位,城市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和城市黄线等“五线”,组群级、组团级、居住区级三级公共设施等进行规划控制,其控制内容是城乡管理的法定依据。第三条 本法定文件的编制依据是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武汉市新城组群分区规划(2008-2020年)等。第四条 对依法批准的本法定文件进行修改和调整,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并报经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
2、第二章 功能定位第五条 本园区承担的主导功能是:工业、仓储、居住、组群级公共服务中心。第三章 “五线”控制第六条 本园区的“红线”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广场等用地控制线。(具体内容见法定文件图则)规划道路按高速公路、主干路、次干路进行控制。高速公路和主干路、次干路应采取实线控制,高速公路为汉洪高速,红线宽度为50米;主干路包括兴城大道、兴三路、滨江大道、兴一路、纱帽正街、马影河大道、乌金路、纱帽大道、汉南大道,红线宽度分别为60米、40米、30米、40米、30米、50米、30米、60米、3050米。支路采取指标控制,支路网控制密度不小于3.0公里/平方公里。第七条 本园区的“绿线”包括公园绿
3、地、郊野公园和重要的防护绿地的用地控制线。(具体内容见法定文件图则)1)公园绿地按照组群级、组团级公园绿地进行控制,公园绿地总面积为183.16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5.5平方米/人。2)防护绿地主要沿汉洪高速、兴城大道、马影河大道、纱帽大道、汉南大道、兴二路和主要廊道等进行控制:沿汉洪高速控制防护绿地35.86公顷,控制宽度50米,采取虚线控制。沿兴城大道控制防护绿地37.64公顷,控制宽度20-30米,采取虚线控制。沿马影河大道控制防护绿地18.56公顷,控制宽度20米,采取虚线控制。沿纱帽大道控制防护绿地35.6公顷,控制宽度20米,采取虚线控制。沿汉南大道控制防护绿地14.54公
4、顷,控制宽度20米,采取虚线控制。沿兴二路控制防护绿地7.36公顷,控制宽度20米,采取虚线控制。高压走廊根据不同线路控制不同宽度均采取虚线控制。 第八条 本园区的“黄线”为城市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用地控制线。(具体内容见法定文件图则)明渠走廊控制线采取虚线控制,纱帽河走廊控制宽度为7590米,幸福河走廊控制宽度为70100米,解放河走廊控制宽度为4070米。轨道交通26号线走廊采取实线控制,控制宽度为30米。高压线走廊采取虚线控制,走廊控制宽度依据设施相关保护规定执行。 沿长江堤防保护线采取实线控制。长江堤堤防保护线距后堤脚控制距离为50米。 防洪安全区与分蓄洪区之间堤防设施控制线及堤防
5、保护线采取虚线控制。堤防设施控制宽度为80米,防洪安全区堤防保护线距后堤脚控制距离为50米。 现状自来水厂、变电所、通信机楼、邮政支局、垃圾转运站、消防站、液化气站、加油加气站采取实线控制,总用地面积不低于8.86公顷。 规划轨道交通车场、公交首末站、公交枢纽站、长途客运站、污水处理厂、变电所、环卫车辆停保场、消防站、独立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给水加压站、垃圾转运站、邮政支局采取虚线控制,总用地面积不低于65.21公顷。 复合利用公共停车场用地采取指标控制,总泊位数不少于990个。第四章 公共设施规划控制第九条 本片区的公共设施按照组群级公共设施进行控制。第十条 组群级公共设施主要为图书展览
6、用地、影剧院用地、游乐用地、体育用地、医院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用地总面积为44.35公顷,采取虚线控制。第十一条 中小学教育设施控制小学11所,用地面积为34.27公顷,采取虚线控制;控制中学11所,用地面积为58.46公顷,采取虚线控制。第五章 启动区规划控制第十二条 本片区的“绿线”包括公园绿地和重要的防护绿地的用地控制线。(具体内容见法定文件图则)启动区包括两片,包括G040304和G040501,规划用地面积10.47平方公里,占示范园区总面积的22.66%。其中G040304北至汉洪高速,南达马影河,西至纱帽大道,东抵协子河;G040501北至汉南大道,南达纱帽大道,东至兴城大道。其
7、中:公园绿地按照居住区公园绿地进行控制,公园绿地总面积为9.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61平方米/人。防护绿地主要沿汉洪高速、马影河大道、纱帽大道、汉南大道、兴城大道、通江二路和主要廊道等进行控制,沿汉洪高速控制防护绿地8.02公顷,控制宽度50米,采取虚线控制;沿马影河大道控制防护绿地7.5公顷,控制宽度20米,采取虚线控制;沿纱帽大道控制防护绿地,3.4公顷,控制宽度20米,采取虚线控制。沿汉南大道控制防护绿地4.59公顷,控制宽度20米,采取虚线控制;沿兴城大道控制防护绿地6.53公顷,控制宽度20米,采取虚线控制;沿通江二路控制防护绿地5.62公顷,控制宽度15米,采取虚线控制
8、;高压走廊根据不同线路控制不同宽度均采取虚线控制。第十三条 本片区的“黄线”为城市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用地控制线。(具体内容见法定文件图则)明渠走廊控制线采取虚线控制,幸福河走廊控制宽度为70100米,解放河走廊控制宽度为4070米。高压线走廊采取虚线控制,走廊控制宽度依据设施相关保护规定执行。 堤防保护线采取实线控制。防洪安全区与分蓄洪区之间堤防保护线控制距离为200米。 公交首末站、变电所、消防站、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和邮政支局采取虚线控制,总用地面积不低于6.78公顷。第十四条 本片区的公共设施按照居住级公共设施进行控制。第十五条 居住区级公共设施主要为游乐用地、体育用地、医院用地
9、、社会福利用地,用地总面积为10.99公顷,采取虚线控制。第十六条 中小学教育设施控制小学2所,用地面积为6.85公顷,采取虚线控制;控制中学2所,用地面积为11.21公顷,采取虚线控制。第六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法定文件中,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各类地名,道路和市政设施名称,均为规划暂用名。第十八条 本法定文件由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附:名词解释1、“五线”控制“五线”控制包括对红线、绿线、紫线、蓝线及黄线的控制。其中:红线是指公路、城市道路、集散广场等用地控制线。绿线是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紫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保护的历史文化建设的边界控制线,包括国家、省、市公布的
10、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等内容。蓝线是指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2、实线控制实线控制是指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在法定文件中采用实线予以界定。实行实线控制的规划内容,其地块的位置、边界形状、建设规模、设施要求等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须更改的,要经过相应的调整、论证及审查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3、虚线控制虚线控制是指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在法定文件中采用虚线予以界定。实行虚线控制的规划内容,其地块的位置、规模及设施要求等不得作出更改,用地边界可以根据具体方案深化确定。依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具体情况,对部分绿线控制用地、黄线控制用地和公共设施采用虚线控制方式。4、指标控制指标控制是指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在法定文件中采用指标予以界定。实行指标控制的规划内容,其控制指标不得改变,其用地的位置和范围则可以通过下位规划落实。5、虚位控制虚位控制是是指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在法定文件中采用彩色方格形式予以界定。进行虚位控制的内容,可在设施规模不减少及满足服务半径和相关控制要求(交通、日照、消防、安全、用地权属等条件)的前提下,对用地位置作出适当位移。-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