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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doc.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13304049 上传时间:2022-08-02 格式:DOC 页数:96 大小:429.1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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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赣营商20212号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已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1年3月31日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

2、为核心,对标先进地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力争“十四五”时期全省营商环境进入全国一流行列,为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二、压实责任各指标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单位作用,加强组织领导,配齐工作力量,细化工作举措,完善推进机制,强化改革攻坚,指导和督促市县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对接落实,推动本系统合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三、定期调度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建立每季度末统筹调度机制,适时将进展情况报送省领导并通报各地各部门,各指标牵头部门做好牵头调度工作,每季度最后

3、一周前向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报送本指标推进情况。4、 营造氛围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要会同相关单位,组织新闻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行动进展成效、典型案例等,大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附件: 1.企业开办及注销攻坚行动方案2.获得电力攻坚行动方案3.获得用水用气攻坚行动方案4.不动产登记攻坚行动方案5.纳税攻坚行动方案6.跨境贸易攻坚行动方案7.办理破产攻坚行动方案8.获得信贷攻坚行动方案9.保护中小投资者攻坚行动方案10.执行合同攻坚行动方案11.劳动力市场监管攻坚行动方案12.政府采购攻坚行动方案13.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攻坚行动方案14.政务服务攻坚行动方案15.知识产权攻坚行动方案1

4、6.市场监管攻坚行动方案17.包容普惠创新攻坚行动方案附件1企业开办及注销攻坚行动方案(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一、总体目标持续推进“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费用、优服务”提升企业开办及注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进一步整合优化企业设立、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等企业开办事项,2021年底前办理时间压缩在1.5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地区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2、 主要举措(一)优化开办企业环节1.线上“一网通办”。不断优化江西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整合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

5、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可在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企业开办数据在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间共享交换,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住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线下“一窗通办”。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自助服务区”和“开办企业服务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整合开办企业所需的申报材料,打造一套标准化表格,申请人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综合窗口人员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流转至相关部门审批。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实施审批,多部门联合办理事项

6、由最终环节审批部门负责归总核验并转交综合窗口。并向申请人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公章、发票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3.线上线下融合办。适应不同企业需求,对暂时不能实现电子签名的相关投资人或者其他企业,提供线上审批、线下取件融合办理模式。对全流程网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新开办企业,可申领电子营业执照,并提供窗口自助打照、同城快递送达服务。(省市场监管局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4.“一次联办”全准营。从“办成一件事”出发,对流程进行革命性再造,打通营业执照、发票申领、印章刻制、企业参保、公积金缴存等业务全流程,整合食品、药品等审批事项,推进“一照含证”或“1+N”(一个营业执照和多个准营证

7、件)多证联办审批模式,实现准入、准营“一件事情、一次办好”。(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高开办企业效率1.减少材料。对相同材料、近似表单进行压缩整合、全程复用,仅需在企业登记环节进行业务数据采集即可。(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分时办理同质同效。新开办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领取公章后,间隔一定期限后办理“首次申领发票”“首次员工参保登记”的,相关业务全面整合在“线上一网、线下一窗”办理,在“线上一网”提供分时办理路径,“在线下一窗”提

8、供分时办理服务,各业务均实现即审即办,各环节办理时间合计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与“一网一窗全环节办理”确保同质同效。(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经营范围登记智能化水平。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不断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业务系统功能,减少“近似名称”人工干预,加强知名企业字号保护,提供经营范围和企业名称行业规范表述条目的搜索、查询、填报服务。(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三)提升流程环节服务水平1.提升公章刻制服务水平。实施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放开

9、公章刻制业市场,对公章刻制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引导公章刻制企业降低价格、提升服务。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首套基础公章。进一步简化办理公章刻制证明材料,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刻制公章,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的身份证明材料。(省公安厅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优化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服务。简化首次申领发票办理流程及申请材料,实现企业开办“一表集成”。自愿选择领用税控开票设备,新开办企业可选择“先买后抵”的方式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也可向税务机关免费领用税务Ukey。积极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

10、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省税务局负责)3.提高企业社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水平。新开办企业社保登记纳入我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出社保网上服务大厅,推进高频社保业务网上办、手机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4.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依托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平台,丰富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理种类,优化线下业务申请材料和流程,构建便企利民服务新模式。不断推动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推进全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有业务系统与全省“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赣服通”系统实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省住建厅负责)(四)提升企业注销效率1.优化提升

11、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共享数据项,省级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海关等部门间实现注销信息共享共用。打通企业注销“一网”平台与银行间的信息共享通道,实现注销信息同步推送至相关银行。(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南昌海关、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升企业注销登记效率。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和免费发布清算公告,将普通注销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3.全面提高清税办理速度。进一步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对符合条件的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解除非正常状态时,批量补办纳税申报;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省税务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4.简化社保、海关等注销程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平台共享的企业注销信息,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办理社保登记注销,无需申请人进行申请。办结各项海关手续后,海

13、关依法主动注销备案登记的,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申请人现场申请注销海关备案登记的,仅需一份注销申请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南昌海关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企业开办提升表指 标升级版办理环节线上1个环节:企业注册一网通办,集成办理。线下2个环节:企业登记1个环节;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等开办事项同步并联办理。提交材料1套表格。开办成本一套基础公章(2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首套基础公章由政府买单,实现企业开办0成本。企业免费领取税控UKEY,或通过“先买后抵”的方式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压缩在1个工作日以内

14、(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0.5个工作日,其他事项同步并联办理0.5个工作日)。 17 附件2获得电力攻坚行动方案(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牵头)一、工作目标2021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以下简称“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以下简称“三省”)服务;因地制宜提高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标准到160千瓦;全省城乡一体化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年均压缩8%以上,用电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二、主要措施(一)优化获得电力流程1.压减用电报装环节。对10千伏普通高压用户,取消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办理环节压减为

15、“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装表接电”4个环节。对于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办电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对于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低压小微企业和居民用户,进一步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省电力公司负责)2.全面推广线上办电服务。提供“赣服通”、“网上国网”APP等线上办电报装渠道,持续宣传推广应用,深入做好用电报装在线化、定制化、透明化“不见面”服务。(省政务服务办、省电力公司负责)3.推进政企办电信息共享。完善电力信息系统与政务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渠道,在线获取和验证营业执照、身份证件、不动产登记等用电报装信息,开展房产与电表联合过户。实行涉电工程行政

16、审批申请“一窗受理”,各相关部门线上并联审批,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审批流程公开透明,用户可在线查询。(省政务服务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电力公司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压减获得电力时限1.实行业务限时办理。用户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供电营业厅、“赣服通”、“网上国网”APP等线上线下渠道提交用电申请,供电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手续完备后受理申请,对于低压小微企业,供电企业合计办理时间压缩到6个工作日以内;对于10千伏高压单电源、双电源用户,供电企业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到22、32个工作日以内。(省电力公司、省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2.压减涉电行政审批时间。各

17、设区市政府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原则,出台本地区简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具体实施办法,对电力接入工程规划许可、涉电施工许可、占掘路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实行线上申请、限时办理和并联审批,将低压、10kV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0个工作日以内。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方式。(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降低获得电力费用1.优化接入电网方式。推广应用供电方案辅助编制,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生成最优方案,减少人为干预,实现供电方案编制公开透明。根据各地城乡电网网架结构情况,逐

18、步提高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标准,原则上城(郊)区等城市地区100千瓦及以下、工业园区或城市工商业聚集区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户,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省电力公司负责)2.延伸电网投资界面。各设区市政府与供电企业应共同推进,因地制宜适当延伸电网企业投资界面,对涉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项目可优先延伸。对于低压零散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将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红线(含计量装置)。(省电力公司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引导管沟廊道共建共享。各设区市政府统筹市政综合管廊建设,合理布局、提前预留电力管廊资源,供电力用户租用或购买。统筹区域用电需求,引导用户合建

19、电缆管廊、共享通道资源,减少用户一次性投入。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高供电可靠性1.加强配电网规划建设。各供电企业要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用电需求,深入诊断配电网网架结构和现状条件,科学制定配电网规划和建设方案,推动项目及时落地,持续提升供电能力。省级电力主管部门要加强配电网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市、县两级电力发展规划重点开展城乡电网升级改造、增量配电网等专题研究。(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负责)2.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加大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违规用电等行为的督查力度,减少因违规施工导致的

20、停电时间和次数。进一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用电保障,强化计划检修管理,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提升配网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2021年底前,全省城乡一体化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年均同比压缩8%以上。(省电力公司、省能源局负责)(五)提高用电信息透明度1.实行办电信息透明公开。通过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政务服务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开电费电价、服务流程、作业标准、承诺时限等信息并及时更新。根据客户办电需求和相关规定,依客户申请提供所在供电区域内电网可开放容量等特定信息。(省电力公司负责)2.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各设区市行政审批相关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渠

21、道发布涉电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提供告知承诺书格式本文,通过负面清单、标准规范等形式明确准予审批的条件、技术要求、费用标准及应提交的名称、方式和期限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六)降低用电成本1.扩大市场化交易。有序开放发用电计划,扩大用户参与范围,丰富交易品种,持续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履约和交易事中事后监管。(省能源局、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2.提供用电成本分析。通过电力大数据技术为客户提供用能分析,提出综合能源利用改造等建议,并按照客户需求提供业务代办服务,降低用电成本。(省电力公司负责)3.规范转供电电费执收

22、。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加大政策宣传,确保各转供电主体及时将国家降电价政策红利足额传到至终端用户,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负责)企业用户办理用电业务环节和时限目标单位:工作日用户类型供电企业各环节办理时间涉电行政审批时间合计办理时间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验收装表接电低压小微企业132511高压单电源用户11032331032高压双电源用户12032331042注:1.低压用户指采用380V及一下电压供电的用户,高压用户指采用10(6)kV及以上电压的用户。2.对于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低压小微和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压减为业务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

23、节。3. 对于10千伏供电的非重要客户,结合典型设计推广应用情况,取消“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环节。 20 附件3获得用水用气攻坚行动方案(省住建厅牵头)一、工作目标以方便企业获得用水用气为重点,从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改进服务、规范行为等方面入手,不断优化企业用水用气办理流程,2021年底前,将城市用水用气报装环节均减少到3个(含)以下,进一步压缩报装时限,提高报装效率,精简优化审批事项,健全“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2、 主要措施(一)优化获得用水用气流程1.纳入审批系统。将工程建设项目的供水供气报装纳入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的供水供气报装服务

24、入驻各地政务服务大厅,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负责供水、供气报装事项的审批。2.精简申请材料,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用水用气报装中,国家、省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规定有变化的,各地应及时进行调整或取消。按照能减的一律减化的原则,统一、规范报装所需申请材料,不向申请企业提出没有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或资料要求。积极探索推行容缺受理制度,不影响项目合法性、安全性、技术可靠性的材料,允许申请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补齐。3.开展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对用水用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绿化许可、占掘路许可等行政审批环节实行限时办理、同步办理和并联审批,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许可审批。对200米以

25、内用水用气接入工程实行备案制,由工程建设单位承诺破路、破绿、占路保护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恢复方式即可先行施工,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建设单位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如有不实按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各市、县(区)政府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原则,出台本地区简化用水用气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具体实施办法。(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指导)(二)压缩用水用气报装时限认真梳理和分析报装各环节要求,进一步减少城市用水报装环节和办理时限,2021年底前,将城市用水报装环节从6个减少到3个(含)以下(用水申报、查勘设计工程施

26、工、验收通水),时限由12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工作日(不包含商业谈判、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和工程施工等时长);将城市用气报装环节从6个减少到3个(含)以下(用气申报、查勘设计工程施工、验收通气),时限由10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工作日(不含商业谈判、办理相关行政审批和工程施工等时长)。(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3) 提升用水用气报装服务水平1.优化用户办事体验。推进用水用气接入服务标准化,提供办理进展可查询服务,做到接入标准、服务标准公开透明。开展延伸服务,为用户接入、工程安装、器具配套等一站式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所需办理事项的申请资料、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办理时

27、限、收费标准等,加大对有关政策、标准、流程的宣传。2.大力推动网上服务。完善官方网站供水供气服务板块业务功能,实现线上业务咨询、投诉、报装、查询、缴费、发票下载、信息变更等业务办理。3.强化事前事后服务。推出用户“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积极探索推行“提前介入、提前指导”的前置咨询服务,通过技术咨询、现场答疑、确认条件等举措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投诉处理,针对用户服务投诉,要求3个工作日内办结,做到投诉回访率、投诉办结率、办结及时率“三个100%”。(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江西省企业办理用水、用气事项表(攻坚行动方案)序号环节相关事项办理时限备注1用户申请申请材料符合条

28、件的,当日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用户1个工作日2勘查设计工程施工供水、供气企业按照与用户的约定时间进行现场勘查,组织技术评估,确定供水、供气方式,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等;用户签订合同、办理完相关行政审批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开工建设一般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设计,特殊及复杂项目按工程合同执行工期按合同执行3验收通水、通气验收合格后通水,通气1个工作日 61 附件4不动产登记攻坚行动方案(省自然资源厅牵头)一、工作目标在全面实现一般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

29、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优化完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持续提升窗口功能,各设区市本级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二、主要措施(一)优化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应将涉税的登记业务全部纳入登记、交易、缴税“一窗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把登记、交易、缴税业务作为“一件事”办理,精简业务环节,优化业务联办,提高办理效率。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网过户协同联办,实现“一链办理”,做到让群众只跑一次。(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住建厅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 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快全省“互联网+

30、不动产登记”建设进程,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做到通过网上开展身份核验与信息查核,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等线上服务。通过政务服务网、“赣服通”等多渠道,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权利人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其他人可以根据不动产坐落查阅用途、面积、抵押情况、限制信息等登记资料。扩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面,加强部门间互通共享互认,在户籍办理、银行抵押、市场主体注册等领域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进一步便民利企。(省政务服务办、省信息中心、省自然资源厅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 优化登记纳税服务联办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

31、与税务征管系统对接互通。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受理登记申请后,通过系统将征税所需信息分发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依据接收的相关申报信息进行征税,并实时将完税结果信息通过系统反馈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完税结果信息登记发证,不再收取纸质缴税凭证。2021年底前,各设区市城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与税务部门价格评估及征收数据库实时对接,实现登记、缴税的全程网上办理。(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4) 创新核税审查方式将提交申请材料、税务评估或价格认定等合并办理,提高存量房尤其是企业非住宅价格评估效率,放宽转移过户清税前置条件,简化办理环节。(省税务局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2、按职责分工负责)(5) 全面实行抵押登记延伸服务加大不动产抵押登记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延伸服务建设力度,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抵押登记服务窗口,深化业务协同,做到申请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申请人无需再跑登记窗口,实现抵押登记与抵押贷款业务“一站式”服务,提高办理效率,减少企业和群众来回跑。(省自然资源厅、江西银保监局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6) 提升土地管理质量健全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加快建设全业务类型、全生命周期、全地域覆盖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地籍数据库。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农转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土地供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权登记等土地、规划管理各

33、环节要规范开展地籍调查,统一调查名目、地物标识、技术标准、成果管理和数据入库,做到地籍成果共享沿用。在宗地、房地一体不动产单元新设或变更时,编制统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建立不动产单元表。不动产单元代码要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抵押合同、完税凭证、登记簿册证等材料中予以记载,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不动产交易、税款征收、确权登记等各项业务,实现“一码关联”。(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附件5纳税攻坚行动方案(省税务局牵头)一、工作目标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2021年底前,年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10小时以内;

34、持续拓展优化“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清单,实现90%以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确保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一类出口企业不超过5个工作日。二、主要措施(一)减少纳税次数推进电子税务局与政务服务网无缝对接,着力打造“456”便利化纳税缴费格局,实现四种“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纳税缴费渠道,五种“税务(银行)窗口、电子税务局、微信、手机APP、自助终端”纳税缴费方式,六种“现金、银行转账、POS机、微信、支付宝、二维码”纳税缴费手段,推行综合申报。进一步简并征期,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按次申报的除外)、土地增值税等四个税种统一按季申报。纳税人在申报上述四个税种时,

35、可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种综合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简化财务报表报送,在江西省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规定应当报送财务报表的,实行按季报送。除全国千户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外,取消报送纳税人根据所适用会计制度编制的相关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等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省税务局负责)(2) 压缩办税时间持续拓展优化“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清单,实现90%以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动态调整办事指南和税收优惠政策及便利化措施手册,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税务网站、“两微一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视、广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

36、式,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税收宣传覆盖面。推出预约叫号、智能排号服务,提供电子税务局、省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智能导税台等方式多渠道查询和获取需要携带的涉税资料,并根据预约办税情况和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情况,合理调配窗口资源。拓展网上申报更正业务范围,实现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网上撤销、更正申报。继续拓展“非接触式”纳税缴费渠道,升级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21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年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10小时以内。(省税务局、人行南昌支行按职责分工

37、负责)(三)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动态更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加强与人社部门、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间合作与数据共享,不断精简优惠办理程序,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依据本省业务实际,编写优惠政策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风险监控指标,实现风险扫描,风险应对,成果检验全过程监控;利用大数据平台网格化管理功能,开发相关政策监控功能模块,实现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省市县三级实时监控,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最新政策调整、疫情防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等优惠政策,及时分析政策内容,确定

38、调整需求,确保在政策执行前如期完成电子税务局改造,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省税务局、省信息中心、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优化税后流程实行增值税留抵退税网上申报、审核及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缴纳税款后网上更正申报,提高退税效率。加强与人民银行沟通协调,畅通电子退税渠道,杜绝不必要纸质资料的报送,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加强与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扩大数据共享,实施出口退税大数据智能监管,提升监管精准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一类出口企业不超过5个工作日。优化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流程,多

39、部门联动,减少不必要流转环节,将获得退税时间进一步压缩。(省税务局、省商务厅、人行南昌支行、南昌海关、省信息中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规范税收执法更新全省税务机关权责清单,积极运用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务行政执法案例,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执行标准;运用兼顾法理情的审慎包容监管,不搞简单粗暴、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持续优化税务稽查执法方式,努力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全面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税务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

40、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核机制。全面落实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广泛宣传纳税信用修复的条件、流程等,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调整相应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帮助失信纳税人重塑信用。(省税务局负责)附件6跨境贸易攻坚行动方案(省商务厅牵头)1、 工作目标对标沿海口岸先进经验,着力优化口岸监管与服务,促进口岸通关提效降费,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打造与江西“四最”营商环境相适应的“功能齐全、通关便捷、办事高效、服务周到”的通关环境和服务体系。2021年底,全省实现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不含国内运输段)不超

41、过26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不超过0.8小时,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进一步降低,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 主要措施(一)深化简政放权,提高涉企办事效率1.清理海关证明事项,推进证照分离。分批次做好相关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及时调整相关业务流程及监管模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对涉及跨境贸易审批事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南昌海关负责)2.简化相关事项备案管理。取消减免税备案,申请人在首次办理进出口货物减免税手续时,提交相关资质材料后实行一次性办理。取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备案,与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基地备案一同下放至隶属海关审核办理。

42、取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南昌海关负责)3.精简加工贸易办理手续。取消相关作业环节,实现6项业务一次申报审核。对企业申报数据实施参数判别、分类审核。提高系统智能化审批比重,取消逐票人工审核,加快办理速度。(南昌海关负责)4.调整实施检验进口商品目录。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南昌海关负责)5.减少随附单证和证明。企业在进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装箱单,出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等商业单证;取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时提供的“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等证明。(

43、南昌海关负责)6.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支持单证电子化审核。境内银行可通过审核企业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为企业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人行南昌中心支行负责)(二)推进改革创新,提升企业“获得感”1.积极推进口岸“三同”试点。按照“进境与沿海同价到港、出境与沿海同价起运、通关与沿海同等效率”的要求,根据市场反馈信息,及时调整完善政策,实现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做大外贸总量的目标。(南昌、九江、赣州、上饶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商务厅、南昌海关、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配合)2.开展口岸通关便利化政策措施宣讲。加大进口集装箱物流与海关通关手续并行操作、“提前申报”“两

44、步申报”通关模式应用、原产地自助打印等便利化措施宣传力度,让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引导符合条件的高级认证企业应用免担保模式开展两步申报;帮扶指导企业应用保函或保单开展两步申报。(省商务厅、南昌海关、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建立重点商品进出口绿色通道制度。在全省各业务现场开设进出口绿色窗口,加大对防疫物资、农产品、重点企业原材料、生产设备及关键零配件等物资进出口支持力度;对外公布通关联络员,实时帮扶企业解决通关问题。(南昌海关负责)4.全面推进查验作业改革。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充分利用H986等机检设备实施非侵入式查验作业。推广应用新一代查验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查验效率。(南昌海关负责

45、)5.推进加工贸易集中审核作业改革。在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下,构建新型保税监管作业模式,实现我省保税监管的无纸化、集约化、智能化和一体化,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办事效率和监管效能。(南昌海关负责)6.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优质企业可凭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在境内的依法合规使用。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可按相关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人行南昌中心支行负责)(三)优化便利化服务,提升企业通关效率1.落实全省对外贸易会商协调机制。积极发挥全省对外贸易会商协调机制作用,

46、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南昌海关、省税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等有关单位配合)2.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加强各口岸部门协作,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监控,鼓励企业采用“提前申报”方式办理通关手续。全年实现我省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不含国内运输段)不超过30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目标。(省商务厅、南昌海关、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进口岸快速提离。在符合条件的口岸开展进口“船边直提”、出口“运抵直装”模式试点,向九江港和龙头岗码头积极宣传政策,帮扶企业解决进口“船边直提”、出口

47、“运抵直装”业务中存在的问题,鼓励有需要的企业开展进口“船边直提”、出口“运抵直装”。(省商务厅、南昌海关和南昌、九江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4.简化生产物资查验手续。在疫情期间,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提供优先查验和货主不到场查验等措施;如需送实验室检测的,可凭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报告或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明,降低送检比例。(南昌海关负责)(4) 规范口岸收费和作业,降低企业通关成本1.持续开展口岸收费清理工作。认真落实口岸收费公示机制,督促相关设区市及时在政府网站和各口岸办事大厅动态更新口岸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确保清单外无收费。(省财政厅牵头,南昌海关、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落实口岸限时作业标准工作机制。按照口岸属地管理原则,相关设区市严格落实口岸限时作业标准,对机场、港口、铁路场站等细化靠泊、装卸、场内转运、吊箱移位、掏箱、提箱等作业时限标准并动态公示。(南昌、九江、赣州等设区市人民政府及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五)完善口岸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1.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按照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统一部署,丰富完善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新上线功能宣传和培训,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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