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灵农函2021161号灵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农村村级公益性岗位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报告县财政局:2021年农村村级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已实施完毕,我局安排人员对项目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结果随文上报,请审查。一、项目实施背景及建设内容(一)项目实施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平凉市深入推进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平农领办发20196号)和中共灵台县委办公室、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台县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办发201964号)精神,把农村公共设施共管共享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依照政府引导、村民自
2、治、财政补助、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基础,以保障村级公益性设施正常运转为目的,以防止低收入户规模性返贫为底线,逐步形成村民自治、社会参与,鼓励有效、束缚有力的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长效机制。(二)项目建设内容在全县13个乡镇开发797个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岗位,配备人员797名,负责管护村组道路、村内巷道、产业路、给排水设施、绿化带、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健身器材、路灯、公厕、垃圾池(箱)等村级公益性设施,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每人每月发放劳动报酬500元。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78万元,其中:2021年市级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9万元;2020年结余扶贫资金99万元。三、预期效益项目实施后,安置了797个贫困劳动力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0元工资性收入。帮助低收入户增加了收入,更好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条件,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灵台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12月21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