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一、法律责任的含义,第一,份内应作的事,如岗位责任,尽职尽责,这实际上是一种角色义务;第二,特定人对特定事项的发生,发展,变化及其成果负有积极的助长义务,如担保责任,举证责任.第三,因没有没有做好份内的事或没有履行助长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如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前两种责任称为积极责任,而把后一种责任叫消极责任.2.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如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不得杀人的不作为义务,就要引起接受刑罚惩罚的第二性义务;违反了合同规定的按期
2、付货的义务,就要引起赔偿对方损失的义务.,二、法律责任的特点,1、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原因可能各有不同,但最终依据是法律。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即法律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第二节法律责任的构成,一.责任主体是指因违反法律,违约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并非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实施者.二.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1、违法行为广义的违法行为,指所有违反法律的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狭义的违法行为。而狭义的违法行为,也可称为一般侵权行为,包括民事侵权行为和行政侵权行为,指除犯罪外所有非法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
3、政治权利、精神权利或知识产权的行为。一般地说,违法行为由以下五个要素构成:第一,违法行为以违反法律为前提。行为违反法律,是对法律的蔑视和否定,是对现行法律秩序的破坏。因此要通过追究法律责任、施加法律制裁否定违法,恢复法律秩序。第二,违法行为必须是某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这里讲的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违法的作为是指作出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违法的不作为是指没有作法律所要求的行为。不论是作为的违法还是不作为的违法,都是具有客观性,都不同于人们单纯的思想活动。第三,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行为的违法性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具有密切联系,后者是前者的基础。人们制定
4、并实施法律,是为了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秩序,进行社会控制、保障并促进社会发展,维护人们的利益。如果一个行为并不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没有侵犯社会、国家、集体或个人的合法利益,就不构成违法。第四,违法一般必须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但是,故意和过失在不同的法律领域中具有不同的意义。第五,违法者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2、违约行为即违反合同约定,没有履行一定法律关系中作为的义务或不作为的义务。它是产生民事法律责任的重要原因。作为是指人的积极的身体活动,即直接做了法律所禁止或合同所不允许的事自然要导致法律责任.不作为是指人的消极的身体活动,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
5、务.3、法律规定是指从表面上看,责任人并没有从事任何违法行为,也没有违反任何契约义务,仅仅由于出现了法律所规定的法律事实,就要承担某种赔偿责任。如产品致人损害。它可以导致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的产生。三.损害结果是指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侵犯他人或社会的权利和利益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包括实际损害,丧失既得利益及豫期可得利益.可以是对人身的损害,财产的损害,精神的损害,也可以是其他方面的损害.四,因果关系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五.主观过错故意和过失.,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种类,一、刑事责任1、概念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2、特点(1)是犯罪人向国家所负
6、的一种法律责任,与民事责任不同.(2)原因在于行为人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只有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构成犯罪,才能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3)是一种惩罚性责任,是所有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一种.(4)是个人责任,一般来说,只有实施犯罪行为者本人才能承担刑事责任.(5)刑事法律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唯一法律依据,罪行法定.,二、民事责任,1、概念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由于民法规定所应该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2、特点(1)是一种救济责任,即救济当事人的权利,赔偿或补偿当事人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2)是一种财产责任;(3)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
7、当事人的责任,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多数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三、行政责任,1、概念指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2、特点(1)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2)原因是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3)通常情况下,实行过错推定的方法;如第五十二条规定: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除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两倍以上的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其停业或关闭.(4)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多样化;,四、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者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的与宪法
8、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是违宪行为。,五、国家赔偿责任,1、概念指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权或者财产权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2、特点 (1)责任产生的原因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不法侵害行为; (2)责任的主体是国家; (3)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第四节 法律责任的归结与免除,一、法律责任的归结的含义 也叫归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责任是归责的结果,但归责并不必然导致责任的产生。,二、归结的基本原则,1、责任法定原则 这个原则
9、是指,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括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之中,当出现了违法行为或法定事由的时候,按照事先规定的责任性质、责任范围、责任方式追究行为的责任。责任法定原则实际上是要求责任的确定性。2、公正原则公正包括分配的公正与矫正的公正,实质公正和形式公正。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首先,对任何违法、违约的行为都应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第二,责任与违法或损害相均衡。第三,公正要求综合考虑使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多种因素,做到合理地区别对待。第四,公正要求在追究法律责任时依据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非依法律程序,不得追究法律责任。第五,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
10、为,都必须同样地追究法律责任,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公民。3、效益原则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为了有效遏制违法和犯罪行为,必要时应当依法加重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提高其违法、犯罪的成本,以使其感到违法、犯罪代价沉重、风险极大,从而不敢以身试法。法律的经济分析是研究、确定某些法律责任的一个比较有用的工具。4、合理性原则合理原则是指,在设定及归结法律责任时考虑人的心智与情感因素,以期真正发挥法律责任的功能。指出归责的合理性原则,一方面,是要在认定与归结法律责任时,考虑它对人的心智与情感因素的影响,实现法、理、情在最大程度的统一;另一方面,是要
11、通过追究法律责任实现法律形容对人们的教育作用。,三、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免责是法定免责,不同于中国封建社会在法律外对法律责任的赦免.也不同于不负责任或无责任.免责是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的,而后者则并不存在责任,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后而免除。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要追究,须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2、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
12、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3、自首、立功免责,是指对那些违法之后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和全部的法律责任。4、因履行不能而免责,即在财产责任中,在责任人确实没有能力履行或没有能力全部履行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免除或部分免除其责任。,第四节 法律制裁,一、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的承担 1、法律制裁的概念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方面,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重要方式.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法律制裁的目的是强制责任主体承担否定的
13、法律后果,惩罚违法者,恢复被侵害的权利和法律秩序.另一方面,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又有明显的区别。2、法律责任的承担第一种,主动承担的方式,是指责任主体自觉地承担法律责任,主动支付赔偿,补偿或恢复受损害的利益和权利。第二种,被动承担的方式,是指责任主体根据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确认和归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法律制裁的种类,1、刑事制裁 是指司法机关对于犯罪者根据其刑事责任所确定并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它以刑罚为主要组成部分。2、民事制裁 是由人民法院所确定并实施的,对民事责任主体给予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它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3、行政制裁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依其行政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可分为行政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分三种。4、违宪制裁 是根据宪法的特殊规定对违宪行为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承担违宪责任、承受违宪制裁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谢谢观看/欢迎下载,BY FAITH I MEAN A VISION OF GOOD ONE CHERISHES AND THE ENTHUSIASM THAT PUSHES ONE TO SEEK ITS FULFILLMENT REGARDLESS OF OBSTACLES. BY FAITH I BY FAI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