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郑培 律师,合同签订前合同履行时合同履行后,合同签订前,基础设施项目: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公用事业项目: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国家投资项目:使用各级财政预
2、算资金的项目;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国家融资项目: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招标,建设工程类型,建设工程标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主导地位的。,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
3、选择的;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实质性内容 = 工期、造价、质量,黑白合同,合同无效,收缴非法所得,质量 是 生命线,合同价款,合同履行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 协议书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附件,第一条 工程概况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第三条 合
4、同工期第四条 质量标准第五条 合同价款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第七条 关于词语定义第八条 承包人承诺第九条 发包人承诺第十条 合同生效,第一条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第二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四条 质量与检验第五条 安全施工第六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第八条 工程变更第九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第十条 违约、索赔和争议第十一条 其他,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熟悉合同,协议书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
5、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 工程签证,通用条款规定,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合同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在上
6、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顺延情形,索赔程序,法律后果,工期延误,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以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程序,后果,合同价款的调整,通用条款规定,工程实行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
7、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程序,后果,工程预付款,工程量的确认进度款的支付,工程进度款,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师收到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
8、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程序,后果,工程量的确认,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按约定需要调整的合同价款、设计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追加的合同价款,也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
9、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程序,后果,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程序
10、,竣工结算,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后果,索赔与签证,签证“三部曲”,费用签证7.3款:施工遇紧急情况的签证9.1.1款:委托施工图设计签证18款: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签证21.1款:安全保护
11、措施签证21.2款:危险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签证28.1款:乙方采购材料及代用材料签证29.3款:合理化建议的费用分摊及收益分享签证39.2款: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签证43.1款: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的保护措施签证工期签证11.1款:延期开工签证12款:甲方暂停施工签证13.1,13.2款:工期延误签证14.3款:工期提前签证,一、如何防止遗漏签证?施工合同中涉及的签证,工程签证: 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等在施工过程及结算过程中对确认工程量、增加合同价款、支付各种费用、顺延竣工日期、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内容所达成一致意见的补充协议。,要件一:双方,要件二:授权,要件三:内容,要件四:
12、一致,二、如何做到有效签证?,案例讲解,房产公司,某大学,A施工单位,B施工单位,设计、施工总承包总价包干970万元工期100个日历天,委托设计,加固、抢险,房产公司,A施工单位,加固费用、抢险费用、逾期竣工143天违约金143万元,工程款200万元,工程签证,三、如何应对拒绝签证?,案例:没有发包人签证,只有代建人签证有用吗?,建设单位,代建人,施工单位,全权委托代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单,签字,无签字,建议,承包人应该:1.查阅合同、会议纪要及联系函等,明确待签证事项不在代建人、监理人明显无权签证的范围之内。2.请代建人、监理人同意变更工程或追加价款。3.在结算时或诉讼中据理力争要
13、按该签证追加价款。,案例:总包人“情况属实,请业主酌定”的签证有用吗?,建设单位,总包人,分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弱电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签证单,待报业主再决定是否予以追加,建议,承包人应该:1.即使总包人、监理人不同意签证追加价款,也尽量要其签署“情况属实,请业主酌定”等待批签证。2.待批签证中承包人栏中尽量说明应发包人要求或经发包人同意而拟实施或已实施该增加项目,以及该追加项目尺寸、数量。3.在验收单中注明该已实施增加工程的尺寸和数量。,案例:签证拿不到,活还得干,要得到钱吗?,发包人,承包人,霓虹灯厂家,工程装饰施工合同,弱电工程承包合同,1、霓虹灯设计图2、付款凭据,建议,承包人应该:
14、1.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施工组织方案中,说明新增工程师发包人同意的和认可的,而不是承包人擅自施工的,或者通过第三方证明、录音证明这一点。2.在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或验收单中注明该已实施增加工程的尺寸和数量。3.审价或诉讼时,可以申请探勘现场实物等来确定增加工作量。,不论是否签证,必须提交签证更名改姓,实为签证加强管理,保存现场证据寻求第三方确认工程量采取措施,施加压力,合同履行后,文件保管公函、律师函相关文件保存专人管理文件及时结算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优先受偿权,结算报告后逾期不答复的视为认可?,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8条 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
15、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合同对答复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约定期限均为28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合同法 第286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
16、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四、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Thank You !,谢谢观看/欢迎下载,BY FAITH I MEAN A VISION OF GOOD ONE CHERISHES AND THE ENTHUSIASM THAT PUSHES ONE TO SEEK ITS FULFILLMENT REGARDLESS OF OBSTACLES. BY FAITH I BY FAI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