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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T 712-2021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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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55170.735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咨询服务中心微信二维码,扫一扫信息更多、服务更快 销售分类:水生态水环境/监测预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T7122021*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D座 100038)网址:Email:电话:(010)68367658(营销中心)北京科水图书销售中心(零售)电话:(010)88383994、63202643、68545874全国各地新华书店和相关出版物销售网点经售清淞永业(天津)印刷有限公司印刷*140mm203mm 32开本 2印张 54千字2021年9月第1版 2021年9月第1次印刷*书号

2、155170735定价30.00元凡购买我社规程,如有缺页、倒页、脱页的,本社营销中心负责调换版权所有侵权必究ICS13.020.01Z0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T7122021替代SL/Z7122014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pecificationforcalculationofecologicalflowforriversandlakes20210701发布2021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水电工程勘探规程第1部分:物探等4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2021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工程勘探规程第1部分:物探(SL/T

3、291.12021)等4项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替代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水利水电工程勘探规程 第1部分:物探SL/T291.12021SL32620052021.7.12021.10.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SL/T3132021SL31320042021.7.12021.10.13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T7122021SL/Z71220142021.7.12021.10.14水工建筑物环氧树脂灌浆材料技术规范SL/T80720212021.7.12021.10.1水利部2021年7月1日前 言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定与修订计划,按照SL12014水利技术

4、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对SL/Z7122014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进行修订。本标准共8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资料收集与调查分析;河流生态环境需水计算;湖泊、沼泽生态环境需水计算;河流水系生态环境需水综合确定;流域生态环境需水综合分析。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完善河湖生态环境需水概念体系,修改并增加了相关术语;完善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体系;明确设计保证率的量化要求;优化河流水系生态环境需水参考阈值;补充、更新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方法。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L/Z7122014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

5、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原园 魏开湄 赵钟楠 田 英廖文根 郭孟卓 张 越 毕守海黄火键 邢子强 袁 勇 王 华韩沂桦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关业祥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 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电话:01063204533;电子邮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目 次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34 资料收集与调查分析65 河流生态环境需水计算8 5.1 一般规定8 5.

6、2 生态状况与保护目标分析8 5.3 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计算96 湖泊、沼泽生态环境需水计算13 6.1 一般规定13 6.2 生态状况与保护目标分析13 6.3 湖泊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14 6.4 沼泽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167 河流水系生态环境需水综合确定178 流域生态环境需水综合分析20附录A 生态环境需水计算方法22标准用词说明34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35条文说明371 总 则1.0.1 为规范河湖生态环境需水(河湖生态流量)计算的技术要求、计算方法和确定程序,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江河流域和区域水资源调查评价以及水利综合、专业和专项规划编制中的河湖生态环

7、境需水计算,水工程规划、设计、调度、管理等涉及的生态环境需水计算,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定、水资源调度管理、河湖生态保护治理修复与管理涉及的生态环境需水计算。1.0.3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应遵循下列原则:1 尊重自然原则,应遵循河湖自然规律,按照河湖天然水文条件和生态特点,合理确定河湖生态保护目标,科学确定生态环境需水。2 统筹协调原则,应协调平衡维持河湖生态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配置,合理确定生态环境需水。3 分区分类原则,应结合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河湖的自然条件、生态保护目标、开发利用状况等差异性以及生态环境用水保障的可行性,分区分类确定生态环境需水。1.0

8、.4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GB/T25173 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50159 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SL278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429 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1.0.5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2 术 语2.0.1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 ecologicalflowforriversandlakes为维系河流、湖泊、沼泽等水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需要保留在河流、湖泊、沼泽内符合水质要求的流量(水量、水位、水深)及其过程。河湖生态环境需水也可称为河湖生态流量,分为基本生态流量和目标生态流量。2.0.2 基本生态流量 ba

9、sicecologicalflow维持河流、湖泊、沼泽给定的生态保护目标所对应的生态环境功能不丧失,需要保留的基本水流过程。基本生态流量包括生态基流、敏感期生态流量、年内不同时段流量(水量、水位、水深)、全年流量(水量、水位、水深)及其过程等表征指标。基本生态流量是河湖生态流量的下限目标。一般是根据维系河湖基本形态、基本栖息地、基本自净能力等要求,需要保留的水流过程。2.0.3 生态基流 ecologicalbaseflow维持河流、湖泊、沼泽等水生态系统功能不丧失,需要保留的底线流量(水量、水位、水深),是基本生态流量过程中的最低值。2.0.4 敏感期生态流量 sensitiveecolog

10、icalflow有敏感保护对象的河湖在敏感期需要的生态流量,是为维系河湖生态系统中某些组分或功能在特定时段对于水流过程的需求。2.0.5 目标生态流量 optimalecologicalflow维护河流、湖泊、沼泽良好生态状况或维持给定生态保护目标,需要保留的水流过程。目标生态流量包括年内不同时段流量(水量、水位、水深)、全年流量(水量、水位、水深)及其过程等表征指标。目标生态流量是确定河湖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控制指标。23 基本规定3.0.1 应将河流水系作为整体,综合考虑流域水资源条件、生态保护需求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需求,统筹协调河湖不同功能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配置,科学合理

11、计算确定河湖生态流量。3.0.2 河湖生态流量计算应包括河流、湖泊、沼泽以及河流水系的生态流量计算,先计算河流、湖泊、沼泽的生态流量,进而计算河流水系的生态流量,应按图3.0.2所示体系进行。$+#GA1#$#+BE0+#G-+#G$+-M+#G5#+)M5#3+#GFMG图3.0.2 河湖生态流量计算体系图3.0.3 河湖生态流量应按照河湖生态保护目标的用水需求分析计算,河湖生态保护目标根据河湖生态保护对象确定。河湖生态保护对象包括维持河湖基本形态、基本栖息地、基本自净能力,3以及保护要求明确的重要生态敏感区、水生生物多样性、输沙、河口压咸等。3.0.4 河湖生态保护目标的用水需求,应通过能

12、反映流量变化与生态环境功能和生态状况相互关系的水文过程表示。3.0.5 河湖生态流量应明确设计保证率。设计保证率应根据河湖水文情势和水资源条件、生态保护目标重要性、工程调控能力以及河湖设计生态流量保障的可能性等因素合理确定。生态基流设计保证率应不小于90%;敏感期生态流量保证率应根据敏感对象的功能要求,结合区域水文变化规律和生态特点确定;基本生态流量的年内不同时段值和全年值保证率原则上应不低于75%;目标生态流量设计保证率原则上不应低于50%。3.0.6 河湖生态流量应明确计算时长。生态基流的计算时长可为时、日、旬、月、不同时段和年,计算时长应根据工作目标以及资料的可获得性和一致性确定。敏感期

13、生态流量的计算时长应根据敏感保护对象的生理学、生态学特征和水文情势确定。基本生态流量和目标生态流量的计算时长,可为月、不同时段和年。不同时段可分为汛期、非汛期等,对于河湖封冻期较长的地区还应区分冰冻期。在调度管理中,应注意不同时段的转换,并注意计算时段和评价时段的差异和相互匹配。3.0.7 河湖生态流量计算应采用天然径流系列。对于人类活动干扰较大的河流水系,应对实测径流系列进行还原计算。对于下垫面变化对径流影响较大的河流水系,还应对天然径流系列进行一致性分析修正,反映现状下垫面条件。3.0.8 河湖生态流量根据需要可用流量、水量、水位、水深、水面面积等指标表示。河流宜用流量、水量等指标,湖泊、

14、沼泽宜用水位、水面面积等指标,河流水系宜采用流量、水量等指标。3.0.9 河湖生态流量应在科学计算、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综合确定。应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河湖生态保护目标、水资源条件、水文情势、生态演变规律、开发利用压力等,并结4合资料条件,选择适宜的水文学法、水力学法、栖息地模拟法等方法进行分析计算;应对计算结果进行流域上下游与干支流水量平衡、生态保护目标与水源条件匹配、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协调等协调平衡分析;应对协调平衡结果,进行可达性分析,综合确定河湖生态流量。主要的生态环境需水计算的水文学法、水力学法、栖息地模拟法等方法见附录A。3.0.10 河湖生态流量计算,应根据江河流域和区域水

15、资源调查评价,水利综合、专业和专项规划编制,水工程规划设计调度管理,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水资源调度管理以及河湖生态保护治理修复与管理等工作对河湖生态流量计算的不同要求,并结合资料条件,合理确定工作深度。54 资料收集与调查分析4.0.1 河湖生态流量计算应收集有关的流域(区域)、河湖等范围内的基本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自然地理资料:主要包括地形地貌图、水系图,河流特征,水资源分区、水文地质资料等。2 气象水文资料:主要包括计算范围内及其周边的气象与水文站名录和分布图;选定设计依据站的气象水文资料,包括降水量、蒸发量,单站历年逐月(旬、日)实测和天然径流系列、天然径流量特征值

16、,河流水系天然径流系列,湖泊历年逐月(旬、日)水位、水面面积,河流含沙量和输沙量,潮汐、冰情、水质,以及历史特大洪水、干旱等资料。3 水生生物资料:主要包括以鱼类为主的水生动植物数量、种类及分布、生理学特征及生态学特征等,珍稀、濒危、特有或指示性物种等,鱼类越冬场、产卵场和索饵场分布情况,特枯时段、典型时段及敏感时期的生态水文需求等。4 河流形态资料:主要包括河床形态,河道横、纵断面特性,比降,河网密度,河道弯曲系数等。湖泊沼泽形态资料主要包括水位、面积、容积等,有条件的可进一步收集水位面积容积曲线等资料。5 生态敏感保护目标资料:主要包括需要特殊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敏感区域的保护目标。

17、6 经济社会资料:主要包括经济社会基本情况、人口、城镇规模、建成区面积、城镇河湖与绿化面积等。7 水资源开发利用资料:主要包括供水量、用水量、耗水量,各类水利(水电)设施建设、运行与调度情况,以及航运、水力发电等河道内生产用水情况等。8 有关规划与科研成果资料:主要包括水资源综合规划、6流域综合规划、河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及其实施情况,有关流域、区域生态流量的科研成果,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等成果,以及流域区域河湖生态流量调度保障的相关法规文件等。4.0.2 基本资料缺乏或不能满足生态流量计算要求时,应根据计算需要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补充调查可通过实地勘察

18、、典型调查与补充监测等方式进行,调查工作应符合相应规范和标准的要求。4.0.3 收集和调查的资料应进行复核、整理和分析,重点对来源不同的资料进行复核,必要时可进行技术审查,确保资料口径的统一和资料系列的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4.0.4 根据收集和调查的资料,可分析河湖生态环境历史过程变化,河湖生态环境功能和生态状况与水文过程的相互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工程建设运行对河湖生态状况的影响。75 河流生态环境需水计算5.1 一般规定5.1.1 应根据不同工作的要求,合理确定河流生态流量计算范围、控制断面及生态保护目标,采用天然径流系列,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计算和结果合理性分析。5.1.2 应根据

19、河流生态环境功能、生态状况、天然来水过程以及河流的开发利用程度,分别计算基本生态流量、目标生态流量。5.1.3 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计算应遵循下列程序:1 资料收集调查与生态状况分析。2 河流控制断面选择。3 河流(河段)生态保护目标分析。4 生态水文过程分析和生态流量计算方法比选。5 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流量计算。6 控制断面目标生态流量计算。7 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5.2 生态状况与保护目标分析5.2.1 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河流控制断面。控制断面原则上应为水文监测断面,宜选取跨行政区控制断面、把口断面(入海、入干流、入尾闾)、重要生态敏感区控制断面、重要控制性水工程控制断面等。较长或水文情势复

20、杂以及生态敏感保护对象较多的河流(河段)应选择多个控制断面。选取的控制断面位置应在水系图上标明。5.2.2 应根据河流(河段)水资源禀赋条件、生态环境用水现状,结合河流开发利用历程及现状,经济社会用水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水文情势、河道形态和流态、水生生物等的影响,综合8分析河流(河段)的生态状况、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原因。5.2.3 应根据河流生态环境功能,结合河流(河段)生态状况及主要问题,考虑水资源条件、开发利用程度、河流生态修复治理可能性以及河道内生产用水需求,综合分析确定河流(河段)生态保护目标。5.2.4 应根据河流(河段)生态保护目标对应的水文过程要求,比选确定合适的计算方法,

21、分别计算控制断面的基本生态流量、目标生态流量。5.3 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计算5.3.1 河流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流量的计算,应按生态基流、敏感期生态流量和年内不同时段流量(水量)、全年流量(水量)等表述,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生态基流计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1)有长系列(n30年)水文资料的河流,采用Qp法、Tennant法等方法计算。 2)缺乏长系列水文资料的河流,可采用近10年最枯月平均流量(水位)法、类比法、原型观测法等方法综合确定。 3)比较分析多种方法计算结果,合理确定河流(河段)生态基流。2 敏感期生态流量,根据敏感保护对象对水文过程的要求具体确定: 1)有长系列水文、生态观测资料的河

22、流,可采用栖息地模拟法的有关方法计算。 2)缺乏长系列水文、生态观测资料的河流,可采用类比法、原型观测法。 3)比较分析多种方法计算结果,合理确定河流(河段)敏感期生态流量。93 年内不同时段流量(水量)计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1)采用Tennant法等方法。 2)根据保护目标所对应的生态环境功能,分别计算维持各项功能不丧失需要的流量(水量)后,综合分析确定年内不同时段流量(水量)。维持河流形态功能不丧失的流量(水量),可用河床形态分析法。维持生物栖息地功能不丧失的流量(水量),可用湿周法、生物需求法、R2Cross法。维持自净功能基本要求的流量(水量),可按照GB/T25173的相关规定计算。

23、 3)比较分析多种方法计算结果,合理确定河流(河段)基本生态流量的年内不同时段流量(水量)。4 全年流量(水量)计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1)采用式(5.3.1)计算:Qba=ni=1Qbi(5.3.1)式中 Qba基本生态流量全年值,以水量计为m3;Qbi基本生态流量年内不同时段值,以水量计为m3。 2)如用流量表示,应将相应时段的平均流量值换算成水量值,用式(5.3.1)计算全年值的水量,进而得到全年平均流量,作为基本生态流量的全年值。5 在资料条件允许情况下,可采用BBM法、IFIM法、ELOHA法、RVA法等方法计算河流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流量。5.3.2 河流控制断面的目标生态流量,应按照维

24、护河流良好生态状况或维持给定的生态保护目标的需水量要求,综合考虑河道内生产用水需求,计算年内不同时段流量(水量)和全年流量(水量),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 年内不同时段流量(水量)计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1)采用Tennant法、频率曲线法等方法。 2)根据保护目标所对应的生态环境功能,分别计算维护河流良好生态状况需要的流量(水量)后,综合分析01确定年内不同时段流量(水量)。水生生物需水量可选用生物需求法。当水生生物保护物种为多个时,应分别计算各保护物种的需水量后,综合分析确定年内不同时段流量(水量)。输沙需水量计算可选用输沙需水计算法,或对相关部门的输沙需水研究成果经合理性分析后引用,河流含沙

25、量、输沙量可按照GB/T50159的要求测定和收集。压咸需水量可根据河口水文动力计算确定,或对相关部门的压咸研究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后引用。 3)比较分析多种方法计算结果,合理确定目标生态流量的年内不同时段流量(水量)。2 全年值计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可采用式(5.3.2)计算:Qta=ni=1Qti(5.3.2)式中 Qta目标生态流量的全年值,以水量计为m3;Qti目标生态流量年内不同时段值,以水量计为m3。 2)如用流量表示,应将相应时段的平均流量值换算成水量值,用式(5.3.2)计算全年值的水量,进而得到全年平均流量,作为目标生态流量的全年值。3 在资料条件允许情况下,可采用BBM法

26、、IFIM法、ELOHA法、RVA法等方法计算河流控制断面目标生态流量。5.3.3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常年断流的北方地区平原河流,可按照给定的生态修复治理目标,如保证部分河段槽蓄量或维持一定的入海水量等,分析确定基本生态流量不同时段流量(水量)或全年流量(水量)。5.3.4 丰枯变化较大的河流,应采用多种方法计算并经合理性、可行性分析确定生态流量。生态流量计算结果不应大于河流控制断面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5.3.5 平原河网地区河流,可以水量(水位)作为生态流量表11征指标。天然季节性河流,可以维系河流廊道功能为目标,确定有水期的生态流量。5.3.6 内陆河生态流量应考虑维持沿河植被需水量和

27、尾闾湖泊的需水量。沿河植被需水量可根据维持沿河一定范围内的地下水水位或埋深等要求,采用潜水蒸发法等方法计算。5.3.7 河口生态流量的计算,应按基本生态流量、目标生态流量表述,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 河口基本生态流量可采用入海水量法计算,或根据保护目标所对应的生态环境功能,分别计算维持河口各项功能不丧失需要的水量后,综合分析确定河口基本生态流量。2 河口目标生态流量应通过河口生态水文过程分析,根据维持河口水沙、水生生物、水盐平衡等生态环境功能和良好生态状况对入海水量的需求,分别采用河口输沙需水计算法、生物需求法、河口盐度平衡需水计算法等方法,并综合考虑河口河道内生产用水需求,进行计算。对于有防治

28、海岸侵蚀要求的河流,还应根据要求分析计算对水沙过程的需求。5.3.8 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分析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 采用两种及以上方法,分析比较计算结果,并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和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的可能性,合理确定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2 与河流控制断面实测径流量、天然径流量、控制断面以上河道外用水及耗损量等进行平衡分析比较。3 比较分析同一条河流各控制断面计算结果,检验各控制断面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及其协调性。216 湖泊、沼泽生态环境需水计算6.1 一般规定6.1.1 湖泊、沼泽生态环境需水分为入(出)湖泊、沼泽生态流量和湖泊、沼泽生态水位(水面面积)两部分

29、。入(出)湖泊、沼泽生态流量计算,应按照河流控制断面有关要求处理。6.1.2 湖泊、沼泽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应结合不同工作的要求,合理确定计算范围和生态保护目标,采用天然径流系列,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计算。6.1.3 应根据湖泊、沼泽生态环境功能、生态状态及开发利用程度与存在问题,分别计算湖泊、沼泽的基本生态流量、目标生态流量。6.1.4 湖泊、沼泽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应遵循下列程序:1 基本资料收集调查与生态状况分析。2 计算范围选择。3 生态保护目标分析。4 生态水文过程分析和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方法比选。5 湖泊、沼泽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6 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6.2

30、生态状况与保护目标分析6.2.1 湖泊、沼泽生态水位(水面面积)分析计算范围应涵盖汇入湖泊、沼泽的来水区域和出流影响范围。6.2.2 应根据收集和调查的基础资料,综合分析湖泊、沼泽的生态环境功能及主要生态环境问题:1 应分析水资源条件、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生态敏感保护目标,以及其用水需求。312 应综合分析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湖泊、沼泽的水文情势、水质、水生生物等的影响,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与原因。6.2.3 应根据湖泊、沼泽的生态环境功能和生态状况及主要问题,考虑维持湖泊、沼泽水位(水面面积)自然节律变化,结合经济社会用水现状及未来变化趋势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湖泊、沼泽的生态保护目标。6.2.4 应

31、根据湖泊、沼泽生态保护目标对应的水文过程要求,比选确定合适的计算方法,分别计算湖泊、沼泽的基本生态流量、目标生态流量。6.3 湖泊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6.3.1 湖泊基本生态流量的计算,应按最低生态水位(水面面积)、年内不同时段水位(水面面积)和全年水位(水面面积)表述,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 最低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1)有长系列(n30年)水位资料的湖泊,可首选Qp法,还可采用Tennant法。 2)缺乏长系列水位资料的湖泊,可采用近10年最枯月平均水位(流量)法、类比法、原型观测法等方法综合确定。 3)比较分析多种方法计算结果,合理确定最低生态水位(水面面积)。2

32、年内不同时段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采用频率曲线法等方法。通过生态水文过程分析,按汛期、非汛期或逐月计算基本生态流量的年内不同时段平均水位(水面面积)。 2)根据保护目标所对应的生态环境功能,分别计算维持各项功能不丧失需要的水位(水面面积)后,综合分析确定年内不同时段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维持41湖泊形态功能不丧失的水位(水面面积),可采用湖泊形态分析法。计算维持生物栖息地功能不丧失的水位(水面面积),可采用生物空间法;当生物保护物种为多个时,应分别计算各保护物种的水位(水面面积)后,综合分析确定年内不同时段生态水位(水面面积)。维持自净功能基本要求的水位(水面面积

33、),可按照GB/T25173的相关规定计算。 3)比较分析多种方法计算结果,合理确定基本生态流量的年内不同时段生态水位(水面面积)。3 全年生态水位(水面面积)为年内不同时段生态水位(水面面积)的全年平均值或不同时段的范围值。6.3.2 湖泊目标生态流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 年内不同时段生态水位(水面面积)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采用频率曲线法。 2)根据保护目标所对应的生态环境功能,分别计算正常发挥各项功能需要的水位(水面面积)后,综合分析确定年内不同时段生态水位(水面面积)。生物多样性需水量计算,可采用生物需求法、湖泊形态分析法等方法;选择的物种数量和具体物种的需水要求,应比计算基本栖息

34、地需水时适当扩大和提高;当生物保护目标为多个时,应分别计算各保护目标的水位(水面面积)后,综合分析确定年内不同时段生态水位(水面面积)。2 全年生态水位(水面面积)为年内不同时段生态水位(水面面积)的全年平均值或不同时段的范围值。6.3.3 天然季节性湖泊可只分析确定非干涸期的生态水位(水面面积)。6.3.4 内陆河尾闾湖泊生态水位(水面面积)应统筹考虑维持合理湖水水面及靠湖水补给维持的湖岸带植被、周边地下水一定水位的需水要求,综合分析确定。516.3.5 湖泊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分析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 采用两种及以上方法,分析比较计算结果,并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

35、展用水需求和湖泊生态水位(水面面积)保障的可能性,合理确定湖泊生态水位(水面面积)。2 湖泊计算结果应与入(出)湖泊的河流控制断面计算结果相协调。6.4 沼泽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6.4.1 应根据需要对流域(区域)内具有重要生态环境功能的沼泽进行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6.4.2 沼泽基本生态流量的年内不同时段生态水位(水面面积)和全年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应根据保护物种年内不同时段和全年对核心区水面面积和水位的要求确定。6.4.3 沼泽目标生态流量可参考湖泊目标生态流量计算方法确定,也可对相关部门研究成果经合理性分析后引用。6.4.4 沼泽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可采用水量平衡法。

36、6.4.5 天然季节性沼泽可只分析确定非干涸期的生态水位(水面面积)。6.4.6 沼泽生态水位(水面面积)计算结果应和与之有水力联系的河流和湖泊生态流量计算结果相协调。617 河流水系生态环境需水综合确定7.0.1 应在河流控制断面、湖泊、沼泽生态流量计算的基础上,按河流水系的完整性,统筹协调水量平衡关系,在河流水系尺度上合理确定河流控制断面、湖泊、沼泽生态流量,进而分析确定河流水系的生态流量。7.0.2 河流水系生态流量计算应遵循下列程序:1 河流控制断面、湖泊和沼泽生态流量计算与结果汇总。2 河流水系生态流量计算。3 河流水系生态流量平衡分析。4 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7.0.3 河流水系基

37、本生态流量和目标生态流量计算,应根据河流水系整体性和水量平衡要求,并综合考虑下列平衡关系:1 上下游、干支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之间的协调平衡。2 河流控制断面、湖泊、沼泽生态流量之间的协调平衡。3 内陆河控制断面与尾闾湖泊生态流量之间的协调平衡。4 外流河控制断面与河口生态流量之间的协调平衡。7.0.4 河流水系基本生态流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 同一条河流应在上下游各控制断面年内不同时段生态流量和全年生态流量的平衡协调基础上,按从下游到上游顺序,取各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流量的外包值作为该河流的基本生态流量。2 同一个水系应在干流和各支流基本生态流量计算的基础上,按先干流、后支流顺序,根据干流基本

38、生态流量的要求,进一步协调各支流的基本生态流量。3 与河流存在水力联系的湖泊、沼泽的生态水位(水面面积)应纳入所在河流水系统一考虑。714 利用实测径流量,对基本生态流量计算结果进行检验,验证其在实际调度中的可达性,科学合理确定基本生态流量。5 应以协调后的计算结果作为河流水系基本生态流量。7.0.5 河流水系目标生态流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 同一条河流应综合协调上下游各控制断面目标生态流量的基础上,考虑维持水系连通等要求,自下而上取各控制断面目标生态流量的外包值,并与该河流河道内生产需水和河道外用水需求协调平衡后,合理确定河流水系的目标生态流量。2 同一水系应在综合协调干流目标生态流量的

39、基础上,结合各支流目标生态流量,考虑河道内生产需水和河道外用水需求,协调平衡确定各支流的目标生态流量。3 有入海水量要求或尾闾入湖水量要求的河流水系,可根据入海(入湖)水量要求,结合经济社会用水消耗和水量平衡分析,确定河流水系的目标生态流量。4 对于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现状断流(干涸、萎缩)严重、水资源条件难以满足要求的河流水系,可只分析确定基本生态流量。7.0.6 应根据河流控制断面、湖泊、沼泽与河流水系的关系,综合分析河湖生态流量与河道内生产需水、河道外用水需求的关系,评价河流水系生态流量计算结果的协调性。7.0.7 河流水系生态流量参考阈值可参照表7.0.7执行。表7.0.7 不

40、同类型河流水系生态流量参考阈值%河流类型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中低基本a目标b基本目标基本目标大江大河北方10203040152535452550南方20306070253065703070较大江河北方10153040102030452045南方1530556520306070307081表7.0.7(续)%河流类型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中低基本a目标b基本目标基本目标中小河流北方5103035102030402040南方10254050203050602560西北干旱内陆区3040354545青藏高原区253565753580 注:表中值为生态流量占地表水资源量的百分数。 a:基本生态流量全年值

41、。 b:目标生态流量全年值。918 流域生态环境需水综合分析8.0.1 流域生态环境需水综合分析以河流控制断面、湖泊、沼泽以及河流水系生态流量成果体系为基础,综合分析流域生态环境需水保障情况,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提供基础。8.0.2 流域生态环境需水综合分析应以流域为整体,根据水量平衡关系,综合分析河湖生态环境用水需求和河道外经济社会用水需求的合理性、河湖生态流量满足情况与存在问题。河道外经济社会需水量和河道外生态环境需水量可参照SL429的有关规定计算。流域生态环境需水综合分析应按图8.0.2所示进行。C$GF4#/6+G$+)+G4#/+$+)+$+)+5G4#/FFG+GEE$+#G+G图

42、8.0.2 流域生态环境需水综合分析8.0.3 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过度、经济社会用水与河湖生态环境用水矛盾突出以及生态环境严重退化的河湖,应分析河湖生态环境用水亏缺状况及原因,计算河湖生态环境用水亏缺量和被经济社会用水挤占水量。028.0.4 经济社会用水挤占河湖生态环境用水量(即挤占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根据河流来水情况、经济社会供用水量资料,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及用水量变化,确定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和水平下,相对于多年平均来水条件下的经济社会取用当地地表、地下水量和地下水超采量。2 应进行河道外经济社会供用耗排水量平衡分析,计算经济社会消耗的当地地表水资源量。3

43、应根据河道外消耗当地地表水情况,结合实测水文系列资料,与地表水可利用量进行比较,计算挤占量。4 可分析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下、不同来水条件下的挤占量,对应的河湖目标生态流量应采用不同来水条件下的需水标准。8.0.5 生态补水量为通过人工措施补充重要河湖沼泽生态环境用水量,生态补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计算需补水的河湖沼泽多年平均和其他不同来水条件下的目标生态流量。2 应分析计算多年平均和其他不同来水条件下的河湖沼泽生态环境实际用水量。3 目标生态流量与生态环境实际用水量之差为河湖沼泽生态环境用水亏缺量。4 应根据河湖沼泽生态保护和修复要求,综合分析生态补水需求和供给的可能性,合理确定河

44、湖沼泽生态补水量。12附录A 生态环境需水计算方法A.0.1 维系水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所需水量的计算方法大致有水文学法、水力学法、栖息地模拟法、整体分析法等类型。水文学法常用的代表方法有Tennant法和Qp法等,水力学法主要有湿周法和R2Cross法等,栖息地模拟法中IFIM法较为常用,整体分析法以BBM法为代表。A.0.2 Qp法。又称不同频率最枯月平均值法,以河流控制断面长系列(n30年)天然月平均流量、月平均水位或径流量(Q)为基础,用每年的最枯月排频,选择不同频率下的最枯月平均流量、月平均水位或径流量作为河流控制断面的生态基流。频率P根据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规模、来水情况等实际

45、情况确定,宜取90%或95%。实测水文资料应进行还原和修正,水文计算按SL278的规定执行。不同工作对系列资料的时间步长要求不同,各流域水文特性不同,因此,最枯月也可为最枯旬、最枯日或瞬时最小流量。对于存在冰冻期或季节性河流,可将冰冻期和由于季节性造成的无水期排除后再进行排频。A.0.3 Tennant法。依据观测资料建立的流量和河流生态状况之间的经验关系,采用历史天然流量资料,确定年内不同时段的生态流量,使用简单、方便。河道内不同生态状况对应的多年平均天然流量百分比见表A.0.3。从表A.0.3第一列中选取生态保护目标对应的生态环境功能所期望的河道内生态状态,第二列、第三列分别为相应生态状态

46、下年内水量较枯和较丰时段(或非汛期、汛期)生态流量占多年平均天然流量的百分比。两个时段包括的月份根据计算对象实际情况具体确定。22表A.0.3 河道内不同生态状况对应的多年平均天然流量百分比%不同流量百分比对应河道内生态状况占天然流量百分比年内水量较枯时段年内水量较丰时段最佳60100优秀4060很好3050良好2040一般或较差1030差或最小1010极差010010 该方法作为经验公式,主要适用于北温带较大的、常年性河流,作为河流规划目标管理、战略性管理方法。使用时,丰枯时段的划分,可根据多年平均天然月径流量排序确定;也可根据当地汛期、非汛期时段划分确定,汛期和非汛期时段应根据南北方气候调

47、整。基本生态流量取值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水资源短缺、用水紧张地区河流,可在表A.0.3“良好”的分级之下,根据河流控制断面径流特征和生态状况,选择合适的生态流量百分比值。水资源较丰沛地区河流,宜在表A.0.3“很好”的分级之下取值。目标生态流量取值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水资源短缺、用水紧张地区河流,宜在表A.0.3“良好”和“优秀”的分级范围内,根据水资源特点和开发利用现状,合理取值。水资源较丰沛地区河流,宜在表A.0.3“很好”及以上分级合理取值。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开发利用程度的河流生态流量取值范围,宜参考表7.0.7不同类型河流水系生态流量参考阈值,结合表A.0.3分级,合理确定不同时

48、段生态流量。A.0.4 近10年最枯月平均流量(水位)法。缺乏长系列水文资料时,可用近10年最枯月(或旬)平均流量、月(或旬)平32均水位或径流量,即10年中的最小值,作为生态基流(最低生态水位)。本方法适合水文资料系列较短时近似采用。A.0.5 频率曲线法。用长系列水文资料的月平均流量、水位或径流量的历史资料构建各月水文频率曲线,将一定频率相应的月平均流量、月平均水位或径流量作为对应月份的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组成年内不同时段值,用汛期、非汛期各月的平均值复核汛期、非汛期的生态流量。计算生态基流,频率宜取90%或95%,计算其他生态流量,频率可根据需要确定。该方法一般需要30年及以上的水文系

49、列数据。A.0.6 河床形态分析法。维持河床形态的河流造床功能所需水量,可根据对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或者汛期、非汛期维持河床形态的水量分析,分别求得。维持河流形态功能不丧失的水量,可用维持枯水河槽的水量估算,通过分析枯水期河道横、纵断面形态和水量流量的关系,推求维持枯水河槽对应的需水量。A.0.7 湿周法。湿周法是水力学法中最常用的方法,利用湿周作为水生生物栖息地指标,通过收集水生生物栖息地的河道尺寸及对应的流量数据,分析湿周与流量之间的关系,建立湿周流量的关系曲线(见图A.0.7)。 # G ms$m & 图A.0.7 湿周流量关系示意图42基本生态流量可按下列三种方法获取。方法

50、1:选取湿周流量过程曲线中的斜率为1曲率最大处的点,该点对应的流量作为河道的基本生态流量。有多个拐点时,可采用湿周率最接近80%的拐点。方法2:选取湿周流量过程曲线的转折点,将该转折点对应的流量作为河道的基本生态流量。方法3:选取河流平均流量作为基准点,其对应的湿周为R,将该湿周R的80%对应的流量作为河道的基本生态流量。其中,方法3为平均流量的百分比,方法2中转折点很难确定并且误差较大,方法1的应用性相对较广。湿周法主要适用于河床形状稳定的宽浅矩形和抛物线型河道。A.0.8 生物空间法。该法基于湖泊各类生物对生存空间的需求来确定湖泊的生态水位。可用于计算各类生物对生存空间的不同需求下对应的水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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