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收汇核销考核题目 主要法律依据 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注意事项出口收汇考核奖惩措施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3、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4、关于调整出口收汇考核指标的通知; 5、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出口收汇核报系统自动生成的考核结果。1、考核对象为考核期内有出口收汇且应当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出口单位;2、出口收汇核销率是出口收汇考核的唯一标准: (1)出口收汇核销率达到或超过95%的,或出口收汇核销率在85%以上且年出口额在2亿美元以上的,评为“出口收汇荣誉企业”;(2)出口收汇核销率在70%(含70%)至95%之间的,评为“出口收汇达标企业”;(3)出口
2、收汇核销率在50%(含50%)至70%之间的,评为“出口收汇风险企业”;(4)出口收汇核销率低于50%的,评为“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1、出口收汇考核实行属地分 考核原则, 汇管理 分 主管 对 出口单位 行年 考核评定 ; 2、 年3 汇 主管 对上年 考核评定结果 行通报,通报 为 内出口单位、 关、 行 ;对年 考核评定的“出口收汇荣誉企业” “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以;3、出口收汇考核标准 汇管理 主管 据 期的currency1“ 行当调整; 4、年 考核评定结果自评定之fi生fl,有fl期为一年。 1、年 考核评定结果的通报文件;2、办理相关业 的材料。1、对“出口收汇荣誉企业”,在核销业 上 件:(1)”出口实要 核销单;(2) 件的”评为自动核销企业。2、对“出口收汇风险企业”、“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核销管理,实行单。1、一年 评定为“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或 年 评定为“出口收汇风险企业”的, 主管 应或其出口业 ; 2、其他奖惩措施相关 规定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