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案20152016学年 第 一 学期教学单位 法律系 教 研 室海关法教研室 课程名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总学时数 48 授课对象 法学专业1401 主讲教师 王丽英 职称职务 教授 使用教材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教务处制发二一二年三月主讲教师王丽英系(部)法律系教研室海关法教研室课程性质法学必修课授课年级/专业法学/海关管理专业学时分配总学时:48讲授:34实训:12 其他:2(机动)教材与参考书目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姜明安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第6版)行政法学教程/应松年主编、行政法教程/张尚鹜主编、行政法学 /罗豪才主编、行
2、政诉讼法教程/ 胡建淼主编、行政法学 /王连昌主编、行政法学/叶必丰著序号教学内容讲授学时实践学时备注1行政法概述42比例原则实训练习23行政主体44国家公务员制度45海关关员辞退后救济实训26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程序147行政不作为实训练习28行政程序违法实训练习29行政救济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810行政诉讼旁听审判实训练习211国家赔偿诉讼视频实训练习2总 计3412机动2学时上 海 海 关 学 院_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案20152016学年 第 一学期主讲教师王丽英系(部)法律系教研室海关法教研室课程性质必修课授课年级/专业法学专业海管专业学时分配
3、总学时:48讲授:34实训:12 其他:2(机动)教材与参考书目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姜明安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3版)行政法学教程/应松年主编、行政法教程/张尚鹜主编、行政法学 /罗豪才主编、行政诉讼法教程/ 胡建淼主编、行政法学 /王连昌主编、行政法学/叶必丰著周次_第1周_节次_授课日期_2015_年_月_日授课章节第一编 绪论PART I INTRODUCTION本次授课的目的与要求行政法在当今中国的作用与命运、教材各编、章之间的逻辑关系,具体要求见教学内容部分本次教学的难点与重点1行政法的概念和渊源;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授课方法与手段启发式教学、多媒体使用。基
4、本教学内容、教学进程及大致时间分配一、本编主要内容1基本概念:行政;行政法;行政法学(1)行政法是当代自由民主国家实行法治的一个重要部门法,了解和研究行政法的基本前提之一,就是必须对什么是行政予以认识上的界定,否则,难以清楚、准确地把握行政法所欲规范的对象。这就是教材之所以首先讨论“行政”涵义的原因。至于对“行政与行政国”、“行政与法治国”的讨论,则可以从一定角度将之理解为说明行政法是在怎样的社会生活现实条件(行政国)和怎样的精神氛围(法治国)之中产生的。主要讲解内容:行政的公行政和私行政之分;公行政的国家行政和非国家行政之分;国家行政的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之分行政国、法治国的意义。(2)对“行
5、政法”涵义的界定,自然也是了解和研究行政法之前提。然而,在行政法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上,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即便浸淫其中多年的学者都不一定能够给出确切的、令自己满意的描述。因此,如同对行政的界定实质上在于勾勒行政法规范对象的大致范围一样,对行政法的界定其实也是一种从某个角度对行政法究竟是哪些法律规范的汇总的描述。在行政法的定义上,从来只是选择一个更佳描述的问题。教材采用的角度依然是大陆法学界的通行做法,即从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部门法的本质特性、部门法的形式特性这三个方面给予描说。其中,在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问题上,相应地出现了两个层级的概念。第一层级的涉及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6、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四个概念;第二层级的涉及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救济主体四个概念。在理解这些概念的基础上,需要对每种关系的特点及相互之间的逻辑联系予以把握。至于行政法的本质特性,关涉对行政权性质的认识,教材在一定意义上仍然以一种消极、防范的眼光来看待行政权及行政法对行政权的规范。这种视行政具有“恶”的天然本性的观点,实质上与法律更多地从“人性恶”前提出发是一脉相承的,但其中是否隐含视野的局限,是值得讨论与争辩的一个问题。行政法的形式特性凸显为其没有法典化,而且可以认为其永远不可能像民法典、刑法典那样获得法典化。主要讲解内容:什么是行政法(3)对于行政法学与其他部门
7、法学关系、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以及行政法学作为一种发展中学科之存在的论述,只是便于读者对行政法学有一总体上的认识。其中,对“行政法的内容与形式”部分的阅读可以作为了解行政法体系的一种方式。2法律渊源:法源;一般法源;我国行政法的法源教材对其他国家和我国的行政法法源的描述,一是指出行政法律规范的载体,即行政法规范所赖以存在的形式,包括成文形式和不成文形式,二是帮助读者了解各国是通过哪些方式和形式来推动行政法之发展的。(我国行政法法源这一部分内容,涉及我国立法体系,可以在介绍立法体系、行政立法内容时予以详尽的说明)3基本原则:行政法基本原则之涵义;行政法一般基本原则;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与行
8、政法规则、原则相比,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最具基础性的规范,可以认为,行政法中许多具体规则和原则都是从行政法基本原则演绎、引申而出的。例如,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可以撤销“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实际上可以从行政法治原则中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要求寻觅到根源。所以,在各国行政法教材中,一般都对基本原则给予较高的重视。(2)诚如教材所言,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很大程度上乃行政法学者予以概括所致,但既然言其为概括,隐含之意就是这些原则实际上都可以在行政法的具体规范层面或制度实践层面找到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并且,在发生学意义上,我们很难断定行政法基本原则源自谁之手,学者?法官?律师?立法者?行政官员?(3)言行政
9、法基本原则乃行政法学者的概括,自然在结果上无统一之陈述,但一般而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学者在一定时期会形成基本的共识,即所谓的范式。所以,教材对源自国外的依法行政原则、越权无效原则、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的描述,也有其选择描述的基础。当然,对这些原则具体内涵的认识,亦因各国行政法具体制度而有所差异。(4)教材对“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具体陈述,应该说较以往通行的“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应急性原则”显得覆盖面更为宽泛、内容更为详实具体。行政法治原则倾向于确立对行政的形式法治要求、实质上的理性法治要求、实质上的善的法治要求以及政府负责的要求;行政公正原则倾向于确立客观、中立的行政,包括实质
10、上的公正要求(不偏私、不歧视、不专断)和表面上的公正要求(自己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不单方接触、听取对方意见);行政公开原则倾向于确立透明政府、让公众知晓的政府和帮助公众知情的政府;行政效率原则倾向于确立有效的政府。其实,从某种角度而言,教材所论行政法治原则的涵义是在法治原则框架内实现对传统法治原则的改进,而行政公正、行政公开、行政效率更是突破法治框架而追求一种良好行政所需具备的要素。主要讲解内容: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效率原则)4历史发展:我国行政法之历史;我国行政法学之历史;各国行政法学的主要流派课堂练习及作业布置1行政规章以下(不包括规章)的行政
11、规范性文件不是行政法的渊源。2越权无效是英国行政法中的核心原则。3内部行政关系也是行政法调整对象之重要组成部分。4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的法。主要参考文献资料论著类: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制的发展趋势,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第二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沈岿著: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知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李娟著:行政法的控权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杨海坤、关保英著:行政法服务论的逻辑结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宋功德著:行政法哲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论文类:杨建顺:中国行政法和行政法
12、学20年回顾与展望,法学家,1999(2)莫于川:中国行政法21世纪发展展望,法学家,1999(4)皮纯协、王毅:论依法行政若干问题及其对策,法学杂志,2000(5)韩大元: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4(2)莫于川等:人权入宪后我国行政法的发展机遇与挑战,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04(3)王宝明:从多层面探讨行政法的基本理念,中外法学,1996(5)莫于川:略论行政法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6)莫于川:建设法治政府推动法文化革新依法行政必须树立的现代行政法治观念,理论与改革2004(5)备注主要参考文献资料论著类:1、刘栓栓、肖龙海著:行
13、政法新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2、杨翔著:行政法学关于行政法律基本理论的分析,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3、熊先觉,皮纯协主编:中国组织法学,山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4、日盐野宏著,杨建顺译: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5、杨建顺、李元起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参考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年版。6、 胡锦光、杨建顺、李元起著:行政法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论文类:1、 涂明远,关于完善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若干思考,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2(3)。.2、 侯筹如,行政主体理论之探讨,当代法学,2002(8)。3、 张树义,论行政主体
14、,政法论坛,2000(4)。.4、 张树义,行政主体研究,中国法学,2000(2)。5、 薛刚凌,我国行政主体理论之检讨,政法论坛,1998(6)。6、 沈岿,重构行政主体范式的的尝试,法律科学,2000(6)。7、 杨解君,行政主体及其类型的理论界定与探索,法学论坛,1999(5)。.8、 莫于川,全民法治实践的参与权利与责任 依法治理主体问题研究,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9、 莫于川,中政府:我国城市政府组织法制的理性选择,现代法学,1995(2)。10、 杨杰,领导行为法律调控的思考,探索,2001(1)。11、 徐家良,转型期政府行为失范探悉:成因与对策,行政与法,
15、2001(6)。12、 黄贤宏,论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法学杂志,1999(4)。13、 李明珍,从组织理论角度论政府机构设置的合理化,行政与法,2001(1)。14、 莫于川,政府雇员制与政府人力资源管理法治化,法制日报,2004/8/13(8)。15、 皮纯协,王丛虎,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演进,行政法学研究,2000(2)备注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吉利将中国足协告上法庭.周次_第2周_节次_授课日期_2015_年_月_日授课章节第一编 绪论PART I INTRODUCTION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本次授课的目的与要求行政法
16、在当今中国的作用与命运、教材各编、章之间的逻辑关系,具体要求见教学内容部分本次教学的难点与重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授课方法与手段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法、多媒体使用基本教学内容、教学进程及大致时间分配3基本原则:行政法基本原则之涵义;行政法一般基本原则;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与行政法规则、原则相比,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最具基础性的规范,可以认为,行政法中许多具体规则和原则都是从行政法基本原则演绎、引申而出的。例如,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可以撤销“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实际上可以从行政法治原则中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要求寻觅到根源。所以,在各国行政法教材中,一般都对基本原则给予较高的重视。(2)诚如
17、教材所言,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很大程度上乃行政法学者予以概括所致,但既然言其为概括,隐含之意就是这些原则实际上都可以在行政法的具体规范层面或制度实践层面找到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并且,在发生学意义上,我们很难断定行政法基本原则源自谁之手,学者?法官?律师?立法者?行政官员?(3)言行政法基本原则乃行政法学者的概括,自然在结果上无统一之陈述,但一般而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学者在一定时期会形成基本的共识,即所谓的范式。所以,教材对源自国外的依法行政原则、越权无效原则、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的描述,也有其选择描述的基础。当然,对这些原则具体内涵的认识,亦因各国行政法具体制度而有所差异。(4)教材对“我国行政法
18、基本原则”的具体陈述,应该说较以往通行的“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应急性原则”显得覆盖面更为宽泛、内容更为详实具体。行政法治原则倾向于确立对行政的形式法治要求、实质上的理性法治要求、实质上的善的法治要求以及政府负责的要求;行政公正原则倾向于确立客观、中立的行政,包括实质上的公正要求(不偏私、不歧视、不专断)和表面上的公正要求(自己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不单方接触、听取对方意见);行政公开原则倾向于确立透明政府、让公众知晓的政府和帮助公众知情的政府;行政效率原则倾向于确立有效的政府。其实,从某种角度而言,教材所论行政法治原则的涵义是在法治原则框架内实现对传统法治原则的改进,而行政公正、行政
19、公开、行政效率更是突破法治框架而追求一种良好行政所需具备的要素。主要讲解内容: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行政程序原则;行政信赖保护原则)4历史发展:我国行政法之历史;我国行政法学之历史;各国行政法学的主要流派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二、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法治原则(二)行政程序法定(三)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第四章 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阅读)课堂练习及作业布置1 越权无效是英国行政法中的核心原则。2 什么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其作用和功能是什么?3 什么是行政合法性原则?4 什么是行政合理性原则?5 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原则之间的关系如何?6 行
20、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原因是什么?7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有哪些?主要参考文献资料论著类:程天权主编:法律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一、二卷),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版 论文类:马小平: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再认识,理论研究,2004(11)陈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丰富和发展,政治与法律,2004(4)章剑生:现代行政法基本原则之重构,中国法学,2003(3)周佑勇: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反思与重构,中国法学,2003(4)莫于川、林鸿潮:论当代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法商研究,2004(5)备注实训案例:上海市交通执法委员会钓鱼执法案-信赖保护原则的法
21、理意义海关历史上第一个抗诉案-比例原则周次_第 周_3_节次_授课日期_2015_年_月_日授课章节第二编 行政法主体第五章 行政法主体概述案例讨论本次授课的目的与要求行政法主体实际上就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第一编第一章第二节“行政法”中,出于界定或者说描述行政法调整对象的需要,已经对四种行政关系进行了析解。其中,也自然涉及形成法律关系的最主要因素即法律关系的主体。而本编只是对上一编涉及的内容予以更为详尽的阐述,着重于主体的界定、主体的具体类型、主体的权利义务。中国大陆的学者习惯于在抽象的层面上讨论各个主体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等,而不像英美法学者关注具体案件或事例中的权利义务。本编中就反映出
22、大陆学者的这个特点。基于牢固把握知识、运用知识于实践的考虑,后一种视角更为可取。本次教学的难点与重点各类行政法主体授课方法与手段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法、多媒体使用。基本教学内容、教学进程及大致时间分配第二编 行政法主体一、本编主要内容 1行政法主体:概念;与行政组织法的关系行政法主体和行政主体都是学者所创造的概念,旨在指称不同范围的法律关系参加人。行政机关虽然是法律概念,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之概念,但法律文本中的行政机关概念与普通人意识中的行政机关概念不尽一致,在行政法学者眼中的行政机关更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概念。通常,行政机关被视为行政主体之一种,但行政法学者也承认:当行政机关并不行使行政权力
23、而实际上处于行政管理对象之地位时,其就不是行政主体而是行政相对人了。因此,本章的重点在于理解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行政机关这三个范畴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行政组织法在大陆行政法学者眼中是行政法的重要分支,应给予相当的重视。尤其在当今中国,(1)政府职能正在转型之际,(2)政府机构改革的持续进行,(3)行政机关设置、撤销混乱,这三个方面相互纠结在一处,对于行政组织法的完善提出新的课题。主要讲解内容: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行政机关这三个范畴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第五章 行政法主体概述一、行政法主体(一)行政法主体的涵义行政法主体即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二)
24、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以行政管理关系为例,行政法主体就包括行政主体(享有和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组织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的范围: 1、国务院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4、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务院的办事机构5、国务院部位管理的国家局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8、经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构9、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内部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1)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专门性内部机构。例如商标法第20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处理商标争议的专门机构,行
25、使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的复议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2)法律法规授权的内部机构。例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6条规定,警告、50元一下罚款、吊销2个月一下驾驶证,可以由交通警察队裁决。交通警察队本属于公安局的内部分支机构,因该行政法规的授权而成为行政主体。10、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其他组织为行政机关、行政机构以外的组织,严格地说是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从理论上说行政事务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国家行政权应当由行政机关行使,这是国家设立行政机关的目的所在。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进行管理应当是出于更高的利益,如保证公务活动的自由等。同时法律法规授权应当有严格的规则。目前,我国除行政处罚法对授权处罚有明确规
26、定外,对其他方面的授权还没有全面规定。在行政管理中,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以下几类:行政性公司,由原政府主管部门转变或改建而成,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经授权的事业单位,如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局;经授权的企业单位,如北京市电信管理局,经地方性法规授权而成为北京通信工作的主管部门;经授权的社会团体、群众性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三)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行政法律关系中具体当事人的称谓,是一个具体的法律概念,用以指称享有某种法律地位,具有某种权利(权力)、义务(职责)的法律组织。二、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一)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补充资料: 行政组织法是规定行政组织的结构、规模,
27、行政权的范围及分配以及行政机关的设置、地位、权限和编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是通过设定和控制行政权及其承担者,来保障公民行政权益的实现。(二)建立健全行政组织法体系的构想 1、第一级立法。制定行政组织基本法,对行政机关管理的基本问题作出规定。2、第二级立法。制定中央和地方关系法,明确中央与地方行政权的分配,明确各自的权力和共有的权力。3、第三级立法。只要制定各中央行政机关设置法,明确各行政机关的任务、主管事项、职权范围、内部机构的设置及各行政机关的定员。地方各人民政府及下设机关的设置,权限及定员等宜由地方性法规根据第二级组织法律文件制定。4、第四级立法。通过行政法规明确中央各行政机关内部司局
28、的职能分工、主管事项及职责。通过地方规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下设机关的内部机构设置及定员等。(三)行政编制法 行政编制法主要是管理行政机关内部机构及人员的法,其目的是控制行政机关的机构和人员膨胀。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已进行多次大的机构改革,但并没有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机构膨胀成为我国国家管理和社会生活方面的顽症。由此财政负担沉重,积压了经济文化建设费用,官僚主义严重,影响阻碍经济发展。按照行政法治原则,行政机关编制管理应当依法进行,使之建立在公正、理性的基础上,排除长官意志和机关意志的支配,保重公民权益。课堂练习及作业布置1 行政主体的内涵和外延2 行政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3
29、 如何理解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4 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有何区别?5 行政主体、行政机关、行政组织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周次_第 周_4_节次_授课日期_2015_年_月_日授课章节第二编 行政法主体第六章 行政机关第七章 依授权和依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本次授课的目的与要求行政法主体实际上就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第一编第一章第二节“行政法”中,出于界定或者说描述行政法调整对象的需要,已经对四种行政关系进行了析解。其中,也自然涉及形成法律关系的最主要因素即法律关系的主体。而本编只是对上一编涉及的内容予以更为详尽的阐述,着重于主体的界定、主体的具体类型、主体的权利义务。中国大陆的学者习
30、惯于在抽象的层面上讨论各个主体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等,而不像英美法学者关注具体案件或事例中的权利义务。本编中就反映出大陆学者的这个特点。基于牢固把握知识、运用知识于实践的考虑,后一种视角更为可取。本次教学的难点与重点各类行政法主体授课方法与手段启发式教学、多媒体使用。基本教学内容、教学进程及大致时间分配2行政机关:概述;分类;职责、职权与管理手段;体系本章每个部分都是对行政机关基本知识的一般性介绍。从行政法抽象理论的发展需要看,也许对“行政机关的职责、职权与管理手段”的初步了解,有助于读者知晓当代行政的功能、当代行政执行功能方式的多样化,从而为把握当代行政法对待行政的多样化态度奠定一定基础。但
31、是,其中的职责、职权与管理手段等都可以在以后阅读“行政行为”一编中获得更为深刻的认识。从行政法具体应用的需要看,“我国现行行政机关体系”一节应当给予相当的重视,因为从中我们可以更为具体地认识在我国可以作为行政主体的诸多行政机关。另外,“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特征”是具有宪政意义的理论陈述,因为它涉及国家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涉及各种国家公共权力的差别。主要讲解内容: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特征;我国行政机关的体系(1)国务院各部委总理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决定;部长、主任负责制。(2)国务院直属机构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等;由国务院设立、无需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行政级别
32、低于国务院部委,独立性不及部委,但属于独立的行政主体。(3)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国家烟草专卖局由国家经贸委管理,专利局由国家科委管理;由国务院设立;是独立的行政主体。(4)国务院办公和办事机构如国务院办公厅、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特区办公室等;由国务院设立;行使职能的独立性最弱,通常情况下不是行政主体。(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7)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派出机关是地方行政机关的一部分,不是一级政府,实际上却履行着一级政府的职能,派出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原则上不享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法律法规有明确授权的例外。派出机构是由政
33、府的工作部门根据需要在一定行政区域设置的派出组织。如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等。原则上,派出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除非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3依授权和依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社会的需要促使当代公共行政的覆盖领域极为广泛,然而,若所有公共行政都委托国家行政机关去实行,就难以(1)遏制行政机关的膨胀,(2)防范官僚制所具有的内在缺陷,(3)避免外行的治理。所以,在公共行政的实践领域,出现了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履行某些行政职能的情况。“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概念所面临的挑战:如何界定权利的公性质?(这里直接涉及行政法的适用空
34、间、诉讼程序等问题)讲解内容:什么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组织的范围;什么是受委托的组织第六章 行政机关一、行政机关的涵义行政机关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二、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特征(简要讲解):是具有宪政意义的理论陈述,涉及国家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涉及各种国家公共权力的差别。三、行政机关的分类四、行政机关的职责、职权与管理手段(阅读了解)五、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我国行政机关的体系我国行政机关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机关的设置不尽科学1、行政机关系统(行政组织)的结构不合。完备的行政机关系统应当包括责任明确、精干的决策机关、统一高效的执行机关、
35、对内服务的辅助机关(包括提供一般服务的办公机关和提供咨询的参谋机关,这类机关不独立对外管理,也不承担决策和执行的责任)以及地位独立的监督机关。2、行政机关的设置标准不明确,分工过细。例如同属于卫生行政事务的医药管理本可统一由卫生部负责,却成立两个国家局,即医药管理局和中医药管理局,前者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后者由卫生部管理。再如广东省将教育行政职能分由高等教育厅和教育厅承担。3、行政机关的设置层次多。例如很多省市设有省(市)长、常务副省(市)长、副省(市)长,省(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助理许多层次。4、“上下对口”建立行政机关,即中央设置哪些部委,地方也设置相应的厅局处科等,
36、导致机构庞大,人浮于事。5、因人设事。出于人事安排考虑设立不必要的或重复的机关。(二)行政机关的设置缺乏法律的全面规制1、许多行政机关的设置没有法律依据。如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非常设性机构以及使用事业经费的行政机关都没有法律的规定。2、现有的规定较为原则,并且有的规定不尽合理。例如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有权设立直属机构。至于设立直属机构的标准是什么,直属机构与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关系如何没有严格规定。3、行政机关的设置程序缺乏严格规定。仅有一部1997年8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4、行政机关的职能权限、编制等没有法律约束。虽然从1988年以来,我国就已经开始制定“三定方案
37、”,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但“三定方案”不仅性质含糊,效力不明,其合理性如何也是值得反思的,除“三定方案”和宪法及组织法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做了原则规定除外,其他行政机关的职能、编制都没有法律的严格规定。第七章 依授权和依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一)概念、条件和范围(二)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一)概念、条件和范围(二)受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课堂练习及作业布置1如何理解行政委托?2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之间的关系是什么?3受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是什么?4行政委托的条件是什么?5受委托组织的概念是什么?6受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7受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38、8行政机关的特征是什么?9行政授权的内涵是什么?10被授权组织的具体类型包括哪些?行政主体的内涵和外延主要参考文献资料论著类:1、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2、胡建淼著: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3、陈伯礼著:授权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4、熊先觉、皮纯协主编:中国组织法学,山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5、杨建顺、李元起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参考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年版。6、胡锦光、杨建顺、李元起著:行政法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论文类:1、何乃忠,行政授权探析,法学杂志,1992(6)。2、胡建淼,有关
39、中国行政法理上的行政授权问题,中国法学,1994(2)。3、李长喜,关于授权立法的理论思考,北京大学研究生杂志,2000(1)。4、薛刚凌,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之探讨,法学杂志,2002,23(2)。5、奚庆,试论受委托组织在行政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南京社会科学,1999(9)。6、江国华,被授权和受委托组织的行政法律责任,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2)。备注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案村委会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足球协会是否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周次_第 5 周_节次_授课日期_2015_年_月_日授课章节第二编 行政法主体第八章 国家公务员第九章 行政相对人第十章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本次授课的
40、目的与要求行政法主体实际上就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第一编第一章第二节“行政法”中,出于界定或者说描述行政法调整对象的需要,已经对四种行政关系进行了析解。其中,也自然涉及形成法律关系的最主要因素即法律关系的主体。而本编只是对上一编涉及的内容予以更为详尽的阐述,着重于主体的界定、主体的具体类型、主体的权利义务。中国大陆的学者习惯于在抽象的层面上讨论各个主体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等,而不像英美法学者关注具体案件或事例中的权利义务。本编中就反映出大陆学者的这个特点。基于牢固把握知识、运用知识于实践的考虑,后一种视角更为可取。本次教学的难点与重点各类行政法主体授课方法与手段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法、多媒体
41、使用。基本教学内容、教学进程及大致时间分配第二编 行政法主体一、本编主要内容4国家公务员:概述;国家公职关系我国公务员制度是通过1993年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确立的,当然还包括其他根据该条例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尽管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否完善,对于良好行政而言意义重大,但行政法学界一般给予较少关注。主要原因可能还是在于,我国公务员受到政治约束较多(政治不中立)而受到的法律保障较少。不过,近年来,人事行政领域已经开始突破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在一些省份或城市建立了人事仲裁的行政诉讼制度。主要讲解内容: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国家公职关系及其发生、消灭的条件5行政相对人:概述;法律地位与
42、权利、义务主要讲解内容:行政相对人不局限于直接相对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可以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得到更为深刻的认识6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概述;种类及监督内容主要讲解内容: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有哪几类第八章 国家公务员一、我国公务员的范围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二、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三、国家公职关系第九章 行政相对人一、行政相对人二、行政相对人的分类四、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第十章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三、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的监督课堂练习及作业布置1国家公职关系发生、消灭的条件
43、3行政法制监督体系4行政公务人员的概念是什么?5行政公务人员与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是什么?6行政职务关系的内容是什么?7行政职务关系的特征?8行政相对人的概念什么?9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内容?主要参考文献资料论著类: 皮纯协,张焕光著:现代公务员制度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8年版皮纯协,邢捷编著: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问答,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皮纯协主编:中国公务员条例实用讲座,冶金工业出版社1993年版皮纯协等编著:国家公务员国际惯例,海南出版社1993年版皮纯协等编著国家公务员,海南出版社1999年版徐银华等编著:公务员法要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田培炎著:公务员制度的理
44、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李和中主编:中国公务员制度概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黄卫平、谭功荣主编:公务员制度比较,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国家公务员法比较研究 ,金伟峰著,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 1994年版日鹈饲信成著,曹海科译:日本公务员法,重庆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姜海如著: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徐银华等编著:公务员法要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论文类:皮纯协;关于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几个问题,法学杂志,1989(2)皮纯协、黄少明;浅议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法治时代,1990(1)赵秉志、赫兴旺;论中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及其完善,政法论坛,1995(5)赵秉志;完善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政法论坛,1996(2)田培炎;公务员制度试点的回顾与反思,法学研究,1994(1)姜明安;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主要内容,中外法学,1994(3)刘俊祥;西方国家公务员法特点述论,现代法学,1996(6)梁津明;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法律责任,法学家,1999(4)杨建顺;公务员管理“一刀切”值得商榷,法制日报,2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