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论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doc

上传人:天天快乐 文档编号:1309031 上传时间:2018-06-2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论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论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论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论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论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论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浙江工业大学 法学 1104 班 陆华丽 310016)【内容摘要】本文介绍了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两者区别在于:间接故意反映的是对法益的积极蔑视态度,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或不发生都不存在希望;而过于自信的过失反映的是对法益的消极反对态度,主观上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关键词】: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危害结果;认识因素;意志因素。一 、内涵的界定(一)间接故意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二)过于自信的过失指的是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行为

2、,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2二 、认识因素上的区别(一)间接故意是“明知”,明知在做什么、行为的结果、行为与结果的关系、行为的危害性等。(二)而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预见”,预见到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其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较前者要低。尽管两者对危害结果都具有一定程度的认知,而且在认识内容具有一致性,但无论这种内容认知的程度如何,即使是可能的、模糊的,甚至是不确定的,也不能否认两者对客观危害结果发生的程度具有认识上的差别,两者于认识因素上的差异即反映于此。 1、今年司考中出现的一道关于区分这两者的题目:一日,在汽车修理站工作的某甲出于恶作剧的心态将高压气泵插入同事的肛门,然后

3、用其进行打气导致同事肠胃多处严重损伤。 ,某甲对于自己的行为肯定是存在一定的认识的,但此案例仅从认识因素方面来区分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完全不够的。2、甲在摆有摊贩的马路中撞伤乙逃逸,丙、丁想将其拦住,甲却为躲闪撞上路边的摊吉罗洪主编:试论间接故意犯罪与过于自信过失犯罪的异同 , 载法学杂志1997 年第 1 期,第 32 页贩,在这里,甲就是预见会撞上丙和丁而躲闪,所以甲的行为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三 、意志因素上的区别3(一)间接故意是“放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并不排斥,顺其自然,与行为的认识因素有极大的联系, “放任”的精义在于行为人追求危害结果的一种消极心态介于积极追求与反对之间不计

4、后果的心理态度。(二)过于自信的过失不仅是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而且希望并相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事实上,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行为人往往会采取一定的避免措施。这里需要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之恶,主观心态是一种难以被人所察觉的特定情况下产生的心理状态,很难直接查明,这时就需要考虑行为人实行行为恶性的程度和致害可能性。行为人对避免危害结果的产生已经采取了自认为有利的措施,在危害结果产生以后,行为人又积极采取补救手段,降低损害的程度。间接故意违背的是一般的注意义务,后果发生不具有很大的偶然性,那么行为人以“认为被害人会躲开”为借口轻信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很难成立,这是间接故意的倾向较大。需要注意的是:有学

5、者指出,所谓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产生所依据的主客观条件必须是现实存在的 ,而不应是行为人凭空臆想、没有现实根据的,或这种情况虽然存在,但对防止危害结果的产生毫无意义或意义极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危害结果不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而是间接故意犯罪。今年司考案例中的某甲只是出于恶作剧的心理状态而实4行了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某甲对于同事受伤这个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抱着一种反对的心态,其主观心态很明显,甲是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所以我认为他是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三)间接故意是为了实现意图而实施的,主观上根本不考虑是否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有采取措施来避免;而过于自信的过失之所以会实施是

6、因为考虑到可能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其一般事前或实行或事后行为中会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说,没有避免是所为行为,“应当避免”是应为行为,那么,过于自信过失就是以这种所为行为与应为行为相分离为特征的。也有学者认为,所谓轻信能够避免,一方面是指行为人希望并且相信能够避免结果的发生,另一方面是指行为人没有确实可靠的主客观根据而轻率地相信,可以避免。 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334 页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第 118 页参考文献何秉松主编:北京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年版,第 201 页甲、乙二人住在山上,当地野猪危

7、害比较严重,于是买回“电猫”并在野猪常出没的地带拉上电线,还立上广告牌告知通电时间,但丙在盗伐林木时不慎触电死亡。这里甲5和乙树立广告牌警告,采取了积极措施防止电到别人,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再如,24 岁的甲将邻居小孩带到桥上玩耍,提着他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上,小孩边喊“害怕”边挣扎,甲手一滑将小孩掉入河中,甲去救,小孩却溺水身亡。这里也一样,甲积极的下去救小孩,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四)下面另外结合两个具体的案例区分一下这两者:1、某日,甲开车路过某浴场附近时,因货车不符合浴场卫生管理规定,清洁工乙上前示意其停车并与之发生口角,后被他人劝开。甲在离开时出言不逊,乙则令其停车,甲不听反加大油门撞

8、向乙,乙躲开后大喊令其停车,这是清洁工丙拿着扫帚拦甲,甲仍开车撞去,丙躲进花池,在行至浴场西侧 200 米处,丁拿着铁锹出来拦甲,甲仍开车撞去,丁见该车向其驶来扔掉铁锨欲躲闪时,被汽车左侧前轮碾压腹部、胸部,造成心脏、肝脏破裂,休克出血死亡。一审判其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而二审判甲属于间接故意。我认为甲属于间接故意,甲明知加大油门撞向拦车的清洁工会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却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而且甲并没有采取一定措施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这时甲以“认为被害人会躲开”为借口是很难令人信服的,明显甲的行为更倾向于间接故意。62、某日,甲与乙一起送货,车行至郊区公路的时候甲见前后无人求乙让他开会儿,乙明知

9、甲无驾照,而且仅粗通驾驶技术却答应了,并鼓励他,让甲放心开有他看着。甲开始的时候低速行驶,过后见自己较稳便以 50 公里每小时行驶,当行至一处较窄的地方与一辆迎面而来的中型面包车错身时,由于甲车离路中心线较近,车速又高,一紧张打错方向盘,结果两撞。针对本案,有三个意见:过于自信的过失、间接故意、意外事件。我认为,甲明知其开车会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在客观上存在着抑制危害结果发生的有利条件,即:(1)当时时值中午,路上前后没有车辆和行人,又有驾驶技术相当高超的张某坐在旁边照看着。王某不仅认识到了这些有利条件,而且从王某选择这样的时间和路段开车的犯罪事实也可以看出他是打算利用这些有利条件防止危害结

10、果发生的,从而表明王某主观上是不希望并排斥危害结果发生的。(2)王某在事中也采取了一定的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措施。如王某刚开始低速行驶,在与来车错车时打方向盘的举动,都表明了王某是要尽量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总之,王某虽然明知他欠缺驾驶汽车的能力而违章驾驶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但又基于对抑制危害结果发生的有利条件的认识而轻率地认为危害结果不会发生,因此他的心理完全符7合过于自信过失的心理特征。四、总结:在区分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时,我更倾向于理论上,但同时也要在理论的基础上,在实际判断中把握行为人行为过程的整个一个行为链,包括事前行为、实行行为和事后行为,并通过此行为链来具体推断出行为人主观的心理状态。这样的做法可以使得理论上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与具体的司法判定更好的联系和结合起来,有利于将理论上的标准运用到实际,从而更好的分析案件。参考文献:犯罪通论 马克昌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1 版刑法学 高铭暄、马克昌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 版刑法教科书 何秉松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版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您的在线图书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经营企划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