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水平检查的通知各院系及有关单位:为迎接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推动我校的教学改革和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处于上学期初下发了关于进行本科教学水平院系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院系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并形成本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自评报告。望各院系抓紧落实此项工作,于 9 月底之前将自评报告报送教务处本科教学评估办公室。最近,教育部根据近年来开展教学评估工作的实践和研究,对2000 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研读,结合新的评估方案中的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评工作。此外,教育部 对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还将提出更高要求的评估指标,望各院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本学期我处将按原计划于 10 月11 月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各院系上报的自评报告,对院系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进行检查。望各院系本着“ 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 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对在自评工作中找到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以迎评为契机,全面提升本院系的教学工作水平。教务处 2004 年 9 月 6 日附:1. 教育部办公厅200421 号文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