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年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我单位是一个独立编制的正处级行政机关单位,实行财务独立核算。主要职能有:1、根据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市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灯光照明等方面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建设和实施管理;2、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市政、园林绿化、灯光照明、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3、负责城市市政行业管理工作;4、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5、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6、负责市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灯光照明、市容信息化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数字城管系统;7、负责编制市政
2、设施、园林绿化、灯光照明、市容等建设、维护资金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8、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上述职责,本单位设 11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市政工程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容环卫管理科、城市亮化与户外广告管理科、财务科、计划管理科、总工程师室、人事科、信息法规科。(二)人员构成情况2局本部共有行政编制 11 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35 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 6 人,实有在职人员 44 名,离岗退养 1 名;退休人员 40 名,离休人员 1 名。下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 589 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715 人,离退休人员 633 人。(三)2018
3、年主要设想及措施1.抓学习促党风,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履职水平。我局完成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后,承接了住建、工商、环保、食药监、水务等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增加了执法事项,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亟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加大对城管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城管执法水平。2018 年重点做到以下“五个着力”:一是着力深化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大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立城管系统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为民办事的良好形象,努力推动城管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精神、新要求。二是着力落实落细两个责任。从领导层面、主管层面、工作层面抓好落实,全面开展机关
4、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针对市政、园林、环卫、亮化以及综合执法等日常管理以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考评,实行“建账管理” ,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建立台账,把目标任务细化到具体的部门和责任人,实行年底“算总账”强化责任追究,着力解决“不作为” 、 “慢作为” 、 “不能为” 、 “不真为” 、 “不敢为”和“乱作为”等问题。三是着力抓好廉政教育防范,注重作风纪律建设,强化队伍作风纪律培训,持续深入开展“强转树” (强基础转作3风树形象)活动,盯住城管工作薄弱环节,做到常念廉政经、常打预防针、常上风险课,从点、面、线上全面发力,做到风险防控全覆盖,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城管执法队伍
5、。四是着力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风险排查、反映情况、作风纪律、工作纪律中查,从违纪违规案件中查,高举利剑,零容忍,全覆盖。2.完善市政规划标准建设,突出规范引领指导作用。为全面规范我市城建项目规划设计以及城市建管维护工作,2018 年我局将积极借鉴深圳、珠海先进经验,委托相关科研机构和技术力量,完善市政规划标准建设,突出规范引领指导作用,加快探索推进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对城市管理目标进行量化、管理标准化进行细化完善,启动实施湛江市区市政道路三年建设计划 、 湛江市区园林绿化三年建设计划 、 湛江市区城市景观照明灯光三年建设计划 、 湛江市城市污水管网三年建设计划以及湛江市
6、区环卫三年建设计划 ,为全面推升城管水平夯实基础。同时,为全面提升规划标准的应用管理水平,减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变更和签证,我局计划组建局市政管理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局系统的路桥、园林、环卫、路灯和信息化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组成,负责把关审定工程项目方案和审核项目施工图纸,充分发挥委员会技术指导作用。3.加快市政道路设施建设,助推城市扩容再上台阶。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交通基础设施4建设,构建半岛鱼骨状、放射状交通网络,形成全市 1 个半小时生活圈,我局谋划 2018 年推进实施市区以下道路项目的建设:第一,加快海西快线、海川快线等中心城区对外连接的快速路系统建设,
7、解决市区快进快出和城区之间高效连接问题,缓解中心城区内部道路交通压力,同时缩短对外交通耗时,提高运行效率,为高铁西站及湛江国际机场开通运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第二,加快二环路、拥军路等组团内部道路建设,完善组团内部骨干路网结构,解决组团内部交通问题。第三,打通断头路,保证交通流的连续性,形成可循环的、畅达的交通体系。第四,大力推进东新路改造等 10 条路、海川大道(含综合管廊)等 PPP 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推动城市扩容再上台阶。4.用绣花精神抓城市管理,持续推动城市提质发展。(1)利用大数据支撑城市建设,提升城管决策科学性。2018年,我局将大力推动交通大数据决策平台(一期)建设,充分利
8、用我市现有资源,结合市交警智能指挥中心、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等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技术集成、应用融合,为城市规划、交通、管理、建设等提供定量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的决策支持服务。同时,坚持实施“走出去、请进来、长出来”人才战略,继续发挥“专家-代表-群众”以及专业科研机构智库服务作用,切实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坚实人才智力保障。(2)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我局将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契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工作,全力5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现执法管理重心下移,指导各县(市、区)特别是市辖区城管执法体制建立,探索在街道一级建立城管执法、公安、工商、市场物
9、业管理、食药监等部门参与的联勤执法机制,使城市管理相关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在现场,提供管理效率。同时,合理划分城市建设事权,大力下放市级建设权责,重点通过完善考核机制和行业管理标准为切入口,全面提升城管服务效能。(3)以“城市双修”试点申报为抓手,建设美丽湛江。继续做好与上级部门特别是省住建厅的沟通联系工作,及早做好国家第四批“城市双修”试点申报的各项筹备工作,大力推动建设美丽湛江。一是,推进实施“城市双修”工作方案,加快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继续摸查做好市政排水管网清淤工作,加快推动主城区内河流、沟渠、湖泊、海岸、湿地的生态修复。二是,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管理。启动实施
10、园林绿化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构建分布均衡、结构合理、绿树成荫、安全优美、完整连贯的城乡绿地系统。加大公园绿地尤其是社区公园和街旁绿地的建设力度,启动新建综合性公园、带状公园、社区公园以及街旁绿地,逐步实现市民“出门有庇荫,500 米见公园” 。推进老旧公园提质改造,增加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雨水滞渗措施,提升绿地品质和生态效益。加强林荫路、林荫停车场和立体绿化的建设,鼓励发展屋顶绿化,扩大城市绿色空间。三是,大力推进城市景观照明建设,完成城市建成区小街小巷路灯全覆盖,提升城市6夜景形象。四是,完成市区辖区范围内所有镇(街)村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运作的全覆盖,全面推动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五是,拓宽和
11、优化城市公共空间。加大违法建筑的查处拆除力度,加强对山边、水边、路边的环境整治,加大对沿街、沿路河公园绿地周边地区的建设管控,禁止擅自占用公共空间。六是,改善出行条件。加快东新路、建设路等现状道路的升级改造,改善行车及步行条件;打通南方四横路、北兴路等局部微循环,分流主要道路交通流量,有效缓解主要道路的交通压力,同时改善微循环道路周边环境;加快小街小巷改造,加密道路网络,改善居民家门口出行条件,同时改善道路周边环境,提升城市品味。 (4)以城管体制改革为抓手,不断改善城市市容秩序。一是,全力推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坚决打击违法建设。加大存量违法建设查处,完成住建部、省住建厅下达的存量违法建设查处
12、目标。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发现一宗拆除一宗,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量” 。牵头对各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二是,强力推动市容秩序管理精细化长效化。根据市容管理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高管理水平。严格实施双月考评机制,加大市容秩序管理的督察、指导和考核,对市容管理目标量化、管理标准细化,实施绩效考核。结合数字城管运用,依照标准,依托信息技术治理城市,推进共治共管的城市治理体系。三是,创新城市管理方式,结合城管执法 APP 微信平台,对接数字化城管系统,2018 年上半年推动建立全市城市管理执法过程全记录机制,确保执7法权威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二、收入预算说明2018
13、 年收入预算 42935.1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00.45 万元,基金预算拨款 33434.72 万元。三、支出预算说明2018 年支出预算 42935.1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00.45 万元,基金预算拨款 33434.72 万元。2018 年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划分: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685.1 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3917.82 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9848.5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94.11 万元,其他支出16389.57 万元;按照部门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预算 9311.3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097.68 万元,商品和
14、服务支出 119.5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94.11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33623.8 万元。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8 年收入预算 42935.1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00.45 万元,基金预算拨款 33434.72 万元。2017 年收入预算34143.4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493.28 万元,基金预算拨款 23650.20 万元。2018 年支出预算 42935.1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500.45 万元,基金预算拨款 33434.72 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 34143.4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49
15、3.28 万元,基金预算拨款 23650.20 万元。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去8年减少 992.83 万元,基金预算拨款比去年增加 9784.52 万元。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8 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19.58 万元,其中:办公费 16.45万元,印刷费 0.6 万元,水费 0.25 万元,电费 0.5 万元,邮电费14.59 万元,物业管理费 0.3 万元,差旅费 1 万元,维修(护)费 0.5万元,会议费 1 万元,培训费 1 万元,公务接待费 1 万元,劳务费10.13 万元,工会经费 1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8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30.26 万元,其
16、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 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 年政府采购安排 372.63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72.35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300.28 万元。2017 年政府采购安排 350.08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49.8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300.28 万元。2018 年较17 年增加 22.55 万元,原因为考虑到局本部和执法局合并后政府采购安排增加。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8 年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本部及下属 13 个单位(霞山、赤坎、麻章、坡头区市政维护站、海滨公园管理处、
17、绿塘河湿地公园管理处、南国热带花园管理处、中澳友谊花园管理处、寸金桥公园管理处、东坡荔园管理处、市园林管理处、市城市路灯照明管理中心、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9支出预算合计 520.29 万元,较 2017 年预算增加 205.93 万元,其中:1、我部门(局本部及下属各单位)2018 年并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与往年一样。2、我部门 2018 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19.2 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 99.8%,较 2017 年预算增加216.34 万元,原因是 2018 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以及计划购置公务车数量比上年小幅增加。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18、支出预算 459.2 万元,公务车购置支出预算 60 万元。公务车购置支出预算万元为下属单位城市维护作业车辆购置支出预算;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459.2 万元中,8.8 万元为局本部(行政单位)4 辆编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预算,450.4万元为下属单位(事业单位)绿化维护、市政维护、路灯维护等作业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我部门 2017 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09 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 0.2%,比上年减少 10.41 万元。 其中局本部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 万元,下属单位业务招待费支出预算 0.09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19、八、专业性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10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