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业务基本知识 1、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哪四种。 答。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抑制法。 2、火场供水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答。直接供水、串联供水、运水供水、排吸水供水、传递供水。什么叫火灾。 答。火灾就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3、什么叫燃烧。 答。俗称着火,是指可燃物与氧或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通常伴有火苗和(或)发烟的现象。 4、燃烧的发生必须同时具备哪三个条件。答。可燃物、助燃剂、着火源。 5、燃烧有哪些类型。 答。燃烧主要有闪燃、着火、自燃和爆炸等四种类型。 6、直径19mm水枪流量为6.5升/秒时的射程为几米。答:15米。 7、扑救室内(外)火灾的水枪射程常为几米。答
2、。室内10米、室外15米。 8、常用灭火剂有哪些。 答。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卤代烷等。 9、搜寻被困人员的方法有哪些。 答。(1)询问知情人;(2)主动呼喊;(3)查看;(4)细听;(5)触摸。 10、灭火力量布置的主要方面有哪些。答。(1)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场所;(2)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3)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地方; (4)火势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方面;(5)有可能引起建(构)筑物倒塌或者变形的方面。 11、在灭火中保护和疏散物资应注意哪些问题。 (1)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和妨碍灭火救人的物资应当疏散;遇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或贵重的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及珍贵文物受
3、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予以疏散; (2)对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3)疏散物资要在火场指挥部或者火场指挥员统一指挥和着火单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的进行; (4)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要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派专人负责看护。 12、选择水枪阵地的基本要求有哪些。答。便于射水;便于观察;便于行动。 13、建筑耐火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可分四级:一级耐火建筑、二级耐火建筑、三级耐火建筑、四级耐火建筑。 14、什么是爆炸。爆炸有哪几种类型。 答。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巨大的能量而
4、作机械功的过程。 爆炸可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三种类型。 15、什么是阴燃。 答。阴燃指一些固体可燃物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或可燃物含水份较多等条件下发生的只冒烟,无火焰的燃烧现象。 16、什么是燃烧产物。它对灭火工作有哪些影响。 答:燃烧产物是指燃烧或热解产生的全部物质,燃烧产物对灭火工作有很大影响,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有利方面: (1)在一定条件下有阻燃作用;(2)为火情侦察提供参考依据。不利方面: (1)引起人员中毒、窒息;(2)影响视线; (3)成为火势发展蔓延的因素。17热的传播形式有哪几种。 答:热的传播形式有:热传导、热辐射、热对流三种形式。 18、什么叫
5、着火。 答。可燃物在与空气共存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火源接触,引起燃烧,并在火源移开后仍能继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着火。 19、什么是耐火极限。答。是指建筑构件从受火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种时间,它用小时(h)表示。 20、什么是防火区。 答。防火分区是指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出来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 21、什么是灭火剂。 答。能够在燃烧区有效地破坏燃烧条件而达到抑制中止燃烧的物质,称作灭火剂。 22、用水灭火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水不能用来扑救下列物质和设备火灾:(1)遇水燃烧的物质。如钾、钠电石;(2)金
6、属过氧化物,如过氧化钠;(3)三酸火灾不宜用强大的水流扑救; (4)比水轻且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火灾,原则上是不可以用水扑救的,但原油、重油可以用喷雾水流扑救;(5)熔化的铁水、钢水不能直接用水扑救; (6)高压电气装置火灾,在没有良好的接地设备或没有切断电源情况下,一般不能用水扑救; (7)遇水产生毒气或腐蚀气的物质,如磷化铝等。 23、泡沫的主要灭火作用是什么。答:主要灭火作用:(1)隔绝空气; (2)防止可燃物的蒸发。(3)冷却作用;(4)降低氧气浓度。 24、适宜扑救轻金属的灭火器有哪几种。 答。有7150灭火剂、膨胀石墨等。如条件不允许,一般可用干燥沙土、石棉被覆盖。 25、灭火器按充
7、装灭火剂种类分有哪几类。 答。(1)清水灭火器;(2)酸碱灭火器;(3)化学泡沫灭火器;(4)空气泡沫灭火器;(5)二氧化碳灭火器;(6)干粉灭火器;(7)卤代烷灭火器。 26、使用干粉灭火器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使用温度-1055摄氏度;(2)由近及远,向前平推灭火,防止火焰回窜;(3)不能直接冲击液面,防止飞溅和造成灭火困难。 27、什么叫水锤作用。 答。有压力的水在消防管道、水带内流动时,由于消防阀门、消火栓和水枪的迅速关闭或车轮滚压水带等作用,使管道、水带内的水流瞬间停止流动,造成水压急速升高,对管道、水带、闸门的作用有如锤击一样,这种现象称为水锤作用。 28、什么是压力损失。
8、答。水在水带内流动时会遇到阻力,这种阻力会消耗水的压力,这就叫水带的压力损失。 29、灭火作战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 30、灭火作战的原则是什么。 答。“先控制,后消灭”。 31.室内消火栓箱中一般有哪些物品。 答。一般有水枪、水带和固定的室内消火栓接口等物品。 32、什么是氧指数。 答。氧指数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材料在氧气、氮气混合气流中进行有焰燃烧所需的最低氧浓度。以氧所占的体积百分数的数值来表示。 33、烟气顺楼梯间或其它竖向孔道扩散的速度可达多少。答:3米至4米/每秒。 34、燃烧猛烈时,烟气在水平方向扩散的速度是多少。答:0.5米至3米/每秒
9、。 35、人员密集场所一般要求每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几个。答:2个。 36、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旅馆建筑应设什么楼梯间。答:封闭楼梯间。 37、疏散指示标志一般设置在什么位置。 答。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墙面上。 38、公共建筑安全出口标志应设置在什么位置。答。出口的正上方。 39、普通建筑中的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是多少。答:不应少于20分钟。 40、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哪些。 答:(1)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 (3)商场、集贸市场; (4)体育场馆、会堂。 第二篇:消防基本知识消防基本知识 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包括哪些内
10、容 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二、“三懂三会”包括哪些内容 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灭火器如何使用 提灭火器走到距火点米左右;拔掉保险销;将喷嘴对准火源根部;用力按下压把来回扫射进行灭火。 四、消防栓如何使用 打开消火栓门,如有按钮则按下内部火警按钮,一人接好枪头和水带奔向起火点,另一人接好水带和阀门口,逆时针打开阀门水喷出即可。 五、“第一灭火力量”和“第二灭火力量”的概念 第一灭火力量是由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员工自发组成的,在1
11、分钟内形成灭火力量。 第二灭火力量是由不在起火部位的其他当班员工组成的,火灾确认后,在3分钟内形成灭火力量。 六、“第一灭火力量”和“第二灭火力量”应采取那些灭火措施第一灭火力量应采取如下措施:电话附近的员工,立即拨打电 -1各种可燃物浇湿,以阻止或减缓火势和烟雾蔓延。被困者应大声呼救,发出求救信号,待救援人员帮助脱离。 第三篇:消防基本知识消防基本知识 油锅起火的灭火方法: a。用盖锅盖灭火,锅盖要斜拉平推先挡住自己的身体,斜着慢慢去盖上火焰。也可用切好的菜迅速覆盖上去压灭火。 b。炸东西时油锅起火,要先关掉抽油烟机,然后关掉煤气,最后再用锅盖隔阻空气灭火。 c。连灶的煤气管线因为老化或其它
12、原因起火后,要先灭火(用打湿的毛巾等)后关气,然后关掉灶阀门,一定不要开抽油烟机。 d。起火的13分钟是开始期,此时是最佳灭火期;35分进入发展期,要小心自己的处境。 用电造成火灾: 如果由于错误用电引起火灾,要先切断电源,最好是切断总开关。不能用水灭火,即使已经关闭电源,残留的大量电荷也会给你重重一击(甚至致命),应使用窒息方式灭火。从电器的后面行动最安全,因为显像管等有爆炸危险。 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上下颠倒摇晃两次,一手握瓶颈,一手拔插销,平托起瓶,距离火根23米处对准呈扇形喷射。注意5kg的干粉灭火器使用时间大于等于13秒。 注意事项。在室外使用时要注意风向,只能顺风或者侧风使用;复
13、燃率较高,安全起见可以熄火后泼水以确保已熄灭;由于干粉的腐蚀性较强,贵重电器、精密仪器起火要慎用,以免造成损失,同时要注意不要喷到人体造成腐蚀。 关于后场逃生: 1.保持镇定,观望地形,辨别安全出口的方位。进入陌生地方时,首先要熟悉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的走向。 2.要注意防烟。将毛巾打湿后拧干对折,用毛巾打湿折叠捂在口鼻处,折叠8层可有效过滤80%的有毒气体,折叠16层可有效过滤90%的有毒气体。有条件准备防烟面具。 3.保持低姿,降低重新。距地面2040cm的地方空气略微新鲜,可以匍匐出门。 4.把握方向。沿墙摸索至出口,墙体一般短时间内不易倒塌,沿着墙壁走往往能找到通向外界的出口。此外,消防
14、队员进行室内营救时往往也是沿着墙根走入火场。 5.借助工具逃生:注意应急灯指示的方向;消防栓上带子可以帮助顺到窗外 6.从大火中跑出时,如衣服着火,不能跑,因为跑动会扇起火势。应在地面滚动,用毛毯、大衣等东西裹住身体以窒熄灭火苗。如他人逃出大火时衣服已着火,应将其推倒在地,同样方法使火苗缺氧自然熄灭。不要抱住他们,否则会引火上身。 7.楼层起火时千万不能使用电梯。 火警:119医疗急救:120 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情况 讲清楚事故(伤者)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说清现场和情况已经采取了什么措施。 说明报救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传呼机传呼电话号码一边消防(救护车
15、)找不到地方时,随时通过电话通讯联系。确认无问题能挂断电话。打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援救车,同时把车辆进入现场的路上障碍清除。 第四篇:信托业务基本知识信托基本知识及法律实务 引语 目前信托财产总规模已突破7万亿,信托公司在管理资产规模方面已经成为国内金融行业的重要力量,并呈现更加专业化、特色化的发展趋势。信托已经成为国内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市场的生力军。房地产信托、政信合作信托、股权收益权信托等信托业务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信托基金、主动管理型信托等受到关注。信托定义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是一种具有“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
16、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上述定义基本体现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这几个基本法理和观念。信托主体 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
17、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信托客体 信托客体主要是指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范围。 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受托人因管理、运用、处分该财产而取得的信托利益,也属于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具体范围我国没有具体规定,但必须是委托人自有的、可转让的合法财产。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
18、财产须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作为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的特殊性: 信托财产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独立性,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信托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建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建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依法被解散,依法被撤消,或被宣告破产时,当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时,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当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b.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区别。 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区别管理,分别记账,不得将其归入自己的固有财产。 c.信托
19、财产独立于受益人的自有财产: 受益人虽然对信托财产享有受益权,但这只是一种利益请求权,在信托存续期内,受益人并不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信托财产的物上代位性: 在信托期内,由于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形态可能发生变化。如信托财产设立之时是不动产,后来卖掉变成资金,然后以资金买成债券,再把债券变成现金,呈现多种形态,但它仍是信托财产,其性质不发生变化。信托财产的隔离保护功能: 可以说,信托财产形成的风险隔离机制和破产隔离制度,在盘活不良资产、优化资源配置中,信托具有永恒的市场,具有银行、保险等机构无法与之比拟的优势。 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信托的经营风险一般由委托人或受益人
20、承担,信托投资公司只收取手续费和佣金,不保证信托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而银行信贷则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存放款利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信贷资金的营运风险,只要不破产,对存款要保本付息、按期支付。 银行破产时,存、贷款作为破产清算财产统一参与清算;而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由新的受托人承接继续管理,保护信托财产免受损失。 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以及例外: 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因此,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一般债权人是不能追及信托财产的,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是一般原则。例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七条 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21、: (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 (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 (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违反前款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信托设立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2、;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
23、规定。 公益信托的设立和确定其受托人,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不得以公益信托的名义进行活动。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对于公益信托活动应当给予支持。信托分类 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信托业务基本可以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一)任意信托 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托称为任意信托,任意信托又称为自由信托或明示信托,大部分信托业务都属于任意信托。 (二)法定信托 法定信托是与任意信托相对应的一种信托形式。主要指由司法机关确定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而成立的信托。设立法定信托的目的主要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当事人财产被不法使
24、用。比如,某人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但他并未对遗产的处置留下任何遗言,这时只能通过法庭来判定遗产的分配。即由法庭依照法律对遗产的分配进行裁决。法庭为此要做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比如进行法庭调查等等。在法庭调查期间,遗产不能无人照管,这时,司法机关就可委托一个受托人在此期间管理遗产,妥善保护遗产。 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信托业务分为金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和金钱债权信托。 (一)金钱信托 金钱信托也叫资金信托,它是指在设立信托时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的信托财产是金钱,即货币形态的资金,受托人给付受益人的也是货币资金,信托终了,受托人交还的信托财产仍是货币资金。在我国信托机构从事的信
25、托业务中,金钱信托占有很大的比重,主要包括信托贷款、信托投资、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形式。 市场中最常见。资金信托,又分为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 (二)有价证券信托 有价证券信托是指委托人将有价证券作为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代为管理运用。 (三)不动产信托 不动产信托是指委托人把各种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转移给受托人,由其代为管理和运用,如对房产进行维护保护、出租房屋土地、出售房屋土地等等。 (四)动产信托 动产信托是指以各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而设定的信托。 (五)金钱债权信托 金钱债权信托是指以各种金钱债权作信托财产的信托业务。金钱债权是指要求他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一定金额的权力,具
26、体表现为各种债权凭证,如银行存款凭证、票据、保险单、借据等等。受托人接受委托人转移的各种债权凭证后,可以为其收取款项,管理和处理其债权,并管理和运用由此而获得的货币资金。以信托目的为标准,信托可以划分为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和处理信托。 (一)担保信托 担保信托是指以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受托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当受托人接受了一项担保信托业务后,委托人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在受托期间并不运用信托财产去获取收益,而是妥善保管信托财产,保证信托财产的完整。 (二)管理信托 管理信托是指以保护信托财产的完整,保护信托财产的现状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 (三)处理信托 处
27、理信托是指改变信托财产的性质、原状以实现财产增值的信托业务。 (四)管理和处理信托 这种信托形式包括了管理和处理两种形式。通常是由受托人先管理财产,最后再处理财产。 以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为标准,信托可以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一)民事信托 民事信托是指信托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在民事法律范围之内的信托。 (二)商事信托 商事信托是指信托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在商法规定的范围之内的信托。 按照委托人的不同,信托可以分为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及个人法人通用的信托。 (一)个人信托个人信托是指以个人(自然人)为委托人而设立的信托。个人只要符合信托委托人的资格条件就可以设立信托。个人信托的开展与个人财产
28、的持有状况及传统习惯有很大的关系。个人有生命期的限制,由此个人信托又可以分为两种:一是生前信托,二是身后信托。 1.生前信托 生前信托是指委托人生前与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契约,委托信托机构在委托人在世时就开始办理有关的事项。 2.身后信托 身后信托是指信托机构受托办理委托人去世后的各项事务。身后信托与生前信托的区别在于信托契约的生效期,生前信托的契约在委托人在世时即可生效。但生前信托的事项可以延续到委托人去世以后。身后信托的契约有些是在委托人在世时就与信托机构签定,但契约的生效却是在委托人去世后,还有一部分身后信托的发生并不源于委托人的意愿,而是在委托人去世后,由其家属或法院指定的。身后信托大多与
29、执行遗嘱管理遗产有关,身后信托的受益人只能是委托人以外的第三者。 (二)法人信托 法人信托是指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社团等作为委托人而设立的信托。 (三)个人与法人通用信托业务 以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的目的为标准,信托可以分为营业信托与非营业信托。 (一)营业信托 营业信托是指受托人以收取报酬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业务。 (二)非营业信托 非营业信托是指受托人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业务。 从受益人的角度对信托进行划分,可以将信托分为四类。自益信托、他益信托、私益信托、公益信托。 (一)自益信托 自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将自己指定为受益人而设立的信托。 (二)他益信托 他益信托是委托人指定第三
30、人作为受益人而设立的信托业务。信托发展早期主要是他益信托,利用这种形式使他人也能享受自己财产的收益。例如身后信托就是一种他益信托。 (三)私益信托 私益信托是指委托人为了特定的受益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 (四)公益信托 公益信托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使整个社会或社会公众的一个显著重要的部分受益而设立的信托。 按委托人数量不同可分为。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 (一)单一信托 单一信托就是受托人接受单个委托人的委托,单独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的方式. (二)集合信托集合信托主要是指受托人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动产或不动产或知识产权等等)加以集合,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对所接受委托的财产进行管
31、理、运用或处分的方式。信托公司 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托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信托公司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分支机构。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信托公司行业发展的需要,
32、可以调整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信托公司处理信托事务不履行亲自管理职责,即不承担投资管理人职责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信托公司业务 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信托; (三)不动产信托; (四)有价证券信托; (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十)代保管及
33、保管箱业务;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信托公司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公益信托活动。 申请经营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对外担保业务,但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信托公司经营外汇信托业务,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外汇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按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的业务分为信托业务与非信托业务(又称固有业务)。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信托公司管理运用
34、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 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且同业拆入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买入返售实质上是一种期权合约。买入返售证券业务是指资金融出方与其他有关方面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按一定价格买入证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将该批予以返售。这种业务实际上是以证券为依据向交易对方融出资金,而有价证券并不真正转移,目的是获取买卖价差收入。 买入返售是贷款、投资,
35、卖出回购是借款、负债,因此前者可以,后者禁止。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受托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 (二)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 (三)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四)以信托财产提供担保; (五)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禁止的其他行为。信托公司固有业务即以自由资金开展的业务,与信托业务相对应。 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托公司开展固有业务,不得有
36、下列行为: (一)向关联方融出资金或转移财产; (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三)以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进行融资。 信托公司的关联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标准界定。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定义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信托计划),即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信托计划的设立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
37、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1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
38、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信托计划推介期限届满,未能满足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的,信托公司应当在推介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委托人已缴付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此产生的相关债务和费用,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承担。信托计划的运营与管理 信托资金可以进行组合运用,组合运用应有明确的运用范围和投资比例。 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事先制定投资比例和投资策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信托公司可以运用债权、股权、物权及其他可行方式运用信托资
39、金。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计划,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二)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不得将信托资金直接或间接运用于信托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但信托资金全部来源于股东或其关联人的除外; (四)不得以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五)不得将不同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六)不得将同一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项目。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单位。信托公司应为受益人办理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
40、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信托产品产品设计原则 信托产品是指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产品。信托品种在产品设计上非常多样,各自都会有不同的特点。各个信托品种在风险和收益潜力方面可能会有很大的分别。 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信托业务品种。产品种类 (一)根据信托投资收益的确定程度划分 1、固定收益类信托 这类信托产品的本金及预期收益一般由融资方的相关资产或第三方担保来保障。如:由融资方资产或股权质押(抵押贷款类信托)、由担保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及法人连带担保(担保类信托)、由次级投资方给优先级投资人提供优先保障
41、(结构化信托)等。也就是说固定收益类信托的收益是相对固定的,其风险主要由抵押率及变现价值等因素决定。 2、浮动收益类信托 这类信托产品的收益是浮动的,其预期收益有可能实现或超额实现,也有可能是负值,是没有保障的。如主要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阳光私募)”等。 3、固定+浮动收益类信托 这类信托的本金及基本收益的保障同“固定收益类信托”,只是其收益率可能比较低;浮动收益部分根据信托资产最终运作结果而定。 (二)根据信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划分 按信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划分,可分为。证券投资类信托(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私募股权投资类信托、房地产类信托、工矿企业类信托、交通运输类信托、
42、基础设施类信托等等。 (三)根据组成信托资产的资金性质划分 1、非结构化信托,即一般信托。 2、结构化信托 所谓结构化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对信托受益权进行分层配置,使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的投资者通过投资不同层级的受益权来获取不同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 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与一般信托产品的不同,主要就在于“结构”上。目前,国内信托公司设计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理财产品具有几个可识别的特征。首先,在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上采用“一般/优先”模式。社会投资者是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一般受益权委托人则为机构投资者。“一般/优先”模式使委托人的收益与风险成正比。从理论上
43、说,初始信托资金由优先受益权资金和一般受益权资金按一定比例配比。 其次,在风险承担上,一般受益权委托人(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托资金承担有限风险在先,而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优先受益人)承担相对较低的风险在后;在收益分配上,优先受益人则优先于一般受益人。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的避震功能也就体现于此,当该信托计划出现较大的风险并由此造成亏损时,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冲锋在前,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与此相对应,当投资获得丰厚回报时,机构投资者的收益也要比个人投资者多得多。 此外,“结构”还体现在投资模式上。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就是投资的多元组合,此类产品可以投资股票、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多种有价证券,具
44、体的投资比例由该信托的投资团队掌握。 (四)按资金运用方式划分 1、贷款信托类 贷款信托是指通过信托方式吸收资金用来发放贷款的信托方式。这种类型的信托产品,是数量最多的一种。 2、权益信托类 这一类型的信托产品,是通过对能带来现金流的权益设置信托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其突出优点就是实现了公司无形资产的变现,从而加快了权益拥有公司资金的周转,实现了不同成长性资产的置换,有利于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资机会,迅速介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3、融资租赁信托类 信托公司以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募集信托资金,将其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通过严格专业化、流程化的管理,通过定期收取租金,实现信托收益,为社会投资人提供安全、稳定回报的理财服务 常见信托产品介绍-房地产信托产品 房地产信托融资主要有贷款型信托、股权型信托、混合型信托、财产受益型信托四种模式。 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满足四证齐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具备二级资质、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国家最低要求等条件。 信托公司不得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