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教育校长的职责 教学副校长职责 教学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主管学校教学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课程标准、教学目标等,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检查、督促、落实计划和制度要求,做好阶段性总结和学期末工作总结。 二、以教学工作为中心,领导和组织教学处行政工作,督促、检查、考核教学处、教研组的工作。落实教育局制定的教学工作常规和教学管理常规要求,抓好学校常规教学工作,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抽测、分析、反馈。 三、领导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制定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组织课题申报、实验研究、结题工作;组织开展学校教研活动,指导科组教研活动,深入课堂听
2、课、评课,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学理念,落实课改精神,提高教学质量。 四、抓好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指导、检查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 五、指导、督促、检查教学处切实做好学校招生、编班、学籍管理、教学档案管理、教务表册和教学统计、编排课程表、学生成绩管理等,组织毕业生工作,教材、教辅等教学资料征订。 六、负责组织建立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对教师的考评工作,协助校长聘任教研组长,指导教学处聘任备课组长。 七、定期组织教学质量检测、分析和总结,定期召开毕业班工作会议,制定中考备考工作方案,确保中考质量。 八、组织好学校社团活动、学科竞赛和各项体艺类竞赛活动,和德育处一起共同办好校园文化节,组织好学校教学开放日活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九、负责管理教学辅助功能室、实验室等,定期检查物品账目,审批教学用品和实验用品、器材的申购。 第 2 页 共 2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