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送 审 本 )建 设 单 位 : 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环 评 单 位 : 四 川 中 科 云 佳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2022年 01 月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I目 录概 述.VII1、 总 论.11.1编 制 依 据.11.1.1 国 家 相 关 法 律.11.1.2国 家 相 关 法 规 条 例.21.1.3部 门 规
2、章 、 规 范 性 文 件.31.1.4地 方 法 规 、 规 章.41.1.5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51.1.6其 他 工 程 技 术 资 料.61.2评 价 原 则 与 评 价 重 点.61.2.1 评 价 原 则.61.2.2 评 价 重 点.61.3产 业 政 策 及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71.3.1 项 目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71.3.2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81.4项 目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选 址 符 合 性 分 析.291.5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和 筛 选.301.5.1 环 境 影 响 识 别.301.5.2 评 价 因
3、 子 筛 选.301.6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301.6.1 环 境 功 能 区 划.301.6.2 质 量 标 准.311.6.3 排 放 标 准.341.7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与 评 价 范 围.351.7.1 环 境 空 气.351.7.2 地 表 水 环 境.411.7.3 地 下 水 环 境.421.7.4 土 壤.431.7.5声 环 境.451.7.6生 态 环 境.451.7.7环 境 风 险 评 价.461.7.8评 价 范 围.461.8外 环 境 关 系 及 环 境 保 护 目 标.461.8.1 项 目 外 环 境 关 系.47重 庆 柏 特
4、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II1.8.2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471.8.3 污 染 控 制 目 标.481.9工 作 程 序.482、 项 目 概 况.502.1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502.1.1 项 目 简 况.502.1.2 处 理 对 象 及 服 务 区 域.502.1.3 生 活 垃 圾 收 运 及 处 理 方 式.542.1.4 建 设 内 容 与 项 目 组 成.552.1.5 项 目 主 要 公 用 设 施 配 套 情 况.572.1.6 主 要 设 备.572.1.
5、7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能 源 消 耗.582.1.8 劳 动 定 员 及 工 作 制 度.602.2工 程 主 要 系 统 介 绍.602.2.1 垃 圾 接 收 系 统.602.2.2 热 解 气 化 系 统.612.2.3点 火 助 燃 系 统.632.2.4供 排 风 系 统.632.2.5出 渣 机 构.642.2.6在 线 监 测 系 统.642.2.7环 保 工 程 系 统.652.3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及 合 理 性 分 析.693、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现 有 工 程 情 况 介 绍.713.1现有工程简介.713.1.1 现有项目组成及环境问题.713.1.
6、2现有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723.1.3现有项目污染物及其治理措施.743.1.4现有项目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754、 工 程 分 析.764.1施 工 期 工 程 分 析.764.1.1 施 工 期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764.1.2 项 目 施 工 期 排 污 情 况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764.2运 营 期 工 程 分 析.784.2.1 营 运 期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784.2.2 平 衡 分 析.90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III4.
7、3项 目 运 营 期 排 污 情 况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954.3.1 废 气.954.3.2 废 水.1024.3.3 噪 声.1044.3.4 固 体 废 物.1054.4总 量 控 制.1084.4.1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1084.4.2 废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1095、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1105.1自 然 环 境 概 况.1105.1.1 地 理 位 置.1105.1.2 地 形 、 地 貌 、 地 质.1105.1.3 河 流 水 文.1115.1.4 气 候 、 气 象.1125.1.5 自 然 资 源.1125.1.6
8、 四川鲜水河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简 介.1155.1.7四川省泰宁玉科自然保护区简 介.1175.2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与 评 价.1195.2.1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1195.2.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及 评 价.1475.2.3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1475.2.4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1525.2.5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及 评 价.155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1686.1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16
9、86.1.1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1686.1.2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1686.1.3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1696.2.2 预 测 因 子 、 内 容 及 预 测 范 围.1706.1.4.施 工 期 固 体 废 弃 物 环 境 影 响 评 价.1716.2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1726.2.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和 预 测.1726.2.3预 测 模 型 及 参 选 择.1736.2.4环 境 敏 感 点 及 分 布 情 况.1876.2.5大 气 环 境 影 响
10、预 测 结 果.1876.2.6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218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IV6.2.7卫生防护距离.2186.2.8小 结.2206.2.2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2206.2.3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2206.2.4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和 预 测.2376.2.5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2406.2.6土 壤 环 境 影 响 分 析.2436.2.7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2517、 环 境 风 险 评
11、价.2547.1评 价 的 目 的 和 对 象.2547.2评 价 依 据.2547.2.1 风 险 调 查.2547.2.2 风 险 潜 势 出 判 定.2557.3环 境 风 险 识 别.2557.3.1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2557.4环 境 风 险 影 响 分 析.2567.5环 境 风 险 管 理 与 风 险 防 范 措 施.2567.5.1 环 境 风 险 管 理.2567.5.2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2577.6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2597.6.1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 职 责 及 分 工.2597.6.2 应 急 救 援 保 障.2
12、607.6.3 报 警 、 通 讯 联 络 方 式.2607.6.4 撤 离 组 织 计 划.2607.6.5 应 急 环 境 监 测.2617.6.6 应 急 培 训 计 划.2627.6.7 员 工 教 育.2627.6.8 报 告 与 公 告.2627.6.9 抢 险.2627.6.10现 场 恢 复.2627.6.11应 急 结 束.2637.7环 境 风 险 结 论.2638、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可 行 性 论 证.2648.1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及 措 施 论 证.2648.1.1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论 证.264重 庆 柏 特
13、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V8.1.2声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措 施.2648.1.3 固 体 废 弃 物 防 治 对 策 措 施.2658.1.4 地 表 水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措 施.2658.2运 营 期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2658.2.1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2658.2.2 运 营 期 水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2718.2.3 运 营 期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2718.2.4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14、 措 施.2728.3同 类 项 目 比 较.2738.4环 保 投 资.2749、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2779.1建 设 项 目 社 会 环 境 效 益.2779.2经 济 效 益 分 析.2789.3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2789.3.1 损 益 分 析.2789.3.2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取 得 环 保 效 益 的 主 要 体 现.27810、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27910.1环 境 管 理.27910.1.1环 境 管 理 依据.27910.1.2环 境 管 理 基本原则.27910.1.3环 境 管 理 机构.28010
15、.1.4环 境 管 理 建议.28010.1.5环 境 管 理 内 容.28110.2环 境 监 测.28210.2.1环 境 监 测 目 的 与制度.28210.2.2环 境 监 测 计 划.28310.3验收监测和自行监测.28410.4管理人员的培训.28410.5环境监理计划.28410.5.1环 境 监理工作目标.28410.5.2环 境 监理应遵循的原则.28410.5.3环 境 监理范围.28510.5.4环 境 监理一般程序.28510.5.5环 境 监理具体工作方法.285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16、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VI10.5.6监理工作方法.28610.5.7环境监理工作制度.28710.6小结.2891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29011.1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29011.1.1项 目 产 业 政 策 及 规 划 符 合 性.29011.1.2评 价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29011.1.3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主 要 环 境 影 响.29111.1.4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论.29311.1.5环 境 风 险.29411.1.6总 量 控 制.29411.1.7公 众 参 与.29411.1.8
17、综 合 结 论.29511.2要 求 与 建 议.295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VII概 述一 、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与 背 景目 前 , 我 国 经 济 面 临 着 能 源 的 危 机 , 城 市 面 临 着 垃 圾 围 城 的 困 境 , 发 展 面 临 着国 土 资 源 的 制 约 , 社 会 面 临 着 因 环 境 恶 化 造 成 的 极 大 损 害 , 对 全 国 城 镇 生 活 垃 圾 进行 “ 减 量 化 、 资 源 化 、 无 害 化 ” 处 理 已 迫 在 眉
18、睫 。2016 年 11 月 国 务 院 发 布 的 “ 十 三 五 ”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国 发 201665号 ) 中 强 调 “ 实 现 城 镇 垃 圾 处 理 全 覆 盖 和 处 置 设 施 稳 定 达 标 运 行 , 加 快 县 城 垃 圾 处理 设 施 建 设 , 实 现 城 镇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全 覆 盖 。 全 国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率 达 到95%以 上 , 90%以 上 村 庄 的 生 活 垃 圾 得 到 有 效 治 理 , 到 2020 年 , 垃 圾 焚 快 处 理 率 达 到40%。 ” 随 后 在 2016 年 12
19、 月 31 日 , 为 指 导 各 地 推 进 城 镇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设 施建 设 , 国 家 发 改 委 会 同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组 织 编 写 的 “ 十 三 五 ” 全 国 城 镇 生 活 垃圾 无 害 化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规 划 发 改 环 资 ( 2016) 2851 号 发 布 , 设 定 了 主 要 目 标 ;县 城 (建 成 区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率 应 达 到 80%以 上 , 建 制 镇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率应 达 到 70%以 上 , 特 殊 困 难 地 区 可 适 当 放 宽 。 到 2
20、020 年 底 , 设 市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焚 烧处 理 能 力 占 无 害 化 处 理 总 能 力 的 50%以 上 。原 道 孚 县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位 于 四 川 省 道 孚 县 鲜 水 镇 , 距 离 道 孚 县 城 4.5km,处 于 鲜 水 河 左 岸 。 2011 年 7 月 开 始 建 设 , 2012 年 9 月 建 成 投 入 运 行 。 该 垃 圾 处 理 场设 计 处 理 规 模 16 吨 /日 , 设 计 库 容 17.13 万 立 方 米 , 使 用 年 限 22 年 。 随 着 道 孚 县 城市 旅 游 业 的 蓬 勃 发 展 而 导
21、致 的 垃 圾 日 益 增 多 以 及 填 埋 库 容 量 的 逐 步 减 少 等 问 题 , 道孚 县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局 提 出 了 建 设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 不 但 解 决 了 原 道孚 县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库 容 不 足 以 满 足 后 续 的 需 求 问 题 , 也 解 决 了 道 孚 县 生 活 垃圾 的 资 源 化 利 用 和 处 置 问 题 , 进 而 改 善 道 孚 县 城 市 整 体 市 容 市 貌 , 促 进 当 地 旅 游 经济 的 发 展 。基 于 此 , 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22、 司 拟 于 道 孚 县 鲜 水 镇 三 公 里 处 原 道 孚 县 城 市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预 留 空 地 进 行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的 建 设 , 项 目 建 成 后达 到 日 处 理 70t/d 生 活 垃 圾 的 处 置 能 力 。二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四 十 八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VIII号
23、 , 2016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 , 国 家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 对 建 设 项 目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实 行 分 类 管 理 。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工 程 主 要 生 产 工 艺为 垃 圾 气 化 热 解 , 经 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2021 年 版 ) , 本项 目 属 于 “ 四 十 八 、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 中 的 “ 106、 生 活 垃 圾 ( 含 餐 厨 废 弃 物 ) 集 中处 置 ( 生 活 垃 圾 发 电
24、除 外 ) ” 条 目 下 的 “ 采 取 填 埋 方 式 的 ; 其 他 处 置 方 式 日 处 置 能力 50 吨 及 以 上 的 ” , 应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为 此 ,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技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四 川 中 科 云 佳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环 评 公 司 ) 编 制 该 项 目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本 项 目 未 取 得 环 评 批 复 前 , 不 得 开 工 建 设 。 若 未 批 先 建 , 一 切法 律 责 任 由 建 设 单 位 承 担 。在 接 受 委 托
25、后 , 环 评 公 司 成 立 了 项 目 组 , 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所 规 定的 原 则 、 方 法 、 内 容 和 要 求 开 展 工 作 。 在 建 设 单 位 的 大 力 协 助 下 , 项 目 组 成 员 对 项目 现 场 进 行 了 多 次 踏 勘 和 环 境 调 查 , 听 取 了 地 方 生 态 环 境 、 农 业 农 村 、 自 然 资 源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等 有 关 部 门 和 群 众 的 意 见 , 经 广 泛 收 集 资 料 和 认 真 分 析 , 于 2021 年7 月 完 成 了 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6、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 送 审稿 ) 的 编 制 工 作 , 呈 报 生 态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三 、 分 析 判 定 相 关 情 况经 逐 一 分 析 比 对 ,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指 导 目 录 ( 2019 年 本 ) 、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 2012 年 本 ) 、 禁 止 用 地 项 目目 录 ( 2012 年 本 ) 、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国 发 201337 号 ) 、 水 污 染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27、 国 发 201517 号 ) 、 土 壤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国 发 201631号 ) 、 四 川 省 “ 十 三 五 ” 重 金 属 污 染 防 治 实 施 方 案 、 四 川 省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实施 意 见 ( 川 府 201645 号 ) 、 四 川 省 国 家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区 产 业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 第 一 批 ) ( 试 行 ) ( 川 发 改 规 划 2017407 号 ) 、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485-2014) 、 小 城 镇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 建
28、标 149-2010) 、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CJJ90-2009) 、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处 理 工程 项 目 建 设 标 准 ( 建 标 2001 213 号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政 策 、 规 划 。综 上 所 述 , 拟 建 项 目 符 合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前 提 和 基 础 。四 、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及 环 境 影 响本 项 目 为 生 活 垃 圾 热 解 项 目 , 本 项 目 计 划 施 工 时 间 为 6个 月 。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道 孚
29、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IX项 目 施 工 期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及 环 境 影 响 为 施 工 扬 尘 及 施 工 废 水 对 环 境 的 影响 。 项 目 运 营 期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及 环 境 影 响 为 :( 1) 热 解 气 化 烟 气 、 恶 臭 等 废 气 等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 2) 生 产 废 水 不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 但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 土 壤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影响 ; ( 3) 垃 圾 热 解 设 备 、 泵 及 风 机 等 对
30、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 4) 炉 渣 、 废 活 性 炭 等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不 当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二 次 污 染 。五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主 要 结 论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主 要 结 论 如 下 :( 1) 经 逐 一 分 析 对 照 , 本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产 业 政 策 、规 划 等 。( 2)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标 明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 地 表 水 质 量 符 合
3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838-2002) 类 水 域 标 准 ; 地 下 水 除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 氨 氮 、 耗 氧 量 外 均 符 合 地 下 水 质量 标 准 ( GB/T14848-2017) 类 标 准 ; 声 环 境 质 量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096-2008) 2类 标 准 ; 土 壤 环 境 符 合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建 设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险 管 控 标 准 ( 试 行 ) ( GB36600-2018) 中 第 二 类 用 地 筛 选 值 标 准 。 总 体 而 言 , 项目 所 在 区
32、 域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 3) 本 项 目 采 取 相 应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后 , 废 气 、 噪 声 均 能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 废 水全 部 综 合 利 用 , 不 外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 固 体 废 物 得 到 有 效 处 理 处 置 , 不 会 造 成 二 次 污染 ; 分 区 防 渗 措 施 合 理 可 行 , 可 减 轻 项 目 建 设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 4)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为 烟 气 处 理 系 统 事 故 排 放 、 渗 滤 液 渗 漏 等 事 故 对 大 气环 境 、 地 下 水 、 土 壤
33、环 境 等 造 成 的 环 境 风 险 , 在 采 取 相 应 的 工 程 措 施 和 风 险 防 范 措施 , 并 制 定 相 应 的 应 急 预 案 后 , 环 境 风 险 可 接 受 。综 上 ,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规 划 的 要 求 , 在 采 取相 应 措 施 后 , 污 染 物 能 够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 在 认 真 落 实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各 项 污染 防 治 措 施 后 , 从 环 保 角 度 而 言 , 项 目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在 环 评 工 作 中 , 得 到 了
34、 甘 孜 州 道 孚 生 态 环 境 局 、 道 孚 县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局 道 孚 县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X自 然 资 源 局 、 道 孚 县 林 业 和 草 原 局 和 其 他 相 关 部 门 的 大 力 支 持 和 帮 助 , 以 及 建 设 单位 、 设 备 供 应 单 位 、 监 测 单 位 的 积 极 配 合 , 在 此 一 并 感 谢 !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35、书11、 总 论1.1 编 制 依 据1.1.1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2015 年1月 1日 起 施 行 )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2018 年 12 月 29 日 修 正 并 施 行 )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2016 年 9 月 1日 起 施 行 )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36、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2011 年3月 1日 起 施 行 )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2004 年8月 28 日 起 施 行 )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 修 订 并 施 行 )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2
37、018年 1月 1日 起 施 行 )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会 , 2018 年 12 月 29 日 修 订 并 施 行 )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会 , 2017 年 4月 1日 起 施 行 )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壤 污 染 防 治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2019 年 1月 1日 起 施 行 ) ;( 11) 中 华 人
38、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2020 年 7月 1日 起 施 行 )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防 洪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2016 年 7月 2日 起 施 行 ) ;(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2012 年 12月 28 日 第 二 次 修 正 ) ;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2( 14
3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2007年 12 月 29 日 起 施 行 ) ;(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2017 年 1月 1日 起 施 行 ) ;( 1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乡 规 划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2019年 4月 23 日 修 订 ) 。1.1.2 国 家 相 关 法 规 条 例( 1)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40、 257 号 , 1999 年 1月 1日 起 施 行 )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实 施 细 则 ( 国 务 院 令 第 284 号 , 2000 年3月 20 日 起 施 行 )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56 号 , 1999 年 1月 1日 起 施 行 )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实 施 条 例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会 , 2011 年 1月 8日 修 订 )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41、 保 护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377 号 , 2003 年 7月 1日 起 施 行 )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自 然 保 护 区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588 号 , 2017 年 10 月7日 修 订 ) ;(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682 号 ,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 施 行 ) ;( 8)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饮 用 水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国 发 办 200545 号 ) ;( 9) 大 气 污 染 防
42、 治 行 动 计 划 ( 国 发 201337 号 ) ;( 10)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国 发 201517 号 ) ;( 11) 土 壤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国 发 201631 号 ) ;( 12) 全 国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 国 发 201046 号 ) ;( 13) “ 十 三 五 ”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 ( 国 发 201665 号 ) ;( 14)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重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发 201135 号 ) ;( 15)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改 善 农 村 人 居 环 境
43、 的 指 导 意 见 ( 国 办 发 201425号 ) 。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31.1.3 部 门 规 章 、 规 范 性 文 件( 1)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 2019 年 本 ) ;( 2) 西 部 地 区 鼓 励 类 产 业 目 录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第 15 号 令 , 2014 年 10 月1日 起 施 行 ) ;( 3) 关 于 加 强 资 源 环 境 生 态 红 线 管 控 的 指 导 意 见 ( 发 改 环 资 20161162号
44、, 2016 年 5月 30 日 起 施 行 ) ;( 4) 全 国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 2011-2020 年 ) ( 环 境 保 护 部 , 2011 年 10月 28 日 起 施 行 ) ;( 5)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2021 年 版 本 )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办 法 ( 生 态 环 境 部 令 第 4 号 , 2019 年 1 月 1日起 施 行 ) ;( 7)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 2021 年 版 ) ;( 8) 国 土 资 源 部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45、员 会 关 于 发 布 实 施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 2012 年 本 ) 的 通 知 ( 国 土 资 源 部 、 国 家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2012 年 5月 23 日 起 施 行 ) ;( 9)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201277 号 , 2012 年 7月 3日 ;( 10)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201298 号 , 2012 年 10
46、 月 16 日 ;( 11)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 十 三 五 ” 发 展 规 划 ( 环 科 技 2017149 号 ) ;( 12) 重 点 行 业 二 噁 英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原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5 年 90号 ) ;( 13)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等 四 部 委 联 合 发 布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焚烧 处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 建 城 20161227 号 ) ;( 14) 关 于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飞 灰 处 置 有 关 问 题 的 复 函 ( 环 办 函 20141
47、22号 ) ;( 15) 关 于 加 强 二 噁 英 污 染 防 治 的 指 导 意 见 ( 环 发 2010123 号 ) ;( 16) 农 村 人 居 环 境 整 治 三 年 行 动 方 案 ( 20185 号 , 2018 年 2月 ) ;( 17)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等 部 门 关 于 全 面 推 进 农 村 垃 圾 治 理 的 指 导 意 见 ( 建 村 2015170 号 ) ;重 庆 柏 特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道 孚 县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4( 18)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住 房 城 乡 建
48、设 部 关 于 印 发 “ 十 三 五 ” 全 国 城 镇 生 活 垃圾 无 害 化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规 划 的 通 知 ( 发 改 环 资 20162851 号 ,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实 施 ) 。1.1.4 地 方 法 规 、 规 章( 1) 四 川 省 国 家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区 产 业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 第 一 批 ) ( 试 行 )( 川 发 改 规 划 2017407 号 ) :( 2) 四 川 省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2016 年 1 月 29日 , 四 川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49、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 ;( 3) 四 川 省 实 施 办 法 ( 2012 年 10 月 8 日 起施 行 ) ;( 4)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 2017 年 9 月 22 日 四 川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六 次 会 议 通 过 , 2018 年 1月 1日 起 施 行 ) ;( 5) 四 川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 川 府 发 201316 号 , 2013 年 4 月 16 日 起 施行 ) ;( 6) 四 川 省 “ 十 三 五 ” 生 态 保 护 与 建 设 规 划 (
50、川 府 发 201733 号 , 2017年 4月 19 日 起 施 行 ) ;( 7) 四 川 省 天 然 林 保 护 条 例 ( 2009 年 修 正 ) ;( 8) 四 川 省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2019 年 9月 26 日 修 订 版 ) ;( 9) 四 川 省 蓝 天 保 卫 行 动 方 案 ( 2017-2020 年 ) ( 川 污 防 “ 三 大 战 役 ” 办201733 号 , 2017 年 10 月 23 日 起 实 施 ) ;( 10) 四 川 省 “ 十 三 五 ” 重 金 属 污 染 防 治 实 施 方 案 ( 川 污 防 “ 三 大 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