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焊工安全合同 电焊工安全合同 甲方:_项目经理部 乙方:电焊工 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虚心接受总公司、项目、班组(或劳务队)安全管理和教育,按安全交底和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开关闸箱要加锁,不用时或修理时要将开关锁上,修理时要加挂“正在修理,请不要合闸”。 3开关闸箱内不准放杂物,不准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4电焊机一次线超过2米时,要将导线挂起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磨损漏电;如在金属结构物上工作,需保证电线绝缘的完整性。 5电焊时必须配戴面罩等保护用品,在脚手架上高空焊接要系安全带,仰焊要戴石棉手套,潮湿环境工作时要穿绝缘的胶鞋,要预防电焊钳等部位漏电。 6除电焊机上的轮线接头可由电焊工拆
2、接外,其他电源线只准电工装拆。 7通电后,电焊工不得触及电焊机未经绝缘的导电部分,有漏电要找电工修理。 8焊接储存过油料或天然气的容器、管路、油路前,必须先找出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采取有保障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准焊。 9电焊工不准带电移动碘钨灯等安全性不高的工作灯,不准酒后登高作业。 10电焊时,要清理焊渣溅落可能引起火灾的易燃物;电焊钳、焊件要放好,防止物品受热引发火灾。 11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发现旁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和项目安全员反映。 12对自身过失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负责,并愿意接受公司和项目的相应处罚,对电焊工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_乙方签字(盖章):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