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关系管理学习体会 劳动关系管理 一、名词解释 1、劳动关系。是由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相关组织为实现劳动过程所结成的社会关系。 2、劳动关系争议。劳动关系双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3、雇主协会。由雇主组成,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组织。 4、产业关系:又译为工业关系,狭义上,等同于劳资关系,主要指劳动者及工会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广义指:产业及社区中管理者与受雇者直接的所有关系,包括了雇佣关系的所有层面,以及相关的机构和社会、经济环境。 5、劳动关系主体。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
2、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两方,一方是员工及以工会为主要的表现形式的员工团体;另一方是管理方以及雇主协会组织;从广义上还包括政府。 6、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 7、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8、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9、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集体谈判一致
3、基础上的签订的书面协议。 10、集体劳动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职工委托的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协议。 11、劳动争议仲裁。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依据法律规定或是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居中进行公断或调解,并做出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 二、判断 例: 1、劳动关系是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 2、计件工资是工资的辅助形式 3、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4、esop计划是留住高科技人才的
4、有效方法 三、判断分析 例: 1、老板弟弟能否当工会主席 2、员工辞职是否需要企业组织批准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3、企业工会有无固定工费,拒付工费是否合理 4、女工实行保护,具体指哪四期及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夜班工作,依据是什么 四、简答 1、简述解除劳动关系面临的主要问题 2、简述劳动法对加班工资的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使得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付出了额外的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以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及劳动部于1994年12月6日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应按
5、一定的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简述劳动关系的性质 劳动关系的性质有:第一,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质,第二,劳动关系具有不平等性质,第三,劳动关系具有经济利益与财产关系性质,第四,劳动关系具有社会关系性质 4、简述工会代表调解工作主要职责 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和义务主要表现在: 第一,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 第二,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
6、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第三,对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第四,对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代表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 第五,工会有权对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提出解决建议, 第六,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 第七,工会有权参加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有权为其所属的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5、简述工资支付的原则有哪些 第一
7、,货币支付原则,第二,直接支付原则,第三,全额支付原则,第四,定期支付原则,第五,定地支付原则,第六,优先支付原则,第七,紧急支付原则 6、如何避开争议 五、案例 六、论述 1、写学习收获 2、试述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条件 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一,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试用期条款,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培训条款,补充保险和福
8、利待遇条款,竞业禁止条款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条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一种情况,由于劳动者自身的主观原因需,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情况,由于用人单位过错引起,劳动者不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中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因劳动者出现过过错而导致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为: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
9、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几种情况的解除劳动合同,均是因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所以,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提前通知,也无须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劳动法还规定,对于下面的几种情况,劳动者虽然没有任何主观过错,但法律也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
10、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除此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剪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剪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 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剪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剪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剪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需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劳动者出现上述几种情形,用人单位决定单方解除劳动合 同时,应按劳动法的规定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第 7 页 共 7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