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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一)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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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目 录2 0 0 3 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公 共 管 理 学 考 研 真 题 ( 含 部 分 答 案 )2 0 0 4 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行 政 管 理 学 考 研 真 题 及 详 解2 0 0 5 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6 1 0 政 治 学 与 行 政 管 理 考 研 真 题 及 详解2 0 0 6 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6 1 0 政 治 学 与 行 政 管 理 考 研 真 题 ( 含部 分 答 案 )2 0 0 7 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2、 院 6 1 0 政 治 学 与 行 政 管 理 考 研 真 题 及 详解2 0 0 9 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6 0 8 公 共 管 理 ( 一 ) 考 研 真 题 及 详 解2 0 1 0 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6 0 8 公 共 管 理 ( 一 ) 考 研 真 题 及 详 解2 0 1 1 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6 1 7 公 共 管 理 ( 一 ) 考 研 真 题 及 详 解2 0 1 2 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6 1 7 公 共 管 理 ( 一 ) 考 研 真 题

3、及 详 解2 0 1 3 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6 1 7 公 共 管 理 ( 一 ) 考 研 真 题 及 详 解2 0 1 4 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6 1 2 公 共 管 理 ( 一 ) 考 研 真 题 及 详 解2 0 1 6 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6 1 2 公 共 管 理 ( 一 ) 考 研 真 题 ( 回 忆版 , 不 完 整 )2 0 1 7 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6 1 2 公 共 管 理 ( 一 ) 考 研 真 题 ( 回 忆版 ) ( 含 部 分 答 案

4、)2 0 0 3 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院 公 共 管 理 学 考 研 真 题 ( 含 部 分答 案 )更多考研资料 v/q:344647 公众号/小程序:顺通考试资料附 文 字 版 试 题 :考 试 科 目 : 公 共 管 理 学 ( A)注 :1 答 案 必 须 写 在 答 题 纸 上 , 写 在 题 签 ( 试 题 ) 上 不 给 分 。2 答 卷 须 用 蓝 、 黑 色 笔 ( 钢 笔 、 签 字 笔 、 圆 珠 笔 ) , 用 红 色 笔 、铅 笔 答 题 者 不 给 分 。一 、 概 念 题 ( 每 题 4 分 , 共 2 0 分 )1 公 共 部 门 人

5、力 资 源 管 理2 公 共 权 力3 企 业 家 政 府4 公 共 管 理 的 刚 性 方 法5 政 府 生 产 力二 、 简 答 题 ( 5 0 分 )1 公 共 管 理 主 体 的 内 涵 。 ( 7 分 )2 我 国 公 共 组 织 体 制 的 类 型 。 ( 7 分 )3 为 何 要 加 强 司 法 行 政 ? ( 7 分 )4 我 国 政 府 上 网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及 对 策 。 ( 7 分 )5 如 何 完 善 我 国 公 共 管 理 监 控 体 系 。 ( 7 分 )6 新 公 共 管 理 的 基 本 特 征 。 ( 7 分 )7 公 共 选 择 理 论 的 主

6、要 内 容 。 ( 8 分 )三 、 案 例 分 析 ( 第 1 、 2 题 各 1 0 分 , 第 3 题 2 0 分 , 共 4 0 分 )1 美 国 第 一 任 总 统 华 盛 顿 , 曾 对 前 来 求 一 官 半 职 的 好 友 讲 过 这 样一 段 引 人 深 思 的 话 : “您 是 我 和 我 家 人 非 常 要 好 的 朋 友 , 但 我 与 您 的 私交 对 此 事 ( 谋 取 官 职 ) 恐 怕 没 法 帮 上 忙 。 我 不 是 乔 治 华 盛 顿 , 我 是 美国 总 统 。 就 华 盛 顿 个 人 立 场 而 言 , 我 可 以 为 您 做 任 何 事 情 。 但

7、是 , 就 总统 职 位 而 言 , 我 无 能 为 力 。 ”请 回 答 :( 1 ) 你 是 如 何 理 解 这 段 话 的 ?( 2 ) 作 为 公 共 管 理 者 , 我 们 如 何 区 分 个 人 行 为 与 职 务 行 为 , 个 人 利益 与 公 共 利 益 ?2 某 县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办 公 室 决 定 应 用 网 络 规 划 方 法 对 即 将 召 开 的一 次 大 会 的 全 部 准 备 、 组 织 工 作 做 出 最 合 理 的 安 排 , 给 定 工 序 明 细 表 如下 :请 回 答 :( 1 ) 何 谓 网 络 规 划 方 法 ? 它 有 何 作 用 ?(

8、 2 ) 根 据 工 序 明 细 表 绘 制 网 络 图 。3 据 中 国 青 年 报 报 道 , 某 县 计 划 修 建 一 座 水 电 站 , 从 县 委 、县 政 府 打 第 一 个 报 告 起 , 前 后 共 盖 公 章 1 4 6 0 个 , 有 关 公 文 和 设 计 图 纸 重达 1 7 0 公 斤 , 历 时 两 年 半 才 定 下 修 建 方 案 。另 据 有 关 部 门 提 供 的 统 计 材 料 : 有 个 地 级 市 定 编 4 0 个 局 级 单 位 , 机关 工 作 人 员 1 2 9 4 人 , 但 实 际 上 已 膨 胀 到 6 6 个 局 , 2 4 2 5

9、人 。 机 构 超 编6 5 %, 人 员 超 编 近 9 0 %! 其 中 , 科 局 两 级 干 部 就 有 1 4 1 3 人 , 约 占 全 体 人员 的 2 /3 , 形 成 官 多 兵 少 的 局 面 。 在 如 此 严 重 超 编 的 情 况 下 , 一 些 部 门还 以 种 种 名 义 从 所 属 企 事 业 单 位 借 调 2 0 0 多 人 , “帮 助 工 作 ”。 因 此 行 政经 费 越 来 越 紧 张 , 每 年 要 从 当 地 企 业 加 收 2 0 0 多 万 元 的 管 理 费 来 维 持 开支 。请 回 答 :( 1 ) 案 例 列 举 的 事 实 反 映

10、我 国 机 构 设 置 中 存 在 哪 些 问 题 ?( 2 ) 你 对 我 国 政 府 机 构 的 改 革 有 何 设 想 ?四 、 论 述 题 ( 每 题 2 0 分 , 共 4 0 分 )1 政 府 失 灵 的 原 因 是 什 么 ? 你 认 为 应 如 何 矫 正 ?2 从 非 营 利 组 织 所 从 事 的 行 业 划 分 可 分 为 几 大 类 ? 我 国 非 营 利 组织 发 展 中 的 主 要 问 题 是 什 么 ? 你 认 为 应 如 何 解 决 这 些 问 题 ?参 考 答 案 :一 、 概 念 题 ( 每 题 4 分 , 共 2 0 分 )1 公 共 部 门 人 力 资

11、源 管 理答 : 公 共 部 门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是 指 对 公 共 部 门 就 业 人 员 特 别 是 政 府 公务 员 从 招 聘 、 录 用 、 培 训 、 晋 升 、 调 动 、 考 核 、 评 价 、 工 资 福 利 分 配 、离 退 休 以 及 人 力 资 源 的 需 求 预 测 、 规 划 和 开 发 的 一 系 列 活 动 所 实 施 的 管理 , 其 目 标 是 调 动 公 共 部 门 就 业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 提 高 工 作 能 力 , 改 善 服务 质 量 。 公 共 部 门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的 特 征 包 括 : 将 人 看 作 一 种 重 要

12、 的 资源 ; 奉 行 以 人 为 中 心 的 管 理 原 则 ; 实 行 主 动 开 发 型 、 有 预 见 性 的 管 理 方式 ; 管 理 视 野 广 阔 、 内 容 丰 富 ; 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视 为 组 织 的 重 要 部门 。2 公 共 权 力答 : 公 共 权 力 是 国 家 政 权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即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赖 以 管理 国 家 与 社 会 公 共 事 务 、 执 行 国 家 意 志 、 履 行 国 家 行 政 职 能 的 一 种 强 制力 量 。 具 体 说 来 , 公 共 权 力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3、: 公 共 权 力 是 国 家政 权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是 统 治 阶 级 赖 以 实 现 其 政 治 统 治 , 管 理 国 家 和 社会 公 共 事 务 的 重 要 工 具 。 行 使 国 家 公 共 权 力 的 主 体 是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及其 工 作 人 员 , 他 们 依 照 宪 法 、 法 律 和 各 种 行 政 法 规 履 行 国 家 行 政 职 能 ,实 施 各 种 行 政 行 为 。 设 置 和 运 用 国 家 公 共 权 力 的 目 的 和 任 务 是 执 行 国家 意 志 , 履 行 国 家 行 政 职 能 , 管 理 国 家 和 社 会 公 共 事

14、 务 。 公 共 权 力 是一 种 合 法 的 强 制 力 量 , 是 国 家 强 制 力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它 通 常 以 行 政 法规 、 政 策 、 计 划 、 决 议 、 命 令 等 为 表 现 形 式 , 通 过 政 府 指 挥 命 令 系 统 来实 现 。3 企 业 家 政 府答 : 企 业 家 政 府 是 指 政 府 部 门 由 一 群 富 有 企 业 家 精 神 的 公 共 管 理 者组 成 , 他 们 能 够 运 用 各 种 创 新 的 策 略 , 使 原 本 僵 化 的 官 僚 体 制 恢 复 活力 , 并 有 效 运 用 资 源 提 高 政 府 的 效 率

15、。 简 言 之 , 凡 是 能 够 运 用 创 新 策略 , 有 效 运 用 资 源 , 实 现 高 绩 效 的 政 府 即 为 企 业 家 政 府 。 企 业 家 政 府 ,并 不 是 要 将 政 府 变 为 企 业 , 像 企 业 那 样 运 作 , 而 是 认 为 政 府 必 须 在 市 场导 向 的 观 念 下 , 引 进 竞 争 机 制 , 运 用 创 新 策 略 。 其 基 本 特 征 : 重 视 成 本效 益 关 系 、 强 调 顾 客 导 向 、 强 调 市 场 机 制 、 重 视 选 择 和 竞 争 、 授 予 权能 、 创 新 与 改 革 。4 公 共 管 理 的 刚 性

16、方 法答 : 公 共 管 理 的 刚 性 方 法 也 称 强 制 性 行 政 方 法 , 它 是 公 共 管 理 机 构利 用 其 所 拥 有 的 特 定 权 力 对 管 理 对 象 所 实 施 的 强 制 性 管 理 手 段 。 刚 性 方法 主 要 有 : 行 政 方 法 , 法 律 方 法 、 经 济 方 法 、 技 术 方 法 。 在 上 述 四 种 刚性 方 法 中 , 现 代 管 理 更 多 地 提 倡 技 术 方 法 。 因 为 , 行 政 方 法 不 可 能 在 任何 情 况 下 都 有 效 , 法 律 方 法 不 可 能 包 括 一 切 个 别 的 情 况 , 经 济 方 法

17、 有 滞后 效 应 , 是 一 种 滞 后 的 调 节 方 法 , 并 且 都 不 可 避 免 地 带 上 主 观 性 。 相 比之 下 , 技 术 方 法 就 要 客 观 得 多 , 效 率 更 高 , 透 明 度 与 公 开 性 更 大 。 当然 , 技 术 方 法 也 有 局 限 性 , 因 为 我 们 不 可 能 把 所 有 的 事 务 管 理 都 技 术化 。5 政 府 生 产 力答 : 政 府 生 产 力 是 指 政 府 在 一 定 的 政 治 目 标 下 , 通 过 各 项 生 产 力 要素 或 资 源 的 投 入 , 通 过 其 统 治 能 力 和 管 理 能 力 进 行 各

18、项 行 政 管 理 活 动 产生 的 效 率 和 效 益 , 并 对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做 出 贡 献 的 能 力 和 水 平 。( 1 ) 在 宏 观 层 次 上 , 政 府 生 产 力 以 特 定 的 政 府 组 织 为 参 照 系 , 表 现为 整 个 政 府 活 动 的 成 绩 与 效 果 , 包 括 政 治 的 民 主 与 稳 定 、 经 济 的 健 康 稳定 发 展 、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和 生 活 质 量 的 持 续 提 高 、 社 会 公 正 与 平 等 、 国 家安 全 与 社 会 秩 序 的 改 善 、 文 化 发 展 和 精 神 文 明 水 平 的 提 高 等

19、 方 面 。( 2 ) 微 观 层 次 上 , 政 府 生 产 力 则 表 现 为 一 个 特 定 的 政 府 部 门 取 得 的工 作 成 就 或 效 果 , 包 括 客 观 社 会 效 果 、 服 务 质 量 效 率 、 公 众 的 满 意 程度 、 经 济 性 效 益 等 。( 3 ) 影 响 政 府 生 产 力 水 平 的 要 素 构 成 主 要 是 , 政 府 部 门 在 管 理 过 程中 投 入 的 人 力 资 本 、 物 质 资 本 、 科 学 技 术 手 段 、 管 理 环 境 、 管 理 手 段 和方 法 等 , 它 们 在 提 高 政 府 生 产 力 水 平 中 发 挥 着

20、 重 要 的 作 用 。 尤 其 是 政 府人 力 资 源 的 开 发 对 政 府 生 产 力 的 提 高 具 有 举 足 轻 重 的 作 用 。 因 此 , 政 府人 力 资 源 开 发 是 政 府 生 产 力 的 源 泉 。二 、 简 答 题 ( 5 0 分 )1 公 共 管 理 主 体 的 内 涵 。答 : 抱 歉 , 本 题 没 有 提 供 答 案 。2 我 国 公 共 组 织 体 制 的 类 型 。答 : 公 共 组 织 体 制 类 型 可 以 按 不 同 的 标 准 来 划 分 : 根 据 公 共 组 织 中最 高 决 策 权 所 属 人 数 可 分 为 首 长 制 和 委 员 制

21、 ; 根 据 公 共 组 织 构 成 单 位 的功 能 和 性 质 可 分 为 层 级 制 和 职 能 制 ; 根 据 行 政 权 力 的 使 用 特 点 可 分 为 集权 制 和 分 权 制 ; 根 据 公 共 组 织 中 同 一 层 级 各 部 门 所 受 的 指 挥 和 控 制 可 分为 完 整 制 和 分 离 制 。( 1 ) 首 长 制 与 委 员 制 首 长 制首 长 制 又 称 一 长 制 或 独 任 制 , 是 指 公 共 组 织 的 法 定 最 高 决 策 权 归 一个 行 政 首 长 执 掌 的 组 织 体 制 。 首 长 制 历 史 十 分 悠 久 , 古 代 君 主 制

22、 便 属 首长 制 。 现 代 国 家 中 首 长 制 仍 然 是 一 种 重 要 的 公 共 组 织 体 制 , 美 国 的 总 统制 是 典 型 的 首 长 制 , 总 统 享 有 总 揽 一 切 内 政 、 外 交 、 军 事 等 重 大 事 务 的决 策 权 , 其 他 行 政 人 员 只 向 总 统 一 人 负 责 。 我 国 公 共 组 织 实 行 “首 长 负责 制 ”, 从 国 务 院 总 理 到 省 长 、 市 长 、 县 长 、 区 长 、 乡 长 、 镇 长 都 是 相应 级 别 公 共 组 织 的 “首 长 ”。a 优 点 : 权 力 集 中 , 责 任 明 确 , 指

23、 挥 灵 敏 有 力 , 易 于 保 守 秘 密 ,可 减 少 不 必 要 的 摩 擦 和 损 耗 , 能 迅 速 完 成 任 务 。b 缺 点 : 由 于 行 政 决 策 大 权 由 首 长 一 人 独 揽 , 容 易 导 致 滥 用 权力 , 独 断 专 行 , 压 制 民 主 , 营 私 舞 弊 而 无 人 牵 制 监 督 。 而 且 , 首 长 个 人在 精 力 、 体 力 、 知 识 、 智 慧 、 才 能 方 面 的 局 限 , 也 不 利 于 对 行 政 事 务 的周 密 考 察 与 恰 当 处 理 。 委 员 制委 员 制 又 称 合 议 制 , 是 指 公 共 组 织 的 法

24、 定 最 高 决 策 权 由 两 个 以 上 的委 员 通 过 委 员 会 议 集 体 执 掌 的 组 织 体 制 。 早 在 古 罗 马 时 代 , 委 员 制 便 已产 生 。 今 天 , 瑞 士 联 邦 委 员 会 是 典 型 的 委 员 制 。 瑞 士 联 邦 委 员 会 由 议 会选 举 七 位 委 员 组 成 , 每 届 任 期 四 年 , 联 邦 委 员 会 主 席 由 议 会 从 委 员 中 选举 , 任 期 一 年 , 不 得 连 任 , 不 管 是 主 席 还 是 委 员 , 其 地 位 完 全 平 等 。 我国 在 建 国 初 期 曾 在 最 高 行 政 机 关 政 务

25、院 实 行 过 委 员 制 。 政 务 院 各 政 务 委员 的 权 力 平 等 , 最 高 决 策 权 不 属 于 总 理 一 人 , 而 属 于 全 体 政 务 委 员 , 行政 决 策 遵 循 少 数 服 从 多 数 的 原 则 而 定 。a 优 点 : 能 够 集 思 广 益 , 容 纳 多 方 面 的 意 见 , 处 事 考 察 周 全 , 委员 互 相 牵 制 , 有 利 于 权 力 监 督 。b 缺 点 : 责 任 不 明 确 , 容 易 造 成 争 功 诿 过 的 弊 端 , 委 员 间 相 互 协调 不 易 , 力 量 难 以 集 中 , 决 策 迟 缓 , 并 且 容 易

26、泄 露 决 策 机 密 。( 2 ) 层 级 制 与 职 能 制 层 级 制层 级 制 又 称 分 级 制 , 是 指 公 共 组 织 纵 向 分 为 若 干 层 次 , 上 下 层 业 务性 质 相 同 , 但 有 隶 属 关 系 , 业 务 范 围 由 上 至 下 逐 层 缩 小 的 组 织 体 制 。 如全 国 的 中 央 、 省 、 县 、 乡 四 级 分 级 , 部 队 的 军 、 师 、 团 、 营 、 连 的 分级 。a 优 点 : 组 织 系 统 业 务 相 通 , 便 于 沟 通 领 导 ; 权 力 集 中 , 从 上 到下 辐 射 开 来 , 有 助 于 统 一 指 挥 。

27、b 缺 点 : 上 级 任 务 繁 杂 , 往 往 顾 此 失 彼 ; 缺 乏 专 业 分 工 , 工 作 弹性 小 ; 各 层 级 行 政 首 长 权 力 集 中 , 要 求 下 级 对 上 级 的 绝 对 服 从 , 容 易 造成 独 断 专 行 。 职 能 制职 能 制 又 称 分 职 制 , 指 公 共 组 织 横 向 依 据 不 同 的 业 务 性 质 、 职 能 而平 行 划 分 若 干 部 门 , 每 个 部 门 所 管 业 务 内 容 不 同 , 但 所 管 范 围 大 小 基 本相 同 的 组 织 体 制 。 如 国 务 院 所 分 的 各 部 委 , 各 省 所 分 的 各

28、 厅 局 就 属 于此 。a 优 点 : 分 工 明 确 , 有 助 于 工 作 专 业 化 , 提 高 行 政 效 率 , 行 政 首长 也 有 精 力 进 行 组 织 的 宏 观 管 理 。b 缺 点 : 分 工 单 位 无 力 进 行 全 局 协 调 , 责 任 不 明 , 过 细 的 分 工 还促 使 部 门 主 管 过 多 , 政 出 多 门 , 使 下 级 部 门 无 所 适 从 。现 代 公 共 组 织 大 都 是 将 层 级 制 与 职 能 制 有 机 结 合 起 来 , 以 层 级 制 作为 基 础 , 在 每 一 层 级 进 行 职 能 分 工 。 我 国 的 公 共 组

29、织 也 是 实 行 层 级 制 和职 能 制 相 结 合 的 双 重 体 制 。 在 层 级 方 面 , 从 中 央 到 地 方 , 分 为 国 务 院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 市 ( 州 ) 、 区 、 县 、 乡 ( 镇 ) 。 在 职 能 方 面 ,国 务 院 分 设 若 干 部 委 ; 省 、 自 治 区 政 府 分 设 若 干 厅 、 局 、 委 ; 市 、 州 、县 政 府 分 设 若 干 局 ; 区 政 府 分 设 若 干 分 局 ; 乡 、 镇 政 府 分 设 若 干 所 。 国务 院 的 各 部 、 委 与 地 方 各 级 公 共 组 织 相 对 应 的

30、 厅 、 局 、 分 局 、 所 之 间 ,也 还 存 在 着 纵 向 的 领 导 关 系 。( 3 ) 集 权 制 与 分 权 制 集 权 制集 权 制 是 指 行 政 权 力 集 中 在 上 级 机 关 , 下 级 机 关 仅 有 有 限 的 裁 量权 , 须 依 靠 上 级 机 关 的 指 令 办 事 的 组 织 体 制 。 在 这 种 体 制 之 下 , 高 层 的机 关 往 往 包 揽 较 多 的 事 务 决 策 。a 优 点 : 政 令 统 一 , 可 在 公 共 组 织 系 统 内 实 行 一 致 标 准 , 便 于 集中 力 量 , 发 挥 优 势 , 统 筹 兼 顾 。b 缺

31、 点 : 层 级 节 制 过 严 , 下 级 的 行 为 带 有 被 动 性 , 积 极 性 得 不 到发 挥 , 不 能 因 地 制 宜 , 及 时 处 理 行 政 事 务 , 机 关 及 个 人 也 容 易 导 致 独 裁和 长 官 意 志 。 分 权 制分 权 制 是 指 下 级 组 织 在 其 管 辖 范 围 内 有 较 大 的 裁 量 权 , 上 级 组 织 不予 干 涉 的 组 织 体 制 。 在 联 邦 制 国 家 中 , 分 权 制 的 公 共 组 织 体 制 最 为 普遍 。a 优 点 : 各 级 公 共 组 织 可 以 因 地 制 宜 地 发 挥 自 己 的 特 长 处 理

32、 事务 , 行 政 措 施 紧 贴 实 际 , 能 适 应 客 观 环 境 的 变 化 ; 各 层 级 有 自 己 的 权 力和 责 任 , 容 易 激 发 行 政 人 员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 还 可 防 止 上 级 组 织 和 个 人 的独 断 专 行 。b 缺 点 : 权 力 过 于 分 散 , 上 级 组 织 的 目 标 、 意 图 难 以 实 现 , 上 级反 受 下 级 牵 制 ; 下 级 组 织 机 关 彼 此 分 离 , 中 央 无 力 调 控 , 容 易 形 成 地 方势 力 , 相 互 冲 突 , 发 生 纠 纷 , 造 成 公 共 组 织 的 分 裂 。( 4 )

33、完 整 制 与 分 离 制 完 整 制完 整 制 又 称 集 约 制 或 一 元 统 属 制 , 是 指 公 共 组 织 中 同 一 层 级 的 各 个机 关 受 一 个 机 关 或 一 位 行 政 首 长 指 挥 、 监 督 的 组 织 体 制 。 完 整 制 下 的 组织 实 行 分 工 协 作 。 以 取 得 协 同 一 致 的 效 果 。 中 国 实 行 完 整 制 。a 优 点 : 权 责 集 中 分 明 , 组 织 结 构 简 单 统 一 , 机 构 之 间 分 工 合 作好 , 有 利 于 领 导 机 构 的 全 局 统 筹 和 行 政 命 令 的 贯 彻 执 行 , 并 能 人

34、 尽 其用 , 发 挥 专 业 优 势 。b 缺 点 : 行 政 首 长 权 力 过 分 集 中 , 下 属 单 位 缺 乏 自 主 性 , 容 易 造成 因 循 守 旧 的 工 作 作 风 。 分 离 制分 离 制 又 称 独 立 制 或 多 元 统 属 制 , 是 指 同 一 层 级 的 各 机 关 , 受 两 个以 上 的 机 关 或 行 政 首 长 的 指 挥 、 监 督 的 组 织 体 制 。 在 分 离 制 之 下 , 各 机关 彼 此 独 立 , 不 存 在 隶 属 关 系 。 美 国 是 实 行 分 离 制 的 典 型 国 家 , 美 国 各州 州 长 以 下 的 各 部 门

35、工 作 , 一 般 由 民 选 的 委 员 会 来 主 持 , 州 长 很 难 对 这些 民 选 的 委 员 会 大 量 行 使 指 挥 监 督 权 , 联 邦 政 府 的 独 立 委 员 会 也 可 摆 脱总 统 的 某 些 控 制 。a 优 点 : 行 政 机 关 独 立 性 大 , 措 施 灵 活 , 通 过 发 挥 专 业 部 门 优势 , 对 某 些 局 部 事 务 能 够 采 取 有 力 的 措 施 。b 缺 点 : 机 构 间 协 调 合 作 有 一 定 难 度 , 个 别 部 门 的 独 自 行 动 可 能造 成 整 个 行 政 组 织 的 工 作 混 乱 , 降 低 行 政

36、效 率 。 在 实 践 中 , 分 离 制 迎 合了 多 元 化 社 会 的 需 要 , 然 而 公 共 组 织 各 部 门 密 切 合 作 , 是 提 高 行 政 效 益的 基 本 前 提 , 因 而 完 整 制 更 多 被 采 用 。3 为 何 要 加 强 司 法 行 政 ?答 : ( 1 ) 司 法 行 政 是 指 国 家 专 门 机 关 对 有 关 监 狱 管 理 、 劳 动 教 养管 理 、 法 制 宣 传 、 律 师 、 公 证 、 人 民 调 解 、 法 学 教 育 、 法 学 研 究 、 依 法治 理 等 司 法 领 域 的 行 政 事 务 实 行 国 家 管 理 的 活 动

37、。 在 我 国 , 司 法 行 政 机关 是 政 府 对 司 法 工 作 进 行 行 政 管 理 的 专 门 机 关 。 司 法 行 政 机 关 是 各 级 政府 的 组 成 部 分 。( 2 ) 司 法 行 政 职 能 主 要 包 括 普 法 、 依 法 治 理 、 基 层 人 民 调 解 、 监 狱劳 教 、 法 律 服 务 、 法 律 援 助 等 主 要 职 能 。( 3 ) 司 法 行 政 对 我 国 各 个 方 面 的 发 展 都 有 重 要 作 用 。 充 分 发 挥 人民 调 解 工 作 的 职 能 。 对 公 民 进 行 社 会 公 德 、 职 业 道 德 、 家 庭 美 德

38、教 育 ,形 成 崇 尚 法 制 和 道 德 结 合 的 良 好 社 会 风 气 。 发 挥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职 能 作用 。 有 利 于 展 开 法 律 进 社 区 工 作 , 增 强 公 民 的 法 律 意 识 。 推 动 领 导 干 部学 法 用 法 , 提 高 依 法 行 政 能 力 。 促 进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的 思 路 和 实 践 。 有利 于 实 现 社 会 正 义 , 社 会 公 平 。 制 止 违 法 行 为 , 维 护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益 , 预 防 纠 纷 , 排 除 隐 患 , 促 进 和 谐 。4 我 国 政 府 上 网 存 在 的 主 要

39、问 题 及 对 策 。答 : 政 府 上 网 , 是 指 政 府 有 效 利 用 现 代 信 息 和 通 讯 技 术 , 通 过 不 同的 信 息 服 务 设 施 ( 如 电 话 、 网 络 、 公 用 电 脑 等 ) , 对 政 府 机 关 、 企 业 、社 会 组 织 和 公 民 , 在 其 更 方 便 的 时 间 、 地 点 及 方 式 下 , 提 供 自 动 化 的 信息 及 其 他 服 务 , 从 而 建 构 一 个 有 回 应 力 、 有 效 率 、 负 责 任 、 具 有 更 高 服务 品 质 的 政 府 。( 1 ) 中 国 政 府 上 网 面 临 的 主 要 问 题 : 认

40、识 上 的 不 足 和 理 论 上 的 滞 后 。 实 事 求 是 地 来 看 , 由 于 所 处 的 发展 阶 段 和 发 展 水 平 的 限 制 , 我 们 对 信 息 社 会 的 到 来 , 是 缺 乏 足 够 的 认 识和 体 验 的 。 我 们 对 把 信 息 资 源 作 为 一 个 战 略 性 资 源 在 新 世 纪 的 战 略 地 位认 识 不 足 。 政 府 信 息 化 缺 乏 明 确 而 强 有 力 的 领 导 。 在 我 国 , 目 前 缺 乏 统 一 的领 导 和 协 调 , 因 而 导 致 各 自 为 政 、 相 互 割 裂 、 各 行 其 是 , 甚 至 于 将 其

41、变成 了 企 业 性 行 为 。 这 些 都 极 不 利 于 政 府 信 息 化 事 业 统 一 、 协 调 、 健 康 、稳 定 地 发 展 。 政 府 信 息 化 缺 乏 明 确 的 愿 景 和 发 展 方 向 。 对 于 政 府 信 息 化 而 言 ,确 立 一 个 恰 当 的 、 可 行 的 , 以 及 可 能 的 战 略 及 目 标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 但是 , 迄 今 为 止 , 中 国 政 府 的 信 息 化 缺 乏 明 确 的 发 展 战 略 。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及 政 府 信 息 的 低 度 使 用 问 题 。 从 中 国 目 前 的 情 况 来看 , 社 会

42、 对 政 府 信 息 的 需 求 与 政 府 的 信 息 供 给 存 在 着 巨 大 的 差 距 。 有 很多 信 息 无 论 就 理 论 上 还 是 实 际 利 益 衡 量 上 , 都 应 对 外 公 开 , 但 未 能 公开 , 造 成 政 府 资 源 取 得 上 的 困 难 。 政 府 信 息 化 基 础 结 构 薄 弱 。 政 府 信 息 化 的 发 展 是 建 立 在 一 系 列 广泛 的 支 持 机 制 的 基 础 之 上 的 。 从 目 前 的 情 况 来 看 , 中 国 政 府 信 息 化 的 基础 结 构 是 比 较 薄 弱 。 政 府 信 息 化 缺 乏 基 本 的 法 律

43、 和 制 度 保 障 。 从 目 前 来 看 , 政 府 信 息化 的 法 制 工 作 发 展 较 为 缓 慢 , 主 要 表 现 在 :a 保 障 政 府 信 息 化 的 基 本 法 律 缺 乏 , 如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法 、 政 府 信息 资 源 管 理 法 ;b 原 有 的 一 些 法 律 已 不 能 适 应 信 息 化 时 代 的 要 求 , 如 著 作 权 法 、专 利 法 、 刑 法 等 等 。 政 府 信 息 化 与 政 府 服 务 与 管 理 的 整 合 问 题 。 政 府 信 息 化 工 作 要 与政 府 的 公 共 服 务 和 管 理 有 机 地 整 合 起 来 。

44、 离 开 信 息 技 术 与 政 府 服 务 的 整合 , 政 府 信 息 化 便 失 去 了 其 意 义 和 价 值 。 从 我 国 的 情 况 来 看 , 虽 然 有 一部 分 政 府 部 门 已 经 开 始 试 图 将 二 者 整 合 起 来 , 但 从 总 体 上 来 看 , 政 府 信息 化 与 政 府 业 务 、 政 府 服 务 存 在 着 分 离 和 脱 节 。 政 府 信 息 化 与 政 府 改 革 的 整 合 问 题 。 在 如 何 有 效 利 用 信 息 技 术 作为 政 府 再 造 的 工 具 上 是 一 个 空 白 和 缺 失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忽 略 了 政

45、 府 技 术层 面 的 变 革 对 观 念 、 结 构 层 面 变 革 的 积 极 作 用 。 政 府 信 息 化 过 程 中 的 信 息 安 全 问 题 。 政 府 信 息 不 仅 是 国 家 资 产 ,而 且 是 需 要 精 心 管 理 的 重 要 资 产 。 信 息 安 全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是 政 府 信 息 化的 生 命 所 在 。 但 从 目 前 的 情 况 来 看 , 信 息 安 全 问 题 仍 不 容 乐 观 , 存 在 着许 多 问 题 和 漏 洞 。( 2 ) 我 国 政 府 上 网 的 主 要 对 策 : 明 确 中 国 政 府 信 息 化 的 愿 景 和 目 标

46、。 从 中 国 的 情 况 出 发 , 结 合 国际 上 先 进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经 验 , 在 政 府 管 理 领 域 , 普 遍 有 效 地 利 用 现 代 信息 和 通 讯 技 术 , 建 立 一 个 有 效 率 的 、 有 反 应 力 的 、 开 放 的 和 服 务 导 向 的政 府 。 发 展 公 用 电 子 资 料 库 , 推 进 其 价 值 利 用 。 政 府 信 息 化 的 一 个 重 要目 标 就 是 , 政 府 所 拥 有 的 信 息 资 源 能 够 实 现 高 度 共 享 , 从 而 实 现 公 共 信息 资 源 的 价 值 利 用 。 为 此 , 发 展 公 用

47、 资 料 库 并 促 使 其 价 值 利 用 便 成 为 中国 政 府 信 息 化 的 基 础 工 作 之 一 。 制 定 涉 及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的 法 律 制 度 。 国 家 着 手 研 究 、 制 定 政 府 信息 公 开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的 法 律 制 度 。 推 动 政 府 信 息 和 通 讯 网 络 的 发 展 。 考 虑 到 政 府 信 息 化 涉 及 到 政治 、 经 济 、 国 家 安 全 等 重 要 问 题 , 有 必 要 考 虑 建 立 电 子 化 政 府 , 推 动 政府 信 息 化 的 通 讯 网 络 的 基 础 结 构 , 以 作 为 政 府 信 息

48、 交 换 及 资 源 共 享 的 平台 。 推 动 和 发 展 政 府 业 务 的 电 子 化 , 提 升 行 政 服 务 的 水 准 。 政 府 信 息化 或 政 府 上 网 的 基 础 在 于 政 府 业 务 的 电 子 化 , 即 改 变 传 统 的 政 府 机 关 的办 事 方 式 和 手 段 。 建 立 健 全 政 府 信 息 化 组 织 和 协 调 运 作 机 制 。 考 虑 到 政 府 信 息 服 务职 能 已 成 为 现 代 政 府 运 作 的 重 要 和 核 心 职 能 之 一 , 考 虑 到 政 府 信 息 化 涉及 政 治 、 经 济 、 军 事 、 文 化 和 社 会

49、生 活 的 各 个 方 面 , 建 立 健 全 政 府 信 息化 组 织 已 成 为 一 个 需 要 认 真 解 决 的 问 题 。 强 化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 信 息 安 全 是 信 息 服 务 能 否 健 全 发 展 的 先 决 条件 。 政 府 机 关 必 须 未 雨 绸 缪 , 加 强 政 府 信 息 的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 以 确 保 国家 、 组 织 及 人 民 的 权 益 。 加 强 公 务 员 现 代 信 息 和 通 讯 技 术 的 教 育 和 培 训 。 公 务 员 的 信 息 素质 以 及 应 用 能 力 的 高 低 , 是 政 府 信 息 化 能 否 落

50、实 的 关 键 。 适 应 政 府 信 息化 发 展 的 需 要 , 每 一 位 公 务 员 除 了 必 须 具 备 基 本 的 电 脑 操 作 以 及 应 用 能力 处 理 政 府 公 务 为 民 众 服 务 之 外 , 也 要 适 应 信 息 时 代 的 到 来 , 依 其 专 业性 质 和 业 务 需 要 , 具 备 较 高 的 信 息 网 络 应 用 技 能 。5 如 何 完 善 我 国 公 共 管 理 监 控 体 系 。答 : 行 政 监 督 是 行 政 管 理 活 动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是 保 证 行 政 管 理 活动 正 常 运 行 的 必 要 手 段 。 建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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