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 xx 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新型城镇化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95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落实自治区、市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抓手,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壮大特色主导产业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不断推进各项试点改革,制定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为县域经济持续
2、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一)规划引领,创新发展。落实创新驱动战略,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同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着力推动城乡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创新,实现城乡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个性发展。(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坚持全县“一盘棋”理念,发挥沿黄城市带龙头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城镇发展新路子,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三)生态优先,绿色低碳。落实生态立区战略,着力推动城镇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循环利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保护绿水青山,守住发展底线,积极创建西部绿色发展示范区。(四)深化改革,开放发展。
3、深化户籍、土地、投融资、城市管理体制等改革,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对外开放,科学合理建设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构建新型城镇化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五)以人为本,公平共享。落实脱贫富民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产城、产镇、产村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城乡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主要任务(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实行居住证管理,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制定出台与户籍制度相衔接的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优抚安置等公开透明的落户政策和可行的落户目标
4、,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落户人口平等享有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有序实现市民化。牵头部门:公安局责任单位:发改科技局、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生计生局完成时限:2018 年 5 月底前完成2.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加快推进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建立财政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挂钩机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加大县级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乡镇的资金奖励力度,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牵头部门:财政局责任单位:发改科技局、教体局、民政局、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卫生计生局完成时限:2018 年 5 月底
5、前完成3.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结合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情况,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研究出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实施细则,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村庄整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合理用地需求。加强土地利用变更情况的监管,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国土局责任单位:农改中心、住建局、公安局、各乡镇完成时限: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4.建立进城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农村产权自愿有偿退出转让机制,制定
6、科学合理的评估补偿标准,鼓励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加快构建“产权清晰、交易规范、配套完善”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立健全农户与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土地流转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农村土地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抓好确权成果的综合运用,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牵头部门:农改中心责任单位:政研室、国土局、发改科技局、住建局、人行 XX 支行、各乡镇完成时限:2018 年 9 月底前完成5.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根据城镇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加大县城学校建设投入力度,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持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化解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现象,到201
7、8 年基本消除 66 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 年基本消除 56 人以上大班额。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落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相关政策,确保随迁子女与城镇学生享受同城待遇。加强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有效对接,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加大被征地农民保障力度,积极争取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增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健全保障性住房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实行公租房预分配、限时入住等制度,加大保障力度,因地制宜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合理规划建设医疗机构、敬老院、文化体育、科普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优化社区生活设施布局,打造包括物流配送、便民超市、银行网点、零售药店、家庭服务中心等在内的便捷生活服务圈,扎实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牵头部门: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国土局、人社局、教体局、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商务经合局、卫生计生局、各乡镇完成时限:2018 年 9 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