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兰州大学校务会议议事规则(2014 年 11 月 29 日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为了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则。一、 会议的组织1.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2.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可临时召开。3.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校领导召集并主持。4.会议成员为全体校领导、校长助理、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发
2、展规划处处长、监察处处长、工会常务副主席。议题提交部门、协办部门负责人根据议题内容列席会议。5.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6.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如果会前已审阅了会议议题材料,一般应以书面形式发表意见。7.会议秘书为校长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会议议题的收集、审核、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编发等工作。二、议事范围1.讨论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2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等重要事项方案。2.根据学校党委对学校建设改革发展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工作部
3、署,讨论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3.审定学校有关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4.审定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服务保障等方面重要事项。5.研究决定师生员工重要的行政奖惩。6.研究决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中的重要事项。 7.研究必须由校务会处理的其他工作以及校长认为有必要讨论的其他问题。三、议题的提出与确定1.提交校务会议的议题,由分管校领导提出,由校务会议秘书收集汇总、审核,报校长确定。2.提交的议题要有经充分研究后形成的书面方案、意见和建议,多部门协办的议题须事先协商一致;议题主办部门应于会前三天向校长办公室提交书面议题材料和经分管校领导签审的兰州大学校务会议议题审批表(附后)。3.议题确定后,
4、校务会议秘书应将会议通知和有关材料提前两天送达会议成员;会议成员应在会前认真审阅有关材料,以提高议事效率。若议题涉及保密事项或因其它原因难以提前报送的,可在会议召开时将有关材料带到会场。4.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3成员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议题,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议题,应通过教代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涉及和谐、稳定和廉洁性风险的议题,应事先做好评估。5.一 般 情 况 下 ,议 题 主 办 部 门 的 分 管 领
5、导 不 能 出 席 会 议 时 ,该 议 题 缓 议 。会议不 讨论临时议题。四、讨论和决定1.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一般要求一事一议一决。2.会议议事程序为:由提出议题的分管校领导或主办部门负责人就议题作简要说明,提出解决的建议或方案;有必要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由列席会议人员作补充汇报;校务会议成员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校长不能出席时,受校长委托的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征求与会人员意见,会后向校长报告再形成决定。3.讨论涉及与会人员及其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予以回避。4.校务会议议事情况,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
6、五、决策的执行与督办1.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当严格执行,并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和落实;遇有问题或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不妥之处、或遇到新情况不利于执行、或执行后产生偏差应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提请校务会议复议;未经复议,不得擅自改变决定。42.校务会议秘书要及时整理形成兰州大学校务会议纪要,呈学校主要领导会签、签发后,送达有关部门执行。要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归档工作。3.对缺席的会议成员,由校务会议秘书以会议纪要形式向其送阅该次会议重要事项的议事情况和结果。4. 校务会议秘书负责校务会议议事结果的督查督办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将责任部门和人员对相关会议决定的落实执行情况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六、本议事规则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5兰州大学校务会议议题审批表议 题有无解决方案是否需要和谐、稳定和廉洁性风险评估议题汇报时长主办部门 负责人协办部门 负责人会前汇报情况或有关工作小组讨论情况分管领导意见年 月 日校办意见 年 月 日校长审批意见年 月 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