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宁区“河长制”相关政策解读,河长制出台背景,根据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及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河长制”已全面在本市推行。,(一)河道基本概况,33条河道,总长46.04公里,水面积95万平方米,一、本区河道情况,二、河长制设置,第一总河长:区委书记总 河 长:区长副 总 河长:分管副区长市管河道一级河长:市政府分管市长市管河道二级河长:区长区管河道一级河长:分管副区长区管河道二级河长:辖区街道(镇)主要领导 或分管领导,三、职责分工,(一)组织协调机构,长宁区河长制领导
2、小组,总河长,市级河道河长,区级河道河长,三、职责分工,(二)“河长”职责,辖区推行“河长制”第一责任人,负责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解决重大问题。,督导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履行职责,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问责,承担市级河道综合整治和管理保护。,承担河道治理与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推动截污纳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1、加强设施管理,保障河道安全。2、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二)严格水面率控制1、严守河道规划蓝线,严禁随意调整河道蓝线2、加强执法巡视力度,严防填河等违法行为。,(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1、做好中小河道污染源防治2、水环境治理工作,四、工作任务,五、有关要求,加大考核力度,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安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履职,广泛动员参与,形成合力治水,监督考核,采取各种形式,做到奖优惩劣,加大投入,整合现有资源,找好资金支持,注重公众参与,公示河长名单深入治理宣传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