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驾驶证怎样增驾? 驾驶证增驾的相关规定:步骤/方法 1:一、申领驾驶证所需资料(一)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二)身份证明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
2、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4、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5、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6、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
3、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7、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三)申请人一寸照片 6 张,要求: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片(矫正视力者需戴眼睛),头部约占照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四)增驾的,需要提供已持有的驾驶证。 2:二、申请条件(一)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 18 周岁以上,70 周岁以下;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 18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
4、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 21 周岁以上,50 周岁以下;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 24 周岁以上,50 周岁以下;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 26 周岁以上,50 周岁以下。(二)身体条件: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 155 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 150 厘米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 5。0 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 4。9 以上;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5、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 50 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 5 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
6、障碍。 3:三、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四、申请的准驾车型规定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
7、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5:五、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限制规定(一)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二)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
8、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3、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三)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
9、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四)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情形: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4、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6:六、考试科目及相关规定(一)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
10、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二)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二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三)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2、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四)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
11、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2、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3、报考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4、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六十日后预约考试。 7:七、收费标准:依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2008】67 号文核定,驾驶证工本费 10 元证,科目一考试费 40 元,汽车类科目二桩考 200元、场地项目考试费 200 元,科目三考试费 300 元;摩托车类科目二 150 元,科目三 150 元。注意事项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同时申请大型客车和牵引车,或者同时申请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最高准驾车型考试科目一后,分别按照两种准驾车型各自的规定考试科目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