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显示使用协议(浙江) 来电显示使用协议(浙江) 甲方:_ 乙方:_ 甲方根据市场需求,推出多项来电显示套餐,乙方自愿选择如下来电显示套餐中的其中一种: 新装来电显示,功能使用费_元/月,每月赠送_元本地电信网内话费,连续赠送_个月; 新装来电显示,功能使用费_元/月,送来显话机_部。乙方保证使用_个月(电信计费月); 预付_元,来显包年,乙方保证使用_月(电信计费月),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取消来电显示功能,及时缴纳业务费用,若因特殊情况取消来电显示功能,预收费用不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过后乙方可到当地电信营业厅办理来电显示套餐的取消手续,终止协议;如果本协议有效期后乙方未办理来电显示套餐的取消手续,则按标准资费按月收取来显费用。 乙方声明:以上内容已细阅并同意接受以上来电显示使用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_县电信分公司(盖章)乙方签名:_ (甲方营业代表):_(身份证号码):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