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跨校协议篇一:“跨校带教”协议书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厦思进201254号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关于开展名师“跨校带教”试点工作的决定根据思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名师名校长培养与管理的通知 (厦思教2011154 号) ,为进一步落实我区“凸优、稳中、促新”教师队伍培养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发挥我区名师在促进区域教师均衡中充分地发挥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小学和幼儿园开展 “跨校带教”的试点工作。区教师进修学校根据基层学校(园)培养青年教师的实际需求确定试点单位,将试点单位入职第二年的新教师作为被带教的教师,同时,采取由学科教研员推荐的方式确定优秀名师作为带教的导师,被带教的教
2、师和带教的导师原则上不在同一所学校任教而建立“跨校带教”的师徒关系。 “跨校带教”坚持自愿和教学相长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莲龙幼儿园、瑞景幼儿园等 8 所幼儿园和滨北小学、思明小学、莲龙小学等 5 所小学开展试点工作,有 10 名幼儿园新教师和 22 名小学新教师与 32 名优秀名师建立了“跨校带教”的师徒关系。 “跨校带教”的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2013 年 12 月。具体名单见附件 1。为保障“跨校带教”工作的顺利展开,确保名师带教工作能落到实处,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优秀名师与入职第二年的新教师要共同签订思明区名师“跨校带教”协议书 ,互相尊重,自觉履行协议中的职责,通过师徒
3、带教活动,实现共同发展。二、试点单位要指定一名校领导负责“跨校带教”的工作,支持和引导被带教教师积极主动地向导师学习,为被带教教师外出向导师学习提供必要的条件;定期关心、了解和检查“跨校带教”的情况,使“跨校带教”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有效地促进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三、参与“跨校带教”试点工作的名师的所在单位,要充分认识名师参与“跨校带教”工作的价值和意义,鼓励和支持优秀名师扎实开展“跨校带教”工作,为名师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扩大影响力提供校际交流的平台。四、区教师进修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跨校带教”的管理和保障制度,定期开展“跨校带教”的交流活动,不定期调研带教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努
4、力创造条件,为参与带教的名师提供自主学习和外出进修的机会,激励名师在带教中帮助他人发展、实现自我发展。附件 1:2012 年-2013 年思明区“跨校带教”的师徒结对名单 附件 2:思明区“跨校带教”协议书附件 3:思明区“跨校带教”主题性学年带教表主题词:名师“跨校带教” 试点工作 决定 抄 送:思明区教育局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2 年 12 月 10 日印发附件 120122013 年思明区“跨校带教”师徒结对名单附件 2:思明区名师“跨校带教”协议书甲方(带教名师): 乙方(被带教教师): 一、指导思想根据思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名师名校长培养与管理的通知 (厦思教20111
5、54 号文,以及基层学校的需求,为充(来自:WWw.cssyq.Com 书业网:跨校协议)分发挥我区名师队伍在深化区级教育改革、教育均衡中的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本着自愿和教学相长的原则,我校搭建“跨校带教”平台,支持和鼓励他们跨校承担青年教师的带教任务,促进异校青年教师又快又好地成长。二、带教名师的职责1、带教名师应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长,以及被带教教师的需求,共同确立并填写一份“主题性学年带教表” (详见“附件 3”) ,上交区教师进修学校存档;2、指导被带教教师读一本带教主题方面的论著,指导其撰写一篇以上的学习心得;3、每月至少一次到被带教教师的学校进行“跨校指导活动” ; 4、带教一年期
6、间,应指导被带教教师开一堂校级以上(含校级)的汇报课。三、被带教教师的职责1、被带教教师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虚心、诚恳、及时地向带教导师请教,刻苦钻研业务,商讨解决教学中的疑难问题,改进课堂教学,提高教学业务水平;2、在学年 12 月底,被带教教师撰写一份书面总结,并附上相应的过程性材料,经带教导师审核,签名后,上交区教师进修学校存档;3、每月至少一次主动到带教名师的学校进行学习交流活动; 4、带教期间撰写一篇以上的学习心得,开一堂校级以上(含校级)的汇报课。 四、有关说明带教的双方都有权因对方不履行本带教协议,而要求中止带教关系,但必须书面提出申请报告,经区教师进修学校核准后方可生效。本协
7、议一年一签,一式二份,带教导师、被带教教师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12 年 12 月至2013 年 12 月。篇二:跨校拜师带徒协议跨校拜师带徒协议书甲方(师傅)姓名:_单位:_ 学历:_职称:_学科:_骨干类别:_乙方(徒弟)姓名:_单位:_ 学历:_职称:_学科:_骨干类别:_为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示范辐射作用,更好地打造青年教师队伍,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达到较高的教育教学及科研理论水平,特制定本协议。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自愿拜甲方为师,甲乙双方愿意履行师徒协议,遵守师徒约定。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所教学科年级,在教育教学工作及其它工作方面给予全面的指导。第二条 甲乙
8、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相互关心,互相尊重,相濡以沫。第三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以下约定:1 甲方应耐心、细致地向乙方传授职业道德修养及教育教学经验。并对乙方在工作中指导,在生活中关心,在言行中规范。2 乙方应虚心、谦恭地向甲方请教教育教学技巧。尊重甲方的指导,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力争早日成熟。3 甲方到乙方每学期至少听课、说课 节,并给予及时指导,随时接受乙方请教。4. 乙方到甲方每学期至少听课、说课 节,并随时就工作问题予以请教。5. 甲方重视对乙方教学过程的指导,辅导乙方撰写教案、备课及作业批改。6. 甲方应尽其所能向学校有关部门积极推荐为乙方搭设舞台,创造展示机会。7. 乙方在协议期
9、内每学年至少以做课、论文等形式汇报学习成果 次。第四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接受学校的监督,每年度汇报培养情况。第五条 甲方或乙方如不能履行以上约定,经双方学校批准可以终止协议。第六条 本协议由双方学校予以公证,并监督执行。第七条 本协议正式文本五份,甲方、乙方、双方学校及区教育局人事科各持有一份。第八条 协议有效期 年,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师傅)签字:乙方(徒弟)签字:甲方(学校)盖章:乙方(学校)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区教育局(人事科)盖章:年 月 日篇三:西华师范大学与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协议书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4 年 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办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
10、2014164 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14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精神,经与西华大学共同协商,决定 2014 年开展跨校“专升本”工作。根据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跨校“专升本”协议书 ,符合要求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4 届专科毕业学生通过选拔,可以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一、基本选拔条件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3、身心健康。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生可以申请跨校专升本。凡符合选拔条
11、件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初次审核,学院教务处和学工部负责复审,报名学生于 4 月 22 日前将到所在系报名,并交报名考试费 80 元,系对报名学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于4 月 23 日前将“专升本”学生报名考试费、报名信息汇总表、基本教学数据统计表、专升本学生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任签字并加盖系公章)交学院教务处。 (注意:根据西华大学要求,系部需对报名西华大学的学生按要求计算专科阶段成绩(占 20%部分) ,并将符合西华大学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学院教务处审核) 。二、选拔程序及录取本次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选拔包括免试推荐和考试选拔两种方式。 (一)免试推荐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
12、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5 月 1 日前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二)考试选拔1、符合基本选拔条件的 2014 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西华大学组织的“专升本”考试。2、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3、 “专升本”成绩计算。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西华大学专升本成绩由原专科阶段的必修课程(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非学分制)成绩占 20%(实践环节由于其计算的差异性较大,本次暂不纳入计算) , “专升本”考试成绩占 80%计算。专科阶段 20%成绩的计
13、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各门必修(或考试)课程的成绩之总和(不同专业其总和课程门数可能有不同) ,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再乘以 20%算出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 ,均按 60 分纳入计算) ;专升本考试 8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 3 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 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 80%算出专升本考试成绩。4、成绩公布与录取。 (1)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将由学院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学生本人。 (2)录取本次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成绩将以考生专科阶段 20%的成绩、专升本考试 80%的成绩和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进行计
14、算。录取将综合学生素质,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西华大学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初步确定“专升本”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后将由西华大学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5、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同时将“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送西华大学教务处。三、奖励办法和上报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 4 分。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 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
15、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3、反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考生,须将奖励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教务处和西华大学教务处进行审核。四、 “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1、按教育部教学200215 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 、川教函2003216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 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专升本学生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2、根据西华教字2012 75 号文件精神,升入西华大学本科学习的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学分认定为升本专业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 44%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