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报关相关的海关事务,主要内容:一、海关事务担保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三、海关行政裁定四、海关行政复议,一、海关事务担保 (一)海关事务担保的含义海关事务担保是指与进出境活动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海关申请从事特定的进出境经业务或者办理特定的海关事务时,以向海关提交现金、保函等方式,保证行为的合法性,或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承诺义务的法律行为。,(二)海关事务担保的范围,1、一般适用下列情形可适用海关事务担保:(1)海关归类或估价不明确,并因此未能办妥有关进出口手续,收发货人要求先放行货物的;(2)进出口货物不能在报关时交验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单等),而货物已运抵口岸,亟待提取或
2、发运,收发货人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后补交有关单证的;(3)正在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而货物已运抵口岸,亟待提取或装运,收发货人要求海关缓办进出口纳税手续的;,(4) 应征税货物,收发货人请求缓缴税款的;(5) 暂准进出境货物(包括ATA单证册项下进出境货物);(6) 经海关同意,将海关未放行的货物暂时存放海关监管区之外的场所的;(7) 进口保陪货物;(8)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违法嫌疑,但依法不予以没收的进出口货物,当事人请求先予以放行货物的;(9)法律、行政法规对履行海关义务的担保另有规定的。,2、免予适用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免除担保的,就可以免除担保,“免除担保”优先于“凭担保
3、放行”,3、特殊适用(1)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的迹象的;(2)申请扣留或者放行有侵犯知识产权嫌疑的进出口货物的;(3)进口经初步裁定倾销、补贴成立,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公告决定要求提供担保的产品的;,(4) 有违法嫌疑,但无法扣留或不便扣留的;(5)受海关行政处罚的境内没有永久住所的当事人,对海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或者在离境前不能缴清罚款、违法所得和依法追缴的货物、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的。,4、不予适用进境的应提供许可证的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得担保放行,(三)海关事务担保的方式(1) 人民币、可自由
4、兑换的货币的担保(2)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的担保(3) 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4)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指上述三项财产、权利外的财产和权利。,(四)海关事务担保的期限和销案1、期限 担保期限与担保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一致一般担保期为20天,暂时进出境货物6个月2、销案以现金或其他财产担保的,予以退还,保函担保的,予以注销,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一)知识产权的含义与范围1、含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利用自己的知识,用脑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因此又称智力成果权。2、范围: 著作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
5、露过的信息专有权,3、知识产权的特点,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可复制性,(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定义、范围和权力1、定义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地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2、范围(1)商标专用权;(2)著作权和著作权有关的权利;(3)专利权。3、权力侵犯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禁止进口,(三)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1、备案申请的内容2、备案申请的受理3、备案的时效4、备案的变更和撤销5、备案的费用,1、备案申请的内容(1)权利人的名称、注册地或国籍(2)产权的名称、内容及相关信息(3)
6、知识产权许可行使状况(4)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情况(5)已知的侵权货物情况,2、备案申请的受理海关总署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备案:(1)申请文件不齐全或者无效的(2)申请人不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3)知识产权不再受保护的,3、备案的时效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延期,可延期10年,4、备案的变更和撤销(1)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有诈者撤销(2)备案发生变化的,应于变化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理变更,5、备案的费用每件备案申请缴纳800元备案费,(四)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1、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和证据2、提供担保3、承担责任,1、提
7、交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和证据 申请书内容:(1)权利人情况(2)知识产权情况(3)侵权嫌疑人情况(4)侵权货物情况 (5)侵权货物进出境情况,2、提供担保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用于支付仓储、保管、处置等费用,赔偿因申请不当给收发货人造成的损失担保金额,3、承担责任(1)承担费用(2)由于权利人的原因保护不当的,由权利人自行承担责任(3)不能确认侵权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五)海关对侵权嫌疑货物的处理1、扣留2、查看3、调查4、放行5、没收,1、扣留(1)权利人申请并提供担保 (2)海关发现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书面通知权利人,权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和担保。,2
8、、查看权利人或嫌疑人有权要求察看被扣留的货物,3、调查海关发现后权利人申请扣留的,扣留之日起30天做出天查结果,4、放行被扣留货物有下列之一可放行(1)权利人自行提出申请的,扣留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未收到通知的(2)海关发现,扣留之日起50个工作日未收到通知的(3)嫌疑人提供等值担保的(4)海关认为嫌疑人有证据证明未侵权的,5、没收(1)用于公益事业或权利人收购(2)消除侵权特征后拍卖,否则销毁,三、海关行政裁定,(一)含义和适用1、含义 海关行政裁定是一种在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海关行政管理法律制度。通过申请使海关对有关海关法律的适用问题作出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2、
9、适用(1)商品归类(2)原产地(3)禁止、许可证件的适用,(二)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查4、申请的撤回与终止审查5、裁定6、行政裁定的法律效力7、行政裁定的撤销与失效8、异议审查,1.申请(1)申请人在海关注册的经营单位或代理(2)申请对象 与拟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行为(进出口行为或交易行为)(3)申请时间 拟进出口的3个月以前(4)申请形式 书面形式,一份申请之能包含已向海关事务,不得同时向两个海关提出申请,(5)申请书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行政裁定的事项申请行政裁定的货物的基本情况预计进出口日期及进出口口岸海关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6)申请资料及样品的提交.提交海关要求的资料.附件为外文
10、的提交原件及中文译本.加盖齐封章.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海关认文必要的提供样品(7)商业秘密的保护,2.受理(1)受理的海关机构 海关总署及授权机构(2)初审 直属海关初审,符合要求的接收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受理机关,不符合要求的10个工作日补正,(3)受理海关总署及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有下列之一的海关不受理:.超出行政裁定范围的.申请人主体不合格的.申请不符合形式要求、时间及限制规定的.申请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无关的.海关已经作出有效行政裁定或其他明确规定.海关认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况,3、审查4、申请的撤回与终止审查5、裁定:60日作出6、
11、行政裁定的法律效力7、行政裁定的撤销与失效8、异议审查,四、海关行政许可,海关行政许可指海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与海关进出关境监督管理相关的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的范围,行政许可的程序,1、申请2、受理受理的签发“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材料不全的5日内一次告知当事人3、审查与决定材料齐全的当场作出决定,否则20日内做出决定,经海关负责人批准延期10日签发“延长海关行政许可审查期限通知书”,五、海关行政处罚,海关行政处罚指违反海关法、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给予的特定法律制裁。,海关行政处罚的范围,1、行政处罚的种类警
12、告罚款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工具及违法所得撤销报关企业及相关企业和报关员资格取缔没有资格的活动,2、应受海关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由海关行政处罚的行为,三、海关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1、立案和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4、作出处罚决定5、送达处罚决定书6、执行处罚决定,六、海关行政复议,(一)含义、特征、作用、原则1、海关行政复议的含义 海关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海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海关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2、海关行政复议的特征3、海关行政复议的作用4、海关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二)适用范围1、海关行政处罚2、行政强制措施3、其他行政行为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能申请海关复议:(1) 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2) 海关对海关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等决定;(3) 海关对民事纠纷所作出的调节或者其他处理行为。,(三)程序1、申请2、受理3、审理4、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