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击表演合同 拳击表演合同 甲方:乙方:泰拳代表团 为了增进中泰友谊和拳术交流,促进双方拳击运动的发展,特签订本同如下: 甲方表示诚意邀请泰拳代表团来中国 表演比赛,乙方非常高兴地接受这一邀请,将组织一个由20名泰国著名拳手组成的专业泰拳代表团赴中国 。为此,双方相互同意并接受以下条件条款:1. 责 任:1.1 甲方负责鷄. 发邀请函;鷅. 提供泰拳代表团在 的食、宿、行;鷆. 安排拳击表演、比赛,及安排场地;鷇. 办理卫星播放手续;鷈. 其他有关事项。1.2 乙方负责:鷄. 在全泰国选拔有资格的拳手;鷅. 组建泰拳代表团;鷆. 办理全团成员的签证和出国比赛的准备;鷇. 其他相关事项。 2. 费 用:甲方负担代表团赴 的一切费用,包括曼谷到 的来回国际机票。乙方负担离泰前在泰国国内的一切费用。 3. 利 润:双方确认并接受所有的门票收入,在扣除实际费用后(不包括代表团的吃、砖械冉哟费用,而乙方也不参与甲方赞助费收入的分成),门票收入的利润按5:5的比例分成。 4. 本合同签字后生效,双方都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