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3篇.docx

上传人:陈十三 文档编号:12761840 上传时间:2022-04-0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1.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3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3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3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3篇 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第1篇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坚持政府主导,各村(社区)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的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小组,组建专班,落实专人,明确工作任务,掌握操作流程,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要及时召开小额人身保险动员大会,发放宣传资料,讲清讲透开展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目的和意义,尤其要借助春节期间大量务工人员返乡之机,开展声势浩大的动员工作。加强联络沟通,迅速开展业务培训;要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和印发宣传单、办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为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

2、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扩大承保面 坚持以户籍(户口簿人数)为单位统一参保,原则上参保的人数应占家庭参保对象总数的100%(66周岁以上人员除外),各村承保面必须达到60%以上,以村(社区)出具保险合同,各村、社区必须指定一名专人,负责做好单证的发放与管理、保险费的收取与上交及业务指导等工作。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先在我乡领取小额人身保险登记表,将该表(一式二份)填好后由投保人签字,连同保险费一并交回乡;乡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返还登记表一联,并发放相应数量的小额人身保险告知书;小额人身保险告知书交由投保人保管,作为投保人续期交费和办理理赔的凭证。 由于小额人身保险的时效性强,各村业务经办人在收取保险费后

3、次日必须将保险费交到乡经办人处,由乡经办人将保险费通过当地信用社用汇票方式汇入中国人寿县支公司的指定账户,汇费由中国人寿支公司承担。 三、做好理赔服务工作,推动持续发展 理赔服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全乡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能否长期、持续开展,客户出险后保险公司要迅速理赔,各村(社区)要协助出险客户家属准备相关资料,协助查勘理赔,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保险理赔金送达到投保人手中。在赔付过程中要加强媒体宣传报道,以点带面,示范推广,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后顾之忧,踊跃参保。 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第2篇 一、小额人身保险推广的原则和服务对象 (一)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总称,

4、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小额人身保险推广过程中应坚持控制风险、鼓励创新、适度竞争、审慎监管、适当保护、持续发展、普惠服务的原则,使低收入群体买得起、买得到和愿意买小额人身保险,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让保险保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 (二)小额人身保险应服务于全国范围内的以下低收入群体: 1.县以下乡(镇)和行政村的农村户籍居民; 2.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二、小额人身保险的产品要求 (一)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类型限于普通型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 (二)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10,0

5、00元,不高于100,000元。其中,定期寿险,以及除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合的补充医疗保险以外的健康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高于50,000元。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不得低于1年,不得高于5年。其中,团体保险的保险期间应为1年。 (三)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设计应结合低收入群体的实际情况,确保价格低廉、条款简单明了,除外责任尽量少,核保理赔手续简便。 (四)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所有相关单证和宣传资料中应突出显示小额人身保险或小额图(字)样。 三、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和服务 (一)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和经营模式创新在实现小额人身保险服务低收入群体目标中的统一性,在推广小额人身保险过程中应结合

6、当地经济文化特点和民俗风情,积极探索创新销售和服务模式,使更多低收入群体买得起、买得到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保障。 (二)保险公司应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向小额人身保险个人投保人签发保单。保单应载明服务热线和保单签发人名称及地址。 对于居住地集中,或同属某个组织的客户,可采用团体保险方式承保,但保险公司应向每个被保险人签发团体保险的保险凭证。 团体保险的保险凭证上应包含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名称、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承保人地址和客户服务热线等必要信息。 (三)小额人身保险开办过程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投保,协助办理小额人身保险的机构不得将投保小额人身保险作为客户获取本机构相

7、关服务的前提条件。 (四)保险公司应不断改进业务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小额人身保险绿色理赔通道,简化索赔程序,提高赔付速度。 (五)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各种公益组织、个人,或者低收入群体所属团体机构,为低收入群体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提供部分保费资助,调动低收入群体的投保积极性,让低收入群体通过实际的保险体验培育和增强保险意识,扩大小额人身保险覆盖面。 (六)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公司官网等宣传媒体,通过图文并茂、深入浅出的方式,宣传小额人身保险互助共济、团结友爱的精神,突出小额人身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不得宣传产品的收益率,不得与银行、证券等金融产品比较收益。在推广过

8、程中要及时发掘、总结和宣传推广过程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涌现的感人事迹、优秀集体和个人,促进经验交流,弘扬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第3篇 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总称,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 国际经验表明,在广大农村,单纯依靠提供小额信贷和储蓄工具这些金融支持手段还不足以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印度、孟加拉国和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根据其农村人口缺乏保险保障的实际情况,以多种形式在农村地区引入小额保险业务,取得了较快发展,成为解决

9、农村人口保障的一种有效手段,引起了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世界银行和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的高度关注。目前,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探索用小额人身保险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服务。 党的十六大以来,保险业积极发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必须看到,目前农村的保险覆盖面还很有限,尤其是农村低收入人群的保险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随着社会各界对保险业服务低收入人群的认识不断深化,保险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对保险服务低收入人群在服务网络、经营模式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这些都为我国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对于有效服务三农、满足广大低收入农民保险保障需求、扩大保险覆盖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农村小额保险又好又快发展,我会制定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具备条件的寿险公司积极参与试点工作。试点公司和试点地区保监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措施,搞好宣传动员,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 特此通知。第 6 页 共 6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总结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