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垃圾分类的对策 四、针对上述问题的对策 从日美徳的成功经验中获得的启发 1.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法律法规 1)重新确立基本法 我国当前管理城市垃圾的基本法是2021年实施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编订时间较早,将垃圾定性为危害品,重心在城市垃圾的末端处理上,因此并不完全适用于现在所提倡的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21年颁布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综合考虑了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绿色产业的发展、循环经济、低碳清洁生产等诸多内容,此外,该部法律树立了源头治理的理念,这与我国之前的相关法律有了很大的不同,可以说从法律的层面上肯定了“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事实上,这部法律的内涵和宗旨与
2、生态文明建设中垃圾处理的原则是不谋而合、相得益彰的,因此,可以尝试以该部法律作为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的基本法律。此外,应该在此法的领导之下,制定和修改有关的法律法规,形成以循环经济促进法为主导,各种配套法律法规为辅助的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垃圾处理法律体系。 2)颁布综合性法律 综合性法律主要作用是承接上下层的相关法律法规,向上衔接基本法,进一步细化基本法的指导性条款,缩小法律的调整范围,向下衔接配套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配套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供参考依据。如德国的废弃物限制处理法、日本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和废弃物处理法等,基于此,我国也可以考虑制定几部综合性法律,多规则,少原则,用来规范城市生
3、活垃圾的收集、分类、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细化分类回收操作程序,并明确在其相关环节中不同主体的各自职责。 3)制定相关的配套法律和地方性法规配套法律: 我国仅有一部有关治理垃圾的配套法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21年实施,由于我国现代化进程起步较晚,因此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反映在城市垃圾处理法律方面就是缺乏配套的法规。在发达国家,他们会根据不同种类城市垃圾的不同特征制定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我们也可以颁发其他具体的规章,涉及废弃的电池、轮胎、收容器、食品袋等。 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的法规发展不平衡,无法规:部分发达城市和地区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外,大多数城市的相关立法极为
4、欠缺。有法规:因法规层级较低、立法内容不甚清晰等原因而难以施行。可以尝试学习美国的立法方式,只要法规内容与国家大法、国家政策不冲突,各地就能按照自己的情况制定其所需的法规。同时,应该提高地方性法规的严肃性,避免出现“无用法”的情况。 4)完善法律责任,督促垃圾分类各责任主体自觉履行义务在法律中明确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以及个人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所肩负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从而使城市垃圾分类处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 2.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 垃圾分类是一项涉及到街道、居委会、物业、环卫部门等多个责任单位或主体的庞大的工程,需要明确各主体在垃圾分类中所承担的责任,确保在各机构的共同努力
5、下,推动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常规化、制度化、有序的开展。 街道、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 配合政府在居民中宣传垃圾分类的政策,学习日本向居民派发垃圾袋、贴画与宣传册,在各小区进出门显眼的地方张贴宣传画报,宣传和鼓励居民按照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定时、定点、定种类”投放到规定的垃圾桶内,力争让每一位居民都能自觉地做到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处理列入到物业管理的必然服务范围内,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可以向居民收取一定的合理的垃圾处理费,学习德国采用定额收费为主、计量收费为辅的的收费模式,定时向业主委员会汇报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情况,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联合举办检查、评比等活动,不定时的到居民家中检查垃圾分类的
6、情况并记录,在一定时期内(如个星期等)进行综合评比,对于分类工作做得好的居民可以予以表扬并奖励,可以减少或者免去垃圾处理费,以此来激励居民更好的实行垃圾分类。 环卫部门。加强对队伍的建设,环卫工人要有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的优秀品质,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垃圾收运工作,对于实施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小区,要及时向其所在居委会反映,监督所负责清运的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 4.形成全社会共同责任意识:政府主导、市场化辅之,企业配合,公众参与发挥政府产业引导作用科学规划外包产业发展 市垃圾产业化的运作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bot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先由政府和企业达成某项协议,政府将一些垃圾处理项目的经
7、营权利让渡给企业,支持和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参与这些项目的投资和运作;投资者在合同到期之后,将企业的固定资产和经营权利无偿返还给政府机关;最后,由政府部门决定是自营还是将该项目继续卖给某企业经营。在bot模式中,政府将投资风险转移给了企业,主要对企业的运营进行监督管理;企业虽然一方面承担了较高的投资风险,但另一方面也获得了政府的项目批文,可以投资于之前较为受限制的领域,也可获得优厚的投资收益,因此,这是一种双赢的合作模式。这不仅有助于减轻垃圾处理资金投入不足的压力,也有助于吸引较为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和科学技术。 另一种则是纯民间投资性质,即纯粹由民间资本注入的垃圾处理企业。无论在哪种种模式下,政府
8、都应积极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作用,通过政策性或经济性的补偿,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同时,对于bot模式的企业,政府应该实行更严厉的监督,尝试设置专人入驻企业长期监督其工作。在城市垃圾处理这一特殊的行业中,政府和企业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并辅之以市场化运作,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垃圾处理产业化道路。 德国alba欧绿宝集团: 2021年3月,在中共中央总书记_和德国总理默克尔的见证下,我国企业与德国欧绿保集团签约在广东省揭阳市中德金属生态城共建包括第三代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即绿色煤炭)、餐厨垃圾等欧绿宝资源再生基地。 欧绿保集团董事长建议中国不要走德国的弯路,在技术路线选择上,可以考虑选择
9、从第一代跳到第三代垃圾处理技术,以更小的经济和社会成本早日破解垃圾围城。 第三代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名为机械物理/生物稳定化技术,是指对生活垃圾进行减量无害资源化处理,从废弃物中分离出有价值的材料及物质,并最终将剩余物制作成垃圾衍生燃料,广泛应用于电厂、水泥厂等企业生产,也被称为“绿色煤炭”。 企业配合: 因环保技术投入资金大、周期长,企业通常不愿涉足垃圾分类回收政府可以对于参与的企业在收税和贷款方面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鼓励企业向多元化的角度经营,实现废品资源的有效回收与充分利用。政府也要监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染超标的情况,如果企业的生产不符合环境指标,那么政府就取消对其的优惠政策。 可借鉴德国
10、的“二元系统”的经验,企业对生产的产品从产出直至消亡都负有责任,产品包装及垃圾处理由企业付费,制造商可以与使用商联合起来建立一个包装回收系统,这个包装垃圾回收系统不同于公共垃圾的回收系统,形成一种二元的垃圾分类回收格局。该系统的投入使用与运行费用由企业联合支付。这样,既减轻了政府收运垃圾的负担,也可以在生产的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出,企业也得到政府财政及政策的支持。 公众参与: 明确公民的环境知情权,政府要信息公开,在法律上强调公民环境参与的重要性。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在公众间的宣传力度,发挥志愿者的师范作用、居委会和物业的监督作用,让市民了解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性,意识到垃圾混合抛弃的害处,鼓励
11、每个市民主动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重视在中小学的宣传和普及,中小学阶段正是一个人良好品行的养成阶段,在此阶段大力进行宣传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让每个公民从小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形成参与环境保护的观念,当他们踏上社会,成为时代发展的主力军,会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制度的实施,让我国能向日本与德国一样,将垃圾分类形成常态。 制定奖惩制度,鼓励公民参与环保,强调公民相互监督 建立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关联机制,保持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行为实践性,进而形成有效的监督。 3.进一步开发城市垃圾处理技术,制定科学分配方法 1)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填埋: 优。利用填埋气中的甲烷来发电或取暖,避免了简单堆放垃圾所造成的环境
12、污染问题,投资小、见效快。 劣。占地面积大、易污染周边环境。 焚烧: 优:产生巨大的热量以转变为电能为人们所用,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劣:废气处理不好,很大程度上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 堆肥: 优:将垃圾中的有机物转化为肥料,消灭其中的有害病菌,完全体现了资源化和无害 化 劣。对垃圾的分类要求高,会产生臭味。 综上,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应遵循。堆肥焚烧填埋的处理程序,这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在城市垃圾处理程序上的应用。 政府要支持拥有先进技术的,符合卫生、安全、环保条件的再生资源企业的发展,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和综合利用资源的工作中来,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向有关企业和高校
13、拨款,加快研发垃圾再生利用综合处理的技术(第三代生活垃圾处理技术)。 2)配置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 政府财政拨款,垃圾桶进行统一的配置,与居民垃圾袋相配套实行。分别用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的回收垃圾。 可以借鉴德国的收集方法,因玻璃等投放到垃圾桶中会发出噪音,可能会影响到居民的生活,可以在离小区一段距离的地方设置一个固定的垃圾桶,回收附近居民的玻璃制品,既能减少噪声污染,有体现出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3)垃圾收集方式 垃圾的收集可以按照其过程分为上门收集、定点收集与定时收集三种。 上门收集的方式。因为是上门收集,就涉及到安全问题,所以要由专人定时到居民家中收集,可以是隶属于物业公司的环卫工人,也可以
14、是街道卫生保洁队的保洁员,保洁员要穿规定的工作制服,佩戴好胸牌,到居民家中收集,然后将垃圾送往附近的垃圾房,由专业的环卫队伍进行运输的生活垃圾收集方式。 定点收集方式。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装袋后直接送到垃圾房中的垃圾桶内,由垃圾收集车运往垃圾运转站或者垃圾处理厂。或者居民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位置,由保洁人员先用人力车将垃圾送至集装箱垃圾收集站,经过分拣后由垃圾收集车运往垃圾运转站或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定时收集方式。这种收集方式以垃圾定时收集为特征,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装好后投放到小区的垃圾桶内,保洁人员可以在指定的时间上门收集,送到垃圾收集站后,然后定时由垃圾收集车收集后运往垃圾处理场或垃圾运
15、转站。 我国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可以采取定点收集与定时收集相结合的收集模式。当然,若小区的物业服务系统相当完善,也可以聘用环卫工人进行上门收集。 4.完善政府支持和投入机制,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新发展1)政府加大监督力度,更加重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问题 完善问责追究机制,各人民政府、企业等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发现污染环境问题,必须及时整改落实,对于放任不管、拒绝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应给予责任人必要的处罚,真正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2)进一步完善政府财政投入制度 政府可根据每年是财政支出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对环境保护和垃圾源头治理等专项资金的投入。也可以用政府名义以一定期限内不参与公司分红的形式向较好的垃圾处理企业投资入股,以缓解城市垃圾处理企业资金不足的现状。第 9 页 共 9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