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甲方:_(出租方) 住所:_ 法定代表人:_ 乙方:_(承租方) 住所:_ 甲方已合法取得本合同所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 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出租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1甲方将位于县路号的 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出租给乙方使用。对该租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的详细图纸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2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
2、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2.1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年,自甲方在该土地范围内建造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之次日起算。 2.2如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3乙方在甲方与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所限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租赁期内乙方需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的,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取得批准后,乙
3、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税费 3.1鉴于甲方对乙方负有债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将该债务评估作价 万元一次性抵扣本合同年全部租金。自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甲方对乙方所负债务消灭。 3.2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_ (a)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b)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 (c)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4.2甲方的义务:_ (a)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
4、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租赁合同登记等相关手续。 (b)甲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的日常维护和修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必要时,乙方可自行修理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c)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d)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用益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等。 (e)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f)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应当进行
5、修补或补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_ (a)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的使用权。 (b)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d)在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该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自由转租,并做其他合理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转租、生产、经营及其他占有、使用、收益等正常活动。 (c)如在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甲方因破产清算或者因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被依法拍卖的,乙方有权在剩余租金及违约金、遭受的损失范围内优先受偿。 5.2
6、乙方的义务:_ (a)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b)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土地。 (c)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续租 租货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继续使用宗地,乙方应在宗地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申请,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总租金的20%。甲方逾期交付土地使用权超过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7.2如果因该等土地使用权存在异议
7、,致使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无法实现或者遭到其他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返回租金及租金20%的违约金。 7.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不得将该合同所及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对外办理抵押担保,如发生上述情形,甲方除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外,应退还剩余租金并向乙方支付剩余租金20%的违约金。 7.4如非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甲方对乙方所负债务不能消灭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剩余租金及支付剩余租金20%的违约金。 7.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
8、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预见的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各自过错大小来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等)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9.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或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已无法履行或履行
9、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9.3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部分或者完全履行,给乙方造成较大损失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相关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规定 1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该等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依法经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本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 11.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盖章)乙方:_(盖章) 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 委托代理人:_委托代理人:_ 签字地点:_ 签字时间:_ 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