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医院职工代表职责 为保障医院职工的民主管理监督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努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医院综合实力,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医院在实行院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制定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监督权力的机构。医院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职代会休会期间,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
2、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受医院支部和卫生局工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医院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院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全院工作活动的职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定期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医院的服务方针、长远及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审议通过院长提出的医院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
3、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直至撤职。 五、主管机关任命或者免除医院行政领导人员的职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职工代表大会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可以民主推荐院长人选,也可以民主选举院长,报主管机关审批。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院长提出建议,
4、也可以报告上级工会。 第九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可以由院长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共同协议,为医院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十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医院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以科(室)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第十二条: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工人、医护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各占一定比例。为了吸收有经验的医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在医院或者科室范围内,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一部分代表。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推迟改选)。职工代表对
5、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医院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参加对医院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
6、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工人、医护技人员、管理人员和医院的党、政、工、团的领导干部。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院长、医院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或推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医院卫生改革、发展、稳定,增强医院综合实力,促进技术改进,提
7、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针对医院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不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精干的临时的或经常性的小组(不脱产),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审定属本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提案的处理;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小组进行活动需要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8、但需院长同意,各小组的人选一般在职工代表中提名;也可以聘请非职工代表,但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各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医院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有关的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医院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第二十二条:医院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主持职工代表组长和有关的职工代表联席会议;
9、四、组织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五、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六、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为职工当家、说话、办事; 七、组织医院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第六章科(室)的民主管理第二十四条。科(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小组等形式,对本科室权限范围内的事务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科室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由本科工会小组负责,科室主任、护士
10、长协助进行。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1.听取讨论院长工作报告,对医院办院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医院提出的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它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医院行政领导人选; 4、职代会在医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要尊重和支持院长及行政行使指挥职权。 三、医院党总支、行政和工会在医院职代会制度建设的责任1.医院党总支是医院的领导核心,领导职代会工作。党总支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医院的贯彻落实;
11、教育各级干部增强民主意识,研究职代会工作,协调解决职代会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党总支要支持职代会在*人民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2.院长要支持和保证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落实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决议,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好职代会征集的提案,自觉接受职代会的监督,为医院民主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3.工会要认真承担起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教育职工在医院党政领导下,积极参与医院的改革,紧紧围绕党的卫生方针、医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献计献策;做好职代会的筹备和闭会期间的
12、工作,认真组织职工代表在其职权范围内,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职代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提案的落实,及时将大会的情况通报职工。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与召开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要在医院党总支部领导下进行,由工会委员会负责大会的具体筹备工作。筹备工作主要有: 1.换届时,制订会议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名额分配、代表条件、选举办法、代表团的划分等方案并提交院党政会议研究确定。代表产生后,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2.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归纳、整理、提交院行政审查、立案。 3.工会委员会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大会的议题
13、提出初步意见,提交院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4.如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文件、方案应在大会10天前印发给职工代表,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大会审议、通过。 5.参与修改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方案。 6.拟订大会日程和议程,制定会议的经费预算。 7.向医院党政、工会提出书面请示并报告筹备情况。如换届选举时,报告委员会组成及侯选人、简历。 8.起草大会通知,由党总支委员会下发召开职代会的有关文件。 (二)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职代会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比例应为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25%(最多不超过30%),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1
14、.由工会提出选举职工代表的方案报党政审定。 2.在审定正式代表时应适当注意高、中、初级职称、各党派及群众代表的比例(院级领导比例可相对高一些)。 3.各工会小组根据所分配的名额,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是职工代表。选举时到所联系工作的科室(工会小组)参加选举。 4.各工会小组将选举结果报院工会,由工会委员会和大会筹备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三)职代会会议主要议程1.院长年度工作、财务报告、新一年度工作要点。 2.工会年度工作报告及新一年度工作要点。 3.民主书面评议院级领导,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向大会代表进行通报。 4.部署或表决通过其他事宜。 (四)职
15、代会的决议、决定1.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大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2.对未获职代会通过而又确需实施的议案,可以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进行复议,提交临时代表会讨论通过。 3.对涉及面广,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在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同意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的情况下,可以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五、职代会的组织领导机构 (一)大会期间领导机构是职代会大会主席团。 (二)职代会主席团组成及职责 (三)大会主席团的组成与产生1.每次会议前,由工会根据*人民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要求,应有医院党、政、工主要领导和代表团团长组成。主席团成员必须是职代会正式代表,也可根据
16、具体情况不设主席团。 2.如设主席团,应将主席团组成人员提交职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3.根据需要可以设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一般由工会主席担任,筹备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六、主席团职责大会主席团实行执行主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 1.审议大会议题,并提请大会通过。 2.主持会议。 3.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 4.草议大会决议和决定。 5.处理大会期间其它重要事项七、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八、其它事项按照*人民医院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执行。 九、职代会的提案职代会提案是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就医院工作、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生活福利等方面提出的议案。 1.职代
17、会召开前一个月,由医院提案工作小组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提供给全体职工代表。 2.职工代表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交提案小组。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仪表。提案由一人提出后,须有三人附议。 3.立案的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属于医院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符合医院实际且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 4.经审查立案的提案,要填写提案处理表。未立案的提案应作为意见转相关部门处理,并告之提案人。 5.提案的处理。提案工作小组(筹备组)将提案汇总后交送院行政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召开有关会议研究,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制订实施方案或落实措施,不能落实的应向代表说明原因
18、。 6.工会应对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在下一届或下一次代表大会上向代表报告提案的落实情况。 一、负责制定工会、福利、妇工委工作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与检查。 二、负责制定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职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爱岗敬业、公民道德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 四、负责组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及进行换届改选工作。 五、负责组织召开院工会委员会、分会主席会,负责对工会分会、工会小组进行管理。 六、组织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定期审查工会财务及会费管理情况。 七、负责工会、妇工委年终工作总结及评优表彰工作。 八、负责对工会分会主席、委员、工会
19、小组长进行培训。 九、负责发展会员、接转会员组织关系,建立会员档案。十、负责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收集、决议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专题研讨会及进行换届改选工作。 十二、负责职工俱乐部的管理使用和图书借阅工作。 十三、负责接受和处理职工的申诉和建议。 十四、负责组织职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十五、负责组织、指导工会所属各个协会开展活动,对其经费进行处理。 十六、负责职工福利工作。 十七、负责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十八、负责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 十九、负责会费收缴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院领导和卫生部直属机关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 18 页 共 1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