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校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辦法民國 101 年 01 月 04 日教師發展委員會通過民國 101 年 02 月 22 日行政會議通過第一條 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以下簡稱本校)為提昇教師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成效,特訂定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教學助理是以聘用相關專長領域之研究生、大學生或本校成績優良且具有實務實作相關經驗或證照之在學學生為原則。第三條 教學助理之任務:1. 協助教師進行授課科目之實驗(技術)教學。2. 協助學生通過證照考試。3. 協助同儕補救教學。第四條 教學助理應參與本校辦理之教學助理培訓等相關研習,並接受考評。參與上述活動不列為教
2、學助理服務時數。第五條 教學助理補助案送教師發展委員會審查,經費依年度預算辦理。第六條 本辦法施行細則經教師發展委員會通過後,陳校長公佈後實施第七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教學助理制度施行細則民國 101 年 01 月 04 日教師發展委員會通過第一條 本細則依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訂定之。第二條 教學助理之任務是協助本校教師進行授課科目之教學活動,製作數位教材與上網以及輔助授課教師進行輔行教學活動。第三條 教師申請教學助理補助之課程,須檢附申請表(附件一)、教學計畫、欲聘任教學助理基本資料等文件經科同意後送至
3、教師發展中心,待經教師發展委員會審查核定後執行。第四條 教師發展中心得辦理教學助理實地訪視、修課學生調查、及相關服務檔案抽查等考評工作;教學助理服務意見調查表結果將提供授課教師或主管轉交教學助理參考,並作評鑑教學助理與續用之重要依據。第五條 每學期獲教學助理補助之課程,其教學助理人力的排班由申請教師於教學計畫中排定時間,由教師發展中心進行查核,教學助理之教學成效由各科及申請教師協助考核評量。第六條 教學助理單位、類別及條件: 一、 實驗/證照教學助理:需實驗室教學以及證照考照之課程,得由授課教師提出申請,推薦成績優良且能協助教學之校內外人士擔任。 二、 輔行學習教學助理:針對困難之課程科目,由
4、科主任或授課教師申請,推薦已修過該相關課程、成績優良且能協助教學之校內學生或外校研究生擔任。實施方式如(附件二):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輔行學習教學助理實施方式 。第七條 教學助理由授課教師提出申請。教學助理每學期需於期末接受滿意度考核及表現績效調查,以作為獎汰之參考。詳細考核項目、標準、考核人員及獎懲如附件三: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教學助理考核標準 。第六條 教學助理申請程序為每學期自公告日開始,各授課教師提出申請經各科主任核可確認後,於公告截止收件日前,將申請表單與檢附文件送至教師發展中心彙整。 第七條 經聘用之教學助理需參加教學助理工作坊培訓活動,以精進專業職能。完成培訓之教學助理授予教
5、學助理工作服務證書做為日後聘用之參考。第八條 獲教學助理經費補助之教師或主管,需協助教師發展中心完成教學助理績效考核(如附件四: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教學助理考核表 )及簽核教學助理服務檔案,以利教師發展委員會之查核及獎懲審理。相關資料得置入本校教學助理專屬網站或運用於其他推廣用途。第九條 本細則經教師發展委員會通過, 校長公佈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教學助理申請表學年度第 學期實驗/證照教學助理基本資料表科 別 基 本 資 料申 請 科 別教 學 助 理 基 本 資 料姓 名 科 別 班 級專 長經 歷 學歷(研究所或在學)教 學 助 理 個 人 資 料性 別 男 V女 身
6、分證 字號聯絡電話電子信箱戶籍地址通訊地址 v同上 匯款行別 銀行(代 )分行v 郵局 (務必為本人帳戶並詳填)匯款帳號工作項目1.該單位開設之課程製作數位教材並上網至數位平台(含專兼任教師)2.完成該單位數位教材上網率 100%3.每一課程至少完成上傳 9 週課程內容或相關教材之數位教材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教學助理申請表_學年度第_學期輔行學習教學助理基本資料表科 別基 本 資 料申 請 科 別教 學 助 理 基 本 資 料姓 名 科 別 班 級專 長經 歷 學歷(研究所或在學)教 學 助 理 個 人 資 料性 別 男 女 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同上 匯款行別 銀
7、行(代碼 )分行 郵局 (務必為本人帳戶並詳填)匯款帳號工作項目1.該單位開設之課程製作數位教材並上網至數位平台(含專兼任教師)2.完成該單位數位教材上網率 100%3.每一課程至少完成上傳 9 週課程內容或相關教材之數位教材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輔行學習教學助理實施方式民國 100 年 月 日教師發展委員會通過一、凡學業成績表現優良經各班導或各課程老師推薦,且有意願對本校學生提供課業諮詢服務者,皆可由授課教師提出申請,推薦已修過該相關課程、成績優良且能協助教學之校外研究生或校內五專高年級(4、5年級)或二專學生擔任補救教學教學助理。二、輔行學習教學助理制度施行程如下:(一)請各授課教師列出特
8、定科目表現優秀之校外學生或具其專業能力之人士名單(不限該班學生),並於徵詢其擔任補救教學教學助理之意願後,於教師發展中心(以下稱本中心)公告時間,連同其他二類教學助理統一提出申請。未在期限內提出的申請,得以實際狀況需求,由教學助理審查委員會議決。(二)請授課教師指定的受輔學生,自行與教學助理約定適當時間與地點,尋求課業諮詢協助。地點應以本校之專業教室或教學助理專區為優先考量,教學助理須提出輔導教室以及時間,以供教師發展中心實地查核。如有非任課教師或導師指定的同學,想尋求教學助理的課業諮詢,需先徵得推薦老師同意。(三)教學助理請於實施課業諮詢前上網列印教學助理輔導紀錄明細表、以及教學助理輔導名冊
9、(附件五),於每次進行輔導結束後,教學助理及受輔學生應共同填寫輔導內容並簽名,然後於次日將課業學習紀錄表送交教師發展中心存查。教學助理輔導紀錄明細表必須詳實填寫,內容過於疏略或潦草,教師發展中心得要求退回重寫或暫緩發放工讀金,待改善符合業管單位要求後再發給工讀金,而此紀錄將列為考核依據。(四)每學期結束時,教師發展中心會將本學期所有教學助理輔導紀錄明細表分別彙集成冊,交由推薦老師和本單位主管驗核簽章,並評量其實施成效。(五)教師發展中心會依據推薦老師於每月底前提出之簽核輔導紀錄表和本單位主管的驗核結果,在每月底核算申報工讀金,並於次月十五號發放教學助理工讀金。三、受輔學生申請課業輔導,應依下列
10、規定行之:(一)申請輔導範圍以教學助理提供之專長科目或領域為限。(二)與教學助理約定之時間應準時出席,不得遲到或缺席,如因故無法出席者,應及時向教學助理請假。(三)遵守本要點各項規定及理規範,以保障教學助理之權,如有無故缺席或違反理規範之情事且查核屬實者,教師發展中心得取消其預約資格一學期。四、補救教學教學助理應依下列規定行使職務:(一)收到受輔學生預約訊息後,無是否有輔導意願,應於三日內回覆。(二)與受輔學生約定之時間應準時出席,不得遲到或缺席,如因故無法出席者,應及時請假。附件二(三)不得代替受輔學生完成作業。(四)配合接受教師發展中心之督導事宜。(五)遵守本要點各項規定及理規範,確實保障
11、受輔學生之權。有違背規定或理之情事且查核屬實者,教師發展中心得隨時取消其資格。情節嚴重者,得拒發工讀金。五、補救教學教學助理之考核依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教學助理考核標準評量,並將考核結果送予推薦教師及教師發展委員會評估成效。 六、補救教學教學助理表現績優證書之頒發:(一)每學期輔導八次以上,或跨學期累積輔導滿八次以上,且各次都準時繳交詳實完整之教學助理輔導紀錄明細表,經授課老師和學生學習資源中心查核無誤後,由教師發展中心頒發表現績優證書以資鼓。(二)相關輔導紀錄及表現績優證書,可作將各項申請工作的重要參考文件。七、教學助理薪資核銷:(一)教學助理之資格需符合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教學助理制度
12、實施辦法第二條之規定,校外研究生 150/小時,學生每小時 103,每月最多 40 小時為限,每學期最多 4個月。(二)每生每月 30 日前填寫教學助理工作表(附件六),交由該申請教師彙整,並送至教師發展中心。八、本實施方式經教師發展委員會通過後,自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始施行。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教學助理考核標準表任用類別 考核項目 考核標準 考核人員 獎懲及補救實驗證照教學助理服務成效成效(以優、良、普通、差、劣)等五分制申請課程授課教師1. 考核分數優良的數名 TA,頒予優良 TA 獎狀,且優先推薦參加北區傑出教學助理甄選。2. 考核分數未達 3 分者,下一學期不得擔任 TA。1
13、課室實驗輔助 TATA 工作坊研習活動之時數每學期研習時數4小時 (或半天)教師發展中心 1. 該學期研習時數8 小時,頒發書面研習證明。2. 該學期研習時數不足,下一學期不得擔任 TA。任用類別 考核項目 考核標準 考核人員 獎懲及補救TA 工作坊研習活動之時數每學期研習時數4小時 (或半天)教師發展中心 1. 該學期研習時數8 小時,頒發書面研習證明。2. 當學期研習時數不足,下一學期不得擔任 TA。教學助理輔導紀錄明細表輔導紀錄詳實確實可反映學生學習成果申請課程授課教師1. 每學期準時繳交詳實完整之各次課業學習紀表。2. 累積輔導學生紀錄達八次以上,經授課老師和教師發展中心查核無誤後,由
14、教務長頒發表現績優證書以資鼓。2輔行學習TA教師考核 (以優、良、普通、差、劣)等五分制申請課程授課教師考核分數未達 3 分者,下一學期不得擔任 TA。附件三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教學助理考核表教學助理姓名: 類別: 申請教師:工作類別 考核項目 考核分數 考核人員 備註課室實驗輔助教學助理實驗證照教學助理輔導成效教學助理輔導紀錄明細表輔行教學教學助理輔導表現與成效(申請教師考核)教學助理工作紀錄表紀錄內容為準及出勤率*該助理於計畫安排時間未達 80%出勤率教學助理填寫不實者,於下學期不得續任共同考核項目TA 工作坊研習活動之時數該學期研習時數不足(小於 8 小時),下一學期不得擔任 TA。續用
15、與否附件四教學助理輔導紀錄明細表日期: 年 月 日授課老師姓名: 課程名稱:課程助理姓名: 協助教學時間: 地點:學 生 出 席 態 度 : 1-5 分 (不 良 -良 好 )學 生 上 課 態 度 : 1-5 分學 生 對 課 程 內 容 理 解 情 形 : 1-5 分 學 生 與 授 課 教 師 互 動 狀 況 : 1-5 分學 生 作 業 完 成 狀 況 : 1-5 分工作項目學生學習狀況課後輔導狀況遭遇困境建議事項授課教師意見及簽章 教 師 發 展 中 心 簽 核輔導報告內容*TA 工作週誌應每週記錄一次,詳細反映學生學習狀況,並於期末編輯成冊繳交至教務處教師發展中心。附件五教學助理輔導學生名冊教學助理姓名: 時間:姓名 簽到 姓名 簽到姓名 簽到 姓名 簽到姓名 簽到 姓名 簽到姓名 簽到 姓名 簽到姓名 簽到 姓名 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