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双创发(2009)XX 号南郑县双创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南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属机构,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县各单位:现将南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乡镇、部门、单位的实际,按照标准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附:南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任务分解一览表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南郑县创建国家级县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县园林绿化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县城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巩固创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工作
2、成果,实现汉中城市发展“双百”战略目标,县委、县政府决定从 2009 年 5 月开始在全县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力争 2011 年 12 月前申报达标验收。 根据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精神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 (南发200918 号) 、 陕西省园林城市标准和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南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坚持环境建设和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的方针,按照“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3、的原则,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加快造绿护绿步伐,推进育绿护绿进程,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二、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力争 2011 年通过省级园林城市验收。创建目标:县城街道绿化普及率达、达标率分别在 90%和 75%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31%以上,绿地率达到 36%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8 平方米以上,完成年度义务植树任务;道路绿化,大河坎新建区主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面积的 25%,县城主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面积的 20%,次干道不低于 15%;景观绿地,城区公园绿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维护良好,公园建设突
4、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达到总面积的 30%以上;居住区绿化,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 30%以上,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小于总面积的 25%;单位绿化,全面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体等垂直立面绿化美化活动,建成一批省、市、县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新建区不低于 30%,旧城区改造不低于25%;全民参与绿化,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不低于 85%;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率达到 80%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60%以上;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 7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0%以上;大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标准达到三类以上。三、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
5、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总指挥,县级有关领导任副总指挥,县住建局、国土局、林业局和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组织和落实。内设若干工作组,各组组长分别由指挥部成员兼任,副组长由牵头部门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职责:1 、研究决策全县绿化工程建设;2 、协调解决绿化工程中的土地、拆迁、资金、规划修订等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3 、督促各单位绿化责任的落实。4、督促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四、工作重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立足本职、加强协作,切实形成合力,共同推动
6、创建工作。(一)建立健全绿化管理机构和制度措施,制定完善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制定的城市绿化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在绿化建设、绿化养护和毁绿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和完善符合南郑实际的相关行政规章,明确执法单位的职责权限,为城市绿化提供法律保障。(二)坚持用规划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整体效果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做好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合理布局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确保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
7、城市绿化保障金制度,将园林绿化建设审批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做好在建项目和即将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把绿化审核关,确保城区各类绿化建设项目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三)突出“三绿”达标,增加城市绿量、城市公园建设强化民乐园绿化含量工作,加快实施县城水上公园建设及绿化工程,继续配合市上做好申报命名汉江公园、汉江大桥上游城区段河道规划建设人工湿地公园各项工作,在河床裸露地段种草覆绿,营造和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加快论证城区排洪渠揭盖、改造建设方案,增加城区水体景观。、广场绿地建设实施县城东站广场、幸福路广场改扩建及
8、绿化工程,桥南广场东片绿化工程、汉江湖韵滨江绿化带建设(旧桥头至建设巷) 、圣水路与江南东路交界处小广场、圣水路与石燕路交界广场建设。共新增公共绿地面积 m2。、道路绿化工程以县城主干道路、十字路口节点部位为重点,按照大绿量、高密度的思路,实施绿化增量工程。在城区道路两侧人行道、隔离带、绿化带上破硬植绿,见缝插绿,栽植乔、灌木,增加道路绿量;抓好街头小绿地广场建设,让各种形状的小绿地广场遍布城区,成为老百姓的休闲空间;在临街重点地段用观叶植物、花钵、灯杆花盆等方式建设绿地;道路节点部位加大景观造绿,摆放鲜花、设置花台;推广栽种双排行道树,铺装生态地面,绿化街道边角,增加绿化覆盖;对区域湖驳、裸
9、露围墙进行立体绿化,加大名贵花木、大树、果树栽植力度,提高街道绿量,提升城市绿化档次。提高广场、公园、植物园及城市街头游园绿化、美化、管护水平,建设精品园林。、庭院增绿工程庭院增绿以单位、居住区为突破口,按照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不低于 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 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 30%,学校、医院、休疗养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绿地率不低于 35%,新建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 30%,改建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 20%的标准,在各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开展绿化达标活动,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时限,夯实工作责任,争取到
10、2011 年 10 底前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 个,市级园林式单位 个,县级园林式单位 个,县级园林式居住区 个,使城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分别达到 50%以上,消灭绿化空白单位。增加单位庭院绿化面积 万平方米。针对城区总体绿化用地有限的实际,庭院增绿过程中可采取破硬植绿、拆墙透绿、立体绿化、增加盆花的方式增加绿化面积,实施垂直绿化及墙体绿化工程,积极开展屋顶绿化示范工作,构建立体型、复合型庭院绿化空间。(四)苗木基地建设工程。加强园林苗圃建设,使城区园林绿化用苗培育面积扩大到 500亩以上,培育一大批适合我县生长条件的园林绿化树种,争取 35年后我县城市绿化用植物材料自给率达到 50%以上。(
11、五)加强城市环境保护与治理,完善配套城市基础设施。环卫、环保等部门要加大城市管理和治污力度,到 2011 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 55%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 100 的天数达到 220 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 75%以上,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达到 10 辆(标台)以上,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 98%以上,城市道路亮灯率达到 98%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 8 平方米以上,用水普及率达到 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 100%。每万人拥有公厕 4 座。 (六)全民参与,扩展绿色空间加大风景林地建设力度,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组
12、织机关干部、职工、居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达到 85以上,尽责率达到 80以上;广泛宣传、引导,组织开展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七)实施城市景观建设注重城市容貌的保护,突出文化和民族特色,加强古树名木管理,使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实施城区亮化工程,制定具体建设和管理办法,使新建项目亮化与工程同步实施,保持城市化风格的统一协调,不断增强城市夜间景观效果,凸现“水韵江南,七彩南郑”的壮丽景观;继续加大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工作;对城区建筑立面、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等城市导视系统实施规范化管理,使城区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五、
13、实施步骤从 2011 年 3 月起至 2011 年 12 月底止,创建 “国家园林城市”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准备阶段从现在起至 2011 年 4 月 10 日,组建相关机构,完善法规体系;制定创建规划,落实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加紧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二)全面建设阶段从 2011 年 4 月起到 2011 年 10 月。按照省级园林城市的评选标准,集中力量,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确保各项绿化硬性指标达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要求。(三)自查整改阶段2011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对照“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
14、织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专项任务、目标、指标的自查自验,找出问题和差距。(四)申报阶段省级申报阶段(2011 年 11 月起至 2011 年 12 月) 。科学组织,周密安排,接受市建设局组织的南镇县创建园林城市资格评定。六、措施和要求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行业、部门较多,任务艰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确保各项绿化指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在工作中要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手共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2、分解目标、层层落实。采取逐项分解、层层落实的办法,把创建任务分解到各
15、个部门、各个单位,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创建单位一把手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层层抓落实、全民齐参与、重担大家挑、齐心协力搞创建的局面。3、扩大宣传、舆论引导。各创建单位要广泛宣传创建园林城市的重大意义,增强广大居民的城市生态意识和绿化意识,激发全民参与植树和种草养花的积极性。宣传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并对绿化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反映绿化工作中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文明办和教体局要在广大干部职工和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以“爱我家园、建设绿城”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实施“小手拉大手”行动计划,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4、拓宽渠道,广筹资金。创建园林
16、城市既是政府行为,也是社会义务,必须依靠全民的共同参与。因此,要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方式,把部分公益设施推向市场,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县城绿化,义务投工投劳,完成植树任务。5、统筹规划,严格把关。规划建设要与县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市政设施建设一同规划、一同设计、一同施工、一同验收,做到建到那里,绿化跟到那里。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强规划和管理,对城市规划中的公用绿地,要留足放宽,不得挪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居住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征用建设用地要严格按照绿地配置标准从严把关,不达标准,规划部门不得审批发证,土地部门不得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建设部门不发放施工许可证。6、强化管理,巩固成果。
17、县建设局要严格按照绿化条例和本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加强绿化成果的保护和管理,使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各个绿化责任单位在广泛种植、扩大绿量的同时,要重视苗木保护和管理,做好除草、施肥、治虫、抗旱浇水等日常管理工作。沿街门店要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政法和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损坏花草树木、破坏园林绿化设施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切实巩固绿化成果,为创建省园林城市奠定扎实的基础。(六)加强督查,严格奖罚。县双创办要加强对绿化工作的检查、督促。宣传、广电、新闻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大力宣传报道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实行严格的创建工作考评制度,考评结果将作为单位、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落实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不能按规定完成任务的,要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影响到创建工作大局的,要根据南郑县双创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对主要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附:一、创园领导小组名单二、南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任务分解表主题词:园林 城市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双创指挥部。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县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