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環境污染概論本單元教學參考文獻:1.美國國家環境政策法,內政部營建署譯,1986。2.各國環境污染概況及其防治措施,行政院研考會編,1984。3.鄭千代、游永誼(1980):環境污染標準制定的研究,經濟部中央標準局,4.如何由管理上做到污染防治,經濟部工業局污染防治技術服務團中國技術服務科,1987。5.高安邦、蕭代基(1989):防治污染之財稅與相關政策之研究,財政部賦改會。6.林清木(1991):環境保護與管理對策,台北:徐氏。7.林寄青(1988):行政法學上公害對策之研究,台北:五南。8.楊濟華(1986):我國環境保護機關組織效能之研究,中興大學公共政策所碩士論文。9.日本公害健康
2、補償法,行政院經建會,1988。10.Jane Ives eds.,人間出版社譯:公害大輸出:跨國公司和環境控制論文集,台北:人間。11.環境污染防治對產業發展之影嚮:鋼鐵、水泥、造紙、石化,行政院經建會研究處,1989。12.台灣地區環境污染問題之研析與未來之課題,中華經濟研究院,1984。13.鍾景光編:環境污染的探討,台南:久洋,1987。14.台灣研究基金會編:環境保護與產業政策,台北:前衛,1994。15.曾四恭譯:污染防治之策略,台北:五南,1982。16.楊肇政、鄭阿全編:污染防治,台北:高立,1986。17.何林等編:都市環境保護,台北:科技,1989。18.黃正義譯:空氣污染
3、學,台北:科技,1992。19.沈永寧、林碧亮編:環境污染防治法規(二),台灣高雄:巨將,1994。20.柯澤東著:環境法論,台北:台大法學叢書編輯委員會出版,1988。21.邱聰智著:公害法原理,台北:輔仁大學法學叢書編輯委員會編,1984。22.陳明建著:自然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台北:巨流,1994。23.Paul B. Downing ed., 黃宗煌等譯:環境經濟學與政策,台北:聯經,1988。24.陳益宜(1996),“我國環境規劃行政組織架構之探討”,台銀季刊,第四十七卷,第三期,153-213。25.賴耿陽編:室內空氣污染,台南:復文,1994。26.郁仁貽著:環境污染防治,台南:
4、復文,1993。27.王以憲、章裕民著:廢棄物處理,台北:文京,1995。一、.環境污染定義2污染可以定義為空氣、水或土地的物理、化學、生物特徵發生不適宜的改變,這種改變會影響人類或其他生物的健康、生存及活動。其程度視污染物在環境中的濃度而定。有些污染物如二氧化硫、鉛、水銀及各類有毒的化學物質,可能對人類或其他生物有害。但有些污染並非一定會造成肉體的傷害,像噪音、熱這些污染可能導致傷害,但通常是造成心理上的苦惱。又如美的污染可能指的是令人不愉快的景觀或有惡臭的氣味這些會影響人的感覺。一些污染的形態僅影響人類的活動,例如一個不能提供划船活動的湖泊可能被視做污染。究竟是不是污染常因每個人對不適宜的
5、改變所持信念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從工廠排放到空氣或水中的化學物質對附近的人類及生物有害,但是如果需要昂貴的污染防治設施,工廠也許要被迫關閉,工人將失去工作,因此他們會覺得與其沒有工作倒不如冒險污染空氣及水源。二、環境污染發生的原因什麼引起污染?最明顯的答案就是人類。因此,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即污染隨著人口成長而增加,當然人口成長不是唯一的原因,也不是主要的原因。當人類使用物質和能源時,污染才發生,因此少數富裕的人使用物質和能源的頻率較高就比大多數使用頻率低的貧窮人製造出更多的污染。但是情況還要複雜些,某些資源的使用比其他類別的資源產生更多的污染,例如一個丟棄的鋁罐比一個可回收的玻璃瓶浪費
6、更多的資源並製造出更多的污染,因為製造鋁罐需要三倍於製造瓶子的能源,換句話說,污染也要看使用技術的類別。一個粗淺的模式可以用來估計由人類及他們的消費活動所造成的污染或對環境傷害的影響。在這個模式中,總污染依三個因素而變動:人口數、每個人所使用的資源數量、以及每單位資源使用所產生的污染。污染或環境影響人口大小每個人使用的資源每單位資源使用的污染環境學家Barry Commoner 指出在三因素模式中使用每單位資源所造成的污染是最重要的因素,他認為二次大戰後有害環境科技的引進是造成工業化及富裕國家污染的主要原因,這些國家將他們大部分的產品和消費,從可以經自然過程分解、稀釋或吸收的情況轉變成不能自然
7、分解的合成產品(表6.1)。表6.1 二次大戰後工業化國家內一些取代自然產品的合成產物自然產品 現代替代品天然纖維(棉、絲、毛) 合成纖維(非纖維素)以天然纖維素製成的合成纖維(人造絲)木 料 塑膠、鋁肥 皂 洗潔劑天然食品 加添加物的食品天然肥料 合成肥料3天敵 殺蟲劑天然橡膠 合成橡膠來自植物的染料 合成染料將科技視為污染的主要原因,似乎將問題過分簡化了,新科技不一定都是有害的。二次大戰後,科技的引進提供了重要的環境和資源供應的利益,這些利益包括稀有自然資源的替代品,如橡皮;改進效率以及減低資源使用的浪費,如木材、水銀和煤;發展出防治和清理多種形式污染的過程;發展出較無害的替代品,例如19
8、00年代早期主要的殺蟲劑是鉛砒酸鹽,這種物質比DDT 和最現代的殺蟲劑更具毒性和持久性。幾十年前美國主要的紅色食物色素是鉛鉻酸鹽,與最近被禁止使用的二號紅色染料相比,仍是一項偉大的成就。我們的問題和挑戰不是去排除科技,而是要決定如何更小心、更具人性的去使用它。三、污染的一些特性 很多污染的形式是可以互相更替的很多人認為利用新的科技就可解決污染問題,但物質的特性在大自然受守恆定律所規範,很多防污設施祇是將污染物質改變。例如在污水處理上,沈澱分離污水中之物質,使污染形式改變,對人的害處減少。但任何處理形式均得加上一些新物質或增加能量,故在整個系統中,物質的總量沒有減少,祇是形式改變,可能對人的害處
9、減少而已。但是仍需很小心,表面看可能問題獲得解決了,但潛藏的問題可能更大,如垃圾由掩埋改為焚化。 污染物的濃度對人的影響性污染物分為兩類,一類是有作用點的,低量時對人是無害的,高量時才有影響,如空氣中的SO2, NOx等。水中之有機物質如氮、磷等。另一類則是無作用點的,無論量多少,人吸收了都會有損害,損害曲線為一直線,由座標開始,如輻射線及重金屬如汞、鉛、鎘,原則上無安全限度(圖6.1)。圖6.1 有作用點與無作用點污染物 協同作用人所接觸的污染物有很多種,如環境中同時有某兩種污染物,人的受害程度會增加很多倍,則稱此兩種污染物間有正協同作用,如環境中同時有另兩類污染物,人受害程度反減輕,則稱此
10、兩類污染物間有負協同作用。例如酸性溶液加入水中,使水中酸度增加,會使水中重金屬的4溶解度提高,影響生物及人的健康。不過水中酸度增加,易使有毒污染物如氰化物及酚等易於氧化揮發,降低其毒性。此外,DDT對水中生物有影響,水中溫度升高也會影響水中生物生長,如水中溫度升高而又有低量之DDT,則DDT的污染效應會提高很多。 生物富集作用很多污染物在大自然中會透過食物鏈不斷富集,如DDT 因不溶於水而溶於油,如此易在生物體內之肌肉及油脂聚積。重金屬被生物吸收後,也不易排除出體外,故此也可逐漸聚積。所以食物鏈層次愈高,污染程度愈嚴重。 殘留性及降解性有些污染物易於降解,如有機物在水中易為細菌所分解,另外如D
11、DT 及重金屬,殘留期很長,易於為生物富集。故此從此觀點看,對於這類污染物,稀釋並不是很好的解決污染的方法,因為污染物殘留性很長,就算稀釋很多倍,但仍可能重新富集。四、污染防治上的基本考慮 污染物的防治在事前往往較事後容易在污染物的防治工作上,可分三個層面來進行,即:輸入控制、過程控制及輸出控制。輸出控制較昂貴且複雜,輸入及過程控制則較便宜且易於執行,因可能產生污染的物質很集中,較易處理。 污染物在空間分布上之規律污染物控制過程中什麼人得到最大利益、什麼人受害最大、與污染物在空間分布上的差異有關。往往在中下階層民眾居住區污染較嚴重,例如華盛頓的SO2濃度的分布,中心最高,約為80ug/m3,向
12、外圍遞減至7060ug/m3 。但市中心區約15的人要領公共援助金。在大台北地區、環境污染較嚴重的地區是外圍的三重、蘆洲、土城、新莊地區。如環境獲得改善,什麼人可得最大利益?表面上看低下階層人士最能得益,但長遠地看,中下階層聚居地區環境獲得改善,他們能否真正得到利益還要看他們是否能繼續居住此地而定,因為環境改善,則租金可望提高,收入較高者可能願意付出較高的租金而遷入,而窮人則被迫遷離該區,居住環境可能更惡劣,就學、就業也有問題。故得益者可能是屋主,而不是房客。 污染控制在經濟上之考慮a.防治之成本並非是直線分布的,通常污染濃度高時,處理每個污染單位的費用很低,但隨著污染濃度愈來愈低,每個污染單
13、位的處理邊際價格會愈來愈高,故應考慮整個社會的成本,定出防治之支出費用及所要求的品質標準是必需的(見圖6.2)。b.經濟學上所稱之內部成本,指的是與生產行為直接關連的支出、如工廠廠房和設備、作業流利、原料、勞工、市場銷售、運輸等等。亦有和生產行為不直接關連的環境、健康方面之所謂外部成本,如製造加工過程中所造成的環境破壞與污染處理的成本,以及使鄰近居民身體健康受損, 生產力降低,生活品質下降,甚至病重死亡的成本。目前的經濟制度常使生產者不需負擔其外部成本,故此使污染度得不可避免,而外部成本不包含在生產貨品的最初價格內,導致要由社會全體乃承擔,而付出了社會成本。5圖6.2 污染處理的成本效益分析
14、污染的工程控制理論上污染可由事前或事後透過工程技術來控制,降至最低限度。但在實際運作上,科技也有其極限,因為污染處理得愈潔淨,則須添入更多物質及很多能量,造成更多問題。經濟上也會變得價格很昂貴,整個生產變得不經濟,故此污染控制不能完全單靠工程技術。 防治污染費用的支付a.誰污染、誰付費(Pollutor Pay Principle)這種方法有將外部成本內部化的效果。如以發電廠為例,改善其廢氣即由發電廠籌措經費來解決。或者由政府徵收排污費,由政府來解決。例如工業區之防污設施由管理單位來統籌辦理, 再向每一工廠徵收排污費用。或者每家廠商如有排污超標者,即徵收超標費,所得罰款用來改善污水。但是用這種
15、方法將成本增加,尤其在經濟衰退時期,為降低成本,這種方法所受壓力更大,而且經濟停滯不前時,受害最大亦為中下階層,而且用這種方法治理,變成排污是有錢人的專利,例如汽車排氣太多,徵收污染附加費,對於富人沒有影響,但中產階級的購車能力則下降,使得污染行為多成富有人士的象徵。而且很多破壞的外部成本很難內化,如風景的破壞,是無法用價格計算的。而且管理上也很有困難,如排污超標罰款,常因人手不足而無嚇阻作用。b.利誘法在自由競爭制度下,這方法不是直接將防治利益付給生產者,而是有加裝防污處理設備者,則允許進口,或降低關稅或其他租稅優惠。c.直接的法例管制事先規定某些類型之企業或工廠一定要安裝某些防污設施,才准其試機生產,事後如超標則處罰,但有很多行政上及法律上的困難。d.間接的管制很多的污染情況是與機器的折舊程度有關者,故此對於超過某使用年限的機器及設備,徵收較高的牌照稅或使用費用,可有助於更新。如針對所有汽車不同車齡的汽車驗車間隔時間,6驗車費用或牌照稅均有所增高等。e.計劃付費(Planning Pay Priciple)污染的管制是在工業區設置時即已統籌規劃建設完成,無論在排水或取水設施,廢物處理、污水處理廠管路均預先建設完成,在售出工業地或廠房時,所需費用亦一併計入,則防污成果可較高,費用也較低。f.公眾支出(Tax Pay)最簡單有效的方法,似乎皆大歡喜,但是最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