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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陈十三 文档编号:12678139 上传时间:2022-03-26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39.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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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北海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源头上治理扬尘污染问题,进一步维护和提升城乡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建管202123号)及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城乡建设管理大会战,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突出“政府统领、部门联动、分工负责、高效有序”的原则,重点开展建筑散体(指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等散体、流体物料)密闭化运输、建设工地绿色施工、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等专项整治

2、工作,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有效落实,持续提升我市城市空气质量。 二、治理范围 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以西建成区。合浦县、铁山港区、涠洲岛旅游区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组长李克纯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苏矿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1 陈敬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游君宇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林明豪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徐坚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李逢春市委督查室主任、办公室调研员 李培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钟林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督查室)主任邓章辉海城区副区长 周善琨银海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陈润龙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万雄市

3、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瑞海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周龙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安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市环境卫生管 理处主任 谢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提升办”),办公室主任由苏矿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游君宇、陈敬恩、林明豪、徐坚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统筹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办公电话:0779-2290968,电子邮箱:xdb2021179)。 四、治理内容 (一)建筑散体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1.市公安局 严厉打击建筑散体运输车辆(含工程泥浆运输车辆)超限超 2 载、非法改(拼)装、违反管制时间和区域规定行驶等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改(拼)装的自卸货车从

4、事建筑散体运输行为,督促车主自行恢复出厂原状,并采取密封、包扎、覆盖等密闭化措施运输建筑散体;根据工作需要,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对运输撒漏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及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处理。 发布限行通告,2021年10月1日起,禁止未采取密封、包扎、覆盖等密闭化措施的建筑散体运输车辆在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以西建成区范围内行驶。外来建筑散体运输车辆进入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以西建成区的,需携带相关手续向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咨询电话:海城交警大队0779-2021906;旅游区交警大队0779-2021952)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领取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2.市交通运输局 结合

5、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北政办2021115号)要求,重点在北铁一级公路机场路口和迎宾大道太平洋1号执勤点设卡检查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和建筑散体运输车辆,遏制违法超限车辆进入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以西建成区,确保运输车辆外观干净整洁,无洒漏污染公路和城市道路行为;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处罚。 3.市城市管理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全市建筑散体运输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建筑散体运输企业名录;在全市推行建筑散体运输公司化运营制度,督促需申请从事建筑散体运输经营的企业, 3 2021年10月1日前到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大

6、队)、银海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大队)申请备案,纳入城管执法部门统一监管。 建筑散体运输企业申请备案的基本条件。(1)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2)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自有已配备密闭化装置的运输车辆不少于20辆。 4.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严格审核各类建设工程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堆放、回填计划,依法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二)推行建设工地绿色施工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严格落实北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办法(北建施20219号),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设置高度不低于2.0米的围墙或者彩钢围挡,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灰砂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实施密闭

7、处理;组织城管执法部门对建设工地进出口设置高压冲洗设施及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责令未设置冲洗设施或冲洗设施不符要求的建设工地停止车辆运输,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输。 (2)对各类建设施工工地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工地项目清单、台账,及时更新、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未按标准执行相关规定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处以罚款;逾期未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2.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散装水泥办) 组织混凝土运输企业签署保证书,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 4 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运输车辆的控制和管理,严禁超限超载;督促企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实时定位监

8、控、远程监控调度;将未签署保证书的混凝土运输企业名单,及时书面通知交警、城管执法、交通执法等部门;混凝土运输企业未签署保证书,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撒漏的,由交警部门实施扣车处理。 (三)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1.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1)增购主次干道大型清扫(洒水)车辆和宽度小于6米的道路、人行道及退红线区域清扫保洁小型机械车辆,扩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范围;指导、督促市场化环卫保洁公司保证清扫(洒水)车辆投入的数量,增加机械化清扫班次,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 (2)科学调整清扫保洁车辆作业时间和次数,合理增加车辆清扫班次,主要道路日常清扫作业时间为4:00-11:00,

9、14:00-17:00;增加晚班清扫班次,时间为18:00-23:00。 (3)安排洒水车辆每天对主次干道进行至少2次洒水降尘作业(雨天除外),作业时间为4:00-7:30,12:30-14:30,每月对主次干道路面进行1次冲洗除污。 (4)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大型清扫(洒水)车辆、小型机械车辆运行维护经费,确保机械化清扫保洁、洒水降尘作业持续开展。 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控制新建道路绿化项目的回填土规范施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2021年10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129号)第5.0.5条的要求施工,绿化带、花坛(池)内 5 的泥土土面要低于边缘石10cm以上,树池周围的

10、土面要低于边缘石;对未移交的道路绿化回填土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整改,使其达到规范要求。 3.市城市管理局 (1)市园林管理局对已接收管理的道路绿化带、花坛(池)、树池等回填土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整改,使其达到规范要求;对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树位空缺、绿化带黄土裸露进行补植补种。 (2)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辖区环卫保洁部门开展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指导辖区环卫保洁部门做好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收集、清运、消纳和管理。 (四)开展建筑散体运输撒漏专项整治1.市城市管理局 (1)指导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大队)依法查处建筑散体运输车辆运输过

11、程中出现泄漏、遗撒或者施工车辆轮胎带泥污染路面等行为。依据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采取扣押车辆、责令清除被污染路面、处以罚款等方式严管重罚。 (2)成立市联合执法队(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队长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秦明松同志兼任,副队长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椿明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统筹开展建筑散体运输撒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电话:0779-2650031,电子邮箱:cgzfjglk031)。 市联合执法队由4组执法人员组成,依照属地管理原则,海 6 城区和银海区各2组。其中,海城区每组由城管执法队员4人(市城市管

12、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3人)、市交警支队队员1人、市交通执法支队队员2人组成;银海区每组由城管执法队员4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银海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3人)、市交警支队队员1人、市交通执法支队队员2人组成。 2.市财政局 为扬尘污染治理提供经费保障,及时拨付各项整治费用;“数字城管”项目未建成前,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通信部门在重点管控路段、重点监管工地等位置安装监控摄像头,重点打击车辆运输撒漏行为,由此产生的安装费用、流量费用等由市财政承担。 3.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落实联合执法人员,上报执法人员信息,并统一到

13、市联合执法队报到,共同开展日常机动巡查和定点设卡检查工作。专项整治期间,执法人员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得无故缺勤、不假不到。如需请假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加盖公章)。 五、时间安排 时间范围:2021年8月至2021年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初。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和分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全面开展建筑散体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建设工地绿色施工、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等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 7 从严从重整治扬尘污染源,扎实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0月初至2021年12月底。各责任单

14、位、配合单位要细化治理标准,深化治理成果,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扬尘污染治理向纵深发展。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纠正,确保治理举措扎实有效。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1年1月初至2021年2月底。领导小组组成验收工作组,采取听取报告、现场检查等方式,验收整治成效,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成果,构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扬尘污染治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完善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要确定1名领导和具体科室负责人专职负责,调配人员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单位职责和本方案的任务分工制订细化方案,完善必要的工作制度,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全力推进治理工作。

15、(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各项治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开辟专栏重点宣传建筑散体运输车辆密闭化、公司化运营等新举措,曝光存在问题,鼓励群众举报扬尘污染行为;各有关单位应当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利用单位或主次干道上的led屏滚动播放,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 各有关单位(含市联合执法队)在治理扬尘污染工作中,要注意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专门工作台帐,采取半月一报制度,即在每月15日和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 8 提升办”汇总,同时建立各专项整治微信群,方便工作。 (四)强化督查 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

16、督查室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或暗访,跟踪落实领导交办、举报投诉、媒体关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未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以及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2021年7月24日 第二篇: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冀衡路与河钢路连接线工程总监办 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实施方案 冀衡路与河钢路连接线工程总监办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实施方案 为保护我总监办所辖河钢路工程沿线地区环境,按照近期县交通局等上级单位的文件要求及合同和环保相关规定,上级领导将对涉及扬尘、排放等施工项目进行督查。结合本项目当前工作的进展,我总监办特制定如下治理方案: 一、组织体系和

17、职责划分 1、组织体系 庞向丽任扬尘治理小组组长, 王双良任副组长,王晓晶、郭承良、王海粟任组员。 2、职责划分 我总监办的环境治理工作由安全环保工程师王双良任副组长负责全线巡视管理,监理工程师王晓晶分管拌和站,郭承良负责分管路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王海粟负责便道及运土车辆及土场的扬尘控制工作。 二、具体措施 各监理工程师做到每日上午、下午两次对现场巡视,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扬尘和排放的日常监管,把扬尘治理工作做为当前主要工作认真检查落实,对施工现场存在扬尘和违规排放的项目,要及时制止和监督整改,责任到人。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我们的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工作对你

18、项目部特要求如下: 1、土方运输从土源地至土方施工现场,必须全程洒水降尘,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扬尘。 2、土方运输车辆进入乡级公路及以上的硬化道路,必须清理车辆轮胎,避免将土、泥等杂物带至公路,并安排专人在进入公路的入口处清扫。 3、运送易抛洒、扬尘的施工材料车辆必须采取覆盖措施,确保运输车辆不抛洒、不扬尘;土方运输车辆必须平槽后才能驶出土源地,杜绝超装超载;严禁使用帮钩缺失、损坏的运输车辆。 4、遇到可能产生扬尘的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土方填筑、拆除等作业,并增加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5、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的土堆应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等措施。 6、水泥

19、、石灰、粉煤灰、灰土、砂石集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采用密目网或彩条布等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要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7、拌和站场内应硬化处理,沥青、水泥、粒料等拌和站的粉尘、废物尾气排放要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增加场站洒水降尘频次。 8、施工便道必须随时保持潮湿状态,确保有效抑制扬尘。 9、合理安排并划分环境治理区域,每个区域具体责任到人,具体责任到车,每个区域每天洒水次数要进行记录。 10、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运送易抛洒、扬尘等施工材料的车辆是否进行了有效的覆盖;对拌各站的各种易扬尘的集料必须按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进行有效的覆盖,使用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11、积极响应和服从上级部门的相

20、关指示,让停工马上停工。 12、上述十一项内容必须逐项落实到位否则将予以处罚。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冀衡路与河钢路连接线工程总监办 第三篇: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推荐)sxxxxxxx境改建工程 sg1合同段 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方案 编制:_审核:_编写:_ sxxxxxx改建工程sxxx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六年九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编制目的.3 三、扬尘来源. 四、扬尘防治管理措施. 五、检查制度. 345 一、工程概况 xxxxxxxxxxxx 二、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治施工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身心健康,根据蓝天工程计划方案,结合相关法律、

21、法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 企业发展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一体化,建设“蓝天工程”就是建设我们自身的人品形象,维护市容市貌,控制扬尘污染,建设“蓝天工程”成为每一位员工心目中的第一责任也是势在必行,为了提高参建员工的自觉性,形成文明长效机制,将文明施工的要求细化成 具体标准,与劳动竞赛想结合,激发各施工班组文明施工的自觉性,为确保达到扬尘污染控制的规定要求。 三、扬尘来源 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现场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泥浆流淌在路面风干及修建和施工产生。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四、扬尘防治措施 (一)、管理措施 1

22、、本工地建有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2、本工地已制订“扬尘污染防治各级责任制”并实施。 3、本工地员工对防尘要求的知晓率达95以上。 4、本工地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技术规范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 (二)、防尘措施 1、对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施工工地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3、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4、使用干粉砂浆。 5、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

23、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 6、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7、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8、加强工地渣土管理,确保城市环境卫生整洁,重点做好“装 4运规范、杜绝遗洒、保洁有力、避免扬尘”,加强出入大门车辆冲洗,防止将泥土带出大门,污染公共环境。 9、各加工场地必须做到加工机械(电焊机、电缆线、木工机械、配电箱)摆放整齐、安全可靠,临时工料、机棚搭建要做到美观、实用,施工完后必须清理打扫场地,垃圾、废料集中统一堆放并覆盖,保持场地的整

24、洁、卫生。 10、各类机动车在施工现场必须限速行驶,车辆、设备排气管严禁开口朝向地面。 11、施工用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不设搅拌站,防止水泥扬尘。 五、检查制度 1、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项目成立扬尘整治工作小组,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培训等各 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保障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3、

25、对建设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设施管理,措施到位,管理规范有序,持续不懈怠的加强监管,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加强 监管,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 5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必须达标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不准、六必须”,即必须围蔽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 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4、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工地日常行政管理序列,各参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

26、时整改,保持常态。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牵头对工地进行巡查,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需要相关单位协同解决的,可以在相关会议上提出,以便及时解决。 第四篇:扬尘污染治理实施办法扬尘污染治理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济南市委、市政府、市建委有关扬尘污染治理的部署,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建立扬尘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条例、济政办字20211号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济厅字202147号济南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 一、扬尘污染治理的总体要求 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所有运输道路一

27、律硬化,所有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所有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问责”四个一律和“施工工地100%围挡、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二、明确扬尘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 项目部责任:项目部作为建设工程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项目经理作为扬尘污染治理第一责任人,并成立项目部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落实小组,负责严格按照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标准要求,落实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控制专项方案,按照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1 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6.施工

28、现场建筑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并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后用垂直升降机械装车清运,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施工现场料具堆放整齐,无垃圾死角。建筑物周围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网(不低于2021目/100平方厘米)进行全封闭围挡,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 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现场施工道路洒水须实现全覆盖,每2小时1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8.市政管网及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中,实施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清扫等作业时,应当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29、 9.建设工程渣土运输必须采用经市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及车辆。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切实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要求,否则一律不得上路。渣土运输车辆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装卸。 10.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发布红色预警时,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3 (6)被有关部门在互联网、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上刊登扬尘治理不到位的,处罚项目部50000元。 3.对于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到位的奖励 公司在济南地区在建工程符合扬尘创优申报条件的,要求全部申报济南市扬尘创优工地评审。对按标准完成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

30、作并经主管部门评审确定为示范或优良的,按照优良工地10000元、示范工地30000元的金额进行奖励。 4.以上奖罚分别由被奖罚的项目部全体人员按工资收入比例承担相应的奖金及罚金。 五、工作要求 1.对各项目本着“严管重罚”的原则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切实增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影响力,全面营造扬尘治理的高压态势。 2.对现场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标准化程度高的工程,应及时挖掘素材,树立先进典型予以表彰,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交流等活动推广先进经验。 3.项目部根据公司下发的实施办法,上报扬尘施工专项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到位。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执行。 *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6日 第

31、五篇:兰州市扬尘污染治理费用牛亚斌备查资料2021-01兰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费用计算方法 一、执行日期:2021年10月1日 二、主要内容: 1、适用于兰州市中心城区内(不包括远郊三县一区及兰州新区)执行甘肃省现行计价依据的房建、大型土石方、市政(不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仿古、抗震加固及维修工程。 2、扬尘污染治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实施。 3、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兰州市建筑施工工地治理扬尘污染要求的“六个百分百”标准: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4

32、、甘肃省现行计价依据中文明施工费及环境保护费包含:现场围挡设置、地面硬化、场地洒水、裸露地面覆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覆盖、废弃物封闭式管道或容器运输、施工架外侧密目网搭设措施项目费。以上费用为综合考虑,不再另行公布。新增费用包括: (1)施工现场采用砼浇筑洗车台,采用高压冲洗设备的,冲洗设施新建费用为5万元/套(包括沉淀池); (2)车辆冲洗费用为冲洗车辆数乘以7元/车次;(3)排渣费按市执法、环保部门的规定计取; (4)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费。工程建设期间,施工现场必须安装实时视频监控、粉尘传感器等设备,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5)上述新增扬尘污染治理费不再计取任何费用。第 20 页 共 20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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