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保障措施 水利建设项目保障措施、制度 一是成立组织,明确职责。成立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农开办、农业局、财政局及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规划、政策宣传、综合四个分组。办公室主任由副县长兼任,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项目资金管理组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的划拨、使用、监督和管理,由财政局牵头,县审计局配合;项目规划组负责项目长远规划和建设方案的设计制定,由县发改委、农业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项目政策宣传组负责宣传报道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有关政策、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建设效益
2、等,由广电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项目综合组负责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由县政府办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二是成立技术专家组。负责项目方案评审论证、技术指导、绩效考评,由农业、水利、农开等方面的技术骨干组成,开展一系列的技术服务工作。 三是完善资金管理体制。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投资评审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政府采购制,项目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专人、专账管理,积极发挥财政、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 的监督作用。 四是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严格的绩效考评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严格的绩效评价和目标考核。 五是建立管护组织,制定工程管护制度。树立建管并重的思想,明确责任,做到责权利统一。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