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使用、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技术等级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统一管理。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由市公
2、路管理机构和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分工负责。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建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农村公路的义务,有权举报破坏、损坏农村公路和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养护管理 第七条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大修、中修、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 第八条市、县(市、区)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类别和实际技术状况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 全市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
3、、济阳县、商河县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其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乡道、村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九条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其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乡道的养护和村道的大、中、小修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村道的日常养护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乡道、村道
4、养护的技术指导。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当逐步推行市场化。大修、中修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养护作业单位,但抢修工程可以除外。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可以由养护责任单位择优确定养护作业单位。 养护责任单位应当与养护作业单位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使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应当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十四条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作业时,应当在车辆上设置明显作业标志,过往车辆应当避让。 第十五
5、条农村公路的绿化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养护用地、砂石料场以及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由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共3页,当前第1页123s(”hzh3”);s(”hzh4”);s(”hzh4b”);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相关内容:预防传染病工作制度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少年儿童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
6、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使用及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
7、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 乡镇2021年度机关内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乡政府机关管理,强化约束激励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属本乡政府机关的干部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公司移动通讯费用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移动通讯费用管理,本着“必需、合理、节约”和“一线从宽,二线从紧”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1.集团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 2.成员企业助理(包括财务主管)以上干部。 二、报销定额标准1.集团公司本级。 公司私车公用费用定额管理试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私车公用管理,促进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兴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本部以及成员企业高级管理成员经集团公司前置审批确认的私车公用费用,均实行定额管理;成员企业其他人员确因.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