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简介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多渠道培养造就经济管理高层次人才,国家支持和鼓励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并对符合条件和达到规定要求的人员授予硕士学位。为适应社会对高层次经济类人才培养的需要,给在职人员开辟一条学习途径,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积极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组织下,进行教学、考试和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工作。欢迎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来我校经济学院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一、专业与研究方向主要专业:西方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等。主要包括
2、以下研究方向:1、微观经济学 2、宏观经济学 3、国际经济学 4、货币银行学 5、金融工程 6、证券投资 7、公司财务 8、国际金融 9、国际贸易 10、国际商务 11、国际投资 12、产业组织理论 13、城市与区域经济 14、企业管理 15、财政与税收 16、人力资源管理 17、项目管理 18、财务管理二、报名1、报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有学士学位一年以上,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本科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正面 1 寸近照 6 张。2、报名时间:每年春秋两季接受申请,常年接受咨询。3、报名地点:
3、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314 室。4、报名咨询电话:0278753251。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网址:http:/ 3 月上旬,秋季 9 月上旬。三、学习形式为了保证培养质量,学院要求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需按该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从在职人员不脱产学习的实际出发,采取面授的方式进行授课。课程学习为 1.5 年(3 个学期) ,双休日在校内授课。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正式注册后,方可参加国家与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学校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在校内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四、课程设置课程设置按照拟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总学分数为 32 学分以上
4、,约14 门课程,所有课程均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主讲。课程名称及学分数如下:外语(4 学分) 、政治理论( 2)中国经济理论(2) 、微观经济学(3) 、宏观经济学(3) 、货币银行学(2) 、财政学(2) 、国际贸易学(2) 、国际金融学(2) 、发展经济学(2) 、证券市场与证券投资(2) 、国际投资与跨国公司( 2) 、现代企业组织与管理( 2) 、会计与财务分析(2) 、市场营销学(2) 。五、申请学位符合国务院学位办申请学位条件的学员可申请我校经济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 3 年以上;(2)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全国统考和经济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 (3)完成硕士学位;硕士论文阶段一般为半年左右,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我校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注:全国统考每年 2 月底、 3 月初报名,5 月下旬考试。外语统考约 45 级水平。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包括的五门课程内容均在我院开设的课程之列。若考试不及格,下年度可以再考。六、学习费用(2017 年)30000 元/人。其中课程学习费用 20000 元/ 人,入学前一次交清;论文指导及答辩费用10000 元。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2016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