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担保合同 保证合同担保合同 保证合同 甲方(债权人): 乙方(保证人): 丙方(债务人): 为了确保债权人对债务人的 债权按期足额实现,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小写 元。 第二条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为实现债权、抵押权、质押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交通费、文印费等。 第三条 保证方式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 保证期间为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 乙方提供抵押物为_。 第六条 乙方将积极办理挂靠公司同意对外担保的证明文件及相关登记部门抵押、质押备案手续。 第七条 甲方于债务人不能于_年_月 日前未清偿全部债务时,甲方有权依法以抵押物、质押物拍卖优先受偿。处分抵押物,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八条 在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债权人同意,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