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兰溪市广播电视台摄像机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文件采购编号:LXXJ-200804-A030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经市采购办同意,受兰溪市广播电视台委托,对下列摄像机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一、询价编号:LXXJ-200804-A030105二、项目名称和数量:1摄像机 1 台;以上设备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相应的设备销售(包括安装)能力的供应商,并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四、询价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1、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间:2008 年 7 月 22 日至 2008
2、年 7 月 28 日8:0011:00、14:0017:00(双休日除外)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网络下载3、询价文件售价(元):200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08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530 时六、报价文件提交地址: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兰溪市丹溪大道 160 号七楼)七、报价时间:2008 年 7 月 30 日 15:30八、报价地址: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兰溪市丹溪大道 160 号七楼)九、其他事项1、各投标供应商务须在 2008 年 7 月 28 日 11 时前将 200 元资料费汇入本中心(帐户: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帐号:33001676135053001409;开户行
3、:兰溪市建行)以确认报名供应商。2、2008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5:30 时前,将以下资料密封在信封内送(邮)至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兰溪市丹溪大道 160 号七楼):(1)询价单(附件 1) ;(2)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3);(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附件 2) ,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提交本中心。3、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包括税费、安装调试费、运费在内的一切费用,并由成交单位开具正式发票。投标方提供的
4、货物必须是全新、正宗的、符合国家产品制造标准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成交方应保证给予退换。4、本次采用的是询价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需要向各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逾期送交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报价作过涂改,涂改后未在涂改处盖单位印章的;.报价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如系非法定代表人署名投标的,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
5、不规范的;. 出现重大的技术性偏差、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售后服务不符合要求的;、报价超过该项目最高限价(预算价)的。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询价单、中标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定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供货,出具本公司一张合格的完税发票。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8、交货方式:中标人将货物免费送达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9、交付要求:产品要求原厂原包装送达采购单位,按厂家规定保修,采购单位另有约定的按约定保修。10、付款条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至中标合同价的390%,
6、余款在满一年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11、违约责任: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一切损失。12、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13、采购项目仪器的数量及参数13.1 摄像机 1 台序号 采购项目 型号、参数 数量(只) 备注1 索尼蓝光摄像机 PDW-539P 12 佳能镜头 WJ208.5B4 13 索尼蓝光驱动器 PDW-U1 14 国产视威电池 S-8110S 126W 25 索尼专业蓝光盘 PFD23 10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2008 年 7 月 22 日4附件 1 2008 年兰溪市政府采购询价单 编号: LXXJ
7、-200804-A030105各供应商: 根据兰采办集确【2008】19 号确认书,我中心拟采购以下货物,请你公司在 2008 年 7 月 30 日 15:30 时前以书面密封形式(加盖骑缝章)将本单所列项目报送我中心。 (本次询价以总价为中标价)注:中标者请向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纳 300 元整席位费,并凭此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 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2008 年 07 月 22 日 签发人: 徐坚平 地址:兰溪市丹溪大道 160 号七楼 电话:88894307 传真:88889008 联系人:周文升 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我公司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如由
8、我公司供货将严格履行购销合同,特此声明。报送单位(公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金额单位:万元 数量单位:台标项 货 物 名 称 规格型号及基本配置 要 求 配 置 数量 预算价(总) 报价(单价) 金 额(总) 交货期 售后服务1 索尼蓝光摄像机 PDW-539P 1 12.52 佳能镜头 WJ208.5B4 1 13 索尼蓝光驱动器 PDW-U1 1 2.14 国产视威电池 S-8110S 126W 2 0.25 索尼专业蓝光盘 PFD23 10 0.2合计 15 16 5附件2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致: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对于贵方 2008 年
9、 月 日的 (LXXJ-200804-A030105)询价采购项目,我方已 认真阅读询价采购 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对本次货物采购作出实质性响应,接受报 价人须知的各项要求,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具有约束力。如有违约行为,将按规定接受 处罚,直至追究法律 责 任。1、产品质量保证:参投产品均为厂家原装正规行货产品。严格按国家“ 三包”法进行质量保证并认真对待质量投诉。2、价格承诺:承诺在报价有效期 天内具有约束力。3、交货期:最迟在 2008 年 月 日前供货完毕,否则视同违约。4、售后服务承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我方承诺免费给予退换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应在接到采 购(使用)单位要求后 4
10、 小时以内上门售后服务。5、其他承诺:附 : 售后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单位(章): 6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附件3法 定 代 表 授 权 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单位名称: 日期:地址:7附件 4 兰溪市政府集中采购合同(货物类)兰市集采200 第 号甲方(采购方): 签订地点: 乙方(供货方): 签订时间:
11、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甲乙双方按照 (采购编号)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货物乙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内容提供如下清单中的中标货物设备名称 品牌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小计金额 随机配件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备注:详见采购(招标)一览表第( )号二、供货时间、地点:乙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清单所列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免费安装调试完毕,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三、质量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全新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
12、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性能要求。(2)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供)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由于使用单位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使用单位负担。每台设备上均应订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单位、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四、验收:(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技术资料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2)甲方应在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结果 经甲乙双方及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确认后,填写验收结算书
13、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同时乙方将其备份提交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存档。(3)如发现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或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受,所产生8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货物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五、异议期:货物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对设备有异议的,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负责解决。六、付款方式:乙方凭使用单位验收合格的验收结算书 ,按下列第 种方式进行货款结算手续:(1)向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和财政部门办理货款结算手续。财政部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验收结算书和其它支付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14、(2)向采购单位办理货款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提供的验收结算书和其它支付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1.第一期设备全部到货(若需安装调试的要供方负责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合同总价的 。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届时转为质保金。2.第二期设备投入正常运行使用满 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 。3.第三期正常运行 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4.质保金满 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七、违约责任:(1)乙(供)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需向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纳合同总金额 的履约保证金(大写) 留作质保。(2)如乙方延期交(提)货,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偿还延期违约金,按单台设备价值每日 0.4的
15、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如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乙方偿还延期付款违约金,按每日托收金额的 0.4计算。(4)由于甲方的使用单位延期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时,甲方使用单位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所提供的代为保管费用(按有关仓储规定另议)。八、合同相关文件: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与本合同有出入时,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为准。九、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16、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十、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9甲(采购)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乙(供货)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审核意见:经办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 注:此合同样本仅作参考,采购人、供应商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