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九十二學年度高中職社區化推動工作計畫(草案)中 華 民 國 92 年 4 月 日教育部台技(一)字第 號令發布技職司一科 92.03.09 壹、目標 本計畫為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六年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之第一年工作計畫,為達成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全面提升高級中等教育品質,充分整合社區教育資源,建構均質適性學習社區,為實施十二年國教奠定基礎之總目標,本年度目標設定如下:一、 引導形成適性學習社區之地理範圍。二、 建構適性學習社區之基礎架構。三、 推動適性入學機制。四、 縮減高級中等教育之地區資源差距。貳、實施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包含公私立高中、高職、綜合高中、完全中學、特殊學校及獨立之進
2、修學校) ,以下簡稱高中職校。參、推動策略一、 主要推動策略 (一) 訂定適性學習社區構成要素(含起始規劃原則)及衡量指標,引導規劃適性學習社區之地理範圍。 (二) 建立每個適性學習社區普通、技職、特殊- 資優、特殊-身心障礙四類適性學習系統之基礎網絡。(三) 在適性學習社區基礎網絡之上,鼓勵合作學校透過課程改進工作及輔導機制,初步建置適性學習系統。(四) 建立社區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機制。20二、 配套推動策略(一) 進行高職教育評估與再造(二) 提升公私立高中職校品質(三) 改善城鄉教育差距問題肆、工作重點一、 主要工作(一) 引導規劃適性學習社區之地理範圍1.訂定適性學習社區構成要素及衡量
3、指標。2.提供九十一學年度六十六個社區教育資源現況評估結果和修正建議,作為學校規劃適性學習社區地理範圍之參考。(二) 推動高中職校合作建構適性學習社區1.訂定頒布高中職社區化建構適性學習社區實施要點 。2.補助高中職校建構適性學習社區合作專案計畫 (以下簡稱社區合作專案)(1)成立高中職社區化推動委員會,規劃社區範圍並推動建構適性學習社區。(2)各合作學校配合本部高中職社區化教育資訊管理系統,建置基本教育資料庫及網站。(3)逐年建構四類適性學習系統,計畫內容包括教育需求評估,辦理適性課程改進工作,建立適性輔導機制,建置教育資訊站,定期辦理各項研討(習) 活動,設立社區聯繫窗口,檢討、評估與改進
4、年度工作計畫及列管機制等。(4)整合辦理社區招生宣導。3.提供入學適性學習社區高中職校獎學金(1)實施方式:依各適性學習社區衡量指標達成率,調整社區內與社區外國中畢業生獎學金名額比例。(2)獎助原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班級數、社區招生成效、特殊考量加權、社區合作專案計畫規劃執行成效,核定各校獎學金名額。(3)實施對象:21就讀社區合作專案合作學校之一年級新生和在校生,每校適性學習社區國中畢業生不得少於 50%。(4)獎學金金額:每人每學期新台幣壹萬元整。(三) 建立社區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機制1.推動國中畢業生就讀所在適性學習社區之高中職校。2.社區國中學生依其性向能力興趣選擇一所高中職校就讀。
5、3.推動公立大專院校提供新生入學名額予全國各適性學習社區學生。4.訂定國中學生申請就讀適性學習社區學校優待辦法。5.依各適性學習社區衡量指標達成率,逐年增加社區高中職校招生名額予社區內國中畢業生。6.修正多元入學方案(1)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2) 技專校院多元入學方案(3) 高中職及五專多元入學方案二、研議高級中等教育之地區資源差距問題之解決方案(一) 高職教育的評估與再造1.辦理高職人力需求評估2.各類高職教育人力培育規劃與調整3.研議高職未來發展方向4.建置適性學習社區技職教育適性學習系統之具體做法(二) 研議提升公私立高中職校品質1.調整公私立高中職校教育資源配置2.研議私立高中職校發展
6、可行方向3.提供私立高中職校經營彈性空間4.建立私立高中職校輔導轉型機制(三) 研議改善城鄉教育差距問題1.城鄉教育內外環境分析與比較222.分析城鄉教育差距現況及問題3.研提改善城鄉教育差距之具體作法伍、推動組織及職掌一、 本部成立高中職社區化指導委員會 ,由本部政務次長擔任召集人,另置委員十九人,由本部相關業務單位主管、學者專家、教師(會)代表、家長(會)代表、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表及學校代表共同組成,指導委員會職責如下:(一) 年度推動工作重點之指導與確認(二) 委員會分工及年度經費分配之決定(三) 社區合作專案及入學適性學習社區獎學金計畫之指導與監督(四) 相關配套措施之指導與監督二、
7、前述指導委員會應推派七位委員分別負責社區合作專案之督導與修正 、 諮詢輔導團之規劃與運作 、 高中職社區化研討會 、 高職教育之評估與再造 、 研議提升公私立高中職校品質專案 、 研議改善城鄉教育差距專案 、 成效、民意評估及委辦案列管七項委辦案之督導。三、 本計畫之執行單位為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設立高中職社區化審查委員會 ,置委員十人至十五人,聘請教育行政人員、學者專家、高級中等學校校長、教師(會)代表、家長(會)代表及社區熱心教育人士組成,負責社區合作專案及入學適性學習社區獎學金之審查、監督、輔導與考核事宜。四、 各社區合作專案應成立高中職社區化推動委員會 ,包括合作學校
8、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人,聘請所在社區縣市政府教育局、大專院校和國中小教師代表、社區總體營造學者專家、家長團體代表共同組成高中職社區化推動委員會 。五、 各社區合作專案互推一校為召集學校,以協調規劃社區之地理範圍、整合建置社區教育系統之基本資料庫、彙整適性學習系統年度工作計畫,協調整合辦理社區招生宣導、作為適性學習社區聯絡窗口。六、 召集學校協調適當學校分別擔任適性學習系統之核心學校,以分別協調合作學校,規劃並分工建置適性學習系統。七、 跨社區建構適性學習系統者設跨區核心學校,以協調跨區合23作事宜。八、 各核心學校及跨區核心學校與其他合作學校以任務編組方式,依本要點規定、社區資源現況及需求之優先
9、順序,分工進行適性學習系統之各項建構工作。陸、成效衡量指標依據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 ,九十二學年度和九十三學年度為中程計畫之第一期,衡量指標設定如下:一、 適性學習社區四類適性學習系統之完整性,達尚可級以上。二、 適性學習社區中辦理綜合高中學校數比例,達 40%以上,且全校辦理數,以九十一學年度為基準,持續增加。三、 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達尚可級以上。四、 適性學習社區家長接受度達 65以上。五、 適性學習社區高中職校學生休退轉學比例,以九十一學年度為基準,持續降低。六、 適性學習社區高中職校應屆畢業生升學率,以九十一學年度為基準,持續提升。七、 適性學習社區國中應屆畢業生就近入學率,以九十
10、一學年度為基準,持續提升。柒、工作期程一、 本計畫各項工作之推動自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起至九十三年六月底止。二、 獎補助經費之執行:(一) 本計畫獎補助經費社區合作專案及入學適性學習社區獎學金二項之執行,以九十二學年度為單位,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逕核撥各校。(二) 資本門補助經費,應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底前執行完畢。(三) 經常門補助經費,配合會計年度分二階段撥付辦理,九十二學年度上學期經費應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底前執行完畢;九十二學年度下學期經費應於九十三年六月底前執行完畢。(四) 各項經費並應於前述規定時間內辦理核銷。捌、經費來源24一、 本計畫各項獎補助經費,整合本部技職司、中教司、中部辦公室(二、
11、三科)相關經費共同推動。二、 本年度七個委辦案經費由本部編列預算支應。三、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宣導及推動工作經費 ,由本部專款補助。玖、宣導及推動工作一、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依適性學習社區構成要素訂定社區規劃注意事項 ,為落實推動本方案,並應派員參與學校合作社區之協調過程。二、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依本計畫之工作時程表,配合訂定推動工作時程表、計畫審查原則及表件,依規定時程向本部高中職社區化指導委員會提出報告。三、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依高中職社區化建構適性學習社區實施要點和教育部獎勵優秀國中畢業生就讀適性學習社區高中職校獎學金實施要點規定,辦理審查工作,積極輔導學校規劃及推動各項工作,並依規定時
12、程向本部高中職社區化指導委員會報告執行進度、問題及成效。四、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自行規劃辦理工作坊、宣導活動、研習會及年度檢討會。五、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需將宣導及推動工作經費納入預算後,檢據並附上納入預算之證明(格式不拘)報本部辦理撥款。六、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推動適性學習社區範圍如有重疊,應自行召開會議協調分工事宜。拾、督導考核一、 本部為考核年度執行成果,建置成效指標評估及委辦案列管機制,包括建置高中職社區化教育資訊管理系統、建立計畫成效指標評估及列管機制、建立年度委辦案列管機制、定期進行計畫成果民意調查、定期提報各項分析報告等,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和接受獎補助之各校應配合本部列管機制,按時填報
13、各項列管及檢核表冊。二、 本計畫各項獎補助應專款專用,不得移作他用,並應切實依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如查有不實者,獎補助款應予追繳,並依規定予以處分。25三、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自行訂定督導規定,確實考核所屬獎補助計畫執行進度及成效。 拾壹、獎勵一、 執行本計畫績效優良之學校,其校長及相關承辦人員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按權責核予獎勵。二、 績效優良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其相關承辦人員由本部函文敘獎。三、 本計畫年度執行成果作為本部後續年度經費補助參考。26拾貳、工作時程表分工時間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教育部主管機關學校91.12.24 召開高中職社區化指導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研議:1.高中職社區化推動架構
14、2.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大綱3.中程計畫推動期程92.1.2-1.3高中職社區化指導委員會工作會議修訂:1.高中職社區化推動架構2.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大綱3.中程計畫推動期程4.九十二學年度高中職社區化推動工作計畫及工作時程(表+圖)92.1.9研訂九十二學年度高中職社區化推動工作計畫及實施要點工作會議研訂:1. 九十二學年度高中職社區化推動工作計畫(表+ 圖)2.建構適性學習社區實施要點3.入學獎學金實施要點92.1.13召開高中職社區化指導委員會第七次會議討論:1.九十二學年度高中職社區化推動工作計畫(表+圖)2.建構適性學習社區實施要點3.入學獎學金計畫實施要點4.九十二年度經費整合方
15、式、經費分配、核撥作業流程92.2.20召開九十一年年度檢討會議暨九十二學年度工作計畫研商會議1.報告九十一年訪視及列管結果2.說明高中職社區化推動架構、中程計畫大綱及推動期程3.九十二學年度高中職社區化推動工作計畫(表+圖)4.建構適性學習社區實施要點5.入學獎學金計畫實施要點2792.2.27召開高中職社區化指導委員會第八次會議討論:1.九十二學年度高中職社區化推動工作計畫(表+圖)2.建構適性學習社區實施要點3.入學獎學金計畫實施要點4.九十二年度經費整合方式、經費分配、核撥作業流程92.3.1-3.15 辦理分區公聽會(一)蒐集意見修正:1.高中職社區化推動架構2.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
16、大綱3.中程計畫推動期程4.九十二學年度實施計畫暨相關實施要點5.九十二學年度工作時程(表+圖)92.3.17-3.25 辦理 15 區公聽會 依登記分發區規劃協調適性學習社區範圍92.3.28 召開高中職社區化指導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討論:1.適性學習社區規劃2.九十一年度工作小組結案報告92.4.1-6.30辦理社區家長說明會(一)92.4.2 提教育部部務會報討論:1.高中職社區化推動架構2.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大綱3.中程計畫推動期程4.九十二學年實施計畫及工作時程(表+圖)5. 建構適性學習社區實施要點6. 入學獎學金實施要點92.4.10前編製文宣資料編製:1. 高中職社區化政策說帖(
17、對學校)2. 納入國中畢業生宣導手冊(對學生)92.4.11 高中職社區化政策及綜合高中成果記者會 說明高中職社區化推動政策 92.4.11 中程計畫報院 1.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2.中程計畫推動期程 92.4.11 核定公布九十二學年度實施計畫 1.九十二學年度推動方案暨相關實施要點2.九十二學年度工作時程 2892.4.15辦理講習會(一)舉辦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及九十二學年度實施計畫講習會,參加人員包括:1.本部諮詢輔導委員2.北、高、中辦、各縣市行政人員3.北、高、中辦、各縣市推薦之宣導人員4.高中職校校長、主任、承辦同仁5.國中代表6.大專院校代表7.92.4.11-4.24北、高、
18、中辦訂定年度推動工作時程表、合作社區範圍規劃注意事項、審查原則及表件92.4.11-4.30辦理各地區工作坊及宣導活動北、高、中辦分別辦理九十二學年度推動工作計畫暨相關實要點說明及宣導活動92.4.25 諮詢輔導團開始運作 依社區數分工諮詢輔導 92.4.25召開九十二學年度高中職社區化指導委員會第一次會議1.討論北、高、中辦年度審查原則2.委辦案年度工作報告92.5.1-5.31受理申請 北、高、中辦分別受理合作社區推動工作計畫申請92.6.1-6.30審查並核定合作社區推動工作計畫北、高、中辦分別審查合作社區推動工作計畫92.7.15 召開高中職社區化指導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聽取北、高、中辦年度審查結果報告 92.7.16- 8.15核撥社區合作專案經費 北、高、中辦分別核撥經費 92.8.20 辦理講習會(二)舉辦九十二學年度推動方案講習會,參加人員包括:1. 本部諮詢輔導委員2. 北、高、中辦、各縣市行政人員3. 各專案學校代表92.9.15 召開高中職社區化指導委員會第三次會議 年度各委辦工作小組期中報告審查 92.10.15-11.15 辦理家長說明會(二) 92.10.1-10.31辦理輔導訪視 辦理社區合作專案輔導訪視(由諮詢輔導團規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