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焦作市卷烟材料有限公司项目部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系统 SC-01-05审核: 批准: 版本: 02 签发: 年 月 日交接班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生产岗位交接班程序,确保生产的连续性、稳定性。2 范围 交接班规定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运行岗位进行交接班的操作人员。3 规定3.1 接班人员提前 15 分钟在各工段交接班室集中,由值班长组织召开班前会,传达公司及本单位有关生产要求、安全生产等情况,讲解生产运行状况及安排当班工作,并做好记录。3.2 交班人员应做到“五交”:交本班生产、工艺指标、产品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交机电设备跑冒滴漏和运行情况;交不安全因素及采取的预防措施;交岗位区域卫生情况;五
2、交上级指令、要求和注意情况。3.3 交班人员应为接班者创造良好的工艺生产条件,做到“五不交”:生产不正常、事故隐患未处理、安全措施未落实不交;原始记录不清不交;设备情况不明不交;安全用品、工具不完好不交;定置管理不达要求、岗位卫生不达标不交。3.4 接班人员应提前 5 分钟到岗,根据交班者提供的情况,认真核查本岗位生产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安全环境、用品用具等,确认合格后签字接班,交班者方可交班离岗。因交班不清、接班不明, 对连续性生产造成影响或事故的,根据责任大小,分别追究交接双方应承担相关责任。3.5 交班接班要求现场“对口交接” ,不得他人或其它岗位人员代替交接,必须由同等操作职责和资格的人
3、员进行交接。3.6 交班时无人接班,交班者要向本班班长报告,待来人接班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论处,造成影响生产的,直接追究其相关责任。3.7 在生产工艺、设备、安全等不正常或不具备交班条件的情况下,接班者应根据交班者的要求协助处理,待正常后接班。交班者不得有意隐焦作市卷烟材料有限公司项目部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系统 SC-01-05审核: 批准: 版本: 02 签发: 年 月 日瞒生产、设备、安全等存在问题。3.8 交班时所出现的各类争议、纠纷,应汇报至各自值班长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工段负责人处理。3.9 值班长应在所有岗位交接班完成后,方可进行全班工作交接。3.10 接班人员接班签字后,对发生的一切生产、设备、安全等异常情况全面负责。4 考核4.1 违反 3.6 条、3.7 条,每人次罚款 20 元。4.2 违反 3.13.5、3.8、3.9 条,每人次罚款 10 元。4.3 违反第 3.10 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5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考核,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