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铺合作经营协议范本(含五篇)第一篇:店铺合作经营协议范本 店铺转让协议 推荐度: 合作经营协议书 推荐度: 店铺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合作经营协议书 推荐度: 店铺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第二篇:店铺合作协议 店铺合作协议 甲方:_ 乙方:_ 甲方与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 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
2、秘密,不得因 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 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 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
3、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 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 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
4、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 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先生(或女士)乙方:先生(或女士) (公章)代表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第三篇:店铺合作协议书 店铺合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合作协商,现将高桥西路33-9号美佳人美容馆合作协议如下: 1、合作资金: 甲方投入资金(大写)元整,乙方投入资金壹万
5、八仟元整, 18000 元合作股份 2、合作内容: 甲方负责店内管理,顾客开发及配合乙方共同完成店内销售。乙方负责店内管理,顾客护理及配合甲方共同完成店内销售。 3、合作股份: 甲方乙方 备注:如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想退股,合作资金不得退还,在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想退股必须经过共同协商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可实施合作资金折旧退股,股份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将收回店内股份,该协议至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超市店铺合作协议 合 作 协 议 协议编号: 甲方: 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合作经营的有关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
6、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经营地点及范围: 1、 甲、乙双方合作场地在 ,建筑面积 。经营甲方认可的乙方 系列商品,经营范围包括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乙方如需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必须用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并获得准许后方可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日壹万元的违约金,并可以解除协议。 2、对本协议确定的位臵和面积,乙方在经营中不得擅自改变或任意增加,否则,甲方有权按超出部分50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赔偿金,并可以解除协议。 二、协议期限: 1、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期满前,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撤离的,应给付甲方三个
7、月的营业额作为补偿,其金额以撤离前乙方营业额中最高月份的一个营业额为计算标准。 3、合作期满前,乙方欲继续合作,必须在合作期满前二个月内,同甲方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否则,本协议自合作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三、合作方式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 元(¥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协议期满时,若无其它抵扣事宜,甲方无息全额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月保底销售额为(大写) 元(¥ 元); 3、如果乙方月销售额小于或等于保底销售额时,乙方按月保底额的 %上缴甲方。 4、如果月销售额超过保底销售额,则按实际销售额的 %上缴甲方。 5、甲方代乙方收取营业款,
8、包括增值税在内的一切税收由乙方自行负担并按时向税务机关缴纳。包括商品保险在内的所有保险责任、费 1 用也由乙方承担。乙方自用的水、电费由甲方代收代缴,费用最终由乙方自行承担。收费标准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标准执行。 6、管理费(包括公用水电费、空调、卫生、保安、清洁费)按人民币 元/月计,共计人民币 元/月。该费用甲方有权根据管理运作成本的变化而做出合理调整。乙方确认所交纳的上述费用是建立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上。以上费用从乙方当月代收营业款中扣除。 7、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或全年累计六个月达不到保底销售额,则乙方作自动解约处理,甲方也可随时解除协议。 8、乙方销售款一律由甲方代收,若乙方销售
9、人员自行收银,甲方有权按其所收金额10-100倍对乙方处罚,此款项从营业结算款中扣除。 9、销售款每月结算一次,次月 1日-5日为结帐日(遇节假日顺延),如遇对帐发生错误,经双方确认后,在下月结帐时予以更正。甲方在结算乙方销售款时,扣除乙方当月应缴费用,若乙方销售款不足以抵扣当月费用,乙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以现金形式补交,若超过期限未交费时,甲方将每天额外收取所欠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在乙方收到甲方通知的十日内仍未交清所欠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收回场地,甲方对乙方物品及商品享有留臵权利,并以乙方的商品抵还欠款,乙方表示同意,没有任何异议。 10、如属甲方装修,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装修费用,
10、如属乙方装修,其装修方案(立面效果图、平面布臵图等资料)需经甲方相关部门批准后按照甲方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协议期内,如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且装修物品及其它费用不予退还,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甲方商场实行统一工服、统一上下班、统一服务形象、统一市场推广。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销售人员及经营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服从甲方商场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如遇乙方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协议。 四、商品管理: 1、商品零售价格由乙方确定。但所定售价不得高于在侯马市其他任何同类商场的零售价格,否则甲方有权按差额的10-10
11、0倍对乙方处罚。价格调整或打折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主管部门,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私下议价,私下打折和场外交易,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收回场地。 2 2、 甲方实行各种促销活动,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参加并承担相应的促销费用。乙方经营中有关促销方式或广告、宣传品的张贴及使用应按照甲方商场的有关规定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3、乙方须提供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卫生、安全使用等国家认可的证明文件。商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以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入甲方场地(柜台)的商品须完好无损,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按国
12、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执行。如果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对乙方进入场地假冒伪劣商品,甲方有权予以没收,将该商品交予政府职能部门处理,其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对顾客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遇顾客投诉,必须接受甲方裁决处理。 五、人员管理: 1、乙方自派营业员 人,须经甲方认可并在甲方有关部门办理入场手续,经甲方培训后方可上岗,必须遵守执行甲方商场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如遇乙方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罚,直至终止协议。 2、乙方自派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各种保险及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在内的
13、相关税收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自派人员与乙方发生的劳动纠纷,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当乙方自派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该员工立即辞退。所有的涉案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而与甲方无关。 4、统一着装,服装由甲方统一制作,但费用由乙方支付。 5、如乙方自派人员工资委托甲方代为发放,计每人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从乙方营业款中扣除,当乙方自派人员违法、违规而被罚款时,甲方可以从代发乙方自派人员工资中扣除违规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拒绝该员工继续在商场内工作。 六、 经营管理: 1、乙方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及国家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照后,
14、方可营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缴纳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在内的一切国家税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上述证照以及乙方负责人身份证以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的复制件,乙方应保证复制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无故停业。在没有得到 3 甲方书面同意而自行停业半天以内(含半天),甲方有权处壹万元以上处罚,超过半天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的场地,所收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或专柜的结构用途,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乙方负责经营场地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营业场所安装任何设备、仪器和进行装修及改造。 5、甲方根据商场及专柜
15、的实际经营情况,有权对商场布局及专柜的位臵、面积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做相应的调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壹万元的赔偿金,直至乙方无条件配合为止。 6、在经营中,甲方有权根据商场及专柜的实际销售情况,对乙方经营商品的品种价格、陈列、促销等提出意见,乙方须配合并立即做相应的调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壹万元的赔偿金,直至乙方无条件配合为止。对于超出本协议经营品牌和类别范围的商品,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没收处理。 7、乙方有义务有偿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物价卡、制服、购物袋、物价纸等,甲方根据物价成本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顾客使用信用卡、银行卡消费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
16、方承担。 七、通知 1、乙方详细通讯地址如下: 2、乙方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变更前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文件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当面递交或传真或邮寄的方式传递。 八、其他: 1、乙方在经营期内必须守法经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处罚。严重者停业整顿,直至终止协议且无条件收回乙方经营场地。在协议期间,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诉讼等,一切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将经营的设施、场地和商品向任何单位、个人作抵押、担保、转让、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收回场地,任何费用不予退回。
17、 3、协议期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影响,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4 时,双方将互不追究责任,损失各自承担。 4、甲方负责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公共照明、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由于紧急情况,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而造成公共设备损坏,甲方在无须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便可进行抢修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履约期满或协议被提前解除或其他原因终止时,乙方应于协议终止之日立即搬离甲方场地或专柜,属于乙方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固定装修不得拆除,应无偿移交甲方,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叁万元的赔偿金。 6、补充协议: (1) (2) 7、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互相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可
18、向侯马市人民法院起诉。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 托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 第五篇:店铺合作协议书 店铺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位于世界之窗欧陆风情酒吧街魔术吧的店铺(室内建筑面积:53平方米 户外建筑配套使用面积为75平方
19、米)转给乙方合作使用。 二、 该物业所有权属于深圳市世界之窗有限公司,乙方只有经营权,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管理费 元,每年月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与吕仕达公司签定的租赁合同,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管理费及各项费用。未按时交纳租金的商户,世界之窗有限公司将给予壹仟元以上的违约滞纳金处罚。 三、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咖啡厅、果汁、甜品、冷饮、酒类(经营方式:服务),协议签定后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 乙方在使用店铺当中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则将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作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酒水及各种饮品费用另议。 六、 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七、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其他一切未尽事宜以甲方与吕仕达公司签定合同为准。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