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办法(试用稿)为了引导学院本科生理性选择专业,充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促进学院本科专业的健康发展,体现高等教育的基本发展规律,学院本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一、成立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 级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学院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专业分流,具体成员如下:组 长:胡 斌 刘亚军副组长:马志新 朱 杰成 员:梅中磊 刘颂阳 郭志华 李 睿 刘 贺 周 兵二、专业分流对象及时间(一)专业分流对象:2017 级计算机类(172 人) 、2017 级电子信息类(122 人) 。(二)专业分流时间:2018 年 4 月 6 日4
2、月 30 日。(三)专业设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电子商务、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四)专业分流按大类进行。(五)第一语言非汉语的学生一样按照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三、专业分流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一)采用学生自愿选择和学院调整相结合的方式。(二)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各专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70 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原则上不超过 100 人,信息安全、电子商务各专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50 人,各专业报名人数低于 15 人的,该专业当年度不再开设。(三)采用学生填报志愿的方式,各大类按照 20172018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排序的方式对学生成绩进行总体排名(任选课除外) ,从
3、高到低不超过上限的学生人数进入该专业。超过第一志愿专业选择上限未被录取的学生将根据学生第二、三志愿填报情况进行分流。在各志愿专业第一志愿学生选择人数未满的情况下根据空缺名额结合成绩排名,并按照该专业的实际空额进行选拔。其他情况,将由学院按照学科发展的需要和各专业人数的实际分布情况以及学生的志愿情况进行调配。(四)成绩计算方法1、按大类对学生的成绩进行总体排名(任选课除外) 。2、英语成绩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者优先录取。3、其他情况同等条件下,有各类创新创业项目、比赛经历者优先录取。注:以上所说成绩均指原始成绩,补考成绩不作为评判标准。四、专业分流的程序及组织安排(一)在学院网站上公
4、布专业分流办法,并通过各种有效方式通知全体学生。(二)进行专业分流办法介绍,召开专业分流辅导会3(1)召开全年级计算机类和电子信息类学生大会,向学生详细介绍专业分流办法,接受学生咨询,下发专业分流审批表。(2)各个专业单独组织咨询学院组织各系主任、相关专业任课教师向学生进行专业推介,学生也可单独向相关专业教师咨询。(三)各班上交专业分流审批表。(四)学院公布各专业学生选择名单。(五)学院根据各专业空额情况,结合学生志愿进行二次分流。(六)学院汇总剩余学生名单,根据学院学科发展需要和各专业招收学生的情况进行调配。(七)上报学校教务处核准并备案。如下图所示:公布专业分流办法,通知全体学生进行专业分
5、流办法介绍,召开专业分流辅导会 召开年级大会,介绍专业分流办法,接受学生咨询 各个专业单独组织咨询下发专业分流审批表,学生填报并上交学院根据学生成绩排名决定第一批分流学生名单学院公布各专业空额情况,结合学生志愿进行二次分流学院汇总剩余学生名单,根据学院学科发展需要和各专业招收学生的情况进行调配 各专业分流学生总名单确定公布并公示1周。公示期无异议后正式由学院上报教务处核准并备案 五、其他事宜(一)学院在专业分流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4则,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平等选择的机会。(二)学生对专业分流过程中若有疑问和质疑,可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和学工组进行反映,也可通过正当方式向学院领导进行反映。学院将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并向反映的学生及时通报说明。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2018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