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全省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确保中央和省保障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纪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2014 年将扶贫和移民资金列入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此,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453号)的要求,特就全省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广大贫困群众和水库移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扶贫和移民资金政策落实为
2、着力点,以加大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扶贫和2移民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二、检查范围在对 2012 年至 2013 年扶贫和移民资金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搬迁移民扶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产业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对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线索清楚的违规违纪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三、检查方法和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底前) 。1、成立机构。省扶贫和移民办成立全省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章康华主任为组长,饶振华副主任、蔡子津纪检组长、钟
3、炳明副主任、胡跃明副主任为副组长,计划财务处、扶贫项目管理处、搬迁扶贫处、科技扶贫处、后扶基金项目管理处、库区基金项目管理处、三峡移民管理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舒月琴处长兼主任。办公室从各相关处室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做好与省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及省财政厅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扶贫和移民办(局)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2、动员部署。省政府召开全省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3动员部署会议后,省扶贫和移民办即刻召开全省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专项动员部署会议,贯彻落实全
4、省统一要求,具体部署全省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培训监督检查业务骨干。各设区市、县(市、区)扶贫和移民办(局)主要负责人及资金项目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3、受理投诉。省扶贫和移民办在本办工作网站设立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专栏,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在网站公布投诉举报方式,认真受理信访举报,投诉举报电话 0791-86211020,电子信箱。(二)自查自纠阶段(6 月底前) 。各地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当地政府及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本级扶贫和移民资金的全面自查自纠,自查自纠面必须达到100%。1、自检内容。重点围绕扶贫和移民政策落实情况、部门监管履职
5、情况、资金运行情况、资金审批拨付情况及资金专账管理情况等方面,对扶贫和移民资金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扶贫和移民部门着重检查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拨付,资金发放流程是否科学严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扶贫和移民资金的问题。对扶贫和移民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着重检查4在资金补贴申领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骗取、套取资金的行为等问题。2、自查方式。各地要认真梳理去年底以来省扶贫和移民办、省财政厅联合部署开展扶贫和移民资金自查自纠的情况,进一步总结经验和排查问题,严格对照本次全省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及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所有扶贫和移民资金特别是整村推进扶贫、搬迁
6、移民扶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产业扶贫资金,重新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具体要区分“财政扶贫资金” 、 “水库移民资金(含小水库移民解困资金) ”、 “三峡移民资金”三项资金,分别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及时纠正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如实上报。要抽调专门力量或聘请中介机构专业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财政部门对扶贫和移民资金搞好全面自查,摸清底数,以设区市为单位汇总 2012、2013 年两年扶贫和移民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总体情况,并准确填写扶贫和移民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1) ,于 5 月 20 日前报省扶贫和移民办。3
7、、报告情况。各地于 6 月底前完成扶贫和移民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汇总填写好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并形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后,报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设区市联席5会议办公室于 7 月 20 日前汇总上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地自查自纠书面情况报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同时,县(市、区)情况一并报设区市扶贫和移民办(局) ,设区市扶贫和移民办(局)于 7 月 10 日前汇总本级及所辖县(市、区)自查自纠情况报省扶贫和移民办。省扶贫和移民办于 7 月 20 日前汇总全省扶贫和移民资金自查自纠情况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地自查自纠情况逐级汇总填报扶贫和移民资金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见附表 2)(三)重点抽查阶段(8
8、月底前)在各地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抽调专门力量或聘请中介机构专业人员,于 8 月底前统一组织完成对扶贫和移民资金的重点抽查,并于 9 月 20 日前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重点检查情况报告。省联席会议办公室重点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的、举报线索清楚的、社会关注的项目资金开展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今年全省民生资金审计计划安排,扶贫资金列入全省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于 6 月开始审计,重点对扶贫开发任务大县进行全面审计,所审县作为本次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重点抽查的对象,由省审计厅依据审计结果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重点抽查情况报告。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
9、要全面梳理自查自纠的情况,认6真准备接受重点抽查和资金审计的有关材料,积极配合抽查和审计工作人员填写扶贫和移民资金重点抽查情况统计表 (见附表 3) 。(四)整改落实阶段(10 月底前) 。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各地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设区市为单位形成书面综合情况报告,于 10 月底前报省扶贫和移民办,其中省联席会议办公室重点抽查县和省审计厅审计县的综合情况报告于 10 月底前一并报省扶贫和移民办。省扶贫和移民办汇总综合各地情况后,于 11 月 15 日前向省联
10、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全省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对扶贫和移民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头等大事,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推动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搞好自查自纠。加强与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上级部门的工作协调与情况沟通,认真落实扶贫和移民资金7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二)突出抓好整改。各地要切实贯彻边查边改的要求,在扶贫和移民资金自查自纠中,查出一个
11、问题整改一个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问题整改的全面、迅速到位。整改工作要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属资金滞留闲置问题的,要抓紧对已完工项目及时验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在建项目应加快实施进度;对原来批复但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要按相关程序及时调整,并抓紧报送上级扶贫和移民部门批复后抓紧实施和报账。属虚报冒领资金问题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项目审批、资金报账等环节的风险防范制度,对虚报冒领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早发现、早处理,虚报冒领的资金必须限时追回。属挤占挪用资金的,要抓紧做好分类处理工作,认真分析挤占挪用资金的原因,对因账务处理不规范导致的挤占挪用应及时做好调账处理;对部分地
12、方将资金挪作办公经费,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反映情况,通过财政原渠道归还;对个人挪用甚至贪污的资金,应严格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全额追回资金。(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全省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的统一规定,对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坚持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和“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视情节可从轻从宽处8理;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处理,并在全省进行通报;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一律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和严重违纪问题或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完善监管机制。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全面认真地查找分析扶贫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管力度,完善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扶贫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水平。附件:1、 扶贫和移民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统计表2、 扶贫和移民资金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3、 扶贫和移民资金重点抽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