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2北京市甲型 H1N1 流感疫苗临时接种场所要求一、申报和验收1、由集体单位首先按照下述接种场所要求的具体规定,选择临时接种场所,并向所在区县卫生局申请验收。2、区县卫生局接到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申报场所进行验收、审批。3、验收合格后方能安排接种。二、接种场所要求1、接种室应选择面积不得低于 60 平方米的房间;根据接种人数确定接种室个数;避免多人同时在同一接种室接种。2、接种室内要宽敞清洁、光线明亮、通风;接种前使用紫外线对接种室消毒 60 分钟,消毒情况应及时记录。3、接种区域要有足够的面积摆放疫苗、冷链设备、治疗盘、医用酒精、消毒棉签、污物桶、接种器材以及急救箱和氧气袋等;并能够保证接种人员有足够的活动空间。4、临时接种场所应当设置接种后不良反应观察区域,每个接种场所可根据接种人数设立多个观察区域;并保证各区域有临床医生负责观察。5、不良反应观察区域要摆放一定数量的座椅,以便受种人员能够在接种后观察 30 分钟。6、设在医院的接种场所应远离所属医院传染病门诊、肠道门诊、2发热门诊等感染性门诊,避免疫苗受种者与其它就诊患者共用同一通道进入接种门诊。